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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握住他。
沈错抓住净天,不能说话,就比了下手势,示意他跟着自己。净天知道在这里自己不能逞强,虽然不愿跟着沈错,却也不得不被他拉着走。
走了几步,手忽地一痒,是沈错在他手背上写字。净天仔细看去,是:看我手指方向,背我走。
净天只好背起沈错,向北偏东走去。沈错头靠在他肩处,两人走出烟雾范围之外,沈错把湿布拿开,重重呼吸口气,在他耳边道:“我以前看过地形图,再往前应有一处凹陷低地,我们把狼群引过去。”
“你疯了?既然已经逃出来,为什么还要引狼?”净天高声道。
沈错咳了两声,道:“你知道么,狼是极狡猾极有耐性的动物,被狼盯上的猎物很难逃脱。现在这时候走沙漠的人并不多,这些狼可能都已经饿了许多日子了,如今看到你我,怕是不会那么轻易放弃的。而且你注意到没有,头狼一直走来走去,撤得又干脆,估计是改了计划,但肯定会卷土重来。”
“我们跑得快些也就是了,我不信以我轻功,这些狼能追上我。”净天重道,微微冷笑,“你是怕我丢下你才这么说的吧?就以你的重量,我负着你也足够了。”
沈错无奈道:“林净天,若有人可能会杀你,你会如何对他?”
“先下手为强。”净天冷道。
沈错露出“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的表情,随即轻道:“那便先下手吧……”
他身体忽地一僵,净天马上感觉道:“怎么”
话刚出口,马上就知道了答案。适才被毒烟熏跑的狼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正向着二人方向奔来。
沈错低叹:“我就知道这烟根本吓不退这群恶狼,果然……”
四
“你把狼引到那里,让它们包围住你,然后掩住口鼻。”沈错又吃了丸药,指着不远处道,“这处低地微呈壶形,只要你把它们引进去,我就能保证毒烟熏死熏昏大半。”
“我引?那你呢?”净天眼微眯,问道。
“我在沙下埋一会儿,你背着我外衫跑。狼再狡猾,也不会你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两个。”沈错道,“我衣服上血腥气太重,足以掩盖体味,你不用担心。”
“谁担心你?”净天冷笑道,“你说的好听,待我引开狼群,谁知道你会去点火,还是直接跑了。反正狼群也无法发现你在与不在,你快点逃还是逃得出去的。或者在沙下埋上半天,在血腥气掩盖下估计狼也闻不到,正好还可以养养伤恢复些内力。”
“那你想怎么办?”沈错被他态度激怒,道,“那低谷里没有灌木,你我必须兵分两路才成。若我进了去,别说你绝不会救我,即使你烧了灌木,我现在的身体也绝对逃不出去。林净天,你信我一次又能如何?这一路上我骗过你吗?”
“我不相信任何人。”净天冷着一张脸道,“没有人会无因由对另一人施恩,我不信你当真滥好人到以德报怨的程度。你救我一次可能是另有目的,我没有理由因为你救过我,就把命交给你。”
这人简直不可理喻!沈错心中一阵烦躁,当真感觉到了棘手。狼群已近,甚至能看到血红的眼和惨白色的尖牙。净天这半日杀狼已杀出经验来,靠着沈错后背,手中刀出鞘。
沈错持鞭在手,心中忽地一片茫然,想自己难道竟在今日和这人死在一起?他还没有作为沈错真正活过,怎么这样就要死?而且竟然是为了这等自私之人而死,也太没出息了吧?
