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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饭馆,学校。
每两地之间的距离,都要坐近一个小时的公车。
每天坐公车的时候,是他一天中最轻松的时刻,他可以只是坐着,不用干活,这时候他都会想很多。
家里的那套在老城区的四十五平米的房子,是他妈唯一仅有的财产。其他的开销,都是他用除上课学习以外的所有时间在一个远亲家开的餐馆里打工挣来的,勉强能维持最低的生活保障。
现在比起以前的话,还要再难一些。
以前他妈清醒的时候,还会去卖菜,每天都多少能拿点钱回来,但是常年酗酒,身体早就完了,神智清醒的时候也越来越少。醉的时候更不用说,摔东西打人是常事,家里除了电灯就没有电器了,都被她砸坏了,也就没钱再买,倒也省电。唯一庆幸的是现在自己长大了,刷完扫地的话儿他可以少干一些,跟着师傅学了几年,现在能有机会炒上几个菜,所以工资就比以前高了些。
生活就这么维持着。
那时候他唯一能安慰自己的方式,就是幻想自己的未来。
他想他好好读书,县里面答应如果他能考上省重点高中的话,还出钱供他,上了重点高中,借着努力,就能上好的大学,毕业了就能找到好的工作,最好在陌生的城市,没有人认识他,他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他的人生就会从此改变。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
家里照样是黑灯瞎火的,他摸着楼梯走上二楼,一碰门把,居然门又没关。
这都好几次了,反正他家里也没什么东西是值得偷的。
一进门就踩到什么东西狠狠滑出一大步,还好扶稳了门框,要不肯定得趴地上了,接着月光一看,又是一地的那种半透明的塑料袋,还躺着不少液体。
这是他妈经常喝的酒,他记得去年上化学课的时候老师还讲到很多这种廉价的袋装酒里面有工业酒精,他回家跟他妈说,莫名其妙就被甩了几个耳光,从此再也不敢提。
他摸着墙找到电灯的拉绳,屋子亮起来的一瞬间,就听到一声含糊不清的咒骂。
叹了口气,他走过去扶起地上又喝的烂醉的中年女人,吃力的把人扶到床上,盖好被子。
他妈清醒的时候对他还可以,他所觉得的可以就是几乎把他当空气,但是至少不会打骂,而且会给他做饭吃。
可惜现在她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嘴里不停的嘟囔着不满和怨恨,这些他早听惯了。
料理好他妈之后,就开始收拾房间的一片狼藉。
他从前的家总是很干净,他妈其实是个能干的女人,而且很好面子,看不得家里有一点不顺眼的地方,会跪在地上擦地板,所以他从小的卫生习惯也很好。
他也不想每天一身臭味的去上学,可是水费太贵,澡是不能天天洗的,穿得下的衣服就那么两三件,还都是餐馆里的人送的,天天洗换也不现实。
开始周围同学和老师的那种眼神,真的刺伤了他,后来也居然麻木了,就想着以后赚了钱,就可以把自己弄得干净些,也就可以交到朋友了,现在……能吃饱穿暖就不错了。
李程秀唯一的指望,就是未来,能够支撑他一天二十四小时休息时间加起来不到五小时玩命一样的轮轴转的动力,还是未来,他想着他努力,他拼命,就会有完全不一样的,美好的未来。
第四章
就像这个学校的每个人都认识李程秀,李程秀也和这个学校的每个人一样都认识邵群。
虽然两个人是云泥之别。
和邵群在一起的一帮人,家庭背景都很是惊人,至于有多惊人,李程秀想象不出来,而同时这些少爷小姐们也异常的嚣张跋扈,这就是物以类聚。
因为长久以来受到的奚落和漠视,李程秀几乎很少抬头看周围的人和事物,学校的人,他能记住面孔的实在很少。
可是邵群这个人显然是不一样的。
他实在是太耀眼了。
他尊贵着嚣张着漂亮着,随时都撒发着让人无法忽视的气场。
李程秀对于学习和赚钱以外的任何事都不感兴趣,但他自从开学那天看着从加长的黑色轿车里面下来的小少爷,他穿着板正的西装款的校服,五官精致到无可挑剔的地步,脸蛋像牛奶一般嫩白,明明年纪比他小,却有着凌人的盛气,不知怎么的,他一下子就忘不了了。
那时候单纯的少年才刚刚意识到自己和同龄的男孩子不一样,虽然本来就很不一样,但是有那么点儿隐秘的心思,是非常非常不一样。
