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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发红的脸颊,像仍然沉浸在情欲中一般,没猜错的话,男人是服用了春‘药,而且从对方僵硬的反应看来,药量绝对不轻,“那个女人干的?”
他们的身高差距并不大,一米八八的叶铭晨以两公分的微弱优势略胜一筹。他向下看了花希越一眼,没有反驳。花希越猛地想起厕所水箱上的精‘液,隐约明白了什么,想借着怀孕奉子成婚的女人也不在少数,尽管在他看来,这是很愚蠢的做法。
今晚的风大得有些不像话,顷刻间就将缭绕在二人之间的烟雾吹散。叶铭晨啪地打开花希越的手,丢去香烟,直接问他,“这附近哪里能喝点东西?”
体内残留的欲焰灼烧着心肺,让他感觉口渴。
风吹动头顶的树枝与他们发梢,花希越缓缓收起视线,朝着一条巷子迈开步伐,“走吧,我请你喝一杯。”
时值五月,正是槐花盛放的时候。大风过境,细碎的白色花瓣洋洋洒洒地在他们眼前飘落,幽然盛放的花朵夹杂的淡淡香气充斥着鼻腔。
“你叫什么名字?”走了没多远,一家亮着昏黄色灯光的烧烤店出现在他们眼前,这里虽然不算偏僻,但也算不上繁华路段,这个时间生意依旧兴隆,说明口味和价格至少有一点是突出的。
老板看上去很忙碌,于是花希越自己动手搬过椅子,还拎了两瓶酒过来,边打开瓶盖边说,“你我萍水相逢,有必要告知姓名吗?”
叶铭晨无意追问,接过花希越递来的酒,猛灌几口下去,干燥的喉咙终于得到滋润,他把烟盒和打火机都放在桌面上,示意花希越需要的话随便自取,“萍水相逢而已,你就请我喝酒?”
象牙黑色的纪梵希G17…1721在灯光下隐隐散发着金属光泽,花希越的眼里若有似无地体现出一点欣赏,嘴角上挑,他看着叶铭晨的打火机,轻声说出几个单词,“Genteel,Grace,Gaiety。(古典、优雅、愉悦)”
纪梵希的品牌精神,正如这个牌子给人的感觉一样,简约大气又不失优雅格调,蕴含一种低调的华丽。
最能体现男人审美的东西通常有三件——西装、手表和打火机。这样看来,面前男人的品味应该是相当不错的。
叶铭晨没想到男人会了解这个牌子,看花希越着装随意——白衬衫搭配简单的牛仔裤,还以为他对名牌不了解也不感兴趣。
至少现在叶铭晨可以确定,他们的品味是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的,抽出一支烟递向花希越,“你的眼光不错,抽烟吗?”
花希越没有拒绝他的好意,但当对方拿起打火机准备为他点火的时候,他身体微微后仰,避开了,“这种天气,火石打不着的。”
轰袭而来的横向气流吹乱了叶铭晨的头发,他目光一滞,心知花希越说对了。
再好的东西也会有缺陷,今天的空气非常潮湿,风虽然算不上狂暴,但足够妨碍火石的引燃,这是古典打火机的致命弱点。
说着,花希越从口袋里掏出防风打火机点燃香烟,用完后往叶铭晨手里一丢,深棕色的防风打火机造型普通,随处可见,“两块钱一个,实惠好用,我看你也需要买一个。”他的笑容中有揶揄。
☆、Love 03 心理较量 (3356字)
空气里传来轻微的笑声,花希越和叶铭晨同时转眼,看到偷笑的女人。被威力极强的两道视线命中,女人的笑容忽然僵住,埋下头专注吃饭,脸却刷地一下红透了。
谈话的二人并没有发觉不少客人都在关注他们,除了女性之外,还有同性的目光。甚至有途径的路人为他们驻足,即使不饿,也摸摸肚子在店门口坐了下来,“安叔,开瓶酒!”嘴里喊着店老板的名字,眼睛却不停往他们那桌瞟。
叶铭晨的头发很短,黑发刚到耳廓,遮不住整个耳朵,因此从侧面看上去耳骨连接颚骨的条索十分硬朗清晰,小麦色皮肤让人感觉到他的健康与活力,高挺的鼻梁,锐利的硬眉,狭长的双眼中黑色瞳仁如午夜般深邃,十分具有侵略性。
像是早已习惯了被人关注,叶铭晨毫不在意地转回头,看着花希越,从上至下,细细审视。
花希越也是短发,但比叶铭晨的头发长些,刚刚好遮住耳朵的浅咖色头发在风中松散成一根根地在风中乱舞,灯光下清浅的发色显得十分柔和。
