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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兄 完结+番外-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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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指挥官是我们的老朋友——原圣洛克城卫队首领利德尔·塞因茨伯里。

88

88、随风而逝 。。。

  整个埃尔克行省烽烟四起,处处都是战车碾过的痕迹。

  利德尔明白我们属于异地作战,所以打定主意用拖延战术,想让我们在疲于奔命中丧失战斗力,进而一举消灭我们。

  他的整体战略是正确的,然而,圣洛克城的统治者们失去了等待的耐心。

  从一个月前开始,内海上的海盗终于打破了长久以来的散漫而无目的的劫掠行径,他们好像一夜之间扭成了一个庞大的团体,进退有序,消息灵通,他们控制着内海的主要海域,劫掠甚至焚毁运往圣洛克城的粮食和财物。

  东罗斯的统治者们开始的时候,还以为这只是那些海盗又一次的劫掠高峰期,只要帝国舰队打击一下他们嚣张的气焰,一切都会恢复平静,可是他们错了,帝国舰队甚至连那些海盗的影子都没抓到,反而被偷袭了几次,损失惨重,帝国海上交通的安全以及圣洛克城的粮食供应,遭到了严重打击,饥荒开始悄悄的蔓延。

  不管怎么说,有着强大舰队护卫的运粮船虽然屡遭劫掠,但总还是有一部分能够安全抵达圣洛克城的港口。

  在这种时候,埃尔克行省却因为陷入战乱而无法持续供应粮食,这对东罗斯来说,是个极其沉重的打击。

  他们给利德尔施加了强大的压力,让他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尽快恢复埃尔克行省的正常。

  老大抓住了这个机会,从开始的追击到后面不紧不慢的躲避,根本不给利德尔一绝死战的机会,只是借机四处骚扰,偶尔来个接触战或突击战,悠闲得好像在自家花园散步。

  利德尔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老大的打算,却不能不顾及圣洛克城那边的反应,所以他只能尽力而为。

  在整整玩了一个月捉迷藏之后,利德尔和老大终于正面相逢。

  他们在埃尔克行省的罗多高地展开了一场生死战。

  两队对阵,前面是密集的轻装弓箭手和投石兵,前面和侧翼是骑在马上或乘坐战车的贵族队伍和战士,双方严阵以待,等等待着冲锋的号角响起。

  我看到利德尔一身戎装站在军队的中间,他骑着一匹白色的马,身上依旧穿着挂满了各色宝石的黄金铠,从远处看简直金光闪闪,让人眼花缭乱,他歪歪斜斜的坐在马上,甚至还有兴致对我挥挥手,打了个招呼。

  许久未见,他好像越发玩世不恭,脸色不太好,苍白,好像随时会虚脱的样子。

  也许是因为兰斯从圣洛克城逃亡莫尔行省之后,与洛蒂亚公主结婚,他们携手并肩作战,不管是出于感情,还是政治的需要,洛蒂亚公主甚至把大权的一半交给了他,两个人共同称王。

