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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个精彩绝伦的故事。其中有血泪,有辉煌,有壮绝的事业和正直的灵魂,也有成王败寇,英雄末路。
他不知道该以什么态度来面对这样一个人。他只是那样看着他,心情混乱错杂,却无论如何挪不开视线。
早上7点是哨兵换岗的时间。当值的班长巡视到府邸正门岗哨,哨兵终于长长舒了口气,向班长叙述了那个形迹可疑的人的情况。
班长在哨兵的指引下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男人。那时他的双手插在衣袋中,半张脸都缩在立起的风衣领子里,肩背仍一丝不苟地挺得笔直。漆黑的短发不时被风吹乱,他便简洁地用手拢一拢。
班长看着这个人半晌,眼底慢慢笼起一丝悲伤。
他拍了拍哨兵的肩膀,说道:“辛苦你了,交班之后就回去休息吧。”而后朝那个人走了过去。
哨兵站在原地,看到班长停在那个人面前,敬抚心礼的时候,甚至躬下身去,显得极为恭敬。
清晨的街道很安静,班长的声音不大,传到哨兵耳中却十分清晰。
他听到班长这样称呼那个男人:
“利威尔兵长。”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缄默》终于重开,在这里介绍一下后文的走向。后文分三个部分,分别是《外传·弃子》、《外传·大雾》、《外传·晨星》。其中《弃子》是我原本打算放入定制中的番外,属于正文前传,描写的是调查兵团刚解散时消沉的利威尔兵长。《大雾》是正文后传,描写的是正文完结后的故事。《晨星》是现代PARO,描写的是高级精算师利威尔与音乐系学生艾伦的故事。
《缄默》的正文我基本上一直是以短篇的笔调写的。但这种笔调无法坚持到长篇中,因此三个外传都会换为长篇的笔调,蛋疼度会降低,暗黑度会升高。后传《大雾》情节涉及精神系暗黑(做完大纲我自己把自己吓到了= =),最终BE收场。会想要写《晨星》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我觉得那个结局里我会亏欠两个人一个解决,一个交代。
现代PARO《晨星》最终是NE/HE正常向,基本上我写的是前世今生。《晨星》的情节走向大体是按现代耽美的风格做的,并没有巨人中那些深沉厚重的绝望,只是两个人很单纯很干净的相处,仅此而已。
关于这三个外传,有一点想要说明的是,它们都是外传,而不是正文的延续。对我来说,正文在第15章已经完结了。我其实没有办法写出超越那个结尾的另一个结尾来。所以如果你心中对于文章后续有与我不同的设想,真的不必一定要相信我的版本。我曾说过我也不知道他们的选择是什么,说到底我所写的只是我自己的万千设想之一。
后文尤其是《晨星》中涉及的隐H会有很多,考虑到晋江的和谐度问题我会全部点到即止拉灯处理(可能有一些肉渣)。如果,我是说如果,这文以后还有机会出定制的话,我会选一些H段补在定制中(我的H是什么风格相信大家已经见过了)。
说定制不出了很可惜的亲们,因为晋江的留言有些乱我不知道到该怎么回复,在这里统一答复大家一下。我在事情刚刚爆出的那一天尝试与A子大大解释,向她描述过我会写在番外里的情节,得到“感情团兵”这个评价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样还要出定制真的太不负责任了,随即在晋江专栏放出了放弃定制的公告。全文放到网上供大家观看不是很好吗?说到底定制只是个形式罢了,我还是我,文章也还是这篇文章。真的没有什么可惜的。
我之前也说过,对定制来说这篇文真的太短了。请给我多一点的篇幅来证明自己,你能通过我所写的文字认识我,看清我作为一个写手的灵魂。如果全文完结之后,你还愿意买这篇文的实体书,到时我们还可以再重新把定制提到日程上来。不过,其实你愿意继续读这篇文,愿意喜欢这篇文,对我而言已经是最开心的事了。
这段时间真的真的很谢谢大家的支持。没有你们我一定撑不到现在。谢谢你们愿意在这样的关头一直相信我,谢谢你们没有弃我而去。为了你们,我会坚持把这篇文写好。
