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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开保险公司的人大都不是傻子,聪明的乙方在签订合同前会附带一份事前协议,如果甲方破产,保险公司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但那样的话,病人家属要靠什么生活?”律师的眉头紧锁,男人却不以为意,胳膊随意搭在门的扶手上,“你不是新人了,作为这家公司的律师说出这样的话很不符合你的身份,明天开始你不用来了。”
简简单单一句话,就解雇了本公司最资深的顶级律师。
“你可真是个挨千刀的商人!”律师狠狠骂了一句,转身回到办公室,提起公文包就冲出了门外。
林源没所谓地耸肩,用手拉了拉领带,“我又没说不赔。”
“你只是想压缩成本。”不是不给与赔偿,如果保险金压缩,作为肇事方的医院就必须付出更大代价,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惩罚。
华丽的男低音忽然在耳边响起,林源的眉头短促的皱了一下,转看向叶铭晨,眼底猛的跳起一抹喜悦,“你是谁?”
“聚运集团财通天下网广告部总监”叶铭晨想来个正是一点的自我介绍,但还未等他说完,林源便打断了他的话,“抱歉,我记不住那么多拖沓的东西。”
好一个下马威!
“叶铭晨。”
“好名字,你来这里做什么?”看来林源似乎喜欢简短。
“和你预约会面,沟通财通网的资源。”做过销售就会明白销售的习性,叶铭晨也和他们一样,善于去摸索客户的性格,如果林源喜欢简洁,那就给他简单直白的答案。
花希越和李斯特都觉得叶铭晨能迅速调整状态是件好事,但谁也料想不到的是,此言一出,林源眸底那团原本兴致勃勃的亮光,瞬间彻底熄灭了。
“我还以为你很有趣呢。”不咸不淡的语调,林源掸平了身上西装的褶皱,刚迈开步伐,他的手腕立刻被冲过来的郑爽握住了,“林源……”
林源勾起嘴角笑了一下,对郑爽说,“看来你的朋友和你一样无聊。”
“失陪了。”转身对众人说出这句话,林源盯着一脸兴致缺缺的表情从郑爽面前走开了。
“真不给面子呢。”郑爽笑着摇了摇头,短短一分钟里两次下马威,足够挑战某位领导耐心的极致了。
李斯特督了眼郑爽,“你的发小看起来和你很亲近。”冰冷的话语下是无限的嘲讽。
郑爽撇了撇嘴,太眉,“怎么,我答应给你们介绍资源,可没保证过程会很轻松。”
花希越走到叶铭晨身边,握了握他的手臂,“你打算怎么办?”他很清楚,这个控制狂是不会放任结果偏离他的预想的。
叶铭晨今天来这里,就是为了拿下林源,拿下平安的单子,不得到他要的结果,他绝不会善罢甘休。
“该怎么办怎么办。”叶铭晨面无表情地抬起手来,缓缓解开蓝宝石色领带和衬衫的第一二颗纽扣,“销售就是要跟随客户的品味不是吗?”
嘴角浮起的一丝笑意从侧面看来有些狠厉,敞开的领口露出胸肌上方硬质、凌厉的条索,叶铭晨把领带随手放在桌上,向着林源的办公室稳步走去。
林源在高级真皮转椅上坐下,旋转90度,侧对着办公桌,一手架在桌上,托着脸,督向窗外,阳光被乌云遮蔽,呈现灰色的辽远天空如此壮丽。
兀自叹息,林源拿起桌上的酒杯,举向窗外天空,“敬无趣的一天。”
就在杯口快要触到嘴角的那一刻,大门突然传来响动,砰的一声,林源愣住了,维持着举着酒杯,半张着嘴的状态望向门边,就见有人直接撞在了门上。
紧接着,一个高壮的男人摔进房间来,躺倒在地上发出惨叫声,那正是他的保镖!该死的,是谁竟敢在他公司的大楼里,把他的保镖扔进他的办公室!
跟随在后面的胆大包天的男人把摇晃的门轻轻推开,悠闲地走进来,不仅毫无歉意,还左右环视了一下他办公室的格局。
是刚才那个什么广告部的家伙?
