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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杭,有你这么求婚的吗?”
“那个……谁说我是求婚来着,我就送你个戒指而已。”
“这可是钻戒,不是别的戒指。”
“那爱要不要,不要我拿回来了。”萧杭作状要把盒子拿回来。
泰德伸手将他的别扭情人搂入怀中,轻声说:“送出去的东西再要回去可是不礼貌的哟。”
闻着爱人熟悉的气味,萧杭的心突然坚定了起来,“泰德,英国已经承认了同性婚姻,我们去英国结婚吧?”
“好啊,你确定你还未婚?”泰德的平静出乎萧杭的意料,他本来以为泰德应该欣喜得语无伦次的。
“废话。”自己又不是得了老年痴呆,难道结过婚这事还能忘了。
“真的?你就没有个老婆什么的?不管现实里的还是虚幻的。”泰德玩味地笑着。
那肯定是没有啊,等等,萧杭突然想起自己几天前刚在游戏里找了个老婆,泰德没道理知道啊,难道、除非……
“你你你……你是mmh?”他那天在游戏里还问自己怎么这么久不上游戏,装得很像啊,不对,是一直都装得很像。
泰德笑着没有回答,算是默认?怪不得,怪不得那个人一直以来会那么耐心地陪着无趣的自己,也对,以泰德的能力,自己在网络上对他而言几乎是透明的吧,难怪他会说对于他来说他们的爱情一直都没有断过,只是——
“你也太耐得住了,这么几年,硬是没有透露出一丝半点的让我觉察出来。”
“我敢吗?那是我跟你唯一的联系了。”泰德苦笑了一下,这三年,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得多压抑才能控制住冲到中国来抱着萧杭的欲望,甚至连在网上也必须谨言慎行,不能让他察觉到自己就是游戏里一直缠着他的家伙。
“泰德,我爱你!”萧杭的心里溢满了感动,虽然他很想说对不起,但是他知道爱人想听的不是那一句,今后的日子,他唯有以满满的爱,全部的爱来回报泰德的付出。
“我更爱你,其实游戏里提出结婚只是想试探你一下,准备看看你的接受度如何,再向你求婚的。
杭,在这件事情上你能先我一步,我真的很感动。”
萧杭没有说什么,只是反手搂住泰德的脖子紧紧地吻住了他,这一刻本不需要任何言语。
虽然泰德刚才说的是“我更爱你”,而不是“我也爱你”,让他有点介怀,不过算了吧,目前而言泰德说这句话还是有资本的,但是,未来的日子就说不定了,在爱情这条路上,自己可不准备被他落下太远。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了,一会放一章小剧场的番外上去,明天是丹尼尔和雷蒙的故事。
周日开新文,现在存到第10章,感觉比这文写的好,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哦~~~爱你们!
☆、番外一
剧场一:肉麻的称呼
“杭,你还有多久才弄好?”泰德坐在萧杭的办公室里等他下班。
“快了。”
“杭,一会我们去吃泰国菜吧,赤岗塔那边新开了一家,据说咖哩蟹做的不错,你不是最喜欢吃蟹吗。”
“好,随便吧。”
“杭……”
“好,我这就关机我们走吧。”正在给客户写邮件呢,泰德这一句接一句的打岔,自己这活没法干了,不如先去吃饭算了。
关了电脑,萧杭若有所思地看着泰德,开口说到:“你这么杭啊杭地叫,会不会太肉麻了点?”
“不会吧,我总不能叫你萧吧?”
“中国人一般不这么单叫一个字的,比如唐家杰的名字,你叫家杰就没事,单名就一个字的,这么叫着听着挺奇怪的。”
“会吗?那姚明以前在NBA打球,大家不是都叫他姚吗?”