请允许我再说一次这句话:你们让我觉得,我是何等的幸运,写了这篇文实在太好了。
遇到了你们,实在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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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传·晨星 Chap01
利威尔是在事务所的新年会上,第一次见到了那个少年。
他一向不太喜欢新年会这个场合。身为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新年会常常意味着必须跟许多大客户见面,这一点他并不擅长。
精算师不同于商人,相比公关能力,个人实力的重要性要高得多。尽管为人冷淡不苟言笑,对下属又十分严厉苛刻,但只要给他一个团队,高级合伙人利威尔就能把项目做得滴水不漏拍案叫绝,这在事务所中是公认的。
可要让他去跟客户嘘寒问暖谈笑风生,那难度真的堪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只能说,可能性不是0而已。
他倒不是有意为事务所添什么麻烦,性格使然罢了。
所以,新年会当天,他仍是穿着得体出席准时,然后默默吃东西,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让别人想起他来。
事务所的规模大到新年会必须邀请一些客户出席,也是最近五六年才开始的事情。十五年前,利威尔最初加入时,这还是家刚成立不久的小所,总共只有8个人。而如今已经发展到300多人的大所,最近几年的几个大项目轰动性的成功,也在行内赚足了口碑。
全所上下都因为事务所的进步而倍受鼓舞,从成立初期留到现在的元老们更是如此,只有利威尔始终缺乏实感。对他来说,精算师就跟凭本事吃饭的手艺人差不多,他十五年前做的事,跟他现在做的事,说到底并没什么不同。除此之外,他便懒得想了。
创始人埃尔文·斯密斯的致辞很简短,只是简单总结了一下一年的工作。利威尔看得出来,他对事务所这年的成绩非常满意。
致辞结束、晚宴正式开始的时候,一支弦乐四重奏的乐队从门外进来,两男两女,看起来都很年轻,不像是职业演奏家。
为首的人,正是那个少年。
那时利威尔手中端着盛满食物的盘子,正转身想拿一杯香槟酒,桌案的方位正对着宴会厅侧前方的大门,使他恰好看到了乐队进来的一幕。少年用左臂夹着小提琴,琴弓擎在手中,推开门的时候正向后扭回身去,好像在跟同伴打招呼。他没有穿礼服的外套,黑色的修身衬衫很好地衬出了他匀称的身材。那一瞬间,利威尔所见的只是少年扭回身去的腰背,线条颀长而优美,让他不由得挑了挑眉毛。
然后,少年的脸便转过来了。双眼谦逊而沉着地微微垂下,金色的眸子泛着温润的光,嘴角带着一抹轻快的笑意。
利威尔先是视野模糊了一下。
等他终于看清了那对金色的眼瞳,竟觉得一阵剧烈的疼痛从心脏涌起,迅速地溢满整个胸腔,浸透了他的骨骼,从脊柱直冲到头顶。他忍不住躬下身去,张开嘴巴发出一声无声的惨哼。端着酒杯的手臂猛地发抖,杯中的液体几乎溅了出来。
利威尔紧闭着眼,耳朵里好像隐约听见一个人的声音。
“……长,我想跟您在一起……”
那种蚀骨的疼痛只持续了两秒,而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从他的身体中出去了,又像从来没有存在过。利威尔回过神来的时候,只有香槟酒不规则的晃动提醒着他刚才经历的事。
四重奏的乐队已经在宴会厅的前方落座。少年给了一个空弦,四人简单的对音之后,便开始了演奏。
利威尔自认是个大俗人,向来对严肃音乐没什么研究。但这四个人所演奏的曲子,他碰巧听过。
《闻香识女人》的插曲,曲名Por Una Cabeza,翻译过来的意思是——《一步之遥》。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位个性正直脾气暴躁的退伍中校和穷学生看护之间的故事。中校因为身体的不便陷入消沉,本打算在纽约享乐一番后自我了断,屡次想要动手时都被中学生死命劝阻,终于在与中学生的相处中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求得了救赎。
