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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豪门:冷少,放过我+番外 作者:穆清风(凤鸣轩2012-07-07完结)-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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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脚步停了下来,身后电话嘟嘟的响了两声,几乎是同时,十几个大汉出现在走廊尽头,气氛一下凝重起来……

    紧紧抓着那件披在身上的西装,浑身打着寒噤,此时竟然让我如此的害怕,脚软的几乎要瘫倒在地上。本以为这场噩梦结束了,没想到却是刚刚上演,还牵扯进了无辜的人。手心一阵生疼,断了的指甲刺进掌心,竟然滴下了鲜红,这是我的宿命吧,昨天开始我已经走上了不归路,心里本不该存着希望,而我却一次一次的抱着幻想或者可以说是妄想。

    抬头看了他一眼,他真的很高,冷峻的脸庞,毫无惧意,平静的眸子感染了我,平复着恐惧,我向前走了一小步,脱离他的呵护,扭身面对着他,却没敢抬头再看他。

    “你走吧。”心莫名的有点儿疼,我不懂是什么原因。

    他的手塞进口袋,没说话,和他擦身而过,走到那个大叔面前脱下西装递给他,狼狈的抓着旗袍下摆走进办公室,轻轻握住门把手,那个背影依旧矗立在那里,直到瘦成长线,消失在门的那一侧。

    眼前依旧是他背影,看来我真的算是个多情的妓女。坐进沙发,力哥脸上是抹胜利的笑容,慢悠悠的向我走来,边走边松着衬衫的扣子,他的脚步其实很轻,但我耳边却是咚咚的巨响。

    门再次被推开,我扭头看向门口,那个大叔又走进来,臂弯搭着的西装披上我的肩头,拉我起来送到办公室门外,随后阖住门。我呆呆的盯着那扇深褐色的大门,里面很安静,便回头看他,他坐在会客区的沙发上看着报纸,喝着咖啡,身后站着几个凶神恶煞一样的男人,而他却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我又扭过头,一直等着那扇木门开启,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门终于吱呀的一声开了,大叔走出来,依旧是谦卑的样子,我急切的等待着答案,但他却闪到了门边,心再次跌进谷底,其实本不该抱任何希望的,结局早已注定,但此刻我的心里多了一份温暖,有人曾经为了我的自由抗争过,未来的路荆棘密布,我会抱着这份温暖前行。

    扭头看着沙发上的他,想说句感激的话,却哽住了,张着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能投去感激的目光。他将报纸叠好,放到茶几上,站起身,双手插在口袋里向电梯里走去,竟然没看我一眼,心颤抖了一下,那个背影冷毅挺拔,我会一辈子记住这道风景。

    回过头将西装脱下来,递给身边的大叔。他微笑着接过西装,再次披到我肩上,“走吧,秉先生不喜欢等。”

    暮地看着那部电梯,门开着,似乎真的再等着我。办公室里力哥耷拉着脑袋靠在办公桌上,好像受了什么打击,一动不动。

    大叔的手扶了一下我的胳膊,我才回过神儿,快步的向电梯走去。我一直站在他身侧,电梯下到地下二层,大叔走在最前面,我则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跟着,他的脚步很大,我几乎小跑着才勉强跟上他,停车场很安静,只有我高跟鞋的急促的噔噔声,就像我那颗不安躁动的心。

    他钻进了那辆黑色的宾利轿车,大叔开着车门等着我,但我却犹豫了,不敢靠近,也没资格靠近。

    “上车。”他的声音好听,但却冷得像冰山,我慌忙钻进车里,紧贴着车门坐着,不敢离他太近。“御林苑。”

    车上的空调好冷,我觉得我浑身都在打着冷颤。

    跟着他下车,走进一栋房子,他进厨房煮了杯咖啡,坐在落地窗前的沙椅上慢慢的喝着,目光飘向远方,我就一直站在他对面不远的地方,双手拉着撕破的旗袍下摆。

    许久,他冷冷的看了我一眼,那眼神似乎很厌恶,我忙垂下眼睛。

    “先住这里吧。”

    他甩下一句,大步走到门口打开门,晌午的阳光照射进房间,给他镶上了一层金边,我呆呆的看着那背影,最后留在我眼底的却是司机大叔谦恭略带卑微的笑和缓缓收住的阳光。汽车的轰鸣声,我忙跑向落地窗,挑起白色的纱幔,看着那辆宾利车消失在大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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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初爱…006:别墅
    扭头环视着大厅,金碧辉煌。奢华的水晶吊灯从九米高的天花板上垂下来,在正午的阳光下闪着灼眼的光芒,米色的大理石墙壁在二楼和一楼交界的地方镶着一圈突出的条纹,香槟色带着石纹的地面像镜子一样能清晰的投射出人影,客厅中央是米白色意大利真皮手工沙发,大理石茶几,都是欧式风格的家具。在我贫穷的词库里,能用的字眼只有奢华,除了奢华还是奢华。