偏白的肤色,精致的五官和匀称的脸部轮廓相协调,让他看起来有种斯文干净的感觉,一双似乎会放电的桃花眼里敛着老成持重的光,眼角微微上挑,薄薄的嘴唇像片刀锋。
英俊这个词远远不足以用来形容他,如果说叶铭晨的健美的身形和出众的容貌象征着雄性最原始的野性魅力,那么花希越的外表就是结合了名门贵族与优雅商人所有优良特质的完美体现。
“你是做什么的?”叶铭晨看向他的眼神带着些狂野,还有些桀骜不驯,或许他并不需要特别做什么,一个眼神,就能让无数女人为他臣服。
“卖饮料的。”花希越本可以告诉叶铭晨他有一间咖啡店,但现在,受到对方眼神的挑衅,他起了兴致,产生出一点想要捉弄这个男人的兴致。他故意说得模棱两可,唇角挑起,弧度优美性感又不失阳刚。
这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天知道被他吻到的女人会不会见血封喉,一吻致命?旁边刚坐下的女客人直接喷出了鼻血,哗哗撕着纸巾堵住鼻子。
叶铭晨觉得面前的男人很适合微笑,他的笑容充满了诱惑力,轻易就能撩拨人心底最原始的性冲动,又不显得媚俗,“卖毒药的?毕竟那也可以喝。”
叶铭晨轻轻抬眉,任由骨子里的那种傲人魄力肆意挥发。
“太帅了!”女客人忍不住捶桌,压抑着不断上涌的沸腾血液,刚止住的鼻血瞬间又流下来了,她认为,她今天很可能死在这里,理由是失血过多,而罪魁祸首的这个男人显然不知道他差点引发一桩命案。
“可以这么说。”咖啡的主要成分是水、脂肪、纤维与咖啡因,浓度过高的咖啡因可以引起阵发性惊厥和骨骼震颤,过量吸食甚至可以致死。花希越缓缓收起笑容,歪着头看向叶铭晨,“但是人们依然爱它。”
咖啡的起源很古老,甚至可以追溯到公元九世纪甚至更早。由于内涵咖啡因的缘故,它早早地就被打上了‘容易上瘾’和‘有害健康’的标签。但这依然不妨碍它的流行,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咖啡在美洲以及中美洲被当做奢侈品,只有当地的贵族或者牧师、医生才可以享用。
目前全球年产量为900万…1,000万吨,中国咖啡年消费量大约是3万…3。5万吨,并且以每年15%…20%的大幅度增长着。任何理由都无法阻止它以侵略性的速度风靡全球。
有些东西就像一些人,你知道他有害,你知道会上瘾,还是忍不住要去品尝。
店门口的酒瓶子很快就堆积如山,因为花希越和叶铭晨的坐镇,周围的气氛简直热烈到让人怀疑现在是不是半夜十二点,而且完全没有打住的趋势,仿佛所有人都越吃越饿一样,新老客人都追加了不少内容。
今晚真是要赚翻了,店老板安叔笑得合不拢嘴,他从刚才到现在手就没停过,边捏着竹签尾端给肉串翻个,还不忘从身后的箱子里提出两瓶啤酒,放到他们桌上,“阿越,今晚的酒,叔请。”
两瓶啤酒下肚,适当地消除了药性,叶铭晨拿着起子开酒,心里暗忖着阿越这个名字,店老板对他的称呼透出一股若有似无的亲切,说明他要么是常客,要么就住在这附近一带。
叶铭晨的目光一沉,抬起的瞬间眼里多了几分醉意,直接问,“你心里有没有忘不了的人?”
“这个问题太过隐私了。”花希越觉得古怪,怎么会有人上来先问这个,难道是喝多了?看男人的样子也不像是酒量不好。
叶铭晨当然没有喝醉,他不过是想让花希越以为他醉了,因为喝醉的人最不容易产生威胁,能轻易卸下人的警惕心。起了兴致的当然不止花希越,叶铭晨不仅想看看对方要怎么收拾这个残局,更好奇面前的男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我有。”叶铭晨说着灌下一大口酒,就像真正喝醉在胡言乱语的人那样,他趴在桌上,小声地咕哝,“三年了,我还是忘不了她,我还想她。”
突兀的转变很难不让人生疑,真醉假醉暂且不论,花希越只是单纯被那个‘三年’吸引了,因为三年前的某件事是他心头的伤疤。慢慢咽下口中的酒,丰富的气泡刺激着口腔内膜,花希越点了支烟问他,“发生了什么,三年前?”
