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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了光线之后,加百列辨认出来那是一个穿着皮外套的男人,那个人的嘴一开一合的好像在说些什么,可是他听不清楚那个人说的话。
看加百列半天没有反应,男人停了下来,接着将左手伸到加百列面前,似乎要和他握手。
加百列疑惑了。他连这个男人是谁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握手?
加百列先看看男人,再看看他的手,注意到男人手腕上戴着IWC的Antoine de Saint Exupéry腕表。
「原来是你……」加百列露出微笑,原来是个飞行员。在沙漠里遇到小王子的那个飞行员。
加百列于是握住那只手,扑倒在对方身上。「……你会画绵羊给我吗?」昏沉沉中,加百列喃喃的问了。
将亚契送回住处之后,罗伦斯立刻开车来到和尼尔森约定的地方。
十分钟前尼尔森打电话跟他说有了加百列的下落,并且解释:下午时公寓管理员看到加百列跌跌撞撞的闯出公寓,原以为他有急事出门,当时并不在意,直到入夜还没看到他回到公寓,管理员才意识到事情不妙而打电话通知,尼尔森于是请私家警卫出来找人。
「为什么不找警察?」罗伦斯当时立刻问道。
「这其实是夫人,金洁女士的意思。」尼尔森说:「她说:葛斯曼家最近的形象还不够坏吗?难道还要让这种丑事上报给人看笑话?」
罗伦斯深吸了一口气,「原来如此。」
「您知道,她对于公关包装和公众形象方面……非常要求。」
「如果是以这一点为出发,我也赞成她的意见,这种负面消息别流出去的确比较好。」
罗伦斯搔搔头,这件事给他一种不太好的预感。根据市调部门的情报,金洁最近正准备利用她所继承的资产创业。
虽然创业内容还不确定,但罗伦斯也不希望这件事成为免费广告或任何节外生枝的借口。
「找到人之后,把警卫也叫回来吧。」罗伦斯说,电话另一端的尼尔森则是一阵沉默,似乎并不认同。
「我们自己去接他。注意,绝对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包括梅尔律师,和金洁——尤其是她。」
「布罗戴斯先生,我在这里。」
看到尼尔森撑着伞站在路边向他招手,罗伦斯立刻把车开过去。
坐上车之后,尼尔森首先对于竟然麻烦老板开车连声抱歉,罗伦斯一摆手,要他不用介意。
此时此刻尼尔森应该非常紧张吧,罗伦斯心想,但是尼尔森脸上的表情却依旧一丝不苟的专业,看不出半点急躁。
罗伦斯以接近超速边缘的速度疾驶到加百列躲藏的地方:东河岸桥墩边的一处泥泞地。尼尔森率先下了车快步走去。
「怎么会跑到这种地方?」罗伦斯在心里嘀咕着,打开车门,脚往外一跨,却踩进一滩水洼里。罗伦斯懊恼的啧了一声,该死,他今天穿的是麂皮系带鞋,一碰水,麂皮就毁了。
什么叫做「背」?罗伦斯心想。摇摇头,他还是撑着伞来到尼尔森旁边。
「少爷,少爷。」尼尔森正用手电筒照着加百列。就着灯光,罗伦斯才看见加百列所在位置比他们两人高,浑身湿淋淋的蹲卧在那里,有点恍惚,神智似乎不太清楚。
「没反应吗?」罗伦斯问。
尼尔森摇摇头,眉头也皱了起来。「得把少爷带下来。」
罗伦斯第一次注意到尼尔森的脸上露出明显的焦虑。
在他们和加百列之间有一片积水,水深大约到脚踝。当尼尔森正要走上前去时,罗伦斯按住他的肩膀,将手上的伞交给他,「我比较高,我去吧。」
「布罗戴斯先生……」尼尔森正要说什么,罗伦斯却一挥手制止,并且向前走进积水中。
「死小子?混蛋小鬼……小葛斯曼先生!加百列!」不管罗伦斯怎么叫,加百列都一脸呆滞没反应。他于是沉默片刻,然后伸出手,同时叫了:「奇奇。」
加百列终于看着他,眼神有些疑惑。
「奇奇,过来。」罗伦斯继续叫着加百列的小名。
加百列看看他的脸,又看看他的手,不久之后露出微笑,握住他的手,整个人扑倒下来。
罗伦斯接住加百列,看见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又一身狼狈,不由得摇摇头,有些不忍。这个小鬼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会变成这样?
