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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人之狼王-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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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某人拒绝地干干脆脆。
  “姓莱的!”
  “我不姓莱……”
  “……”林叶秋半起身,干脆掐着某人的脖子威胁,“你变不变?”
  某人伸出长臂两三下将人再度扯回了被子里:“小心着凉。”摆明了无视。
  林叶秋灵机一动:“我冷,搂着雪狼的话——”
  “我身上也很暖,再不行的话我可以再拿几条被子来。”
  林叶秋淡定地拨开伸过来搂住自己的那双手:“不搂着雪狼,我睡不着。”声音可怜兮兮的,改用哀兵政策。
  “那你就搂着我,想象搂着雪狼睡。反正雪狼就是我,我就是雪狼。”
  “……”林叶秋瞪着黑暗里银白色的那团,“莱曼斯,你混蛋。”
  没回应。
  “真不变?”
  这次的回应是一只手绕到他后颈,安抚地摸了摸。
  林叶秋瞪了会,又翻了个身,背对他躺了。
  莱曼斯睁开眼,看着黑色的后脑勺,神情无奈地暗叹了口气,过了会,试探着将手环了过去,轻轻搂着他的腰,没得到拒绝,不由露出一抹满足的微笑来。
  良久后,莱曼斯见他再无动静,以为睡着了,便小心地凑近去,在他后颈处轻轻吻了吻,低声说了句:“我爱你。”也闭了眼,不一会平稳的呼吸声就传了来。
  林叶秋却睁开了眼睛,那句轻到不仔细听根本就听不到的“我爱你”,让他心跳不由快了几拍。
  身后那人温热的吐息丝丝擦过他的耳际,有些麻痒,体温也似有若无地隔着衣物传递过来,一切都诉说着彼此的亲密无间。
  林叶秋不禁又回想起那晚上激情难耐的一幕,没想到跟男人做这种事,居然可以那么激烈,居然也可以那么舒服……思及此脸上不由一热,暗骂自己一句,连忙甩脱了这些淫靡画面。
  不过也太遭罪了……
  现在那里只要不碰到,已经不痛了,红肿也消退了不少,可被异物进入过后的那种异样感觉依旧挥之不去……
  林叶秋不自在地想翻个身,因为这种背对着的姿势,让他再度想起那人进入时的情景,可刚一动,就察觉那么大幅度的翻身,一定会吵醒身后的人。最近几天,他为了照顾昏睡的自己,都没怎么休息……这么一想,又作罢了。
  可莱曼斯这匹狼,如果说是第一次,还真让人难以置信……莫非天生?
  林叶秋突然想到“色狼”这个词。
  他胡思乱想着,终也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梦境里,似乎回到了现世,看见邻里大婶们如往常一样大嗓门地说八卦,妈妈一大清早就背着农具趁天没热起来时先去锄会草……
  当他想走过去帮忙时,场景一换,豁然置身于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里。
  惊疑不定中,远方传来了模糊不清的叹息声。
  “谁?”他一惊,转身四处看去,却不见一个人影。
  “孩子……”一声声,远远近近,虚无缥缈,温柔慈爱,像是在召唤。
  林叶秋不由自主迈动脚步循着声音而去,不知走了多久,林影幢撞中,出现了一方湖泊,湖泊中央凭空凝立着一团雾气。
  “孩子……你终于来了……”声音就从雾气里发出。
  “你是谁?”林叶秋惊疑着,不再往前。
  雾气变淡,一个身影渐渐浮现,像是一匹马,接着隐约可见它迈动了四肢,一步步朝他走近。
  林叶秋不由一退。
  “小秋小秋!醒醒!”
  林叶秋阒然张开了眼。
  “天亮了,我们拜别完挲耶就要回去了。”莱曼斯已经穿戴完毕,手里拿着林叶秋的披衣要帮他穿上。
  “噢。”林叶秋一时有些失神,脑海里一片空荡荡的,好像遗失了什么东西,甩甩头不再多想,接过了披衣自己穿了,洗漱一翻就和莱曼斯出去了。
  挲耶依旧一袭祭司服,看见两人过来,头也不抬,继续摆弄着手中的罗盘,神情清淡,不知所思,一旁早已候着的童子上前将一个包袱递给莱曼斯,都是些药物,并详细嘱咐了使用方法,莱曼斯一一记下。
  林叶秋再度道了谢,挲耶只是淡淡应了声,并不多话,可在两人转身离去前,他却淡淡书了句:“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①
  林叶秋一愣,依稀觉得有些耳熟,但怎么都想不起来,也就没在意了。
  两人慢慢走回了城堡,等第二天起来时发现起雾了,花影在薄雾里隐隐绰绰看不分明时,林叶秋才突然想起一首诗,是谁写的已经记不得了,但高考时他曾背到过:花非花,雾非雾,后面一句什么忘了,最后两句好像就是“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
  这不是现世的诗词么?
