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不上道(剑三策羊)-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乖。”夫人笑着握握她的小手,“怎么这么凉,穿得太少了。巧慧拿我那件浅绿的披肩来。”
  婢女拿来披肩,夫人往徐筱筱肩上一披。徐父知道事情成了,喜不自胜,连连拜谢。
  数年后夫人又添了个儿子,兄弟俩与筱筱朝夕与共,一起玩耍,一起念书,亲姐弟般亲密。
  筱筱已长成少女,虽然只是中人之姿,却十分聪慧懂事,早早便帮着夫人操持家务。
  夫人生完二儿子后,身子日渐虚弱,拖了三、四年多竟香消玉殒。老爷悲痛不已,日日饮酒,沉湎于丧妻之痛,一夜酒醉归来,失足落入水中,到了第二日才被人发现尸体。
  好好一个富贵之家,登时愁云满布。两个少爷,大的十一岁,小的才三岁,整个家里,最大的便是十七岁的筱筱。
  外面议论纷纷,徐家偷偷来问筱筱的意思,筱筱一边查着账,一边让小小的二少爷坐在她腿上玩耍,听着娘家人来问,只说,“怎么都得撑下去。”
  筱筱竟真的撑下来了。
  家业非但没有像外界人猜测的那样败落,反而被她操持得井井有条,有声有色,慢慢的,大宅子里又充满了生机活力。
  好时节里,镇上的人可以看见他们一家三口出游玩耍,兄弟俩一般好看,长得很像。筱筱牵着蹦蹦跳跳的二少爷,疼爱地看着大少爷神采飞扬,拿着风筝,快快地走在前面。
  这是修了几辈子的德,得了这么个能干贤惠的媳妇啊,镇上的人皆感叹。
  弟弟那年五岁,开始记事了。一天夜里,他哥哥偷偷跑来告诉他,他要走了,要去一个很厉害的地方学武功,然后闯荡江湖。
  弟弟愣了,不是很能理解“武功”“江湖”都是什么,就问,“筱筱姐也一起去吗?”
  哥哥大人样地说,“筱筱不去,哪有带女孩子闯荡江湖的。”
  弟弟吓了一跳,“可是筱筱姐是哥哥的妻子啊。”
  “什么妻子,我们没成亲,”哥哥急道,“而且筱筱就像我姐姐一样,我怎么能娶我姐姐,这是不对的!”
  弟弟说,“筱筱姐说她以后要嫁给哥的。”
  哥哥皱皱眉,“这种事,你不懂……我得赶快走了,他们说我的资质很好,以后可以练成很厉害的武功,现在这个年岁开始学武已经有点晚了。”
  弟弟愣愣地听着,听到哥哥要走,十分不舍,“那我要和哥哥一起走。”
  哥哥说,“你还小,等到以后长大了,哥哥再来接你一起去学武。这封信你明天给筱筱,她就会知道我走啦。”
  弟弟眼泪含在眼里,乖巧地点点头。
  哥哥抱抱他,低声说,“等我学成了本事,就回来保护你们,谁也不能欺负你们。”
  第二日,筱筱知晓消息,怅然地叹了口气,“我早知道你哥会走的,我们这镇子对于他来说太小了,他心太高了,出去见见世面也好。”
  此后数年,哥哥只断断续续回来过几次,待几天便走,他每一次见面都有变化,身量越长越高,容貌也越发成熟俊美。
  筱筱的年岁已经不小了,但是还未和哥哥成婚。哥哥早已和筱筱恳谈过一次,他视筱筱如姐,不能与她成婚,希望筱筱能寻个喜欢的,哥哥愿意把家产都拿出来给筱筱当嫁妆,像嫁姐姐一样让她风光出嫁。
  筱筱拒绝了。在她看来,从她进了婆家的门,就是要嫁给大少爷的,怎能再侍他人。
  哥哥无可奈何,只好又走了。
  筱筱有时抱着年幼的弟弟,亲亲他的额头,黯然道,“你哥哥被外面的花花世界勾去魂啦,一刻也停不住,他嫌我老了,不想要我啦。”
  如此拖着,筱筱已经二十四了,寻常女子在她这个年纪早就拖儿带女了,她却还没能出嫁。
  哥哥来去匆匆,他不能娶筱筱,误了她的幸福,可是这般拖着也是耽误了筱筱的青春,当真进退两难。
  那年南边叛乱,朝廷派兵镇压,战事不利,朝廷的军队节节败退,军纪大乱,溃败间竟哗变杀了将领,溃军成了兵匪。
  这些兵匪在溃败逃跑中,洗劫了多个村镇,烧杀辱掠,无所不为。
  镇子也遭到了屠掠,为了湮灭证据,兵匪们竟丧心病狂地挨家挨户地杀光,抢光,好将罪名都推到叛军身上。
  镇上首富更是不能逃此横祸,眼见兵匪马上要破开屋门,筱筱急中生智掩住弟弟的嘴,将弟弟塞到床底,自己坐在床上。
  “弟,不要说话!无论听到什么都不要说话!”
