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枪魂剑魄-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剑三+陆小凤'枪魂剑魄》不见当时繁花
人称东(蠢)都(哈)之(士)狼(奇)的天策军爷穿越了

当外表高傲不凡本质二货一枚的军爷遇到真·天外飞仙白云城主
当一心守卫山河的李漠臣遇到继承造反事业的叶孤城
李漠臣:尽诛宵小天策义,长枪独守大,大庆魂……怎么那么别扭(嘀咕)?
叶孤城:……(面无表情盯)

主CP 城主X军爷,副CP:西陆,玉宫(没错就是那两个妖孽……)

p。s玩剑三被军爷萌到了~~~军爷威武~~
再p。s跟风之作,作者无节操,小白文废一只 
文章类型:同人…耽美…古色古香…小说
作品风格:轻松
所属系列:剑三穿越之;东都哈士奇
文章进度:已完成
文章字数:129822字
第1章 楔子
  唐天宝十四年十一月初九,安禄山领兵20万,于范阳起兵谋反。
  天宝十五年正月初一,安禄山在洛阳称帝,国号大燕,改元圣武。
  同年,叛军兵临都城长安城下。

血,满眼都是血。
  李漠臣紧咬着牙关,手中的银白长枪一刻不停地挥舞,红缨飒飒,溅起大片的血花,染红了身上的银甲。他已经很累了,可是他不能停,更不能退,因为他的身后是长安城,是长安城中的万千百姓。
  有人倒下又抓着武器爬起,有人倒下了,却再也没能站起来。那累累的尸骨中,有狼牙军,有六大门派的侠士,但更多的是与他同为天策的袍泽兄弟。
  他抬手抹去脸上的汗和血,稳住有些摇晃的身体,紧握长枪反身刺穿了身后正冲他举起刀的狼牙军的喉咙。
  曾经银亮的铠甲被层层鲜血捂得温热,他恍惚地抬起头,努力睁大被血浸透的模糊双眼,那还在一波一波涌上来的,是狼牙军。
  啧,真是没完没了。
  回头看向身后,现在还能站起来的,不过零星几人。
  与他一样浑身浴血,双目赤红,周身杀气环绕。
  他忍不住大笑出声。
  他们天策将士都是狼,从来无惧生死,既想试试东都之狼的爪牙有多尖利,那么,就尽管来吧!
  来战!
  直到战死!
  死又何妨?
  他,和所有的天策将士一样,自入天策府的第一天起,就没打算白头活在人间,这一条命,一腔热血全都献给了大唐,血染沙场,马革裹尸,他们无悔无怨。
  东都之狼,长枪立马,只为守住大唐河山,生死无悔。
  直直地倒下,长枪在地上砸出沉闷的声响,他已经没有力气去捂住还在汩汩冒出鲜血的伤口,没有力气拔出插在箭头的羽箭和穿透胸膛的断刀,甚至没有力气再次握起那柄伴他多年出生入死的长枪,天策将士可不应该放下手中的枪啊。
  身边是同伴们早已冷透了的尸骨,鼻间萦绕着鲜血的粘稠厚重的气息,耳畔厮杀的鸣响声却正在逐渐减弱。
  已经是极限了吗?看来今天就交待在着长安城门之前了。
  真是不甘心呐,没有看到击退狼牙军的那一刻……
  兄弟们,看来李漠臣要先行一步了。
  睁大眼再最后看一看吧,长安的天,是不染血色的苍蓝。