  他不由蹙眉,难道那个挲耶也跟他一样是从现世来的?不对呀,即便如此,那也没必要对他念这么一句啊……想了半天没想出所以然来,也就暂时搁着了。
  这一晃就三个月过去了,莱曼斯白天被狼王派出去义务劳动,直到晚上才回来,一天里盼的就是这时与心爱之人缠缠绵绵,结果三个月来居然连爱人的身都近不了。
  看得到摸不着的痛苦,生生让高贵的狼王子成了被人遗弃的小狗。
  而莱曼斯郁闷着,同时林叶秋也郁闷到了。
  那时挲耶告诫说半个月内不可交合,某狼好不容易熬了这么久,两人关系也已正式确定,当晚就作出示爱的举动,结果即将情动时,林叶秋淡淡然然来了一句:“以后我想看雪狼你就要变雪狼,否则别想碰我。”
  结果是莱曼斯忧郁地看了会他,居然转身离开了。
  林叶秋满以为这下肯定能成功,没想那人竟然走得如此干脆,只愣愣地瞧着他的背影,无语。
  以后又来了几次,每次都以相同的结尾做罢,两人就这么耗上了。
  林叶秋哪里想得到对方如此执着于不肯变狼身,只是因为吃醋,因为觉得爱人对狼形远比对人形的自己要亲密喜爱得多,林叶秋越怀念狼形的莱曼斯,人形的莱曼斯就越不愿意在他面前显露出原身。
  于是欲求不满的某人,想到了一个画梅止渴的法子。
  这天林叶秋正在洗内裤,莱曼斯进来了,他脸一红,连忙将手往身后一藏。
  莱曼斯当时也没说什么,将手里新鲜的果实放了桌上又出去了。
  林叶秋等他走后就去了殿后方人迹罕至处将内裤晾了起来,回屋里又洗了床单出来晾,却看见莱曼斯正站在那边,低头细细端详着什么,指尖好像捏了什么东西。
  林叶秋心中豁然一突,跑到侧方一瞅,架子上晾着的短裤不见了!
  目光一转,正见莱曼斯抓着内裤往鼻子下闻了闻,然后居然伸出舌尖舔了舔!
  林叶秋脑门轰得一声,七荤八素了。
  现在到底是走过去救下那条内裤,还是任那匹色狼意淫?
  林叶秋手里抓着湿漉漉的床单,一时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这时,莱曼斯做出了更离谱的举动,竟然将整条小内裤照到了头上,作出深深呼吸的样子,一手就往他胯下摸去……
  这还光天化日地……成、成何体统?
  林叶秋终于忍无可忍,同手同脚走过去,抬手从某人脸上一把掀了自己的内裤,脸红脖子粗地瞪着一脸诧异的某人,脸上分明还有意犹未尽的神态。
  林叶秋黑着脸,二话不说,将床单往对方手里一塞,抓着内裤转身就走。
  “小秋?”
  “以后不许随便碰我东西。”林叶秋头也不回,哽着脖子道。
  “我要。”
  “啥?”林叶秋顿步,回头看去。
  莱曼斯一手拎着不断滴下水珠的床单,一手指着对方手里的小布帛:“这个,我要。”
  ……林某人黑线。
  莱曼斯极其委屈地:“都不能碰小秋,可我想小秋想得紧,这上面正好有小秋那个地方的味道,只可惜洗了后淡得都快闻不出了……”说到末尾还一脸的遗憾。
  林叶秋一张脸又是红又是黑,想了半天没想出什么斥责的话来,最终扔下一句:“色狼!”就头也不回地跑了。
  等跑远了才豁然发现这一句“色狼”,竟带着说不清的嗔味,倒似女孩子斥责情人的那股子嗔怒,不由又是黑线。
  真是说得还不如不说!

