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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be的故事-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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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良说:“好久没吃烧烤了,陪我吃一顿?”

    刘镝点头。

    街角风大。

    季良说:“咦,对面马路有一档糖炒栗子。”

    刘镝说:“你喜欢吃,我帮你买。”

    不待季良答应,一个箭步走过去。

    小贩把栗子交给刘镝,捧在怀里暖呼呼。

    风真大,他一时不愿回到室内去。

    终于,刘镝转头走进餐馆。

    他把栗子交给季良。

    季良正在点菜,他指着一道串烧白果说:“白果白果,许多送信的人都忌讳。”

    饭后,他们分头回家。

    季良独自拄着拐杖向左走了。

    刘镝往右,他去搭乘地铁,进入车厢,还有自医院带出来的消毒药水味。

    他心有戚戚焉,但总算了却一桩心事。

    蓦然想起思嘉与他之间的一段对话,思嘉问他:“你喜欢过季良吗?”

    当时他平淡回答:“假如有一颗子弹射向他,我可以二话不说为他抵挡,但那并不意味着什么。”

    有些感情,与爱情旗鼓相当,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却不能等价交换,10:1也不行。

    他给思嘉打了一通电话,内容简明扼要:“我们都误会了,季良早已看开。”

    思嘉不怎么说话,单字回复“哦”。

    “也许这是最佳形式,没有人会为难。”

    “嗯。”

    都已是成年人,全部都是玩口是心非那一套的高手。

    挂断电话,思嘉继续做手上没做完的事情,她当然知道季良此时此刻需要有人安慰,但是,他也需要一个人静一静。

    不打扰即是温柔。

    季良选择这种方式结束,实在是意料之外,却也意料之中。

    反正日子还长,她和季良的友谊还会持续很久很久,关心他,不必急于一时。

    如果可能,她想把他们的故事写成一本书,书名可以叫做“我所看到的同志的世界”,开头一定是这样——很多很多年前,我从不知道在这个星球上,有这样一类人与我们同在,甚至就存在于我们周围,他们被称为“同志”。

    中间的部分已经叙述出来,而结局呢?

    思嘉也不知道结局。

    她敏感地觉察到一件事情,在过去这段时间里面,她的世界越来越小,她的朋友越来越少,即使是大学时期一个宿舍的密友,至今联络次数可以用手指头数得过来。

    热爱一个人,或是一件事物,都会令人专注,从而忽略其他。

    太热切了解同志,热切地想和他们做朋友,热切地想要融入他们之中,思嘉已失去许多东西。

    更伤心的是,越是融入其中,谜团越多,仿佛掌控无数条线索,还来不及逐一分析,已经结成线球,剪不断,理还乱。

    又不是要做该方面权威专家,为什么要如斯钻研?

    大哥何文常说:“小嘉,你太固执,向来不撞南墙不回头,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希望有一天你会有所改变。”

    真奇怪,最初她观看与同志相关的书籍,不就是因为大哥吗?渐渐发现同志的世界充满诸多荆棘,他们的故事因这些荆棘而更加美丽动人。

    就是好奇心和正义感作祟吧,她才会一点一点走到现在。

    坚持到底那一套是行不通的。

    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像小葱拌豆腐那样一清二白,有些事弄清楚了也就完了,只要知道,哪些事是对的,便已足够。

    也许是时候改变了,第一步,她要申请去各个地方采访游行分子,然后,逐步找回她应有的生活。

    她相信有一天,她会和方健他们相处得更好,不是因为她对同志圈了解程度加深,而是因为她对朋友有更深的感悟。

    她需要一些非同志朋友。

    思嘉打开电脑,给老沈写邮件:现在季良身体受伤了,行动不便,如果可以,希望由我独自完成游行访问。

    老沈批准了。

    何文是个称职的大哥,他完全明白思嘉的想法,虽然离别在即,他却一点也不伤感。

    这个妹妹,终于长大了。

    剩下的都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刘镝有了一个固定女友,到达谈婚论嫁的阶段。可是,有一天,他偶然进入一个人气平平的博客——那是季良的私人博客,用来存放各式各样的秘密。

    其中有一篇是这样写的:

    刘镝说:“季良,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季良转过头,“好好的,为什么说这个?”