  唐安史之乱历时七年,三千余天策将士战死,整个天策府无一人幸免。

  长河落日东都城,铁马戍边将军坟。尽诛宵小天策义,长枪独守大唐魂。

  他们是大唐第一的将士,无愧于东都之狼荣光。


本作品源自 观看更多好作品



第2章 穿越
  他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一身的伤全都是致命的,血都快流干了,按说他应该早就已经死得透透的了,就算能再睁开眼睛,不是也应该正往着奈何桥走,想着走快点儿说不定还能和兄弟们一起干一碗孟婆汤什么的才正常吗?
  可现在这是个什么情况?
  如果李漠臣混过晋、江,那他就应该清楚自己遇到了种类繁多,品种多样,能充分满足不同人需求的穿越活动。
  可惜李军爷是个标准的大唐土著。
  所以他只能对自己身上光可鉴人的银甲,纤尘不染的红袍,以及现在耍一套“奔雷”再去和狼牙军大战三百回合都毫无压力的健康身体表示十二万分的不解和疑惑。
  就是万花谷的裴元也做不到这种程度吧?
  李军爷环视了一下四周,再次确定自己正身处于密林之中,周围没有累累尸骨,呼吸间也感觉不到任何血腥的气息。
  “请问是否激活系统?确认请点‘是’。”
  这,这是啥啊?
  多年养成的战斗本能清楚明白地告诉他,这附近除了他自己之外就没有人,所以说,是这玩意儿在出声?
  李军爷歪头瞅着漂浮在眼前带着小花的粉红色框框。
  很有七秀坊的风格嘛,等战乱结束后去扬州逛逛也不错啊~~
  于是系统君很无奈,原来不是只有小黄鸡会犯二,这世上还有一种生物叫做哈士奇。
  “请问是否激活系统?确认请点‘是’。”
  心猿意马中的李军爷下意识地戳中了那个粉粉嫩嫩的“是”。
  “系统激活成功。”
  “请点击领取礼包。”
  继续戳。
  “您已成功领取朱缨枪X1,里飞沙X1,轻容百花包X1,皇竹草X3,银两X3000。”
  !!!!!!!!!!!!!!!!!!!!!!!!!!!!!!!
  李军爷震惊了,先不说再次握住长枪的感觉有多踏实,里飞沙是好马但也不是没骑过,最重要的是皇竹草啊皇竹草,李军爷表示这可是传说级别的马草啊从来没见过手好抖啊是不是需要膜拜一下……
  啊啊,真是幸福的想要转圈圈~~
  由此可知,所谓“长枪独守大唐魂,一筐马草就嫁人”,还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
  等到沉浸在巨大喜悦中的李军爷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系统对话框已经抖得快要抽搐了。
  “任务列表:安家落户,请侠士任选一地安家。任务奖励:皇竹草X1,银两X1000,大庆官府户籍X1,经验值、侠义值若干。”
  这次,李军爷本应专注马草二十年的注意力被“大庆官府”这几个字吸引住了,什么地方居然敢冒充官府名号,简直找死,他只知大唐,可从没听说过什么大庆,即便现在大唐战乱,也容不得人这般放肆!
  虽然心里各种不爽,但李军爷仍表示对现在的情况毫无头绪,没办法了,先出去看看外边的情况如何吧。

  李军爷看着城墙上大大的“南京城”三个字,只觉得嘴角不受控制地抽搐,视线下移,只见城门处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依稀还可以听到城中的叫卖声,真真是一幅繁荣昌盛国泰民安之景……你妹啊!
  李军爷忍不住在心里暴起了粗口。
  爷之前好歹也算差点儿战死沙场了,这眼一闭一睁就盛世繁华了是要闹哪样啊!
  在心中不淡定吐槽的李军爷丝毫没有注意到,身跨骏马,手执长枪,银甲红袍,英姿飒爽,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层酷帅狂霸拽气息的自己,在一群市井小市民之中显得有多么的格!格!不!入!
  也许是李军爷的铠甲枪尖反射的炫目光芒太过耀眼,守城官以为是那位将军路过,简直抖了,穿越必备剧情之“守城官的刁难”,完全没有上演的余地,李军爷就这样顺顺利利地骑着里飞沙晃进了南京城。
  而人生观受到重大打击的李军爷此时此刻已经决定,先按着那个叫什么“系统”的怪东西的指示做,先安个家,然后搞清楚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家啊。
  李漠臣无声苦笑,父母双亡之后,他一直无家可归,直到入天策府,才算有了个归宿。他未娶妻,也从未打算过成家,连命都给了大唐百姓,又何必再去拖累人家姑娘呢。反正在他的心中,他的家就是天策府,他的家人就是天策府里的那些袍泽兄弟。

  安个家并不难,反正现在李军爷有钱。
  总之,在客栈住了三天之后,李军爷就搬进了南京城里的一栋小宅子。
  而这三天的时间,也足够让他弄清他想知道的一切。

  大庆,一个他所不知道的朝代,而在这个时空里,大唐,已是千年之前的历史。也就是说,李漠臣因为一些他不知道的莫名其妙的原因,来到了千年之后。
  他最关注的那场战争,在历史上被称作“安史之乱”,历时七年,死伤无数,自那之后,大唐由盛转衰,大唐的风骨,就那么断了。
  而天策府,在安史之乱中全军战死,无一人幸免。

