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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们两个 。。。
余至瑶十六岁那年认识了十三岁的何殿英。当时他已经被余朝政虐待的不成人形,何殿英则是抱着一只玻璃箱子走在街上,每天快乐的卖着薄荷糖。
何殿英没有父母,似乎生下来就在这条街上讨生活。薄荷糖卖得久了,他落下了一个绰号,叫做小薄荷。人如其名,他生的白白净净,的确是带着一点甜美的凉意。
余至瑶身为余家的二少爷,比何殿英吃得饱,穿得好,可是天天挨打,几次三番的要被打死。大白天的,他借着上学的名义溜出公馆,坐在街边陪何殿英卖薄荷糖。何殿英捧着玻璃箱子扭头看他,只见余至瑶在大太阳下解开了衬衫领口,鲜红的疤痕尖梢就在锁骨下面若隐若现了。
他忍不住,伸手隔着衬衫去摸余至瑶的胸膛:“疼不疼啊?”
余至瑶摇了摇头,脸上总是没什么表情:“现在不疼。”
何殿英好奇的拉扯了他的衣裳,他没有动,任凭对方掀起自己的衬衫下摆。那道疤痕从上至下,一直划过了肚脐眼,是道开膛破肚的重伤。
何殿英叹道:“你家老爷子真狠。”
余至瑶沉着脸,直勾勾的望着前方大街:“他怕我。”
余朝政的确是怕余至瑶。因为在余至瑶出生前一夜,他做了个怪梦。
梦里他正在自家庭院内闲逛,忽然迎面一人直直的走来,一声不吭的就要往楼里进。余老爷见他陌生无礼,便想去拦,哪知那人叫也不听,一味的只是走。及至到了楼门口,那人停下脚步回过头来,对着余朝政阴恻恻的一笑。
余朝政登时一个寒战,从梦里哆嗦醒了。一身冷汗还没消净,外间起了喧哗,是五姨太刚刚闹了早产,余至瑶落了地。
余朝政年轻时也是个作孽的人,如今有了岁数,心气软了,就疑心生暗鬼的胆怯起来。他并不认识梦里的人,然而越回忆越是胆寒;于是五姨太不但没能母以子贵,反而受了连累,连先前的地位都彻底失去。还没等出月子,她就开始被余朝政薅着头发拖到地上狠踹。
如此熬过三年,五姨太趁着自己尚未被夫君活活打死,勾搭着余家的汽车夫私奔了。
余至瑶孤独的落在了父亲手中,简直不知道自己是如何长大的。余朝政对待这个亲生骨肉兼疑似孽障,时常不知如何是好。他几次三番的把余至瑶从二楼窗户中扔出去,余至瑶摔的哇哇直叫,可是既然没死,只好继续活下去。
余朝政并非狂人,在大少爷和三小姐面前,他是一名真正的慈父。过年的时候,两个孩子坐在他的大腿上,一边一个,搂着他的脖子吃点心喝汽水。余至瑶也穿了一身新衣,野狗似的在客厅角落里缩了半天,等到厅内众人都欢欢喜喜的出去放烟花了,他才跑到沙发前蹲下来,捡地上的点心渣子吃。余朝政提前回了来,一眼瞧见了,心中便是一酸。他也承认老二可怜,可内心深处始终带着反感和恐惧。在老二面前,他做不了爹。
后来,在余至瑶十岁那年,余朝政忍无可忍,用一把短刀把二儿子给“豁”了。
刀子从锁骨那里扎了进去,向下一直划到了小肚子。余至瑶惨叫一声猛然挣开了他的束缚,随即发了疯似的向外逃去,没等跑到院内,肠子就流出来了。还是他的奶哥哥——一个哑巴少年——追上来拦腰抱起了他,一路狂奔着把他送去了附近的医院。
在医院里住了两个多月,余至瑶保住了一条性命,可是身体伤了元气,从此就再也缓不过来。余朝政没有再要杀他。这么杀都杀不死,看来余至瑶是天生的福大命大。再说他也没有杀子的嗜好,他只是怕。
开膛破肚是一道分水岭,之前的余至瑶是一只糊里糊涂的小避猫鼠,之后的余至瑶不糊涂也不躲避了,他坏了身体,长了脑子。
余至瑶虽然在家里活的九死一生,但是在表面上,余朝政也不好过分的亏待他。大少爷上学,二少爷也得上学,只是入学时间延后些许。大少爷都出洋去了,二少爷才以十六岁的高龄进入中学;大少爷在美利坚都取得硕士学位了,十九岁的二少爷因为成绩太差,还没能够升上高中。余朝政老了,没有精力再去修理家中这位老二,故而一切都随他去。
于是余至瑶就天天和何殿英混在一起,眼看着何殿英从少年长成青年,又眼看着他丢下了玻璃箱子,抄起了棍棒刀枪。
何殿英在二十岁那年,已经成了天津卫英租界中的一霸。他的绰号依旧还是小薄荷,可是小薄荷三个字在他那里失去了往昔的清甜意味。他是如此的好勇斗狠,招惹不起他的人都会尊他一声“何老板”。
心狠手辣的何老板站在余至瑶面前,好整以暇的从西装口袋里抽出丝绸手帕擦了擦嘴角,因为面孔依旧白净,故而显得一双眼睛特别黑亮:“我替你宰了你家老头子!”