    客厅和餐厅相连,长方形的餐桌上垂着白色田园碎花桌布,上面有纯铜烛台和花篮。我抽出椅子坐下,想着他先前说过的话,先住这里?!那么之后呢?身背两百万的债务,现在也只是暂时被他收容,我的家人会怎么样?!不敢想,我想保住的房子会不会像力哥说的一样,转眼又失去了。

    肚子咕噜噜的叫起来,难听的声音,我摸摸空瘪的肚子,昨晚到现在,除了喝了瓶矿泉水,我还滴米未进,快要出人命了。鼓着勇气打开冰箱,食物很多,双开门的冰箱塞得满满的,看来他住在这里。拿起一袋吐司看了看日期,昨天的,还很新鲜,拿出几片面包就着凉牛奶刚吃了几口,门铃便响了,我吓得一个激灵,面包都没嚼便生吞了下去,紧张的盯着大门,叮咚叮咚,声音就像催命,我不敢开门。

    门锁响了,随后大门开了,是那个慈祥的司机大叔和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我呆立在门侧,他们看着我,那个女人更是满脸惊愕,好像我是怪物。

    “大叔——”我怯怯的叫了一声。

    女人眼睛瞪了半天,终于扑哧笑出声来,让我有点手足无措,忙低下头。

    “小姐,以后有什么事儿您就吩咐她吧,叫她吴姐就行,她以后留下陪你。”

    司机大叔的话多少让气氛有些缓和,我垂着头点了几下,才反应过来,这是找人伺候我,什么?!忙向后退了一步,抬起双手拼命的摆,“不用,不用,大叔,你带她回去吧。”

    “秉先生让她留下,帮你买些东西,有什么需要,直接吩咐。”

    “真的不用,她留下,我别扭。”

    大叔愣了一下,抬眼看看我,稍稍思忖了一下,点点头,“也好,那我带她回去,她每天上午会来打扫房间,您有什么需要的话,直接吩咐她。”

    我忙点点头,“好。”

    吴姐打开随身手袋,掏出软尺,拉着我一阵摆弄,连脚丫儿都仔细量过,应该是要给我买衣服和鞋子,但却没开口和我说一句话。写好尺寸,她收好软尺,从茶几上抽出一张纸巾扳着我的脑袋按在我嘴唇上,轻轻的擦拭了一下,我的脸一下红了,刚刚吃过东西没有擦嘴,想必是牛奶或者面包渣之类的东西,怪不得她要笑。

    我坐在沙发上低头忏悔,他们则已经走到了门口,打开大门准备离开了,我忙又站起来,目送他们离开,吴姐的脚都迈到门外了,突然扭过头,再次上下打量着我,看得我直起鸡皮疙瘩。

    “小姐,您先洗个澡,要是秉先生来了看见你这样会不高兴的,我马上给您买些衣服去。”她强忍住笑说了这么句话。

    我慌忙用手抓住裙摆,点点头。她才算满意,扭身先走出门外。

    “大叔,”我想了一下,才叫住司机大叔,他忙扭过身微躬着身体等着吩咐,“那个饼先生,他叫什么?”

    “哦,他是唐氏财团海正公司的总裁,叫秉良。”

    他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我接过来看了一眼,竟然还有人姓这个姓,秉烛夜游的秉。终于知道那个人叫什么了,我至少可以活得明白点儿。

    “小姐,还有什么需要吗?”

    我的行李还留在会所,主要是那块母亲的手表,“大叔,会所里……”说到这儿,想到在高利贷公司发生的惊险一幕,我要说的话也都吞了回去,不该再给别人找麻烦,忙摇摇头,“没事,没什么事了。”

    大叔盯着我半晌儿,“小姐,您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没有,真的没有了。”他才笑了笑,“谢谢您。哦,以后别叫我小姐了,又不是演电影,叫我小鱼。”

    他点点头,“以后叫我老张就行了。”他也回了一句,我一下愣住了,叫他老张,还真的叫不出口。

    看着车子离开,我才对着墙壁认真看着自己的影子,两片布一样的旗袍几乎是挂在身上,说句不好听的,走光走大发了,怪不得当时他那么厌恶的看了我一眼,这个模样任谁都没办法忍受。

