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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过招by neal-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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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的机会,但我知道我抓不住,我性格如此。郑爽,你不明白这种无奈的心情,因为我一直知道,你对我根本没动过真感情。我到现在才明白这世界多真实,你的家世太出众了,而我,我太平庸,我的平庸导致我甚至无法去追我喜欢的人……”

  那恨恨地咬着牙说出来的话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以及自己当时无言以对的感觉。

  他无法反驳。

  但也没有挽留的念头。

  郑爽再度想起了这段他唯一一段长期的感情,过去的两年里,他几乎每天都在不同床上醒来,他觉得他可能天生就比较没节操,没心没肺,所以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只是每当雷雨夜晚,他都会想起那个老同学,然后不由地生出几分心痛的感觉。

  一片黑暗中,他伸出手,环上了李斯特的肩膀。

  李斯特本就没那么容易入睡,肌肤相触的瞬间他就立刻睁开了眼,“郑爽?”

  华丽的嗓音带着些困倦,李斯特翻了个身,面对着郑爽,正好一道雷光把对方的脸打亮,他感觉郑爽的手臂微颤了一下,随即对方眼底那一抹悲伤也进入了他的视野,“你怎么了?”

  “没。”电光转瞬即逝,郑爽的脸重新陷入黑暗,“李斯特。”他轻轻念着男人的名字,“我觉得我很喜欢你。”

  李斯特有些诧异,皱起一边眉头,片刻后询问,“你怎么会喜欢我这样的人?”

  李斯特不敢说自己完全了解郑爽,但他总觉得郑爽应该是追求快感和新鲜的那种人,他和郑爽可能喜欢的类型,根本八竿子打不着。而且郑爽的性格,无时无刻的不正经和轻浮,很难说得清他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我看到你就觉得轻飘飘的。”郑爽把头埋进李斯特的肩膀,轻轻地啄吻,“我想这就是爱情。”

  郑爽的动作很温柔,这让李斯特一时间恍了神忘记了拒绝,也许在别人看来他是个完美的禁欲主义者,但他自己清楚并非那样,而且,他确实喜欢同性,郑爽充满技巧性的亲吻让他很有感觉。

  李斯特已经快要记不清上次和另外一个人如此亲密是在什么时候,但确实隔了很久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

  李斯特也有。

  或许过程已经模糊,但他清楚记得分手的原因,他曾经的恋人很害怕寂寞,而他对工作的过分热情逐渐令对方丧失了期待。

  当对方说出“你什么时候才能认真看着我,看着我的改变”时,他发现他根本没有资格去追究对方的不忠。

  那之后,他对感情的态度就是可有可无了。

  郑爽亲吻他的时候,幽紫色的发烧蹭在他的鼻尖上,李斯特可以嗅见自己常用的洗发精的香气……

  “郑爽。”李斯特叫了一次郑爽的名字,郑爽很快便抬起脸凑近了他,顺着他的下巴吻了上来,“你说。”

  “回答我的问题。”清冷的视线渐渐染上热度,李斯特向下注视着这个行为举止异于常人的大男孩。

  郑爽嘿嘿笑起来,“我就是喜欢你。”他将李斯特整个人圈进怀里,停歇了亲吻,“我想和你在一起。”

  颇为天真无邪的笑容带着少年般的青涩,李斯特不确定这是否是郑爽的真面目,但他发现他有些喜欢郑爽的这一面,“ONS?”

  只要是有经验的成年人,就不会对一夜情陌生,同是观念开放的男性,一夜欢愉也未尝不可。

  “怎么都行。”郑爽滚烫的鼻息挥洒在李斯特唇上,“你不喜欢,就到此为止,你喜欢,我们可以继续。”

  郑爽永远是郑爽,他玩得起也输得起,他想追一个人,就不害怕失败被拒。

  然而下一刻,他却察觉到了李斯特忽然凌厉的目光,转瞬间,男人猛地将他压在身下,情势急转,猝不及防,“怎么都行?这可是你说的。”

  高手过招 番一 李斯特VS郑爽 第五章

  李斯特平时都将刘海规矩地梳向一边,但是现在,它们松散地垂在前额,将他冷峻的表情稍微柔和。

  郑爽被压在床上,抬眼看着置于自己上方的李斯特,五官逐渐皱成一团,“窝可是铁1耶,就算为了你也不可能改变的。”