萧杭叹了口气,所以说,自己跟泰德讲这些绝对是对牛弹琴,中国的这些风俗他怎么会懂呢。
“好吧,那以后我都叫你杭杭好了。”
杭杭……萧杭瞬间想起了自己两三岁的时候奶奶对自己的称呼,这么叫感觉更无法接受吧。
“算了,你还是叫我杭好了。”
剧场二:谁更爱谁
这一天,萧杭和泰德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看着一个偶像剧。萧杭最讨厌看这些肥皂剧了,无奈泰德说看这些是了解中国习俗的最好方式,所以有时间他就陪泰德看看。
“我觉得你没有我爱你那么爱我!”女猪脚歇斯底里地叫着。
“我绝对比你爱我更爱你!”男猪脚也不甘示弱地顶了回去。
靠,这两人,讲绕口令呢。
“萧杭,我觉得你好像没有我爱你那么爱我。”泰德认真地看着萧杭,倒还学着电视里来了个现场版。
“我也很爱你好不好。”
“嗯,但是还是我更爱你。”
萧杭揉了揉太阳穴,这家伙,还跟自己认真了。
他想了一下,抬起手上的两个戒指晃了晃,又抓起泰德戴着戒指的左手和胸口的银链子,泰德还是更习惯把原来那个戒指戴在胸口。
“我都送你两回戒指了,还不爱你吗?”
看着濒临发飙的爱人,泰德收起了玩心,握着萧杭戴戒指的左手压在心口,慢慢说到:“谁爱谁更多都没所谓,反正都是爱了。”
剧场三:胡子还是蓄上吧
这一天,萧杭和泰德一起来到酒吧,挑了个角落的位置坐着,萧杭一般不喜欢去酒吧,去也就去那一家,而且只喜欢很没存在感地呆在角落。
“那个人又在看你呢,上次来的时候就老盯着你看。”泰德皱着眉说到。
顺着泰德的视线,萧杭看到一个留着半长头发长相挺邪气的帅哥正往自己这里看呢,看到自己抬眼看他,他举起手中的酒杯亲了一下杯沿,颇有点挑逗的意味。
看到这一幕,泰德怒发冲冠地险些冲过去揍那人一顿,幸好被萧杭死死拉住了,“别动气,酒吧嘛,谁也不知道我是有主的人了不是。”
好吧,本着不闹事的原则,泰德继续坐着喝闷头酒。但合着今天就是见鬼了,没过一会,一个理着小刺头的阳光版帅哥走了过来,对萧杭说到:“帅哥,一起去玩玩呗,坐在这多没劲。”
“不好意思,他是我老婆,不和别人玩。”泰德恶狠狠地瞪了来人一眼。
可能看着面前这人高马大的外国人不是好惹的角色,刺头帅哥没再说什么,悻悻地转头走了。
得了,自己今天带萧杭到酒吧来绝对是找虐的,泰德拉起萧杭的手腕就往门外走。
“你捏疼我了。”泰德一肚子气都往自己手腕上发了,大力地让萧杭不禁抱怨出声。
站在酒吧外面的巷子里,泰德狠狠地吻上爱人的唇,尽情地侵略了一番才把一肚子的气压了下去。
“你还是把胡子蓄上得了,省得去哪都那么吸引人,我不舒服。”
泰德的醋劲让萧杭兴起了小小逗弄他一番的想法,“就凭我这种绝世帅哥的长相,蓄了胡子就安全了?”
“总要好些的。”
“等我算算啊,当时我蓄着胡子的时候,追我的至少有五人”,萧杭顿了顿,露出一个狐狸般狡黠的笑容,“那还是男的,女的啊,我数也数不清了。”
“看来我得找根绳子把你栓在家里,一分钟都不放出来。”泰德搂着萧杭狠狠地说到。
“逗你呢,”萧杭抬手摸了摸泰德的脸庞,“别人在我眼里都跟隐形了一样,就算有一个团的人追我我也看不到,我的眼里只能看到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还有一章番外~~~
☆、番外二
丹尼尔把诊所的东西该运走的都运走了,该卖的也都卖了,今天最后收拾一遍就可以离开肯尼亚了。
最后一遍摸着屋里相处了四年的桌椅,丹尼尔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跟雷蒙认识已经八年了。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战乱的非洲小国,那时候他还没有自己开诊所,跟着援非医疗队来到那里,看到战火废墟中的满目苍夷,呻吟的老人和恸哭的孩子,他的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悯。尽着一个医生的职责他拼了命工作着,那一天一个伤患被几个魁梧的黑人抬着来想要插队。
“麻烦排下队,前面还有几个重伤的妇女和孩子呢。”丹尼尔不耐烦地对来人说着。
“这是我们老大,你得先给他治!”为首的黑人嚷嚷着,后面他才知道这人就是埃迪斯。
“他就是总统也得等着。”
埃迪斯往他手里塞了一把钱,“我们没时间,先给他看。”
看着手里的钱币,数额还不小,丹尼尔冷笑了一声,太搞笑了,跟他讲钱,他要为了钱就不上这来了。
将钱币掷向埃迪斯,丹尼尔冷冷地说:“你们找别的医疗队去,这里不欢迎你们!”