余至瑶把双臂环抱在胸前,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的眼睛。和余朝政一样,他也是个宽肩长腿的大个子,乍一看堪称魁伟。阳光从一侧的落地窗中斜斜的射进来,把他半边身体笼罩到了光辉之中。一半是恍惚虚无了,另一半却是异常的清晰,容长脸高鼻梁,剑眉朗目,英气勃勃。
对着何殿英一皱眉头,他的嘴唇动了一下,可是没有说出话来。
何殿英在自己的西班牙式公馆中哈哈大笑,肆无忌惮:“怎么?你还舍不得他吗?”
余至瑶放下手臂,单手插入裤兜换了个姿势。这回一挑眉毛,他仍然是欲言又止。
何殿英后退一步,顺手把手帕掖回胸前口袋里。背过双手微微躬身,他抬起头,对着余至瑶笑道:“二爷,在下听凭差遣,等你将来继承了家业,赏我几个辛苦钱就成。”
余至瑶抬手抚上他那雪白的额头,随即用力一搡。何殿英踉跄着又退一步,不生气,依旧笑眯眯。
余至瑶收回了手,忽然发觉对方那生发油的气味与众不同,十分芬芳。转身面向窗外庭院,他轻轻嗅着手指,终于低声开了口:“现在时机还不对,等大哥回来了再说。”
何殿英迈步走到茶几前,从烟筒里抽出一根香烟。雪白牙齿咬住烟卷,他从齿间挤出话来:“把你大哥也一锅端了?”
余至瑶答道:“到时见机行事,我只是不想再有后患。”
何殿英是个跳脱的性子,听了这话,他几大步又迈回了余至瑶身边:“什么见机行事!他妈的斩草除根最爽快!”
余至瑶从裤兜里掏出打火机,摁出火苗送到何殿英面前:“真厉害。”
何殿英吸燃了烟卷,然后对着余至瑶喷出一口青烟。在青烟后面,他微微眯起了眼睛:“讥讽我?”
余至瑶收起打火机,面对窗外风景开了口:“天津卫快要装不下你小薄荷了!”
何殿英倚靠着落地窗子,喷云吐雾的扭过脸望向他:“嫉妒我?”
余至瑶斜了他一眼,忍不住翘起嘴角,是要笑不笑的模样。其实是有些嫉妒的,因为何殿英现在的确是混得风光。不过嫉妒的不应该,因为这是他最好的兄弟。既是兄弟,也是亲人。
双方一起沉默良久。何殿英有滋有味的咂摸着烟草的香气,直到把这一根烟卷慢慢吸完了,才扬手在余至瑶胸前拍了一巴掌:“我说,你最近身体怎么样?”
余至瑶岿然不动,神情和语气都是淡淡的:“还好。”
何殿英又道:“你要等你家大爷回来,那我没意见。总之你什么时候用得上我,说句话就成。你要是下不了手,我帮你!”
余至瑶看了他一眼,还是不回答。这么多年的交情,一切尽在不言中,不用说了。
2
2、余公馆 。。。
余朝政自从上个月中风过后,现在就是个卧床不起的状态了。
仆人把他摆成半躺半坐的样子,他就只能半躺半坐。窗外是花红柳绿的五月天,曳地的窗帘沉重垂下,把春光和他隔绝。他想叫人过来拉开窗帘打开窗子,可舌头是一条不听使唤的肉,硬邦邦的在嘴里搅来搅去,吐不出清晰的字眼来。
于是他就放弃了,闭着眼睛养神。一只喜鹊在窗外喳喳大叫,不动听,只把他吵的心慌。他微微皱起眉头,忽然嗅到了一鼻子腐朽气息。
他以为是床头矮桌上的点心水果变了质,可是睁眼扭头望去,他发现桌面刚被仆人收拾的整整齐齐,点心水果都是洁净新鲜的。
一只大手攥住了他的心脏,他控制不住的流下泪来,原来腐朽的是他自己。他真的老了,眼睛花的不可救药。月份牌明明挂在床旁的墙上,可他极力的望过去,就只能看到一片五颜六色的模糊。他想老大怎么还不回来,老大在欧洲美洲跑了这么多年,是不是已经把自己这个父亲忘怀了?
