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闲着没事的时候,他也顺便打听了一下那位束竹先生——后来才知道此人大名公孙策,乃是开封府的各种师爷以及管家兼任家庭医生和咨询师,至于此人到底在历史上有没有存在过,包炯已经连追究的念头都没了——到底为什么那么干脆就信了他,得出的答案让包炯叹为观止——不愧是他包家的祖宗,这运气……太让人佩服了一点。
姑且不论正史,包拯在后世传说中的班底,不过是打手兼保镖的御猫一只,家庭医生兼管家的公孙竹子一根,打下手的跑腿四个,但这几个人……竟都是他包大人在迷路的时候捡回来的。
其中,公孙策是时任县令的包拯偶然在迷路时候救下的落榜举子,南侠则是升官之后的包州尹在上任路上误入歧途后认识并在之后发展为追随的,而四跟班……这个比较复杂,这次再次升官的包府尹没有迷路,只是走了一条比较偏僻又有盗匪出没的小路而已……
升任开封府尹后,包大人微服私访还不爱带跟班的恶习不改,几乎每次都能遇上几个受害者,只是一直没有捡人回来——这让管家公孙某某很是忧郁。开封府虽然是油水衙门,但是长官清廉过头,又爱管闲事,每个月除了预算之外连一个四品文官一个四品武官自己的俸禄都要搭进去不少,再雇人手实在是财政吃紧——更何况,雇来的肯入贱籍的又往往能力太差,实在不如包拯自己捡回来的物美价廉。
而现在,包拯终于发挥了强悍的吸引忠心耿耿多功能下属的独特超能力,捡回来力大无穷(公孙曰:以后府里采买的人手可以全省下来了……)的包炯一个,实在是让人欣慰。
在听完如此详细的理由之后,包炯只能在心里默默重复那句已经让他重复了无数次的话——不愧是,他的祖宗啊……
本作品源自晋江文学城 欢迎登陆。jjwxc观看更多好作品
第9章 第八章
包炯在入住开封府后很快得到了一个让他心情顿时好起来的消息——为了护送之前千里上京投状告陈世美抛妻弃子欺君罔上的秦香莲(至于这位的存在有多么不符合历史,包炯已经学会无视了),那位大名鼎鼎的展护卫并不在府中。
这对包炯来说简直是一等一的好消息,他不爽那个抢他祖宗和偶像戏份的家伙很久了,要是一进开封府便得和此人见面,包炯还没做好心理准备。
相比起小说中那些名侦探所在地,开封府所在的地界其实还是相当和平的——不然包拯的位置绝对坐不牢,这年头的官看好坏不是看他的破案率而是看他的发案率,一旦自己管的地盘上案子多了就不是好官。确定这一点后包炯顿时修改了自己的一个行动方针,以后抓着小偷小摸不要送监狱,自己教训教训就好——事实上,这点对开封府内爱好偷鸡摸狗的人士而言,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此刻正是清晨,开封府早市已经开场,无数担着瓜果蔬菜的小商小贩正大声叫卖着自己带来的作物,企盼着能够卖个好价钱,补贴家用。此外,还有不少贩卖早点的小商贩忙着把自己的手艺展现出来——开封汴梁城内人家大多富裕,颇有些人家根本不开灶,从早到晚都是下馆子,甚至连洗脸水都要到早市上来买——包炯在确认那热气腾腾的确实是洗脸水之后不禁露出苦笑,这点大概无比发达的现代社会都赶不上……
“包大哥,你真的没问题吗?”站在包炯身边的少年看了眼包炯身上无比巨大的竹筐,担忧道。
“只要你家先生编的这个筐子没问题,我就没问题。”包炯神态自若,丝毫不觉得自己背上这个无比巨大的竹筐有多么吸引来往路人的注目。
“呃……好吧。”少年点了点头,迈步走了出去,“包大哥你跟紧了我,早市人多。”
眼前带路的少年名唤墨竹,是公孙策身边的小厮——说是小厮,实际上墨竹是被包拯捡回来不知身份的孤儿,后来便跟了公孙策学他的学问,两人亦师徒亦父子,关系极好。据说公孙管家已经决定等着墨竹成年便送他去参加科举,墨竹天资聪颖人又刻苦,年纪小小便已通习四书五经,活脱脱一个小小公孙。