  这句惶急,又蕴含着无限勇气与力量的话,死死地压在呆咩心上,午夜梦回,始终萦绕耳边。
  兵乱之时,风怜目身在外地,听闻离家乡很近的地方发生了兵祸,心急如焚,彻夜兼程赶回家乡,却终究迟了一日。
  镇子已经成了一座死镇,血流漂橹,空余鸦鸣。
  风怜目失魂落魄地奔回家,在西边屋里的床上找到筱筱□的尸体,浑身是血,眼睛兀自睁着,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你为什么回来得那么迟呢……
  风怜目抱着筱筱的尸体,浑身颤抖,嘶声哀嚎,只觉得满腔悲痛有如要把他的身子生生炸开一般。
  突然,床底下发出了细小的声音。
  风怜目一怔,向床底望去,一时悲喜交加,将毫发无伤的弟弟从床底抱了出来。
  弟弟捂着自己嘴,喉头滚动,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他一双眼睛大大睁着,两道泪痕已经干涸。

  12

  风怜目将弟弟带到邻镇的客栈安顿下来,期间两人皆是一语不发。
  弟弟睡到半夜,为噩梦惊醒,身处陌生环境却不见哥哥在身旁,惊慌失措地滚下床,赤着脚要往外跑。
  开门正撞进一人怀里,那人刚刚从外面回来,蹲下身将他拥入怀中,轻声安慰,“别怕,别怕,哥哥在。”
  弟弟紧紧抓住哥哥衣服,瑟缩了一会,感觉哥哥的衣服湿漉漉的。
  外面下雨了吗,弟弟愣愣地抬起手,手上一片鲜红。
  哥哥的衣服是红的,饱吸了血,有种粘稠的感觉。
  风怜目的神情异样地温柔,从怀中掏出一条干净的帕子,认真地帮他擦那只脏掉的手。
  鼻子像是突然意识到了风怜目身上浓重的血腥味,弟弟胃里一阵翻涌,呕吐不已。
  风怜目像是意识到什么,将身上的血衣脱掉,扔在一旁。
  “乖,乖……”
  “哥带你去纯阳,哥会好好护着你,你什么都不用怕。”
  那一夜,风怜目扬名江湖。有人敬他,有人怕他,更多人对他敬而远之。
  不过初出茅庐,竟只身走入兵匪停驻之地,挥剑便杀,所过之处血花四溅,惨叫彻天,白色的道袍吸饱了鲜血。
  当时有被兵匪劫掠在旁的不少妇女,后来回忆起当时风怜目的样子,都不寒而栗。
  那哪里是人,那是修罗,是恶鬼,是为杀而杀的凶神!
  二百余名兵匪竟不留一人性命,剑剑要害,狠辣至极,便是见惯场面的老江湖看了都要心惊肉跳!
  背上二百余条人命的感觉是怎样?
  谁能保证他杀的这二百余人个个死有余辜?
  风怜目不知道。
  他不知道他杀的这些人里是否就有□筱筱的人,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给筱筱报了仇,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人逍遥法外。
  但是,又能如何呢?
  他原来总想着,学成了天下最强的武功,便能掌握住自己的命运,能再不受人世翻覆之苦。
  结果到头来,他仍是如此无力,他什么也扭转不了。
  任你武功再强,有通天彻地之功,也逃不开世事阴差阳错的嘲弄。
  谁也逃不掉。
  风怜目为筱筱立碑,“爱妻徐氏之墓”。
  他要全她的名节,让她清白来去。
  这是他唯一能为她做的。
  兄弟俩在筱筱墓前坐了一会。
  呆咩烧着纸钱,突然坐正身子,面对着风怜目。
  哥,我有点话想问你。
  风怜目见他面色认真,道,“你说吧。”
  在筱筱姐面前,你不能撒谎,也不许搪塞。
  风怜目疑惑,“你想问什么?”
  呆咩抬手在风怜目额上红印一抹,都快两年了,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
  风怜目有点僵硬,“这……我不是跟你说过,不过是无关紧要的东西嘛,我找人纹的。”
  这根本不是纹的,也不是画的!我前些日子抄书,看见书里记载,有些慢性毒会在体表显出来。哥,你实话告诉我,你是不是——?是不是?