「……」加百列在昏迷中不知道喃喃的说了什么,罗伦斯于是贴近仔细一听,「……你会画绵羊给我吗?」
「绵羊?」罗伦斯一脸错愕,同时心想,他没要小鬼赔一双麂皮鞋就不错了,竟然还有脸要绵羊?讨厌的小鬼!
罗伦斯抱着加百列坐进后座,改由尼尔森开车。他告诉尼尔森,以加百列的状况,最好先去医院,「葛斯曼先生有熟识的私人医院吗?」罗伦斯问。
「有。」尼尔森立刻说:「不过,夫人和医师也『非常』熟稔。」
「我懂了。」罗伦斯叹了一口气,「……这样吧,我有熟人。」
杰希?坎贝尔从诊疗台边站起来,走到电脑旁按下一个按键,不到几秒钟,雷射印表机里便吐出一张处方签。签名之后,杰希将处方签递给罗伦斯,笑着说:「老兄,我可不是急诊室的R1,找我看诊要排队预约的。你不能随便捡到什么流浪病患都丢给我。」
「这里是『坎贝尔医疗中心』不是吗?你是负责人,通常负责人都是从开刀到扫厕所全管,能者多劳。」罗伦斯拍拍对方的肩膀,咧嘴一笑,「不然的话,下次打球的时候我让你一局好了。」
「让我?分明是我的手下败将还说大话?」杰希瞪大双眼,故意夸张的说。
「是平手吧!上次我是心不在焉乱打的。」罗伦斯说:「不开玩笑了。这小鬼没问题吧?」
杰希摇摇头,「依照处方签用药,休息几天就没事了。不过脚底的伤口要注意,玻璃刺得有些深,这几天尽量别用力,以免绷线。一个星期以后再来拆线。」他看着还躺在诊疗台上昏睡的加百列,「我听说老葛斯曼的事……请你转达我的遗憾。希望他振作一点,那么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
「是啊。」罗伦斯无奈的说:「他不振作一点,我就惨了。」
「为什么?」杰希好奇的问。
罗伦斯却摇摇头,关于房屋产权有问题、以及答应老葛斯曼的临终托付,他都不曾和其他人提起过。「没什么。」
「没事就好。倒是你自己别搞得太累。」杰希看看表:「大概再过半小时,等点滴打完就可以带他回去了。还有,地下一楼有二十四小时的药方,可以先去买药……」他打了一个呵欠,「……不过,我恐怕不能继续陪你,很抱歉。」
罗伦斯有些歉疚。杰希其实刚开了几小时的刀,正在休息的时候被他临时找出来。他一脸正经的向对方真诚的道谢:「杰希,你帮了我一个大忙。真的,非常非常谢谢你。」
杰希拍拍罗伦斯的臂膀,笑着说:「什么话,老朋友了。」
送走杰希,罗伦斯也走出诊疗室。他将处方签交给尼尔森,尼尔森随即前往地下一楼的药房买药。
半夜的诊疗中心很冷清,只有值班护理站的灯亮着。罗伦斯无聊的在候诊厅和走廊上随便踱步,无意间来到楼梯口,里面摆着好几台自动贩卖机。除了咖啡饮料和点心简餐的机器之外,甚至还有卖花的机器。罗伦斯轻挑一下眉头,这年头连探望的花束都可以自动贩卖,速食化的问候,当关怀都变得便捷快速的时候,情感的价值多少?五块美金、七块美金,完全随标价而定。
一转身,他看到另一个自动贩卖机:浅蓝色的外壳印着小花,里头摆着各种绒毛娃娃、玩偶之类的小玩具,似乎是为了探望儿童病患所设计的。
他无聊的叹了一口气,正要走开的时候,突然间某个影像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在机器最角落的小格子里有只绵羊。空间有点小、让蓬松肥胖的绵羊看起来委屈的拥挤。罗伦斯摇摇头,掏出钱,慢慢的塞进收钞孔里。
加百列张开眼睛,讶异的发现自己和一只挤眉弄眼的绵羊四目相对。
他直直的躺着,那只填充绵羊则面对面的「趴」在他的胸口。绵羊做的并不精致,在肥胖身躯的衬托下,四肢显得特别细瘦;脸好像煎蛋包,以两条粗粗的黑绣线当作眼睛,搭配弯曲弧度非常夸张的嘴,让绵羊看起来仿佛正对加百列做鬼脸或讪笑一样。
这只绵羊也太丑了,加百列心想。
他依稀记得自己作了一个梦。仿佛在看一场时光回溯的影片,他回到幼年时母亲的工作室,又看到母亲和小时候的他肩并肩的坐在小花园的藤编双人椅上,正在念《小王子》给他听。
看到这个景象,加百列哭个不停。
加百列眨了眨眼睛,眼角还有些湿润。他动了一下,想把压在胸口的丑绵羊拿下来,却觉得四肢不听使唤,仿佛他的意识醒了,躯体却还昏睡似的。
稍微转动视线,他发现房里的摆设既熟悉又陌生:Regency时期的写字台、衣柜、座椅,所以他不在租的公寓房间,他在「自己」的家里。
