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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高青年见那带血的小穴已能够吞吐四根手指,满意的笑笑,正待下步行动时,却忽觉胸口处一股大力侵袭。
整个人,顿时朝後飞了出去。直至丈余远,背脊重重撞到一棵大树,方停下来。
全身素白装束,有著潭水般深邃眼睛的男子站在葆初面前,解开他身上的绳索,脱下外衣裹在那赤裸的青涩身体上,将他揽入怀中。
男子带著淡淡水香的乌发,摩挲著葆初的面颊,有一点刺痒。
少年睁大了鹿般单纯黑亮的眼睛,望向男子的容颜。纵然口中破布已被取出,纵然股间仍旧疼痛难耐,却完全忘记了喊叫,甚至差一点,忘记了呼吸。
“你是何人,为何袒护这妖孽!”领头青年壮著胆子上前,朝白衣男子叱喝。
“市井愚夫……无知便罢了,心肠却又如此歹毒。”白衣男子看也不看他们,抱著葆初转身离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因律循环,必有果报。”
“你……等等!”领头青年咬了咬牙,顺手抽出杀猪刀,拔足便朝白衣男子追去。
谁知,他用尽全力追赶,那白衣男子看似步履不紧不慢,他们之间的距离却越拉越大。
直至,那修长挺拔的身影完全消失在视野内。
领头青年手中的刀落了地,双腿忽然完全失去力气,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时才惊觉到,一对掌心,已是冷汗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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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找爹……”葆初仰起脸,瞧著抱他在怀中的白衣男子。
“你找他做什麽呢?”白衣男子低下眼看他,轻轻的笑。
葆初虽痴傻,也觉得这男子俊美非常,容光逼人,脸上红了红,一对黑眼珠慢慢转向西方:“日头……要落了……”
两人这一路,也不知行了多久。只见此地翠竹丛丛,紫气烟霞氤氤。不时,有鸟鸣清啸破空。
一轮血色残阳,半隐在远方碧枝绿叶叠幛间,将落未落。
“你爹养不活你,已把你舍了我。今後,你再不能见他,只跟我一起。”男子将葆初抱进竹林深处,来到个热气蒸腾的天然温泉池旁,才将他放回地面,笑语晏晏,“记得我的名字,我叫百连。”
听完他这番话,葆初仍旧讷讷的,不明所以,只仍道:“日头……就要落了……”
百连知道无法跟他说通,索性一笑:“那就,让它落去吧。”
言毕,百连伸手除去葆初身上罩著的外衣,一把将他推进温泉池中。
葆初扑腾几下,呛了两三口温热泉水。但那水深终究只及小腹,他很快就站了起来,一头湿发有些狼狈的贴在颊边,呆呆看著岸边的百连。
“哈哈哈哈……”百连忍不住大笑,将自己身体上的衣物脱掉,步入池中,走到葆初身旁,用力揉了揉他的头顶,“这水是难得的消乏疗伤圣品,喝些进去,对你的伤有好处。”
7
葆初看著百连笑,浅粉色的唇也不自觉的微微上翘。与此同时,他腹中长长的响了一声。
接近两日没有进食,早就饥肠辘辘。
“嗯,饿了吧。”百连伸出手,在半空中虚虚一划,热气氤氲的岸边,一只红底描金的托盘凭空出现,上面有西湖醋鱼、干扁四季豆、番茄鸡丝汤和一大碗碧粳稻米饭。
虽不是什麽名贵的菜色,却红绿相映得宜,干净清爽,香气袭人。
葆初看见食物,眼睛都发直了,连忙趟水走过去,俯下头,就开始舔食碗内的米饭。
“痴儿,你不会用筷子麽?”百连笑著走过去,一手拿起绿竹筷,一手持起葆初细瘦的右腕,“我来教……”
话尤未尽,百连的脸色变了变。
葆初的手指,全是成片的伤疤。好几处骨节丑陋突兀的扭曲著,手背凹凸不平,经脉大半被毁。
再持起左手,也是相同的光景。抱他回来的这一路上,竟未注意到。
“幸亏你是遇到了我。否则,这双手恐怕就真的废了。”百连轻叹一声,放开他的手,“还好没有继续留在那里……与人相处,你究竟无法生存。”
葆初咽下嘴里的稻米饭,抬起头,有些不解的望向百连。
