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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开一度-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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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名字真是怪异的打紧。没等我对这名字发表异议陶野就带我往里走,从内部装潢可以看出酒吧的等级不低,我的肉又疼了。
  问我哪来的眼力?没吃过猪肉也听过猪叫吧,八点档看的呗。
  走到一个包间,推门进去,里面坐着四个人。
  陶野拉着我说:“我高中同学,韩雨生。”
  傻乎乎的扯了个笑。
  四个人看看陶野再看看我,已经不是丑媳妇见公婆的等级了,上升为公堂审问的状况。
  我再一次恶狠狠地诅咒那个说微笑时最好解决窘境的方式的人。诅咒他吃糖酸牙,喝水塞牙,吃粥给噎着!
  气氛有点尴尬。四个人里有个人站起来,个头比陶野高,向我伸手,笑说:“我是蒋以成,和陶野是大学校友。”
  伸手回握,“韩雨生。“
  “有文学味道的名字。”
  “…哪里。彼此彼此。”什么文学底蕴啊,小说高频出现的名字罢了。不过这位仁兄的名字也挺高频的。
  “都是现代言情小说里高发使用姓名。”对方打趣到。
  我有些小愣,不禁失笑,这人还挺幽默很会调气氛,社会上应该挺吃得开。
  接过对方递来的名片以后,果然证实了我的推理头脑不弱。
  跨国企业海外特派雇员。
  我对没有名片做了解释,突然又蹿出个人:“蒋以成,你少假正经了,还交换名片,把你在公司那套收起来。”
  那人对我笑笑,我点头回应。
  “要装谁比得上你啊,丁义。”侧头又对我说:“这是丁义,我们一群人里最不正经的就是他。”
  “你也半斤八两吧。”他眯着眼笑看蒋以成。
  另外两人略显冷淡,面无表情的坐在沙发上。甚至后来有一人起身,冷清地说了一句:“我有事,先走一步。”便转身离开包厢。
  也许是身边人发现了我僵笑的脸嘴角尴尬地抽搐了一下,蒋以成拍拍我:“那是景俞。他那人就是这样的,认识以后就好了。”
  他指着从头到尾一直坐在沙发上的人:“那是樊墨。很难写的名字,就是樊墨的樊,樊墨的墨。你知道吧?”樊墨若有若无的向我点点头。
  我听得糊里糊涂,但出于礼貌和面子还是很认真的点点头。这时陶野在一旁笑出了声,说:“蒋以成是个老ABC,就算从小学中文,中文书法也会得很有限,他刚才逗你玩的,你乱点个什么头,真是没长进。”说罢又惯性动作的摸摸我的头。
  空气很是凝滞。陶野,在众人面前做这样亲昵的动作很怪异的好不…平时没有人,我乐于欣然接受,但在其人面前…这样未免太出格太像同性恋…虽然这是我的老本行。
  “诶,中文不好我默认,那个老是怎么回事,我就大你一年而已…”
  丁义接话:“但是心已经老去……”
  “丁义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老去得又何止是心呢。”一直没有发言的樊墨淡淡地飘出一句。
  “你们就会挤兑我…”
  奇怪的是并没有人觉得不妥,也没有不自然的过分掩饰,就像太阳每天早上会从东方升起一样自然的默认常识。
  这是因为这群人都比较理解中西文化差异…么…?
  后来丁义说继续玩纸牌,我和陶野来之前他们在玩锄大地。现在走了一个,还多一个…
  于是打算说“今晚我还有一篇论文要赶,先走了。”不是拒绝认识陌生人,不过单纯是觉得无法融入他们的圈子里。
  这样的突然出现,突然介绍,连我自己都觉得很突兀。这句话还真像绕口令。
  而且,我是一个同性恋,本来就不该有太相近的同性朋友。
  ……当然也包括陶野。所以在合适的时候退出才是正确的。
  正想开口,有人却抢先了:“玩5人斗地主吧。人数刚好,不多不少。”
  对上的是陶野怡人的笑脸。
   

作者有话要说:狗血得我都不敢看了,捂眼(群众:古有掩耳盗铃,现有捂眼写文,横批:与时俱进)