而《一步之遥》,正是影片中目盲的中校与陌生女子所跳的那段堪称经典的Tango所使用的配乐。
电影颇负盛名,利威尔早已看过很多遍了,对这段画龙点睛之笔的Tango舞也有非常深的印象。几乎在少年刚奏出第一句旋律的时候,他就辨认出了这首曲子。
只是看电影的时候注意力都放在情节和画面上,这是他第一次单纯去“听”这段音乐。
四周到处都是人们低声交谈的声音,虽然算不上嘈杂,也绝不是欣赏音乐的环境。可少年最初的华彩响起时,利威尔竟觉得,那琴音有种柔和而霸道的力量,不由分说地盖过了宴会厅中的一切纷乱。
弦乐以干净著称,少年的音色尤其通透,一时间婉转悠扬的旋律充满了宴会厅的每一个角落,那旋律仿佛带着适宜的温暖,让利威尔情不自禁地深吸了几口气。
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大俗人。
每天跟数据、模型、计算、风险打交道,使他养成了讲求精确和实效的性格。对于音乐这种无所谓定型的风雅之事,他心怀敬意却毫无兴趣。事务所大起来之后,确实不乏几次去听顶级音乐会的经历,他像模像样地穿着正装打着领带,坐在金碧辉煌的音乐厅里,只觉得昏昏欲睡。
这是他第一次,感到自己被一段音乐打动了,连心跳都微微加速,皮肤上泛起一股陌生的热度。
这段音乐的演奏者,并不是什么顶尖的演奏家,只是一个不知名的少年。
利威尔站在原地,怔怔地望着那位专注于演奏的乐队首席,少年每一个动作都显得那样闲适自如,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有力地跳跃着,纤瘦的右臂随着琴弓的运行潇洒地变换着角度。他看得眼花缭乱,却又挪不开视线。
……演奏小提琴的动作都是这样富于美感的吗?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一点呢?
他摇了摇头想甩开这些莫名其妙的情绪。那时另一位合伙人韩吉·佐伊从他背后走过来,举起手中的香槟酒,与他的杯子碰了碰。
“很棒吧。”韩吉用视线点了点乐队的方向,“虽然还是学生,他们的音乐实在太美了。这次请他们过来,我的决断真是英明无比。”
利威尔并不接她的话。他沉默地抿了一口酒,视线一刻也没有离开那个少年。
作者有话要说:
完全,完全可以当另外一个故事看……=w=
情节进展得有点慢……我本来一直想在晨星第一章就让利威尔先生成功推倒艾伦,写着写着发现好像拖延得太厉害了,于是作为一个开头这一章有点失败啊,两个人的关系完全没有进展_(:з」∠)_
第二章一定可以推倒了【正直脸
《一步之遥》这首曲子真的很好听,如果能打开youtube的话请戳这个链接XDD
。youtube。/watch?v=zOjOLXkvSQA
文章的背景设定是在纽约【嘛……因为我现在就住在纽约XD
写的时候一直在想象利威尔和艾伦两个人穿着 I 心 NY 的T恤衫很别扭地站在一起的样子233
☆、外传·晨星 Chap02
《一步之遥》全曲不过四分钟左右。之后乐队继续演奏的其他乐曲,利威尔就彻底一窍不通了。
他一如既往默默吃东西,间或有人来与他攀谈,便礼貌周全地回应几句。但时间久了他竟然发现,自己很难把注意力从那个少年身上移开。
不是因为音乐,不是因为小提琴。
让他在意的,只是这个人本身。
他有种很奇妙的感觉,觉得看着这个人的时候,就会有一股苦涩的怀念在心底弥漫开来。
这个人的一切都让他觉得熟悉,单薄的腕骨,修长的脖颈,紧抿的唇,随着乐句而起伏的气息,演奏炫技的高音时下意识微微蹙起的眉峰,还有那对金色的眼瞳,澄澈得好像一眼就能望到底。
这一切都让他觉得无比熟悉,仿佛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仿佛他们曾是最亲密无间的人,曾一同经历生死,一同追寻光明。少年的一颦一笑,每个最细微的动作,都在他的心上刻下了无法磨灭的烙印。
利威尔远远地望着专注于演奏的少年,心里有种很奇妙的感觉。
如果用语言来表达,那感觉可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