  风怜目张张嘴,无奈他向来没对呆咩撒过谎,只能避而不答,“你想太多了,别看那些乱七八糟的书。“
  呆咩注视他哥半晌,往火堆里丢了些纸钱,神情忧郁:筱筱姐,你看,我哥还是这么不让人省心……
  风怜目嘴角一阵抽搐,“哥错了,哥认错。”
  在风怜目看来,真的没什么大事。
  两年前他偶遇两位江湖好友被仇家围攻,出手救了两人。其中一人中了蛊毒,原来是必死无疑,唯一的法子就是将那蛊毒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当时荒郊野外,别无原则,风怜目便提出把蛊移到自己身上。
  什么!!!呆咩听到这跳了起来。
  风怜目说,咳,你别激动,我不是活得好好的么。
  那那那那……!呆咩指着哥哥说不出话来。
  他知道他哥交游广阔,在江湖上有不少好友,是个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但是这个人情也施得太大了吧!
  风怜目继续解释,他那个中蛊的朋友是个五毒,深知毒性,告诉风怜目,他可以把他中的蛊当做养蛊的一个过程,再转到另一个人身上事,那是蛊的性质已经改变了,变成了另一种罕见的蛊,虽然也会致命,但是这种蛊取人性命是有触发条件的。
  呆咩紧张,什么条件?
  风怜目微笑道:“不能动情爱之心,否则就会触发蛊毒。这于我倒是很简单的。”
  不勒个是吧……还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种蛊都有,呆咩无语。
  风怜目道,“我跟我那朋友说了,我在我亡妻的墓前发过誓,这辈子只有她一个妻子,不会再娶。我那朋友才愿意把蛊移到我身上的。”
  呆咩一怔,他却不知道他哥发过这样的誓,左思右想,只觉得十分不妥。
  哥那你岂不是……岂不是这辈子都不能有喜欢的人了!我知道你对筱筱姐,对筱筱姐……你还没喜欢过人啊!
  风怜目站起身,抖擞精神,坦然笑道,“哥这辈子有你这样一个弟弟,有筱筱这样一个妻子,有五湖四海那么多朋友,有长剑作伴,有江湖为家,足够了,夫复何求?”
  在家乡住了三五日,兄弟俩作别,风怜目一匹白马,一柄长剑,又往江湖去了。
  按照往常习惯,呆咩也要回转纯阳,回到莲花峰的小茅屋中。
  行到半路,呆咩在一处客店打尖,客店临河而建,窗外船舶连绵,船工呼喝,熙熙攘攘地挤在水面上。
  客店的酒味道很淡,却有一股淡淡的果香,呆咩辨了半天也没分出是哪种果类。
  莫名想起李沉浮曾经说过的洛阳风物,有酿得甘甜醇厚的葡萄酒,香味浓郁,入口齿颊生香。
  一只手托腮望着窗外,呆咩嘴里残留着寡淡的酒味。
  李沉浮把洛阳风物说得那般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索性便去看看。

  13

  洛阳好大!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城池!
  呆咩在城楼和城楼之间飞啊跳啊,嗖嗖地在群众头上蹦跶。
  “看!有羊在天上飞!”
  “呸,那是轻功,轻功懂吗?想不开的人都玩这个,最后啪叽一声!”
  呆咩没有燃烧光小宇宙,然后啪叽一声掉在大街上,他用在华山上练出来的高超轻功把洛阳城兴奋地跑了三个对穿。
  第三次跳到洛阳门口,呆咩又一次转身。
  这次他决定不跑对穿了,跑圈。
  旁边一个大爷把他扯住了,“道长,你在干吗?”
  呆咩兴致盎然地转过头,跑圈。
  大爷一愣,真奇怪,这年轻人明明什么都没说,你却能从他的眼睛看出他的意思。
  “跑圈干吗?”
  我喜欢洛阳啊。
  你见过谁用跑圈来表达“俺稀罕你的”?
  谁要是被他喜欢上了,还不得被绕成蚊香眼。
  “道长您别奔了,跑对穿也就罢了,绕圈跑您想把洛阳人民都绕晕吗?”
  呆咩不知道他的行为艺术给无辜群众造成这么大的困扰,有点不好意思。
  大爷是开茶摊的,呆咩坐下来喝茶。
  道长坐下来的动作很优雅,喝茶的动作也很矜持,微微敛下的眼睫都是温润的,静如处子。
  一点看不出来动如人来疯。
  大爷忙着手里的活,忍不住多往这小道长身上多看几眼。
  茶摊人来人往,大爷见的人多了,他见过背着剑的高岭之花,见过背着枪的哈士奇(喂),却没见过又背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