    “季良,我们的确是朋友。”

    季良脸色变得煞白,“你的话里有蹊跷。”

    “季良,我只能做你朋友。”

    “不,我不要做你的朋友,”季良着急,“我要做你男朋友。”

    “我从来没有答应过。”

    “可是你种种迹象表明……”

    “对不起,是我引起你误会。”

    “阿镝,发生什么事?”

    刘镝低下头。

    “因为我受伤?”

    “当然不是。”

    季良先是大口喘气,接着红了双眼,情绪渐渐平复。

    是,他知道刘镝不是那种人。

    他非常非常非常了解刘镝。

    所以,他知道刘镝从未爱过他。

    他必须接受这个事实。

    标题是《差一点就要发生的事情》。

    刘镝泪盈于睫,也许,他这辈子再也碰不到这样温柔体贴的人。

    要不着痕迹地疏远一个人并不是难事,自那次出院后,季良和刘镝各自有默契地淡出对方的生活。

    有时候忙着为生活奔波,要过很久,刘镝才会想起有季良这么一号人存在。

    他在公司表现不错,一年加了两次薪水,明年有望升上设计师副总监的职位。

    他和女友没有多少感情基础,但是彼此非常适合对方。

    他清楚地知道,没有人会比季良更加让他明白被爱是什么滋味。

    不知不觉,他和季良上一次见面,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事情了。

    刘镝记得,读书时期他第一篇作文一开始便是这样写:“岁月如梭,光阴似箭……”不知从何处八股抄来,语文老师一贯赞好,给了八十六分,贴到墙报上。

    今日他终于明白那八个字的真意。

    这才是真正的堕落。

    即便有朝一日,刘镝娶了贤良妻子,他仍然会时不时记起季良,他的妻子和季良将成为他心底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他永志难忘。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是一周前就要更新的,但是因为篇幅的缘故,编辑说入V字数需达到全文字数的三分之二,我是9万3千多字入V的,换句话说,按照编辑的要求,我需要写大概28万字。但是奈何篇幅实在不够,所以我迟迟没有更新,因为一直在想用什么内容填补这些字数呢,试过好几种方式,想想都觉得不合适,所以一拖再拖。前天终于和编辑协商好,她允许我按照自己的意愿完结,于是,这个故事就这样告一段落吧,大概几个小时后我会更新最后一章,如果有人想看番外,可以直接留言,我会尽可能满足大家。感谢大家一路以来的支持,鞠躬! 


正文 第五十四章



出发前,思嘉剪了新发型;是那种头发极短的陆军头;她买了一打白衬衫和卡其裤;穿起来像小男生;显得年轻不少,且充满活力。

    轮到她同季良告别。

    “祝你一路顺风!等你回来之时,最好带一个男人回来。”

    “拜托;那不是邂逅;是艳遇。”

    “那么带一个宝宝回来总是可以的吧。”

    “去你的。”

    “要去那么多地方,台湾、香港、加拿大、美国……真怕你一去不复回。”

    思嘉沉默,她确实有这个念头。

    “我们永远是朋友。”

    她拥抱他。

    “腿还好吗?可有定期去做物理治疗?”

    “医生建议我去做微整形;不然腿部疮疤太可怖。”

    “你呢?你自己怎么想。”

    “我一年四季穿长裤;不用袒露肌肤,”停一停,又说:“不过能够去掉这个疤痕倒也不错。”

    可是左边胸口下方像是有了一个窟窿,已经结痂,不时瘙痒难耐,却永远不会痊愈。

    嘴上还要死死说:“我没事,我已康复。”

    季良说:“我等你回来。”

    如果不,也没有关系,大不了换我去追随你的脚步。

    他对友情有十足把握。

    见完一个伤兵,还有另一个伤兵。

    小麦的视力依然没有恢复,他在筹划转业,赵寅成为他出谋划策。

    薛姨大为不解,嘀咕道:“夫妻都没有他们相处和睦,却偏偏只做朋友。真是老了,跟不上你们年轻人的思维。”

    思嘉若有所悟,“做朋友容易,做伴侣难。”

    薛姨似乎想起往事,不再说话。

    “晚上留下来吃饭?”