当然,在一些现在的公孙管家不方便出面的时候出面,自然也是弟子的责任……
例如,到菜市场买菜——不管是千年前还是千年后,和菜市场这种繁华地带永远相伴而生的,便是“砍价”。
“这儿蔬果都比东华门那儿便宜,东华门那边稀罕东西多,可是太贵——一个新鲜果子要几两银子,也只有皇家才吃得起。”墨竹一边走一边不忘和包炯说话,同时还能眼观六路的准确挑选合适的摊位,最吸引人的吆喝,一双漆黑大眼不住滚动,让人有种在圆圆脸蛋上捏一把的冲动。
“哦,是么。”包炯对宋朝物价暂时没什么感觉,反正他是那种非常好养活,只要吃饱的典型——不过这不代表他没有喜欢吃的东西,左右看了看,包炯不由遗憾道,“在这儿不能吃牛肉啊……”
“你说什么?”墨竹回头看他一眼。
“不,没什么。”包公案里面有过包拯斩了擅宰耕牛之人的记录,包炯可不想犯了自家祖宗这个忌讳——不能吃就不吃吧,反正又不是没肉吃……
一路走走停停,包炯背上的筐子满了大半,墨竹也从专心注意眼前变成了时时回头看:“包大哥,你力气真大啊……”
“是么?还好吧。”包炯倒是不觉得背上那论十斤算的蔬菜水果有多沉,不知是不是千钧果的缘故,他现在对重量颇为迟钝,拿在手上还好些,背在背上实在没什么感觉。
“厉害厉害。”墨竹崇拜道,“我从小力气弱,总想有一天能像楚霸王那样力举千斤,没想到现在居然能看到活生生的……”
墨竹一句话还没说完,包炯的眼睛已经眯了起来,向着旁边一个方向望去。墨竹不明所以,也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那边只有人群,没什么值得注意的。
“开开荤,开门红!”咧嘴一笑,包炯抄手入怀,伸出来的时候,他的手上已经套了一黑一银两只手套,接着,他悠哉踱步过去,从人群中拎出一个男子。
“手艺不错,可惜还不够。”微笑着把男子手上的钱包夺下,递给那边另一个男人,包炯冲着瘫在地上的人笑眯眯道。
学自千年之后的本领终于在千年之前派上用场,包炯心情极好。
包炯抓贼有着极为深远的历史,在他年纪还很小的时候,他家爷爷——一位老警察——从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退了下来,平时抓贼抓惯了的老头子极为寂寞,于是便自告奋勇的当了编外反扒成员,天天上公交车和人流密集的场所溜达,不为名不为利,只为了一个自个儿舒坦——用包炯的说法,这是一种病,警察职业病,一天不干点什么有利于人民的事情就过不滋润。
不过老爷子反扒有个天生的缺点,军队退伍专业的老爷子有一身铁血中练出来的独特正气,气场强大到一个眼神能震慑住持刀狂徒的地步,那叫一个不怒自威。有他在公交车上,除了那些刚刚出师的嫩仔,敢下手掏包的还少。
不得已,老爷子领着自个儿孙子当道具。包炯本来就是一张娃娃脸,小时候更招人疼,大眼娃娃气场恰到好处的中和了老爷子的强势——想想看,谁能想到这么一个抱着孙子的老人家居然是一个反扒的狂热者?而且带着孩子的老人出去玩儿的老人往往也带了钱包,下手价值都有不少……
那段日子包老爷子抓贼抓的极为畅快,常常摁住一个就给自己那些前任下属们打个电话:“喂?这个月的指标怎么样了,来XX路公交车站吧,我这儿又逮了一个……”
这段日子造成的影响是,包炯度过童年的那座城市里面所有的贼都多了一条共识——千万别对带着小孩的老人下手!再和蔼可亲的老人,再能闹腾的小孩都不行!
而包炯则是自小接受熏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老爷子毕竟年纪大了,一开始包炯还只是乔装道具,但是等包炯五六岁的时候,就变成了包炯找贼包老爷子抓贼,再大上几岁,等包炯十三四岁了,手上也颇有力了之后,老爷子便悠哉游哉退居了二线,放包炯一个人去维护治安了——城里的贼的共识又多了一条,千万别对学生下手!哪怕是把钱包塞在屁股兜里的学生!