这个问题有试探的意味,喝醉的人不会对陌生人事无巨细地交代事件的详情,叶铭晨很清楚这一点,他觉得有趣,这个男人身边似乎有无形的墙壁,时刻防备着接近他的所有人。
“被甩了,仅此而已。”摆摆手,叶铭晨长出一口气,拿起酒瓶猛灌了半瓶酒下去。
店里常会有些嗜酒的客人登场,因此花希越可以说自己非常了解酒鬼,喝醉的人总会想要喝得更多,也许叶铭晨真的是喝多了,又或者,这只是他的演技?
看对方的样子,似乎确实是不太愉快的回忆,但花希越对这句话仍然不置可否。说自己被甩博取同情是男人的惯用伎俩,事情真相如何,只有当事人心底最清楚。
有一些时候,演技太逼真了,反而会引来怀疑,但今天,一切不论是真是假,花希越都打算奉陪到底,对他而言,心理较量是最有趣的游戏,对手越高明,游戏越刺激,“因为酒量不好所以被甩吗?”
显然他在试图激怒他,委婉的试探瞬间变为了单刀直入的刺探,说明花希越的手段和戒备都升级了。叶铭晨的目光渐渐变得沉重,轻轻摇头,“不想再提这个了。”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别人越不想提起的事,往往就越会招致好奇。意料之外的是,花希越不但没有继续追问,反倒叹息了一声,“不瞒你说,三年前的今天,也是我心里一道解不开的结。”
无奈的轻叹声似乎能触到人的心底,花希越完全没有发觉,旁边有好几位女性客人同时用手捂住心窝,为他伤心的样子感到心碎。
叶铭晨忽然感觉到一阵紧迫,这个男人的所言所语不像是虚假的,如果这是演技,那他的技巧未免太好。对方平静中流露的不经意的悲伤,确实能触到人的心底,让人跟着他一起难过,但叶铭晨没有表现出动容,他很清楚,在这场他设下的局里,谁先被对方打动,卸下心防,谁就是输掉的那个人。
“很多事,回头看你才觉得后悔。”浅褐色的眼底涌起一抹暗色,花希越注视着眼前的酒瓶,思绪却飘到了几年之前,他无意识地皱起眉,“但现在去说这些,都没有意义了。”
垂下眼睑遮挡了瞳仁,也隔绝了从双眼中窥见他情绪的可能。叶铭晨轻轻按上花希越的肩,语声渐渐从模糊变得清晰,“不堪回首的往事,就不要回首。”
“也许这样做才是最好的。”花希越笑了笑,但是笑容转瞬即逝。
如果叶铭晨想赢,他就不该安慰他,他的安慰暴露了他的伪装。
看到对面的男人脸上的红潮已经完全褪尽,花希越这才猛地想起叶铭晨留下的原因。强力的春‘药药效消退的时候会令人全身乏力,或许他不是喝醉了,只是没有多余的力气,想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等待体力恢复罢了,“我家就在附近,要去我家吗?我一个人住。”
叶铭晨的体力确实已经恢复了,但花希越的话仍然让他感到惊讶,这个男人,按说应该十分聪明谨慎,却带一个不知底细的人去自己家……他不动声色闭上眼睛,点了点头。
有一方忽然亮起白旗,象征着心理较量的结束,花希越走过去将他扶起,叶铭晨知道这一局是他赢了。
他明明赢了,却一点都不觉得高兴,虽然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但花希越一定识破了他的演技。只不过,对方没有选择将这个游戏进行下去。
这不是他想要的胜利,他不需要别人拱手让出的胜利。
☆、Love 04 因为插队 (3139字)
document。write(' 烤肉架散发出阵阵烟雾,炭火在风中忽明忽暗,花希越掏出钱包要结帐,就听店老板安叔问,“阿越,今天这么早回去啊?”
叶铭晨眯着眼,目光扫过花希越的手,浅灰单色软皮钱包,也许价格不贵,但款式、格局都十分简约好看,就像钱包的主人一样,只看一眼就能引来好感。现在流行这个吗?他明天是不是也该去买一个?
“嗯,明天要去新公司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