“算了,我来喂你。”百连端了饭碗,夹块鱼脊,挑出刺,送到葆初嘴边,“若不然,看你也只顾扒米饭。”
葆初张嘴吃了後,带著些憨气,朝百连笑,黑眼睛化做两弯月牙儿。
他虽痴傻,却一直懂得看後母脸色,在饭桌上多吃饭,尽量少吃或不吃菜,特别是忌沾荤腥。
後母在爹爹和别人面前说他傻,他倒也不在意。
因为只要爹爹在家,就会夹菜在他碗里。或者,干脆亲手喂他吃。
隐隐约约中,他明白,爹爹离不开後母。所以,他不能不乖一些,不能成为爹爹的负累。
眼前这人,和爹爹一样……是对他好的。
百连舀汤的手顿了顿。少年的笑容於他,刹那间,有了片刻的眩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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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一瞬,转眼就是两年过去。
两年前,葆初失踪。而二日後,正如葆初所说,程倌和後妻的孩子真的就此没了。
那日,後妻的表兄回来,说已完成她交待的事。话语态度间,虽有些支吾,葆初却从此真的没再出现。
虽说後妻哭得发晕,但想到自己瞒著程倌让人杀了继子,心里总是有些发虚,也不大敢闹出来。
从此,程倌也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提起过葆初。镇上的人都知程家小子有邪性,避之不及,隐隐从後妻表兄那里,得到葆初身亡的风声,个个拍手称幸。
後妻失去孩子後,过了一年,竟又有孕。十月怀胎後,产下一个健康活泼的男婴。
这夜,後妻在房中摇著蒲扇,给睡在小摇床内,满月不久的婴儿赶蚊子,满脸满眼的慈爱喜悦。
程倌走过来,看到这幕,发了一会子怔。
“你愣在那里做什麽?”後妻转过身,笑著娇嗔,“过来看,我们的宝宝多结实,多漂亮。”
“蕙儿……这一年多了,我有句话一直想问。”程倌走过去,俯下身去,望著摇篮中婴儿熟睡的脸,“刚开始是还有些念想,後来你又有了身孕……蕙儿,你老实跟我说,两年前,你是不是让表舅,真的杀了葆初?”
顷刻间,後妻手中的蒲扇停了下来,全身都开始发抖。她知道瞒不过去,咬紧了下唇:“……没错。”
“从前,我一直对自己说,葆初是被白仙观的观主接了去……即使是差人去观中看了,说没有葆初,也宁愿这样自欺。”程倌仰起脸,却阻止不了有泪潸然,“蕙儿,你好狠的心。”
“那你要我怎麽办?!他咒死了小妹,咒死了打他的阿肃……最後,又咒到了我孩子身上……”後妻站起来,捂住脸痛哭失声,“我向来待他,不说事事体贴周全,也未曾故意刻薄他衣食……他若不是这般,我嫁了你,便这样养他一世也是该的……说起来,他虽死了,那孩子最终却还是没保住,这是不是报应!你说,这是不是报应!!”
须臾,後妻又放下手掌,露出哭得红红的眼来,望向程倌:“若真要我偿命,我也无话可说……只求不要再报应在宝宝的身上。”
她失子得子,更加爱若性命。这话,倒有多半是真心。
“别傻了,蕙儿。”程倌声音哽咽,“我失去了葆初,还能再失去你们母子麽?你当时的心,我能明白……葆初那样,纵然你不曾做,迟早也是要被别人……就当,是他的命。”
“……当家的。”後妻听了这番话,只觉心中百感交集。望著他,竟不知再说些什麽好。
程倌擦去泪水,朝她露出个笑容:“就当没有葆初。以後这里,只有我们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
窗外,上弦月如钩,已至中天。
程家的屋顶上,立著一高一矮的两个身影。
“痴儿,这样你就安心了吧。”百连叹息著,伸出手,抚过少年柔滑光洁的面颊。
葆初用深黑的眼凝望著他,点点头,不说话,笑得灿烂。
百连也笑了,伸手拥他入怀:“那麽,我们走。”
当百连抱著他,离开屋顶,腾空乘风的那一刹那,他唇边的笑意虽仍然未减,眼中却有泪水掉落。
是的,就当没有葆初……是的,请你们,今後幸福。
但为何,胸口还是会,隐隐作痛。
百连低下头,看见了他的泪──
这些年的相处,他知道,葆初虽反应迟钝些,看待事物痴傻些,但情感的敏锐,绝不下於任何人。
今後,葆初真的,只有他了。
程倌见窗台上落下两点湿痕,连忙跑到窗口处去看:“落雨了麽?”