“叶铭晨。”林源敛起眼中的惊讶,把椅子调正,目光向下扫过蜷缩成一团的保镖,“你把他打到吐血了。”
“这说明作为保镖,他显然不够格。”叶铭晨在门边站定,微微一笑。
“也许他会死呢?”虽然这么说,林源脸上却没有显示出半点担忧。
叶铭晨摸了摸下巴,装作思索的样子,然后开口,“你可以考虑在这里和黑白无常打打牌,拖延死亡时间知道有医生来救他。”
叶铭晨话落,林源将酒杯放下,真个身体前倾,趴在桌上,抬眼看他,仔仔细细反复打量,攸然一笑,“我错了,你很有趣。”
这一次是相当认真家激赞的语气。
高手过招 第二部 反戈一击 Love 77 蜕变
“我见过太多无聊的人。”林源看着叶铭晨,“但是你,”他抬起手,用食指指向男人,“你与众不同。”这是一种十分笃定的口吻。
“你也一样。”看林源的表情,叶铭晨可以很确信地说平安的投放事宜已经敲定了,许多直客们的抉择往往在一瞬间,他们看到你,仅凭感觉就知道你是他们要的,而你从他们看你的眼神,就能明白你是不是被选中的那个人。
谈生意的根本是人情,是感觉,这就是为什么许多销售并不是很精明,却能年入百万的原因。做这一行,情商远比智商更重要。
林源拿出一个酒杯,倒上威士忌,走过来递给叶铭晨,“等这件事结束之后,可以跟我讲讲你的故事吗?”
刚才被打翻的保镖缓过劲儿了,从地板缓缓爬起,却惊讶地发现这一刻林源的腰板是挺直的,那种没干劲的气息顿时灰飞烟灭,他从没见过自己的BOSS这么精神抖擞的样子,仪态举止终于符合了他身上昂贵的装束。
现在的他看起来,就像杂志上那些商业精英一样,风度翩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叶铭晨接过酒杯,微微翘起的嘴角显示出一种凌厉,“只不过有人喜欢说出来,而有些人更喜欢把它们放在心里。”
“你会常来坐坐吗?”林源并不为对方的婉拒感到恼怒,他举杯示意,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叶铭晨咽下灼热辛辣的烈酒,挑了挑眉,“如果我很闲的话。”
富丽堂皇的宽阔办公室里,两个男人相视而笑。
短短几分钟里叶铭晨便抢回了上风,之前显得不利的情势完全被逆转。郑爽看到这幅画面,不由得咬了咬手指,小声咕哝,“不愧是我看上的男人。”
“不好意思,你说什么?”花希越眯起眼看着他。
“我……呃……是说林源!”郑爽立刻装傻,但不自然的断句出卖了他。
“是吗?”花希越觉得某人的演技该回炉重练了。
“别这么酸嘛,我也很爱你啊。”郑爽说着就贴上了花希越的身子,毛茸茸的脑袋在花希越肩膀上蹭了又蹭,看起来像是在……撒娇。
郑爽巴着花希越的手臂,蹭啊蹭,不停地蹭,各种蹭,肩膀蹭到胸口,前胸蹭到后背,最后蹭回脖子,看情形,是打算继续向上蹭。
这他妈的就是在撒娇!
“郑爽,从我身上下去。”花希越皱着眉,感觉对方的脸就快贴上自己的脸了。
“不要不要,我的爱意你可一定要接住!”说着张开血盆大口,就准备嘬上来了。
“你是指六十亿分之一的爱意吗?抱歉,我对这个真是敬谢不敏!”花希越想推开郑爽的脸,但是很不幸,刚好被郑爽的大嘴巴咬住,弄了一手口水。
“呜呜呜!”郑爽咬着花希越的手委屈地哼哼,这时,身后传来一股巨大无比的拉力,他整个人都被拖了过去。叶铭晨拎着他后领,甩手就往墙上一扔,皱起的眉毛在眼睑上落下一片阴影,“郑爽,你真是活腻了。”沉闷的语声带着勃勃怒意。
“哎哟!”郑爽撞在墙上,鱼一样顺溜溜地往下滑向地板,委屈的大眼睛泪光闪闪,“你咋,咋那么小气捏……”
叶铭晨低笑一声,朝着郑爽走过去,自上至下俯视他,伸出手,指着他的鼻尖,“你再敢碰我的人,我会让你感受一下下半生残废的痛苦。”
“呃,你的意思是……下半身截肢?”郑爽傻愣愣地抬起手,在自己脖子上比划了一记。
这画面看得花希越又气又笑,“郑爽,脖子以下截肢,不就只剩一个脑袋了?那还能活吗?”