  李斯特双手正扣在郑爽的手腕上,他眨了下眼,冰蓝眸底中的热度渐渐升腾,俯身亲吻大男孩的额头,顺势向下,吻过挺直的鼻翼,到嘴唇停下,才缓缓开口,“晚了。”因为欲望绷紧的声带发出的嗓音带有一种低沉的性感。

  话语声砸落耳边,郑爽感觉他的嘴唇被猛地咬住,随即对方舌头卷了进来。

  和冰山般的外表相反,李斯特的吻难以想象的火热激烈,短短三十秒不到,就让郑爽的呼吸节奏彻底乱了。

  李斯特的手指顺着他的上臂游移过来,拂过他的胸膛,锁骨,脖颈,下颚,插入头发,一点点收紧。

  郑爽觉得自己就快透不过气来,心脏鼓动的频率早已达到极速,几乎要跳出胸口,“啊……李斯特……”忍不住叫出对方的名字,感受着下颚吻至他喉结的嘴唇,他发觉他失算了,他以为这个冷情的男人缺乏感情交流,也必定缺乏性经验,现在他知道他错了,但是,为时已晚。

  他那颗疾跳的心,被欲望狠狠拖拽着下坠,跌入快感的无尽深渊。

  李斯特聆听着郑爽舒适的喘息,用牙齿咬上郑爽的喉结,用嘴唇碾压。郑爽的喉结突起明显,那是个非常美妙的弧度,特别是当他因为口干舌燥而吞咽时,在空气中微微颤动的喉结十分诱人,“你很可爱,郑爽。”

  难得的一句褒奖刺激着隐忍未发的欲望,郑爽眼前短暂地黑了一下,整个人仿佛都被迷雾环绕,朦胧暧昧的感觉让他快要发狂,他伸出手揽住李斯特的后颈,强势吻了上去,“那就爱我。”这样霸道的一句话终于脱口而出。

  李斯特为这句轻狂的发言微怔了一下,眉宇抬起,“怎么爱?”

  “都可以。”郑爽并不是形式主义者,翻身将李斯特压到床上,迫不及待地凑近捕捉男人的嘴唇,很饥渴,身和心都很饥渴,“但时间最好是永远。”他的表情和口吻一样,超乎寻常的认真。

  谁能想到那个没点正经的大男孩会用这么严肃的语气说话。

  连李斯特都没料到,对郑爽来说亦然。

  爱来的时候,快如闪电,猝不及防。

  既然遮挡不住,那索性就释放。

  爱吧,吻吧,做吧。这些念头聚集到一起,在郑爽的脑海中不断翻滚。

  他埋下头,像是要汲取对方最深刻的气息反复品尝那样,纵情吮吸啃咬着李斯特的嘴唇。

  “你……”李斯特被郑爽的热情震撼了,随着掠夺式的热吻,他的呼吸渐渐粗重,表情也沉了下来,眯起的冰蓝眸底迸出一道锐光,“来真的?”

  “没错。”郑爽的回答不带一点犹豫,坦诚地供认不讳,一双薄荷绿色的漂亮瞳眸,在黑暗中闪闪发亮,“李斯特,你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

  终于将心里话宣之于口的这一刻,他是兴奋的,愉悦的,不能自已的。

  有时候,爱是一种将铁石心肠融化的利器,但有时候,你以为触手可及的幸福,往往是个更深的陷进。

  “你爱错人了。”李斯特忽然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声音恢复了一如既往的冰冷,“郑爽,你很不错,但我对你——没到那个份上。”他轻轻摇头,因为克制着欲望的痛苦而皱起了眉,“抱歉,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李斯特不否认自己是个有血有性有冲动的男人,刚开始的时候他以为郑爽是个在提议一夜情,于是他接受了,可事情发展却越来越偏离他的预想,现在他发现郑爽期待的不是简单的做一次那样。尽管他同样渴望发泄,但他绝不会随便骗一个对他动了真感情的男孩上床。

  他拒绝了郑爽。

  郑爽也知道今天无论如何不会再有后文了,百般犹豫后说出的表白适得其反,他无声地叹了口气,“没关系。”然后他扬起笑容,“其实我早想到过自己大概不和你的口味,但就是想试试。”

  现在他失败了,他认输。

  输给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他心悦诚服。

  接着,他爬起来,把衣服穿上,动作利索一点都不磨蹭,走向门边,挥了挥手作为道别。

  “外面还在下雨。”李斯特的视线自始至终停留在大男孩笑意充沛的脸上,他提醒他外面还下着暴雨。

  “雨天Good!窝喜欢~!”郑爽咧开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随即比出两个大拇指,“窝准备好接受老天爷的临幸啦!”