虽然没有人会主动跟他说话,但是平时安静的坐在教室的时候,班上的男生一聚在一起便要讨论哪个哪个女孩子漂亮,哪个哪个女孩子胸大,他都听的清清楚楚。可是奇怪,他并不感兴趣,比起那些精致漂亮的小女孩,他更喜欢看篮球场上推推搡搡的男生,阳光下挥洒的汗水和青春,凌乱的头发和丰富的面部表情,敏捷的动作和看起来很酷的肢体语言,都是他觉得很值得看的,看也不敢多看,匆匆瞄一眼,随着年龄渐长,就有那么点不一样了。
但是那时候又单纯又傻,他还是不清楚,自己到底哪里不一样。
这个,还是邵群给了他答案。
那个中午的太阳,歹毒的像要把人蒸干,就算站着不动,不一会儿就能出一身的汗。
中午的学校,分外的安静空荡,很多学生中午都被家里派来的车接走了,不回家的也都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午休,只有他是回家太远租房子太贵的,中午只好在学校呆着。
本来学校是不让的,可是他这样的情况,谁都知道。因为他成绩总是名列前茅,是学校的重点尖子生,所以学校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不能在教室呆着,否则丢了什么东西就说不清了。
他一般都跑到他那栋教学楼的楼顶。那里不容易被校警发现,虽然校警之间对他的事情已经有了共识,但是要是看到的话,还是要象征性的赶一下。楼顶天台又安全,光线又好,又可以休息,也方便他看书学习。
在他贫瘠的生活里,自以为拥有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空间,就足够他偷偷的开心了。
那天他就像往常一样,坐在巨大的水箱的阴影下打盹。
校园难得的宁静,坐在阴凉处还有阵阵凉风吹过,这时候闭上眼睛休息,是李程秀一天里最惬意的时刻,他可以暂时忘了很多值得他操心烦恼的事情,而专心享受属于他的宁静舒适的时间。
“你在这里做什么。”
清亮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把李程秀吓了一跳,他睁开眼睛的一瞬间,有点适应不了阳光高亮下的晕眩,瞬间闭上的双眼中出现了一个清晰的残像,那人整个身体的轮廓都被太阳镀了一层耀眼的金光,他有着透白的脸,闪着瑰丽色泽的黑发,和明亮的眼睛。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那个人还是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李程秀觉得自己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一瞬间热气就蹭蹭的撩到了头顶,他知道自己的脸肯定红了。
气定神闲的站着男孩显然对他突然烧红的脸和无措的神情感到意外,他挑了一边的眉毛,疑惑的看着他。
“我……”李程秀慌乱的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后的衣服,有些紧张的看着他,咽了口口水,“你……你好。”
不能怪他这么紧张,实在是好久没有人主动跟他说话了,而且还是长得这么好看在学校这么有名气的人。
他想起了第一次见到邵群时的场景,那时候邵群看上去就是一个高贵优雅的小王子。后来才知道邵群除了那层骗人的皮囊外,实际上根本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流氓,什么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欺负老师同学的事他都掺和。
邵群在他站起来的一瞬间就往后退了一步,皱着眉头看着他身上皱皱巴巴透着油渍的衣服,眼神里透出丝毫不加掩饰的厌恶。
李程秀在看到那熟悉的表情后,有一瞬间的失落,但是马上又觉得平静,毕竟是他熟悉的表情,他也知道怎样熟悉的应对,沉默就对了,面对别人的厌恶,沉默就是了,然后就没人理他了。
李程秀低下头,慢慢把身子侧过去,看着前方的一块方砖。
“喂,问你呢,在这里干什么。”邵群小少爷对别人的无视很不满意。
“午休”。
邵群根本没听到他蚊子般的声音,稍稍俯下身,“什么?”