埃迪斯危险地眯了眯眼睛,放在身侧的手握成拳就要挥出去。
这时候,躺在担架里的人拉了埃迪斯一把,略显虚弱地开口说到:“等着吧,我一会还死不了。”
处理完前面几个重伤员,丹尼尔本不想理这班野蛮人,但是救死扶伤的医生天性还是让他做不到见死不救。
这人腹部受了很重的刀伤,虽然不至于致命,处理起来还是很麻烦的。
“你这不像是爆炸弄伤的吧?”反政府武装刚刚发动了一次爆炸袭击,这会送来的伤员都是爆炸中受伤的平民。
“嗯哼,是执行刺杀任务受的伤。”这人倒是也不避讳。
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万一惹上什么麻烦,对医疗队也不好。丹尼尔给对方处理完伤口,开了几天的消炎药,一直在旁边等着的几个魁梧的黑人就把他抬走了。
真是奇怪的人,也不休养一下就走,什么刺杀任务,看起来也不像是军队的人,这样的麻烦还是少惹为妙。
没想到第二次见面很快就来临了。
那天丹尼尔正忙得焦头烂额,一个黑人背着一个奄奄一息的小孩进来了,放下小孩,来人说了一句“是你呀”。
丹尼尔抬头看了看,他每天接触那么多病人,对这个人并不是很有印象,他仔细回想了一下,依稀放佛想起了这人就是那天受了刀伤的人。
“哦,你的刀伤好了吗?”
“早就好了,我叫雷蒙。”来人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
丹尼尔没有报上自己的名字,他的名字都在胸牌上别着呢。
“我看看这个孩子。”小孩看起来四五岁的样子,头上有一处撞击,起了个大包还出了点血,但是没什么大碍,他会这么晕倒了,估计是……饿的。
“他没事吧?”
“头上的伤不碍事,估计是饿晕的。”
“那就好,我走了。”
“哎,你带来的孩子可不能丢我们这啊。”见雷蒙转身要走,丹尼尔急忙喊住他。
“我执行完任务半路捡到的,我也不能带着,等等把他扔到人道组织的收容所去吧,估计爹妈都没了。”
没有问雷蒙他执行的是什么任务,这人就跟迷一样,但是丹尼尔的直觉还是告诉自己他背后一定不简单。
第三次见面,丹尼尔已经开了自己的诊所,是雷蒙主动找上他的。
“金发帅哥,你这诊所还是挪个地方吧。”
“为什么?”没有问雷蒙他怎么找到自己的,丹尼尔已经几乎肯定这人是混黑道的,黑道上的人总有自己的消息渠道。
“因为这个国家马上就会内乱了,我马上要去杀了他们的总统。”
这个消息简直不是用危言耸听就能形容的,这样的事情,这人怎么就能这么平静地说出来呢。
“你到底是做什么的?”丹尼尔皱着眉问出了口。
“雇佣兵,拿人钱财帮人办事。”
之前听说过非洲道上有这种人,但是没想到还是真实存在的。
“你们还有没有操守啊,只要拿钱,影响国家政治和平的事情也干?”
“政治本来就是黑暗的,你怎么知道坐在总统位置上的那人就是好人?我们不接烧杀掳掠、欺辱妇孺的活,其他的,本来这条道上就没有正邪可言。”
这么说倒也有点道理,不过丹尼尔还是觉得雷蒙不是什么好人。
“那你为什么要提醒我,你不怕我泄露了你的机密?”
“没所谓,我现在就行动了,你没机会泄露。我就是觉着非洲这么热你还顶着一头长发,不怕捂出痱子的样子,挺好玩的。”
丹尼尔狠狠地吸了两口气,才忍住一拳挥向雷蒙脸的冲动。这个人,最好以后都不要再见面了。
不过事不随人愿,与雷蒙还是这么隔三差五的“巧遇”着。
后来,丹尼尔知道了雷蒙是个孤儿,被他养父捡到的时候因为看着体格不错,将来在道上是个可塑的苗子就留下了,与自己认识的那年他才十六岁,十六岁呀,想想丹尼尔都觉得不可思议,他自己十六岁的时候还是什么都不懂的青涩年纪呢,而雷蒙十六岁都不知道生里来死里去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