来到宋朝以后,包炯自然不可能放弃自己心爱的抓贼工作,反正不管是哪个朝代,小偷的动作永远是那么些——现代还创新了不少,毕竟大宋朝可没有随处能买到的细刀片——包炯重回他熟悉的战场,只觉得自己心里充满了幸福感。
大宋朝的梁上君子们,你们的噩梦,到来了……
本作品源自晋江文学城 欢迎登陆。jjwxc观看更多好作品
第10章 第九章
买菜行动演变成在宋朝的第一次维护治安(可以参照那些神兵利器开光的情形——不过没有类似于天降大雨电闪雷鸣之类的配合),包炯心情极好,墨竹则是更加崇拜了包炯几分——但是问题是,可怜孩子不知道包炯的心思……
“包大哥,你好厉害啊,简直和展大人一样厉害!”
…………………………
简·直·和·展·大·人·一·样·厉·害。
“……呃,包大哥,你怎么了?”墨竹注意到包炯一瞬间的僵直,,有些不解道。
“没什么。”包炯回眸一笑,那笑容灿烂的简直可以和天上的太阳比肩。
“包大哥你能不能不这么笑,我有点冷……”墨竹后退了两步,小心翼翼道。
“好。”包炯缓缓收敛了笑容,一双闪亮黑眸也随之眯了起来——如果墨竹没看错的话,那双眼中释放出的,就是所谓的“杀气”……
完全不知道自己刚才完全是狠狠一脚踩在包炯逆鳞上的墨竹陷入了完全的困惑状态。
包炯最自傲的东西之一便是他那从小苦练而出的、纵横十余年未尝一败也从未被人看不起过的抓贼技巧,如今居然被人如此评价?还“简直”和展大人一样?闹了半天,他还不如那个根本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家伙?他之前的十几年都是练到狗身上去了?
不得不说,一向冷静自若的包炯居然能想得如此偏激,这完全是拜了两点所赐——墨竹的无心之言,以及他之前就对展昭这个他一直认定了的虚拟人物的敌意。
敌意会蒙蔽自己的双眼,慎之慎之……
在有些微妙的气氛中回到府里,包炯注意到府里的气氛比他们两人之间更微妙些——简直可以说是忧心忡忡。
“怎么了?”包炯随手抓住一个过路的衙役,问道。
“包公子你回来了?”那个衙役一愣,看了眼包炯身后的超级大筐又转为钦佩,“对了,包大人他们正在为了一件事情头疼呢,你快去看看吧。”
“哦,好。”把身上筐子放下,包炯拔腿就往包拯的房间跑。
至于展昭……嘛,这人再怎么重要,能比得上自家祖宗么……
到了包拯房中,包炯果然看见自家祖宗面色沉重地坐在那儿,一旁的公孙策也脸色不好。
“包大人,公孙先生。”包炯拱手道。
“明庭,你来了就好。”包拯看到他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些许喜色,“你之前可曾与人比过武?”
“……不曾。”差点就说自己以前经常在警局里面的比武大赛拿奖的包炯生生把话吞了回去,“和师父倒是交手过。”然后被绕得很晕。
“与人交手,你可有信心?”
“……若是一般人,信心十足。但如果是那些武林高手,可能有些麻烦。”想想之前被自家师父欺负包炯就咬牙切齿——会轻功会点穴了不起啊娘的!
“如果只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大力士呢?不会武功,仅有蛮力。”
“绝无问题。”包炯很肯定——跟他比力气?千钧果那可是三万斤的力气……
“那你以前可曾与人相扑过?”
“……啥?”相……扑?那种小日本最矮的两个大胖子推来推去的运动?而且最重要的是,貌似……
“西夏国主派人来访,带了个大力士来,说是要与我大宋健儿一较高下。”包拯叹道,“那大力士接近七尺高,膀大腰圆,显然不是善类。”
七尺……包炯在内心换算,宋朝度量衡一尺约等于三十厘米,也就是说这是个接近两米的家伙?
个子高那不是什么大问题,包炯虽然有一张娃娃脸,但是身高也突破了一米八,不过二十厘米的差距再加上包炯对自己身手的信心,推倒一个胖子算什么?唯一的问题是,相扑似乎要脱衣服……
“唉,若是展护卫在,也就不用你冒此险了……”看包炯若有所思,包拯叹道。
若·是·展·护·卫·在。
咔啦。
包炯缓缓抬头,一张娃娃脸上阴云密布,凝重得让人心惊——
“包炯定能为大人战胜此人,大人不必担忧!”
开玩笑,墨竹是个小家伙,不算什么,自家祖宗都觉得他不如那个展昭?
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