陈寻走上前,把郑爽从地上拉起来,笑着道,“二少爷,你可真擅长气人。”
“那是那是,”郑爽掸了掸身上的土,嘻嘻一笑,“我练过气功。”
叶铭晨不加掩饰地翻了一个白眼,“李斯特,你和花总监去参观一下,了解一下平安的企业文化,再着手这个案子。”
“好。”两人点点头,转身就走,郑爽眼睛一亮,脚底抹油,就想跟上,“我跟你们一起哇!”
可惜没有得逞,他的皮带被人从身后抓得牢牢的,发生了刚才一幕,叶铭晨怎么可能再放任郑爽和花希越走在一起,“你难得来了,应该和老朋友好好叙叙旧,不是吗?”
虽然用的是问句,但语气里却是赤果果的威胁。
“嘤嘤!我喜新厌旧行不行!”郑爽挣扎,无奈腰部的皮带把他的位置牢牢固定,眼睁睁看着花希越和李斯特走出大门外,他张牙舞爪地挥动手臂,大叫,“你放手!!放!手!!”
“好吧。”叶铭晨面不改色地挑眉,松手,郑爽猛地向前摔去,再次与地板亲密接触。
“嗷!!”惨不忍闻的叫声。
大概就是这一天起,郑爽明白了一个道理,控制狂的爱人是碰不得的。
叶铭晨不理会在地上打滚的郑爽,轻轻拍了拍手,“陈寻,那家伙是你的了。”
“你谈下这个单子,是为了给我?”陈寻尽量无视那惨痛嚎叫的背景音,抱起手臂,琥珀色的眼珠缓缓转动,转出一抹暗光,“你知道我是谁了,不是吗?”
“希越的眼神经常出卖他的心。”正好到了开窗换气的时候,一个员工刷地拉开玻璃窗,呼啸着冲进室内的风掀起叶铭晨的西装下摆,深邃的目光不可捉摸,“他看着你的时候,我从他眼里读出了信任。”
花希越不是一个轻信他人的男人,那天夜晚的电梯里,他曾亲口说过,信任是需要赚取的。
显然,他对陈寻的信任不会是凭空而来。
况且,人在心烦时间意乱的时候会想要待在值得信赖的人身边,经受孟楠威胁后,他选择了陈寻。
他一定是非常信任这个看上去温文尔雅的男人,至于理由,或许是某个意外发生的晚上,他帮他善了后。
“你嫉妒了?”陈寻咧开嘴笑了,那灿烂的笑容就被暖风吹入房间的阳光。
“你清楚他有多迷人。”叶铭晨没有反驳,因为这一切都是真的,是事实,花希越不是那么信任他。
“我倒是很羡慕你们这样的人。”陈寻摸了摸下巴,向着林源的办公室走去,“至少你们还有去相信一个人的能力。”
与那副温和亲善的表情不同,陈寻微冷的语调透出一股森然的气息,随着话语声在空气中弥散,夕阳下被拉长的影子看起来有些孤寂。
从这里到办公室
要经过一段相对昏暗的回廊,叶铭晨就这样看着陈寻缓慢步入阴影中,不禁皱眉,他忽然想到一个成语“孑孑独立……词义透出的感觉,和陈寻现在给他的感觉,很相似。
“有些人活在阳光下,却行走于黑暗中。”郑爽忽然开口,他坐在地上,和叶铭晨注视着同一个方向。而后他摇了摇头,“你看,夜家的男人,我们总是忙着去羡慕别人,追逐渴望他人的生活,却看不到别人对我们的生活的那种向往。”
这次郑爽算是说对了,和普通人比起来,他们的人生是不平凡的,越是不平凡,反倒越渴望普通人的生活。
所以努力去摆脱自己原有的生活,追求他人的生活方式。
却没有发现自己曾拥有那么多幸福。
陈寻的出现,让叶铭晨隐约意识到,离开夜家未必是个正确的选择。他不知道花希越是否也是这样想的,或许也是因为陈寻动摇了花希越原本的想法,花希越才对陈寻有着与他人不同的态度吧……
叶铭晨低下头,阖上眼,微微笑了,“就像相隔十年再看同一本书。”
十年前后的感悟和体会是不同的,当他终于发现,曾经的苦难,被自己认为是麻烦的出身成为了他的宝藏之时,很难得的,他竟对自己的家族萌生了一丝感激和敬意。
在此之前,他还以为,他永远不会感谢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