  对于深爱兰斯的利德尔来说,这个打击太大,以至于让他一蹶不振。

  那些一直忠心跟随他的将领和士兵,也陆陆续续的离开了他的身边,或者战死沙场,或者投敌叛国,还活着的,也留在了圣洛克城。

  而因为放走兰斯而被变相流放到埃尔克行省的利德尔,除了酒,什么都已经不需要。

  利德尔扬手,号角吹起,战斗开始了。

  两军开始接近,弓箭手和投石兵连续不断的向敌人进行骚扰性投射,一直到战车或骑兵向敌人发起冲锋。

  老大指挥下的轻装部队,穿过重步兵之间的空隙转移到阵营的侧翼和后备,发起了进攻。

  混战中的双方互相撕咬在了一起,地上越来越多的尸体和伤兵被踩踏,时而向前,时而退后,一寸一寸的争夺着阵地。

  利德尔并没有亲自上阵,而是站在不远处的高地上,有些漫不经心的看着战场的动静,而我则和他遥遥相对,至于老大,早在战斗一开始就已经投入了厮杀中。

  距离很远,所以我无法看清楚他的脸,也就无从知道他的表情。

  我不知道他是否在乎这场战争的胜利。

  或者他早已经知道,罗斯帝国的命运无法挽回,自己也不想再进行徒劳的挣扎。

  只是身为统帅的职责,让他站在这儿,指挥这场战斗,并且尽力取得胜利。

  我看着那片刺眼的金黄,悄悄的举起手,在我身后的传令兵立刻跑了起来。

  命令一道一道的传下去,我和老大准备的伏兵出现在了利德尔军队的后方,那儿立刻引起了一阵剧烈的骚动。

  偷袭的轻骑兵发起了冲击,把敌人还保持整齐的队列打乱。

  局势发生了改变,这场战斗变成了一方对另一方的追击。

  原本站在那儿观望着战场的利德尔看到这一切,高声叫喊起来,他拔出剑砍死了几个后退的士兵,滴血的剑尖指着那些人,喝令他们继续前进,死守不退。

  同时,自己也驱赶着战马投入到了战斗中,统帅的行动让本来开始动摇的军队又恢复了一些稳定。

  然而,这些举动并没有力挽狂澜,利德尔的失败无可避免。

  战斗从上午一直持续到了黄昏。

  夕阳照在战场上,到处是残肢断臂,到处是呻吟惨嚎,到处是血肉横飞,尸体堆积成山。

  查尔特人秉持着部落的习惯,在每一个俘虏身上补了一刀,直到这件事被老大发现予以阻止。

  这场战斗,埃尔克行省的守卫军全军覆没,仅仅留下了一小部分逃窜到了隔壁行省,而老大统帅下的查尔特人及其他民族的联合军队,则损折了三千人。

  老大巡查着战场,我则不紧不慢的跟在他身后。

  皱着眉头,在刚才那场混战中,我并没有发现利德尔逃走。

  他那身华丽的穿着实在太过于显眼,想要逃脱我敏锐的视线不太可能,我断定,他要么就是换装撤退了,要么就是被埋在了这一堆堆的尸体下面。

  突然,我听到前方不远处一阵叫喊。

  我和老大赶紧跑了过去。

  利德尔躺在那儿,半边身体被压在一具尸体下面,他的肚子被破开,连内脏都可以清楚的看见。

  我单膝跪在他身边,他还没有死,不过也快了。

  我取了一点水,浇在他脸上,等了一会儿,他终于醒了过来。

  利德尔先是茫然的睁开眼看着四周,好像有些困惑于自己身处的环境,良久,他的目光有了焦点,他看着我,勉强露出了一丝微笑。

  “没有想到——我们会在这种——情况下再见。”利德尔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按理说,我们是敌对的关系,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对这个男人,却是尊重的。

  他抬头看着天,“你说——兰斯——现在在做什么?”

  “——”