想到此处,他终于还是露出了些黯然,手挥鞭舞,中鞭的狼倒下,后面数只马上扑上。尖牙利爪所及,狼尸马上被撕成几块,很快只剩皮毛。
这就是生存。不管怎么艰难的环境,狼群内部也不可以互相攻击。但一旦在追捕猎物途中死去,尸体就会被同类瓜分。没有什么仁义慈悲可言,生存才是最重要的。
沈错咬住唇,低下头微一笑,随即扬起头来。束发环早失去,这一扬首,长发散开,掠过身后人颊边。
“算了,我去。”净天忽地开口道,转身把沈错抱在怀里,脚一点地向低谷跑去。沈错一阵惊讶,但也来不及讶异,忙把外衫脱下其实他外衫内衫都是破破烂烂,布条搅在一起,没办法只好把上身衣服都除去。
越急越乱,两人发梢竟也乱成一团,仓促间解不开。净天眸光微动,伸手将自己发末梢生生拽断。
他将沈错外衫披在背上,左手接过沈错金鞭,听沈错吩咐,以左脚为轴,在地上画个圈。这一带地还是半土半沙,草也没多少,大多是一丛丛光秃秃的矮木。因此他这一扫扫起沙土飞扬,头狼几声嗥叫,群狼后退了些。
趁这机会,净天一掌在地上轰出个坑来,将沈错放下。沈错摒住呼吸,改由内息呼吸,使出千斤坠的功夫,入土更深。半空沙土落下,将他身形埋住,竟是看不出痕迹来。
净天不做半点停留,向低谷奔去。
周围狼尸越来越多,血溅净天满身,竟是活似血海里捞出来的一般。净天手中刀名为天净,是靖王特意为他找来的宝刃,此刻刀刃已是微微卷起,而狼还不知有多少。
拓冀本身就不是特别大的国家,苍西沙漠和拓然草原都较小,且南临长城,北靠古都,别说人迹,连羊啊兔子之类的都不多。这些狼的生存条件自是极差,反而比其它地方野狼更为凶悍更有耐性。尤其面对比较强的猎物时。
因为猎物最终一定会失去力量而死亡,带来的食物除了猎物本身之外,还有大量同族。因此群狼非但没有因净天的凶悍而退缩,反而更是前仆后继。反正狼繁殖期在夏天,活下来的都是强者。
净天已快撑不住,他武功虽高,毕竟不堪这样毫无休息地战斗。有沈错的时候两人还可以背靠背,只要注意自己那边的狼就好。此刻他却是一个人要照顾到四面八方,只一刻钟便已受了伤。
人血的味道更加刺激了野狼,尤其这人杀了它们如此之多的同类,怎么也得用利齿将他撕碎,完完全全吃进肚里才成。至于它们的同类已是进了它们口中这点,狼的脑中自然是不会记得。
手中劈砍动作已经成了不假思索地动作,意识甚至有些模糊,身上不时传来疼痛,血的味道浓郁包围他。净天苦苦一笑,心道果然又是骗局吧。
正这样想着,迟钝的身体却做出了本能的反应,向旁边跃去。净天勉强自己恢复些神志,向自己刚才站的地方凝神看去,见燃着的灌木沿着壶谷上端不停向下落,大量黑烟仗着些许风势迅速扩散开来,周围顿时变了颜色。
净天对这毒烟的抵抗力可比那些野狼强得多,他见机又快,立时掩住口鼻。狼却没有他这一招,被熏得纷纷倒下。净天总算是能轻松一下,立定调理内息,只觉全身脱力,软绵绵难提起力气。神志一复,便觉身上无处不难受,小腿处有些地方疼得厉害,想是被咬过入肉。
正调息着,身边忽地风声响动,净天连忙向旁躲。是一丛燃着的灌木落在他脚边,净天抬头向上看,依稀见上面沈错在向下看,极目而望,他唇边竟像是笑着一般。
净天一气非小,尤其接下来沈错扔灌木竟然是挑他站的位置,明显是跟他过不去。净天当真想大骂,却出不了口。他左手拿着金鞭重重抖了下,右手天净刀拄地,慢慢向外走去。
上面却看到不到人了,想来也是,虽说是壶口形的低地,毕竟烟还是逸得出的。那家伙受了重伤,哪里还能离得太近。
进来时为引狼群,唯恐走得不够深不够远。向外走的时候却已是脱力,根本使不出轻功,只能慢慢走。地势慢慢变高,知道要走出壶谷,这一关总算熬过。
已经可以看到那人身影,净天放下心来,心道这一路可算多灾。忽听沈错一声大喊:“小心!”声音沙哑,喊道第二个字已是破了音。
重重什么扑上他后背,本是冲着他喉咙去的,但净天身体立时一偏,躲开要害,闪光尖牙刺进他肩头。净天向后挥刀,只听身后狼嚎一声,却被咬得更紧。
净天身体虽脱力,内力却还有些,当即便要运内息震开这狼。眼前人影却渐渐走近,手中匕首寒光一闪。
两人外带一匹狼尸一起倒地。
两人面对面躺着,离得极近,甚至能看到对方睫毛。净天一身艳红的血,沈错一身漆黑的墨,两人对视一眼,终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上了药疗了伤,总算是恢复了些气力,两人不敢多逗留,互相扶持着逃出这一带。沈错知道这毒烟实际不足以致命,幸好刚才偷袭净天的头狼已被他杀掉,估计狼群不会追来。
总算走出狼群出没范围,沈错长出一口气:“前面就有道路了,如果我没走错,这附近应该有湖……”他说着,忽地眼睛一亮,破锣嗓子高声道,“那里那里!”