下意识的把目光移向门口,余朝政看到了半个老二。
余至瑶像个鬼似的站在门口,一半在室内,一半在走廊。一言不发的望向大床上的余朝政,他的神情又阴冷又悲伤。
余朝政含着眼泪和他对视了,预感自己即将噩梦成真。应该在老二刚出娘胎时就直接把他摔死——要么摔死,要么好好的养。如今这算什么?老二受苦,自己也苦。梦里的人到底是谁?看着眼熟,可是的确从未见过。讨债鬼,老二就是讨债鬼托生。
费力的抬起右手,他姿态僵硬的向外一挥,同时含糊的发出声音:“走!”
余至瑶抬手捂住胸膛,心口那里刺痛了一下。看来是真的没感情,余朝政都病弱到这般地步了,还是不需要他。从小到大,他在余朝政手里受了无数的折磨,可是总记得对方曾经也对他微笑过几次。就因为那几个好脸色,让他始终不能狠心下手。现在看来,是他太贱了。
余至瑶转身离去,一边走一边轻轻的咳嗽。身体真是坏极了,仿佛五脏六腑都有问题。
在余朝政彻底病倒之后,余公馆就奇异的变得阴森起来。余至瑶慢悠悠的走到院子里,正好看到奶哥哥满手黑泥,正蹲在草坪边缘种花。
他停下脚步,唤了一声:“哑巴!”
哑巴生的浓眉大眼,耳朵好使,脑子更好使,只是说不出话。应声站起来面对了他,哑巴垂着两只泥手,做出回答:“哇?”
余至瑶对着他招了招手。
哑巴快步走到他面前,满头满脸的热汗:“哇?”
余至瑶轻声说道:“不种了,我不喜欢花。”
哑巴眨巴眨巴眼睛,也不知道是听没听懂。余朝政最爱花花草草,哑巴在这里的职责,一是伺候余至瑶,二就是种植花草。
余至瑶对他笑了一下,又道:“去洗洗手,给我搬把椅子出来。”
哑巴用力点头,随即拔腿就跑。不过半分钟的工夫,他端着椅子回来了。椅子放在草坪上,他伸手要去搀扶余至瑶。可是就在他握住对方手臂的那一瞬间,余至瑶毫不掩饰的用力一挣,甩开了他的双手。
哑巴站在原地,怔了一下。而余至瑶自顾自的走过去坐下来,漫不经心的又道:“现在都说阳光对身体很有益处,我也试一试。”
哑巴的面孔上闪过了一丝忧伤。一声不吭的在旁边席地而坐,他陪着余至瑶晒太阳。
余至瑶也不知道自己在大太阳下坐了多久,反正他的身体总是凉的,晒得久了也没有汗。忽然家里的门房从院外跑了过来,没进楼,拿着一封信直接奔向余至瑶:“二爷,大爷发回来的快信。”
余至瑶接过信封,撕开之后从里面抽出一张印花信笺。展开之后阅读一遍,他得知余至琳已经在英国得到了第二个博士学位。听闻父亲忽然病重,余博士决定暂停学业,即刻动身回国。
落款日期是大半个月前,如无意外,余至琳应该早已登上邮轮,如今大概正在横渡印度洋。
余至瑶把信折好,装回信封,然后递给哑巴:“烧了。”
大哥远渡重洋求学,三妹为了追求爱情,也是一样的离家千里。余至瑶想余朝政所爱的人都离他远去,只有自己始终在他身边,陪伴左右。自己并不算坏,可他为什么只看自己是个邪祟?
哑巴划了一根火柴,把信烧成灰烬。灰烬落在草坪上,很快便是无影无踪。一片白色纸灰飘到了余至瑶的皮鞋上,哑巴想要为他擦掉,可是手伸到一半,他心中胆怯,把手又收了回来。仰头望向余至瑶,余至瑶坐在椅子上,显得十分沉稳高大,有一种徒有其表的魁梧。
察觉到了哑巴的目光,余至瑶低下头去,看了哑巴的眼睛。
哑巴立刻就把脸扭开了。哑巴皮肤白皙,所以脸红起来就很醒目。余至瑶伸手拍了拍他的脑袋,同时叹了一口气。
时机差不多了。他想,在大哥到家之前把事情办妥,等到大哥进了门,正好是个措手不及。否则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