10、chapter10 。。。 
 
 
  我…很不中用地又投降了。
  色迷心窍啊色令智昏啊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5人的斗地主我还从来没有玩过,两副牌合在一起打,什么明地主,暗地主的,他们给我解释了半天愣是没懂。蒋以成说明了很多遍,到最后我都不好意思再摇头了。
  陶野说一玩就上手了。第一局就摸了个明地主。
  按照蒋以成的指示,得喊一张我摸到的牌,同时有这张牌的人就是暗地主。当时按地主不能明示,只能暗中配合。考得就是默契。只要有一个地主先把牌跑光了就赢了。
  寻思了一会便喊了牌,却觉得右手被轻轻地捏了一把。
  侧边的陶野对我微微眯了眯眼。我立刻会意了。一局下来,结果了然。
  自然是韩大地主和陶扒皮稳固了统治政权,劳工们收到持续地欺压。
  劳工头头蒋以成说:“你们俩默契怎么这么好呢?”
  丁义盯着我和陶野看了一会,说:“有问题呗…”
  “恩,问题是挺大的。”蒋以成笑了。
  陶野不说话却只是笑,我心里咯噔一下。
  莫非通水被发现了……这也太明察秋毫了点吧?
  后来再玩了几盘,我就慌了,连忙输了个几把。是我故意输的,输牌是一门艺术,要输得落花流水输得光明磊落输得连自己都要深信自己必输无疑从而心如死灰万念俱灰乖乖认输是一种高超的技术。
  赢家是丁义,本来是蒋以成快赢了的,似乎蒋以成有什么把柄在他手上,就郁闷的让丁义赢钱了。樊墨保持与世无争无所谓的态度,丁义说我那份就算陶野的了。
  怎么感觉我傍上了个大款,每回出去都是陶野付钱。
  转念一想,谁叫他钱赚的多,多点闲钱就资助一下中国的科研事业吧。
  陶野也说就当去我家蹭饭的饭钱。都老同学,计较这些干什么呢。
  输得连我自己都相信不是我故意放水而是真的输了的时候,他们说跟我打牌没意思一点挑战性都没有,提议去喝酒泡吧。什么意思嘛!
  我拒绝了。虽然酒吧里帅哥挺多且感觉男女比例失衡,但到底是正常向,我还是回避的好。
  蒋以成说我是文人墨客不食人间烟火,惭愧其实我是男同性恋不会应付女人。
  
  陶野送我回家。路上他笑话我:“打牌你都能玩上瘾?”
  “没有。只是很久没有这样玩过了。特别是晚上。”我才没有对这种锻炼老年人智商的游戏上瘾。
  “那今天玩得挺尽兴的吧?”
  我顿了顿,点点头。“是,很尽兴。”
  “那以后一起玩吧。”他直直地看前方继续开车。
  “……呃……”
  “你介意?”
  “不是…但是…可以么?”
  “有什么不可以的么?”陶野偏了偏头看我的眼睛。
  “就是……你们有你们的圈子……”声音越说越小,你们有你们的圈子,我融不进的圈子。
  一阵沉默。陶野再缓缓开口:“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不是社会上那种泛泛肤浅的关系,他们是值得交心的哥们。”
  我没有说话。其实这些我知道,但是我跟你们不一样。
  “我觉得人还是有些能交心的人,这里才不会觉得空洞。你觉得呢?”陶野继续说,并比比自己心脏。
  一个gay是否可以和其他男性保持干净纯洁的友谊关系呢?
  如果你知道我喜欢的是男人,你还能当我是好朋友么?
  如果你知道我曾经喜欢过你,你还能去我家一起吃饭么?
  如果你知道我现在对你还有好感,你还敢伸手摸我的头么?
  这些问题都太冒险,相信问每一个正常性向的男人他们都会犹豫。无论对方是多铁的兄弟。
  曾经一个网友对我说,他最好的朋友知道他是gay以后,问他的第一个问题:你有艾滋病么?
  好似唯恐避之不及。
  到了最后,他跟我说了一句话我一直记得:“有时候不是自己给自己打标签,是别人自然就带上有色眼镜看你。如果这个人你看得越重,他通常会让你跌得越痛。”
  如果一开始就保持普通的关系,失重的时候也就不会有太大的离心力了吧。
  “你性格挺好的,就是有时候有点闷,从高中开始到现在就没有变过。”
  “我希望你能够多交些朋友,所以介绍他们给你认识。”
  “我想成为能够跟你交心的朋友。”
  听了这几句话,瞳孔快速收缩了一下。我受宠若惊了。
  “啊…?”回答的声音都有些飘飘然。
  “那么下次一起来玩吧?”后视镜里陶野的脸特别好看。
  “好。”我轻声答应了。
  