喊完便跑过去,他上身衣服基本也不剩什么,很快把衣衫全脱下来,赤条条跳进水中,脸上露出满足表情。
他皮肤本白,洗去灰土炭色之后便格外眩目。在湖里游动间看出腰极灵活,身材十分之好。沈错游了两圈,努力清洗头发上的血迹,一抬头见净天呆呆站在湖边,奇问:“你怎么不下来?难道不觉得脏?”
净天脸竟然稍微红了红,沈错眼珠一转:“该不会你是旱鸭子吧?”
说着话便伸出手去,净天一个疏神,竟被他拉住衣角,随即整个人掉进湖里。他脸色忽然变得惨白,却一动不动地任身体沉下去。
沈错心中奇怪,道就算不会水,常人也不可能像他这般一动不动吧?他潜下水去,见净天僵直身体竟像是尸体一般,心下一突,连忙去拉他。
其实人在水里只要不乱动,浮起来还是很容易的。沈错拉开净天四肢,让他浮在水面上,好笑道:“不至于吓成这样吧,这湖想淹死人也很难。”
净天不语,沈错翻个白眼,把他推到湖边,自顾自地继续玩水清洗。净天在岸边取了些水,把身上血迹洗去。
“再往前去就是芜城,过了芜城便是拓都。”沈错看向北方,道。
不是没来过拓都,只是不曾这么辛苦危险过。一路上身体损耗太大,而且直到现在嗓子还哑得难听。现在是男人还好,换成女子身份可就难听透了。都是眼前这家伙,真是没见过比他更自私的人,幸好最后还肯牺牲一下去引狼,否则两人现在估计已经是野狼的粪便了。
清洗完之后,两人穿着破烂衣服继续上路。有大路的地方便有人烟,他二人这样引来不少目光。行了个把时辰之后,终于看到供行人歇脚的驿站,两人忙进去吃饭买衣服,幸好银子还有点。旁人见这二人相貌非凡,却是一副饿死鬼投胎状,都有些奇怪。便有好奇心重的直接问他们遇到什么事,净天一言不发,沈错眼珠一转,心里有了主意。
于是源源本本把事情讲出来,沈错口才不错,即使声音难听,也能吸引别人注意。大家一听这二人竟然从狼群追捕中逃生,并杀了头狼,当即都是大惊。便有围上来详细询问的,你一言我一语,霎时热闹无比。
净天不欲生事,别人问,他也便答几句。有些问题他不太清楚,就让他们去问沈错。然而一转头间,却再找不到他。
沈错已经趁着混乱逃跑了。净天皱起眉,想这人到底是友是敌。
还有,银子在沈错身上……
拓都是拓冀的都城。拓冀虽受中土文化影响甚深,语言文字甚至风俗都和奉天相近,毕竟还是草原的国家,都城不见精雕细琢,只是石砖砌起的大气。
来往男女相貌与奉天子民并无不同,唯有身形魁梧了些。不过塞外女子大多粗糙,少见精致美女。因此一身女装的沈错走在路上,来往俱是惊艳眼光。
沈其楚向来很少外出甚至很少见人,沈错自不以女子身份为荣,也并不知道自己容貌到底如何美丽。看到这些眼光,还以为他们看出自己是奉天人,当即多加了几分小心。他却不想以女子而言,他实在高挑,旁人也分不出他是哪里人。何况就算看出又能如何,拓冀百姓也许会提防奉天男子,对女人却不会加小心。
冒着众人注意,沈错一路到了拓都皇城,站在外面挠挠头。拓都皇城其实极简,但再简陋也是皇城,守卫森严自是免不了。常人只能到外城,再里就进不去了。
偏生自己是一个人来,不好以来使身份觐见,只能在外等候。终于过了早朝散朝时间,众大臣纷纷出皇城,沈错终是见了友人执事符广。
笑着上前,深作一揖:“符先生可还记得云州其楚?”
符广瞪大眼睛看着他:“郡主?”
沈错做了个“轻声”的手势,低道:“先生,其楚此次来是要见王上的,在见到王上之前,最好不要让别人知道我来了。”
符广是滕棣亲信,自然知道轻重,连忙息声。他的轿子在皇城外候着,此刻也就连忙叫来家丁吩咐几句,却也不回府,带着沈错匆匆忙忙入了宫。
滕棣听得通报是其楚郡主到,早是大喜过望,连忙迎了出来。两人本就认识,彼此立场又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