只见一钩明月悬至中天,无风无云,不由诧异。
8
傍晚,半个天空堆著层层落霞,红得灿烂灼目,似鹤顶那一点毒,层层叠叠自深蓝色中浸染漫晕,美豔不可方物。
百连胸部以下泡在泉水里,斜斜靠在热气氤氲的温泉池沿,端了杯竹叶青,笑望著在不远处戏水的葆初。
三个月前,葆初的手终於完全被他治好。没有半点伤疤,形状完美,不再连杯子都握不住。
虽然那双手还是没什麽力气,但日常琐事已经能够自己照料。而且经过锻炼,力气也会逐渐大起来。
葆初转过身,带起一溜水花,用那对笑成两弯月牙的黑眼睛看著百连。
因为心思的单纯,那双眼睛无论到了什麽时候,也不会老去,永远清澈明亮如婴孩。
片刻後,葆初忽然慢慢垂下眼帘,露出尴尬为难的神色。
“怎麽了?”百连放下手中的酒杯,站起身,趟著水朝他走过去。
“百连……那里,很奇怪……”葆初慌乱回答,手足无措。
百连顺著葆初的目光看下去,只见水中,少年双腿间粉红色的分身,正在涨大抬头。
“哈哈哈哈……痴儿,原本我还一直担心你,现在看来,是不用了。”百连见状,终於忍不住,大笑出声。
因为身体和心智的关系,葆初这方面比一般男孩子成熟得晚些。但也毕竟,到了年龄。
葆初看著大笑的百连,扁了扁嘴,眼神中全是委屈不解。
“嗯……算了,我知道你很困惑。不过,男人都会这样的……这次,我来帮你吧。”百连弯腰将他抱起,两个人湿淋淋的上了岸,走到泉畔的如茵草地。
百连在葆初背後垫了个枕头,让他靠好,然後蹲下来,伸出修长如玉的手,握住了他跨间那不胜萧瑟、颤抖著的挺立分身,揉搓抚慰。
葆初先是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随後便开始粗重的喘息。很快,就在百连的手中释放出白浊的体液。
“百连……百连……”葆初目光涣散,眼神迷离,白皙的面颊上,浮著层情欲的嫣红,嘴里喃喃唤著眼前人的名字。
百连见葆初释放过一次,刚要松开手指,却见葆初的手臂绕了过来,搂住他的脖颈,和他面颊贴著面颊,声音颤抖:“百连……我……还是很奇怪……”
知道葆初只是在害怕身体初次的变化,只要笑著拍拍他,安慰几句,就可以过去。但这样的接近,百连头脑中的理智之弦忽然绷断。
这柏寄生般,只拥有他,只能依赖著他生存,只对他一个人笑的痴儿……
似中了漫天妖豔落霞的毒,百连不管不顾的,吻上了少年的唇,又为了那美好的味道和触感,将舌深入进去一再探究。
葆初虽有些迷茫,却深深信任著他,不加反抗,由他予取予求。
“主人!!”
几乎要突破最後那道防线时,一个男子的声音骤然响起,令这场迷迭梦破碎纷飞。
百连放开葆初,站起身,望向声音的来源。
一身火红衣袍的英俊青年朝这边走来,行动如风,眉目中含著隐隐怒气。近得前来,他勉强朝百连躬了躬身,怒道:“主人所修,是天狐正道,比不得魅狐道专修采补术,绝不可犯了淫戒……我这来晚一步,主人岂非就要为这小子,废去百年道行?!再说,眼前就是主人九百年的天劫,我们这些年辛苦经营白仙观,都为此刻,怎能……”
“司炎,我知道了。”百连清醒过来,望了望葆初,也有些内疚难堪。
没错,他是修行了九百年的天狐。来到人间,只为避劫。
五年前建起白仙观,立了自己生祠,做尽善法功德,受尽人间香火供奉,就是为了到时破解脱去这场浩劫。
天劫那日,他只需闭观不出,白仙观将替他挡住上天所降怒火雷霆。
之所以会起念救葆初,怜悯之外,也是为了往功德簿添上一笔……谁知两年朝夕相处,竟不知不觉间,为这单纯的少年,慢慢沦陷。
葆初听他们讲话,只觉一头雾蒙蒙,困惑万分,不停眨著黑亮的眼。
“看来……主人不宜再留他在身边。最起码,这段时间不可以。”司炎看了眼躲在百连身後的葆初,“天劫过去之前,请把他交给我。”
司炎是修行四百年的红狐,幼时便跟著百连,认他为主。红狐在狐族中,是资质最低、骨格最浊的一族,修行比之同类艰难何止十倍。
所以,司炎选的是最急功近利,力量霸道无匹,百无禁忌的魔狐道。而魔狐道的天劫,却也因此是最重的。
上次天劫,若非百连助他安然度过,恐怕他早尸骨无存。
百连於他,虽名为主仆,实则亦师亦友,是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
百连踌躇片刻,朝司炎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