  其实他并不需要我的回答,他只是在想象,想象着,在同一片天空下的兰斯,现在的一举一动,鲜明而生动。

  “我希望——他能幸福,我——始终不能——给他幸福。”他激动的咳了一声,鲜血从他口中涌出,他却还是咧开了嘴,无声的笑着。

  他用力扯着脖子上那根银链,“给他,请——帮帮我。”他断断续续的说。

  我把那根链子从他脖子上扯下来,这是一根朴素的,没有任何装饰的百合花形状的链子,与他一贯的华丽风格完全不相符。

  链子从利德尔指间划过,他有些留恋不舍的微微动着手指,直到手指僵硬,再也没有丝毫动静。

  我叹息了一声,站了起来,老大扶住我的肩膀,好像在安慰着我。

  我吩咐人把利德尔的尸体好好的安葬,他值得如此。

  我握着手心里的银链,默默的在心底说。

  利德尔已经随风而逝,在远方的兰斯,你是否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很喜欢利德尔。

89

89、合围 。。。

  战士们穿上皮革上缀以重叠的青铜片或铁片的沉重胸甲,整装待发。

  几百艘三层划桨战船列在港口,密密麻麻,看上去气势惊人,决战来临前的紧张在每一个忙碌的角落都可以感觉到。

  每一个战士的脸都绷得紧紧的,杀气腾腾。

  这是埃尔克行省会战后的第三个月,整个埃尔克行省已尽在我们掌握之中,甚至连旁边的两个行省也已经被我们攻下大部分。

  东罗斯帝国三分之一的领土已经易主,而它赖以生存的内海早已经成了禁区。

  我摸着手腕上的银链,看着码头上的喧闹,畸形的手骨凸出,比以往更加明显,我拉下衣袖,拢住手,把它掩住,转身面对走过来的老大。

  他和我并肩站在一起,因为我说话比较辛苦,所以大部分时候,我们之间都是沉默着的,偶尔的时候,老大会说几句话。

  这种沉默并不尴尬,也不突兀,似乎是理所当然应该如此,也许是因为我们早已经习惯于用行动去表达一切,而不是依靠空泛的语言。

  老大把手伸过来,紧紧的握住我那只畸形的右手,“出发了。”他说。

  我点点头,跟着他,慢慢的往下面走,登上了那艘最大的头舰。

  碧蓝的海一望无垠,无数的船只扬帆起航,去赶赴一场关于死亡的盛宴。

  我们的目的地是阿兹特岛,那儿是进攻圣洛克城的最佳地点,退可攻进可守,死死的扼住了圣洛克城的咽喉,是整整耗费了一个月的时间才终于从东罗斯的帝国舰队手里夺过来的。

  风暴为了这场战争足足损失了一百五十艘三层划桨战船,让他大呼小叫的要求补偿他的损失,否则他要退出联盟不干了。

  这当然是一种毫不掩饰的威胁,不过不管是西罗斯的洛蒂亚王后和兰斯王,还是提尔城商盟,都打算部分的满足他的要求,狡诈的风暴也见好就收,并没有得寸进尺,双方的联盟关系得到了“良好”的维持。

  老大率领的查尔特部落以及提尔商盟的联合军队将与西罗斯的军团会合,制定一个完整的进攻战略。

  西罗斯的指挥官是兰斯,当然,实际指挥者是金毛。

  转眼间,我和金毛已经分别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一直在战火纷飞中度过的时光,丝毫没有感觉到它的无情流逝。

  我很高兴能够见到他。

  这次的海上航行可能是我最放心的一次。

  不用担心海盗,不用担心天气的骤变,简直可以当成一趟内海十日游了,我甚至有闲心组织一部分战士和水手去钓鲨鱼。

  看着日升日落,看着一群群的海豚优雅的跃出水面,溅起一股股花朵般的浪。

  以前觉得海面有些一成不变,而现在才发觉,原来海洋无时不刻不在变化,这种变化是那么巨大而不可忽视,我很奇怪,为什么自己以前都没有注意到。

  当然,大部分时候我都选择躺在甲板上,一动不动的晒着太阳,我在细数着时间。

  老大很忙,但是只要他闲下来,就算仅仅只有十几分钟,他也会找到我,坐在我身边。

  让我奇怪的是,无论我躲在船上哪个角落,他都能准确的找到我,也许这船上所有人都是他的暗探。

  我之所以要躲着老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变得越来越让人难以忍受。

  这个变化是从在查尔特部落的时候开始的,而到最近,越发变本加厉。

  比如现在。

  他坐在我旁边,靠过来,手在我身上摸来摸去,就好像变成狼那个时候一样,他轻轻舔着我的脸,我的耳朵,我的脖子。

  我被他舔得全身发麻,或者该说是全身发热。

  只好狼狈的推开他,他就坐在地上,深棕色的眼睛满带着温柔的笑意,然后趁我没有防备的时候,一把抓住我的脚踝,我本来就站不太稳,当即扑倒在了地上。

  他毫不犹豫的爬过去,覆在我身上,继续着刚才那些舔舐的动作。

  我哭笑不得的看着他端正的脸,居然隐隐带着些任性的痕迹。

  他除了舔舐,并没有其他的动作,沿着我的脖子舔到挨近胸口被衣服遮住的地方之后,他看了那件长袍一样,转头放弃,又沿着原路舔了回去。

  老大似乎打定注意要让我意识到,不管是人,还是狼,他都要做一样的事。

  可,身为一个人,和一头狼,当然是不一样的,我几次看到冒冒失失闯进来看到这一幕的卫队士兵那五颜六色的脸,都替他们感到难受。

  有这种不知检点,立志把狼和人混淆的统帅,真是不幸,我在心里感叹着。

  就在这种持续的、不间断的折磨中,我们终于来到了阿兹特岛。

  远远的,我就看到金毛站在码头正等候着我们的到来,他阳光般耀眼的金发不但带着太阳的光辉,还带着太阳的热烈,在他旁边的是,是穿着戎装的兰斯王,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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