    我抬头看向楼上,顺着扶梯上了二楼,四间卧室的门都是敞开的,每间都有独立的浴室和更衣室,装饰的也都差不多,落地窗白色纱幔,豪华实木大床和柔软的丝质寝具。最东边的卧室脚踏上放着一件白色衬衫,这里应该是秉良的房间,我拿起那件衬衫闻了闻,橘柚类果香混着薄荷的气味,没有一丝污迹和褶皱,拿着那件衬衫走进浴室,脱下旗袍冲洗着尘埃和疲倦,随后套上了这件硕大的衬衫。

    床头上摆着一本《哈姆雷特》,我看着这本简装的书,封皮很旧,像总有人翻动的样子,而里面却很新,不像有人看过。拿着这本书下楼,侧卧在沙发上看了几页,莎翁的《哈姆雷特》听语文老师讲过,王子复仇记,冯导的《夜宴》也算是《哈姆雷特》的中国版,只是我的鉴赏水平太有限,初中时连中英对照的精简本都觉无聊,更别说细细品味这全本了。看来秉良也和我一样,摆着一本书,只当睡前故事,每次只是翻看几页。

    中央空调的风轻轻的掀动着窗纱,舒适的风拂面而来,眼皮开始打架,午后的阳光如此和煦,温暖的包容着房间的一切,我将书放到茶几上,打了几个哈欠,便闭上了眼睛。

    醒来时,天已经暗了,我微微翻了个身,身上的西装滑落到地上,也惊醒了秉良,我腾的坐了起来,因为起来的太猛了,头竟然有点儿晕,好像一股热血冲上头顶,脸一阵发烧。秉良眯眼看着我,鼻子里轻轻的哼了一声,似笑非笑,我蜷着腿,拉拉身上的衬衫,难道他又看不上我这身装扮,那个吴姐说给我买衣服,也不知买到哪里去了,已是黄昏了,还没见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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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初爱…007:心动
    “对不起,穿了你的衣服。”

    “我穿过的,准备洗。”

    “唔?”举起胳膊再次闻了闻,“我闻过,没味道。”

    我真白痴,他那样的人,不会把衣服穿到有了污渍有了味道才换洗,或许只是一个场合便会换一件衬衫。

    一丝不悦从秉良的脸上一闪而过,他挪开看我的目光,抬手看了看时间,“该死。”暗暗咒骂,我一愣。

    “对不起,你不喜欢,我脱掉。”

    慌忙松着衬衫的纽扣,忘记自己里面只穿了一片布帛,纽扣松到第二颗就开始后悔,却停不下来,只是放慢了速度。秉良腾的站起来,我更是一惊,却见他向餐厅走去,

    “送给你了,穿着挺好看。”

    我慌乱的合住衬衫,扣起扣子,刚刚是被吓到了,大脑一片空白才当着他的面做这么幼稚的事,现在他发话了,我还真的松了口气。

    “咻,”轻轻的吐了口气,总算逃过一劫,或许我该去楼上裹个浴巾。

    听见厨房里水杯的声音,秉良在喝水,随后是冰箱门打开的声音,包装纸的声音,他饿了?!回头看去,厨房里有他晃动的身影,挡住了些许阳光,我只是从餐桌和椅子的缝隙里看着秉良的暗影。

    秉良的手机铃声很轻柔也很平淡,嘀嘀嘀的声音,随后他拿着电话急匆匆的上楼,走进了书房,关好门。我赤脚下地,拖上他的大拖鞋,走进厨房。

    案子上放着早餐才吃的东西,也是我睡觉之前吃的那顿午饭,他不会就想吃这个吧,我的手艺还不错,或许可以给他做顿可口的饭菜。冰箱里挑了几样菜,麻利的择菜配菜,简单的弄了几个小炒。母亲过世后,父亲找保姆照顾我两年,后来娶了小姨,小姨却每天出去打牌,所以我便操刀给爸爸和弟弟做饭,也算有三年多的厨龄了。

    饭菜已经上桌了,秉良还没从楼上的房间出来,我几次站在楼梯口看着角落里的那个房间,最后还是放弃了打扰他的念头,呆呆的坐在餐桌边看着碟子上扣碗的佳肴,也不时吞咽着自己的口水,我觉得馋虫就要被勾出来了,脚丫也在餐桌下不安起来,心里骂遍了那个打电话的人。

    好不容易听到了脚步声,秉良快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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