  回到家以后发现电脑都没有关就被陶野拉出门了。
  我肉疼,不是为电费,是为宝贵的国家资源被白白无辜的浪费而感到惋惜。
  QQ也挂在线上,全是顾遥一人的刷屏,留言都是对我的突然消失做出的评论。
  “喂喂,人呢?”
  “怎么不见了?”
  “回个话啊…”
  “你该不是被绑架了吧?”
  “!@##%%&^*”
  刷了几页以后她终于放弃了。显示最后的留言时间是21:34:48。
  现在都快十一点了。
  “有事么?”
  过了很久都没有回应,可能又敷面膜去了。
  分神的时候,QQ突然‘滴滴滴’地狂响。我突然有点讨厌QQ了,因为它和闹钟的声音一样。不仅大声很吵,还突然吓人……哪天查出我得心脏病了我一定控告那个发明闹钟的和设定QQ声音的那两人慢性谋杀。
  “才回家?”
  “今天跟朋友出去了。”
  “哦,这样啊。”
  顾遥再次沉默了,但是这样的顾遥让人萌生一种好奇心,觉得她全身上下都是秘密。我一直以为这种特质是与生俱来的,现在我才知道也是可以后天培养的,还是间断交替性的。
  虽然曾经在网游里我有点惧怕这个第二模式。
  诶,算了,不提了,往事不堪回首。
  “你谈过恋爱么?”总是顾遥八卦我,从来还没有了解过她的感情史。
  “谈过几次。”
  “你的初恋情人是什么样的?”
  “有眼睛,有鼻子,有嘴巴,有耳朵。”最后她还附加一条:“四肢健全。”
  还四肢健全。我汗,顾遥你和残疾人交往过么,“…具体什么样的……”
  时隔两分钟,她回了两个字给我“人样。”
  “……难道你喜欢过兽类么?”同龄人的世界真是离我太遥远了,要以光年来计算了。
  “没有。只是我记不清楚他是什么样的了。突然跑来表白,然后我答应了,然后我们牵手,约会,接吻。然后过了一个多月,我们不适合就分了。”这个像我小学写的流水帐作文的回答更雷人。
  “……这也算是初恋么?”
  “这不算么?”
  我决定换一种问法:“你有没有喜欢的人?”现世对初恋的定义很模糊,我认为初恋一定是第一个喜欢的人。
  隔了很久,那边才做了一个含糊不清的回答:“不知道。”
  “不能准确点么?”作为一个崇尚求真精神为人生理想的人,我无法接受差不多、算是、也许这样的词汇。
  “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喜欢,就是有那么一个人,对什么事都很认真谨慎。”我有些讶异,没想到顾遥会喜欢这种类型的。
  “看他那么认真,就想去欺负一下,看他用力挣扎别扭的样子,很有趣。”
  这都是些什么心理啊……我第一次庆幸自己是个同性恋。现代的女性有虐待癖。我严肃而慎重的得出这个猜想。
  “觉得他很可爱,小心翼翼保护自己,认真谨慎的生活。有时候想对他说其实不必那么小心,不用那么紧张,错了也没关系。”
  心里泛起了一股酸意。
  我回答:“那是因为没有错的资本吧,所以每一步都必须小心。”因为错不起,一步都是不行的。所以极为惜命的保护自己。
  有一刹那,我觉得自己好像理解了顾遥喜欢那人的心境。
  可是转念想,那人有顾遥,有人关心,有人依靠,跟我是不一样的。
  正要解释那是我随口乱掰的,她却回答:“但是这样的人很难得。”
  “难得?”
  “一旦这人相信了一个人,就会是百分百。”语气坚定得像是在说一条真理,让人无法质疑。
  百分百是么。也要找到愿意被信任的人才行啊。
  对,也要找到那样心甘情愿的傻子才敢百分百的相信。
  心里很堵,像有座大山压着。
  “我有些累了,先去睡了。”
  “晚安。好梦。”
  
  又是一个令人憎恶的星期一。这样的星期一每两周一次。
  讨厌这个星期一的理由有很多,不仅仅是赖床综合症的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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