他的记忆慢慢倒带,先回忆起自己穿过马路漫无目的的狂奔,在那之前他惊惧得夺门而出,再之前,米榭和那几个人在公寓里的谈话,更之前、更之前……他不由得倒抽了一口气。
「少爷,午安。」
随着三下轻微的敲门声,房门打开,尼尔森带着一如往常的专业微笑,推着一架摆放食物的推车进了房间。
「睡得还好吗?」尼尔森问道,同时走去拉开窗帘。从户外陡然照进的日光,让加百列不由自主的眯起双眼。
「还好……」加百列点点头。尼尔森走到床边,先将绵羊放在加百列的枕头边,按着帮助他撑坐起来。「我睡了多久?」加百列问。
「一天半。」尼尔森将推车上的银托盘端到脚架上,让加百列在床上用餐。「少爷,我们……」
不等尼尔森说完,加百列便缓缓的开口:「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
「不。」尼尔森露出欣慰而关怀的笑容,「只要少爷没事就足够了。」
「谢谢你。」
「其实更应该感谢布罗戴斯先生。」尼尔森说,「今晚布罗戴斯先生会准时回来,她希望和少爷一起用晚餐,好好谈一谈。」
加百列抬起头局促的看着尼尔森,「一定要吗?」
尼尔森却只是微笑,避而不答。「不打扰了,请慢用。」接着尼尔森便走出房门。
看着托盘上的omelett,再看看端坐在枕头边的绵羊,加百列垂下头,叹了一口气。
用晚餐之后,加百列翻身下床,活动一下僵硬的筋骨。由于包着纱布的左脚还隐隐有些发胀感,他只能撑着拐杖在屋子里慢慢的散步。
越往前走,加百列开始听到一连串施工敲打的声音。原本铺在地上的地毯被卷在一旁或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一片片的塑胶布或白棉布,上面到处滴点着油漆涂料或粉刷的残迹。% |; h〃 G( q7 Y4 L
他慢慢的走着,拐杖在塑胶布上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装潢工人们有些疑惑的看着这个拄着拐杖的生面孔,加百列也不以为意。来到大厅入口,他发现原本占据最显眼位置的油画和那面大而无当的壁炉都已经不在了,四面墙也不再是冷列的白色,而是漆成杏桃黄,并在上下搭配新古典主义风的浅浮雕镶板。
环境比之前顺眼多了,但加百列的心里却火大了起来。
他一点也不在乎金洁的俗艳家具被彻底换掉,相反的,他很高兴眼睛不用再受那幅骇人的巨幅油画的摧残。但是加百列相当厌恶别人没经过他的允许乱动屋子里的东西,这根本就是侵犯他在这个家的主权。
这是他从小生长的地方,那家伙到底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
「听说,室内设计是一门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学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也就是所谓的『品味』。」
加百列突然听到一个甜美的女声。他皱起眉头,往声音的方向望过去,看见穿着贾桂琳套装、手上提着HERMÈ;S凯莉包的金洁,脸上带着灿烂而矫情的笑容,故作亲切的说:「我总以为像罗伦斯这样有身价的雅痞,喜欢的应该是未来主义或极简风的装潢,没想到他竟然是个古董收藏家。哎,或许我该向他请教有关古董投资的技巧。」
加百列下意识的防备起来,他知道金洁绝对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金洁,你想干什么?」
「谢谢你的问候。你看起来气色也不错。」金洁唱独角戏似的说。她左右看看之后,讽刺道:「奇怪,葛斯曼家的佣人什么时候变得那么没有礼貌,看到女主人竟然不过来招呼。」
「什么女主人?」加百列咬牙切齿的说:「这是我家,我才是主人。」
「据我所知,你并不是这个房子的主人,至少不是『唯一』的主人。」金洁冷笑一声,「事实上,罗伦斯邀请我好几天了,但是我一直没时间,今天刚好抽空过来看看——顺便探望我前夫的蠢儿子。加百列,你的脚怎么伤的?该不是做什么傻事吧?」
「我的脚伤不干你的事。」加百列几乎用吼的,「你和这个家已经没有关系了。这里不欢迎你,请你出去!」
「你还是像以往一样亲切。」金洁挖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