  作者有话要说:注:①“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出自白居易的《花非花,雾非雾》,全诗如下: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
  这诗用禅意来分析就是:眼中的花,并非实实在在的花;雾,也并非实实在在的雾。只是“本心”外射的花与雾的“幻化”而已。这些东西,“夜半来,天明去”,瞬间即逝,无影无踪。来的时候就像那“来如春梦几时多”,突如其来,毫无知觉。去的时候,“去似朝云无觅处”,不可追寻,不可捉摸,无影无踪,全归于“空无”。




37、026 邂逅俊美非凡的狐王

  林叶秋直起有些酸疼的腰背,擦了擦汗,俯瞰高坡下广袤无垠的大草原。
  转眼,到这个世界已经正好一年了。
  他一直在努力适应这里的生存方式,可至今依然有些不能完全融入进去,二十四年的生命里有二十三年的时光习惯了现世发达的工业,又岂是轻易可以改变的?好几次睡梦中恍惚以为自己还在那间租来的小房子里,三伏天吹着电风扇喝着冰雪碧上网看时事,结果醒来却是一片古色古香。
  这里没有任何与电有关的物品,连抽水马桶都没有。
  这里有的是没有任何工业污染的饮食与清新怡人的景致,以及古朴的人们。
  林叶秋举目眺望远方山峦相接的天际,不由长叹一声。
  现世里有他的至亲,那是斩不断的羁绊,可这一年来,他却毫无线索,也不明白为何当初会到这个世界来,来这里做什么。
  也许,是不是该再去找找那个叫挲耶的祭司?毕竟他知道那句属于现世的诗……
  “公子,大伙儿要准备回去了,公子也一起走吗?”
  “你们先回吧,我再坐会。”
  “那公子早些回去,不然莱曼斯王子又会担心的。”
  林叶秋点了点头,背着小竹篓就往高坡上走了。
  最近半个月他一直和雌性们一起外出采药,学些粗浅的医理,多天来采完药便总是独自静坐片刻思考一些事情,这里又是狼族领地,人们把他当雌性看,也不会有什么真正的危险。
  林叶秋站在高坡上,夕阳的余晖斜射到侧脸,神情显得有些不定。
  虽然接受了莱曼斯,可他毕竟不是雌性,无法给予对方后代,而且他们的寿命相差甚大,往后的很多事情还很难说。而且莱曼斯,是狼族的王子……
  在任何时代,一个王子,总有他不能抗拒的责任要承担……
  林叶秋眉宇不禁微微一皱,忽而又想到那人时不时做出一些让人头疼的行为,又不由莞尔。
  他总是无法确定,莱曼斯究竟是一个大男孩,还是一个大人。
  在外人面前,那人似乎表现得很成熟,也越趋稳重,然而独自面对他时,却又总是做些让他哭笑不得的事来。
  现在的莱曼斯经他多番调教,总算懂得了为人处世的一些道理,较之一年前,看上去已经柔和了许多,在外人面前也不再总是一副不苟言笑、生人勿近的耍酷样,回想起两人初识时那人曾经说的什么大家对他很冷淡的屁话,果然只是出于误会罢了,现在整天顶着张微笑的俊脸,受欢迎程度节节高升,加之狼王似乎有意识地让他多和族民们相处,分派的任务都是些帮助族民的活,打造一片亲民的景象,照这态势下去,莱曼斯在族民心中会越来越有威望。
  莱曼斯受人喜欢,他应该感到开心才是,可不知怎么心里总有些落寞,甚至不安。
  算算两人竟然已经整整六天没见过面了,好像又被狼王派出去了,有时深夜睡睡醒来,竟也没看见边上有人,而以往,那人不是不管多晚回来都会进他的偏殿休息的么?
  两人实质上的亲密关系,统共也就那么一次,这对于恋人之间,好像有点说不过去,林叶秋不禁寻思着是不是应该再增进一下感情联系?
  可他又开不了那个口,总不能大剌剌凑上去说“你来上我”吧,而且那事虽然也有欲仙欲死过,可不管事前还是事后,受方终究都是找罪的。
  如果,两人的上下问题掉一下的话……
  林叶秋眼睛一亮,继而又灭了,他低头瞧瞧自个的细胳膊细腿,摇摇头,攻受问题的转换,估计是痴人说梦吧……
  林叶秋沉思抑郁中又往前走了两步,蹲坐下身子,有些怔忪。
  不知道现世那边情况如何,自己失踪的事是不是已经传开了,他在这片大陆上过得安安稳稳,可父母却……
  他不敢再深思下去,仰天又是一长叹。
  然而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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