李程秀抬起头看着他,“午休。”说完又有点怔愣,心理有个细小的声音在说,怎么会有人长得这么好看呢,那大长睫毛忽闪忽闪的,闪的他心里痒痒的。
“学校中午不是不准留校吗,谁让你在这里的。”
李程秀一时回答不上来,呐呐道,“你……你不也在这里……”
“你跟我一样吗?”邵群口气里满是不屑,他是无聊透顶才想出在这栋教学楼玩儿捉迷藏的,本来以为可以找个地方睡个午觉,没想到早被人占了,还是这个恶心的娘娘腔。
李程秀咬着嘴唇,低下头。
“拿上你的东西,马上滚,有你在周围的空气都臭死了。”
李程秀把书塞到书包里,一手抓着从地上爬起来,头也不抬的就往门口跑去。
“慢着!回来!”
李程秀听话的停下来,转过身低着头。
邵群想到楼下还有人在找他,娘娘腔就这么下去,他不是穿帮了,他虽然不在乎这个游戏,但他最讨厌输了。
“你在这里呆着吧,我走了你才能走。”
李程秀并不想跟他呆在一起,但是他想到以邵群为首的一伙人,看谁不顺眼动不动就打人,整人的招数更是层出不穷,在学校从来都肆无忌惮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还想安安稳稳的毕业,可不敢得罪他。
于是他拎着书包,又小心翼翼的想移回到那片阴影下。
“站那里别动!谁他妈让你过来的,想熏死老子啊。”白净修长的男孩大喇喇的往地上一坐,嘴里吐着跟他秀丽的外表完全不相符的粗俗的咒骂,拿眼睛斜着李程秀。
他觉得留着他也不错,可以打发下中午的无聊时光,以前看到这个娘娘腔,都是绕路走的,实在太脏了,连想欺负他的欲望都提不起来。
李程秀只能无措的在哪里站着,有些愣愣的看着他。
“对,你就在那儿站着,让太阳给你杀杀菌,你都快发霉了吧。”
李程秀呆愣的站在哪里,握着书包带的手紧的发痛,没过几分钟,他身上的汗就跟小溪流似的哗哗的往下淌,一点不夸张,在38度的正午站在大太阳底下,成年人都吃不消,更何况是个长期营养不良的孩子。
邵群本来想眯一会儿,可是呆惯了空调房,觉得这里实在太热,闭上眼睛,燥热的空气让他根本静不下心,索性睁开眼睛,有些邪恶的看向了站在太阳底下罚站的人。
“喂,你过来点儿,站这里。”邵群一指身前的地儿。
在站了近半个小时后,李程秀已经被晒得头晕眼花,喉咙干的他一咽吐沫就疼,一听到他开口简直跟得了大赦一般,迅速的挪到了水箱的阴凉下,拿手臂抹着一头一脸的汗。
邵群从地上站起来,在他身边转了两圈,最后停在他面前。
李程秀有些紧张的抬头看着他。邵群的发育显然比他好太多,尽管比他小了两岁,个头却比他蹿的猛。
邵群很不客气的指着他,“你一个男的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你下边长齐了没有啊。”他其实也不是很确定下边长齐了都该有些什么,只是他们这些小流氓骂架总要问候对方的生殖器,并嘲笑对方毛都没长齐,虽然其实他们都没长齐。
李程秀脸涨的通红。
不用他一再提醒,他也知道自己很不男人,周围的人都是这么告诉他的。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是因为他小时候老是跟女孩儿一起玩儿?因为他要是跟男孩儿玩儿,就会把衣服弄脏弄破,他妈最讨厌他脏兮兮的回去了,回家保证有他受的,而且男孩儿玩儿的都太粗野,他看着都害怕,他喜欢跟女孩儿玩儿点文文气气的东西,久而久之他就经常跟女孩儿混在一起了。
长大了男女的界限划分的越来越清晰,当他自己意识到自己不像个男人的时候,他就已经刻意规整自己的言行举止,想让自己不那么另类。可是骨子里的东西,好像怎么掩饰都会不自觉的冒出点端倪来,现在他发现比较安全的做法就是什么都不做,只要不说话,没有多余的动作,他觉得自己看起来就能正常一些。
“你干吗成天弄得跟个捡破烂的似的,故意恶心人呢?”
李程秀抿着嘴不说话。
邵群踹了他一脚,“哑巴啊。”
李程秀腿没站稳,被他一脚踹倒在地上,虽然极力忍耐了,但毕竟还是个孩子,受到这样的待遇,不禁有些忿忿的抬头看着他。
“你他妈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