    “求之不得,好久没有尝到薛姨的手艺。”

    薛姨言若有憾,“也不见你来看我。”

    “来得勤了,怕你嫌我碍眼。”

    “怎么会,你来住上一年半载都行。”

    她走开了,去厨房准备晚饭。

    思嘉去书房找小麦。

    她敲了敲门。

    “请进。”

    她推门进去。

    小麦自一堆资料中抬起头,“思嘉,你来了。”

    他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似大学生。

    “想好做什么了吗?”思嘉问。

    “阿成说,与其给别人打工,不如自己创业。”

    思嘉不懂生意经,一味说好。

    “我们商量好了,开一家洗衣店,你说可好?”

    “不论天晴还是下雨,都有人要换洗衣物,当然好。”

    “我也是这么想的。”

    小麦找到第二春,滔滔不绝道:“前阵子我看书,主角家里就经营着一家洗衣店,据他介绍,在洗衣店可以看到很多故事。”

    是这样,有相熟的客人,受邀参加舞会,不舍得花钱置装,会来洗衣店借一件衣服应急。

    这般安逸舒畅的日子叫人向往。

    但不包括小麦。

    小麦好动,他不喜欢自天明至天黑守着一家店。

    可是生性平静的大麦喜欢这种与世无争的生活。

    或许这是真实原因。

    多么幸运,在今天,还有人叫她相信,世上真的有矢志不渝这回事。

    思嘉说明来意。

    “这么说,有很长一段日子见不到你了。”

    “嗯。”

    她没有胡乱下保证,如“我会尽快回来”,“等我回来”……因为知道,世事变化无常,即使人家愿意等,她也未必会回来。

    小麦猜到她心中所想,豁达说:“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哎,少了你,从此耳根清净很多。”

    思嘉大方地不跟他计较。

    小麦觉得寂寞,“原本我们就是聚少离多,不知怎地,现在有点不舍得你走。”

    “我会来看你。”

    小麦满意了。

    “不知不觉,你已经是老姑娘了。”

    他恢复常态,分明是要挑衅思嘉。

    有那么一类朋友,以拌嘴为主要交流方式,你一言我一语,来来往往,使对方受刺激,却不至于愤怒。

    “哪天走?”

    “下个礼拜三。”

    “那我没法送你了,那天我要去医院检查身体。”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不需要又接又送。”

    “不,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都会去接你。”

    思嘉忍不住笑了。

    这个大男孩,投鼠忌器,说什么检查身体抽不出空来,分明是畏惧离别。

    可是天下哪有不散的筵席。

    那晚薛姨大显身手,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

    思嘉尤其喜爱一道菜,以猪肥瘦肉、鸡蛋与荸荠为原料,辅以绍兴酒、淀粉等配料,做出来类似于狮子头,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四喜丸子。

    象征事事团圆。

    思嘉喝了一点酒,回家路上被冷风一吹,清醒不少,她忽然哭了出来。

    有人留意到她,心里想,是什么让这个姑娘如此不顾形象?不是失业就是失恋。

    真是年轻,过几年,心肠会越来越硬,觉得一切都不是绝境,遇到什么难题都可以一笑置之。

    不知是哪户人家的电视扭得特别大声,有选秀歌手唱“聪明的小孩,今天有没有哭,是否朋友都已经离去,留下了带不走的孤独。我亲爱的小孩,为什么你不让我看清楚,是否让风吹熄了蜡烛,在黑暗中独自漫步?”

    为什么哭呢?

    “亲爱的小孩,快快擦干你的泪珠……”

    思嘉蹲在门口,嚎啕大哭起来。

    休息了一天,她才去找大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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