  原来那一年,长安城还是破了,原来那一年那么多人,包括他,拼尽了性命也没能守住那座城池。




本作品源自 观看更多好作品



第3章 五年
 那晚,李漠臣独自在他新家的房间里,面对着一屋子的大唐史书,喝了整整一夜的酒。他想把自己灌醉,也期待这一切诡异的情形不过是梦境一场,梦醒之后,自己还是在天策府听着统领的训话,在校场练习枪法,或是在长安城外与叛军厮杀。他的酒量并不算好,往日里与同僚一起喝酒,常常是几杯下肚,就面红耳赤连话也说不清,那时可没少被人笑话,只是这次不知怎么,他整坛整坛地灌,几乎要把自己溺死在酒中,可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感受一星半点的醉意,脑海里始终是异常的清醒。
黎明的日光照在身上,李漠臣从一地的酒坛子里爬起来,他终于清楚地明白,自己已经再也回不去了,无论是大唐,还是天策府。
 “请侠士开启人生选择:1。称霸江湖;2。科举入仕;3保家卫国。”
 冰冷机械的声音打断了李漠臣彷徨的思绪,他抬头盯着粉红框框上“保家卫国”看了很久,突然仿佛明白了什么似的,他的眼睛慢慢明亮起来,脸上也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天策府守护着的不就是百姓吗?就算大唐不在了,可百姓仍在,他哪怕只能活一天,手中长枪也要为了黎民百姓而挥,天策府就算只剩下他一个人,他也不会放下天策的荣耀,天策的精神,东都之狼,獠牙永在。
况且……
李军爷想起这几天打探来的消息,灿烂的笑脸上忍不住带上了兴奋,微微夹杂着狼一样的狠戾。
这里的边关,似乎也不是很太平呢。

 白色骏马在乱军中穿梭,马背上的男子脊背挺拔如松,红袍在风中翻滚,炽烈如熊熊燃烧的火焰,银枪挥舞间收割了无数生命。
策马回到阵前,李漠臣一甩手中染血的长枪,血珠滚落,枪尖依然亮得刺眼,看着已被冲击的溃不成军的敌人,他漆黑的眸子深处泛起血色,挑着眉笑得邪气迫人,一如撕扯猎物的狼。
士兵目光灼灼地注视着前方那个正散发出强大压迫力的背影,每个人的眼中是都是丝毫不加掩饰的狂热崇敬。
 “兄弟们,跟老子去灭了他们!”
 “是!”
李漠臣高举银枪,率先冲了出去,他的身后跟着的不是士兵,而是一群嗷嗷叫的狼崽子。

收了兵,李军爷安排好人留下清理战场,自个甩着长长的马尾去给他家宝贝里飞沙喂马草去了。
军营里的兵都知道,他们将军对那四个蹄子的宝贝得跟心肝眼珠子没啥两样,自己怎么着都能凑合,可那马是万万委屈不得的。

五年了啊。
李军爷一边给马顺毛,一边神游物外。
从他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五年了。
当初在看到那个系统给出的三个人生目标时,他不假思索地选择了“保家卫国”。天策的武功并不弱,想当年他们的“枪神”杨宁杨教头可是连明教法王都能灭了的,可说到底,天策习的还是战场上的功夫,横扫沙场,万夫莫开,但并不适合去混江湖,至于 “科举入仕”,自认是个半文盲李军爷表示玩笑不要开得太大啊。
说来也是赶巧,南京城当时正在征兵,于是李军爷想都没想离开了他那间住了没两天的小宅子,包袱款款地参军去了。

大庆朝边关不稳,草原上蒙古人虎视眈眈,他们的骑兵实力够强,乐意打游击,还跑得快,时不时跑来打个劫,倒个乱,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守边的将士根本奈何不了,只能任他们胡作非为。
面对这种情况,伪大庆普通小兵,真大唐东都之狼李漠臣李军爷阴阴一笑,小样儿,敢犯我边关,欺我百姓,爷打不死你。

李军爷在这边磨枪霍霍狼血沸腾,那边的蒙古人也觉得这天越来越冷该去大庆弄点粮食什么的准备过冬。
于是,你懂的。
剑三的武功放在普通的武侠世界里根本就是外挂一样的存在,虽然在李军爷看来,那些蒙古兵就是些杂鱼,跟狼牙军都不在一个档次上,完全不值一提。可在其他人眼中,这年轻人完全没有第一次上战场的紧张胆怯,满脸压抑不住的兴奋,长枪染血,每向前迈出一步,周围都倒下成片的尸体。
这已经不是交战,而是屠杀。
李漠臣一战成名。
之后五年,李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