  他又回到了那个行为举止怪异,言谈轻浮毫无重点的欠揍二世祖,这恢复能力,简直惊人。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出去反手关上门,表情却一瞬间下沉。

  他不难过,只是惆怅。

  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要花多少时间,才能将这股悸动的感觉彻底从心里清除。

  高手过招 番一 李斯特VS郑爽 第六章

  而水模糊了玻璃窗,李斯特站在开放式阳台上,向下凝望着推开大门,走入雨中的大男孩。

  瓢泼大雨浇灌而下,郑爽立刻就被淋了全透,湿漉的幽紫头发色泽变得更深,暴雨中只身离去的背影透出几分寂寥。

  李斯特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表情,更不清楚他不知不觉把眉头皱了起来,但有一点很确定,他预感他今晚会失眠。

  他是否伤到了男孩的自尊?

  如果是,那并非他的本意。

  其实郑爽很有吸引力,他乐观,活跃,对生活有激情。这些地方李斯特都很欣赏。

  当郑爽用温柔至极的语调说出那些话,李斯特却仿佛感受到了恶魔的邀请。倘若接受,就连他也说不清楚事情会朝着怎样的方向发展,已经很久没人能拨动他的心弦了,虽然他不想承认,但郑爽……郑爽是个例外。

  庭院中郑爽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李斯特站在阳台上,表情平静地望着郑爽离开的方向,点起一支烟,缓缓抽了起来。

  夜晚消逝的速度,总是比白天更快。

  李斯特开着车去往公司的路上不经意想到,因为昨天发生的事,郑爽会不会刻意避开他了?或者他们之间的相处变得僵硬?这都是有可能的,毕竟昨天的状况确实很让人尴尬。

  但他没想到的是,当他走进办公室,郑爽正躺在椅子上睡大觉,而他的桌面上,摆着一杯咖啡。

  李斯特把纸杯上的盖子摘下来,热呼呼的白气儿瞬时间升腾弥漫在空气中,他的眉头微抬了一下。

  和郑爽同处一‘室’有一段时间了,所以郑爽也很了解他的部分生活习惯,比如说,早上的一杯咖啡。

  暖流缓缓趟过心底,李斯特转过头,细细将郑爽的脸自上到下审视一遍。

  排除妖娆的发色不去看,那其实是一张相当干净清楚的脸,带着几分秀气和稚气,特别是睡着的时候,长长的睫毛遮住半圈下眼睑。

  还有郑爽眼窝下的淤青,是长久睡眠不足的证明。

  李斯特不知道郑爽最近颠三倒四的究竟是在忙些什么,只记得每天郑爽都是打着哈欠进门的,他也没多想,觉得肯定没什么正经事。或许是因为花希越和叶铭晨都走了,无聊了,一天到晚出去找乐子累着了。

  他坐下来,拿着报纸,看了两眼,又放下了。

  报纸翻页的脆响很亮堂,怕是会把睡眠不足的大男孩吵醒。

  所以最后他只是拿起手边的咖啡喝了一口。

  咽下咖啡,他的手还握在温暖的纸杯上,他忽然发现,他的这些生活习惯他从未说过,郑爽仅是凭借观察就知道了,可见这个看起来大咧咧的男孩实则心细如尘,但他却根本不知道郑爽喜欢什么。

  郑爽对什么都很热心很感兴趣的样子,反倒让人捉摸不透他到底对什么钟情。

  一个冷漠的人可能很专一,因为热情只给了一人,而将冷漠留给他人。但一个博爱的人,他很可能其实什么都不爱。

  李斯特也相信,只要郑爽想要的东西,以他的家境,他都能轻易得到,这样的人还能需要什么?

  如此一想,那种玩世不恭,纨绔子弟的二世祖形象也让人比较能够理解了。

  尽管家世出众,郑爽却不是喜欢摆架子的类型,所以容易给人一种很好接近的错觉,甚至通常他都把自己摆在一个很低很低的位置上,似乎任谁都能将他揉圆搓平。可当你真正走近他,就会发现,其实你是很难进入他心里的。越是离得近,越能深刻感觉到那种距离的存在。

  “唔……”郑爽轻哼了一声,缓缓睁开眼,李斯特的身影立刻进入他的视野,“早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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