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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了一眼刘笛后,流云摇了摇头说:“他又不是货物,怎可这样?”
“那么,我们比相貌,比家世,我慕容雪家大业大,江湖上赫赫有名,嫁她,是他三生修来的福气,你呢?你又能给她什么?”
“的确,论家世慕容家在江湖上数一数二,论样貌你慕容小姐也堪称美艳,但是慕容大小姐,情感可不是这样来衡量的,我只想问你爱他吗?有多爱?如果他即刻就死去了,那你还会爱他吗?”真是个难缠的女子?爱情如果用你那方法衡量了,还不是乱点鸳鸯瞎凑对吗?流云已经开始怀疑慕容家大小姐的智商是不是孩童了。
“这是什么问题?”
“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你,我爱他,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记得我了,我也依然爱着他,生生世世都是他的妻。”虽然是回答慕容雪,但是流云却是看着刘笛说的,她的声音清澈如畅快的溪水,本就好听,而说如此柔情的话的时候又有那个人听了不动容呢?
“云儿,还记得雪天,你第一次开口对我说的话吗?现在我想说那句话,可不可以让我看看你的脸?”不是石头心肠,只是真的想不起来了,刘笛怔怔的看着流云,面纱下她的眼睛若隐若现,可那炙热的眼神却灼痛了自己的心。
“当然可以。只不过只不过这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说的话,第一次见面也不是在雪天,云儿被人从楼上推下,巧的是被路过的你接到,像是上天成就的缘分一样,云儿赖定了你,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我了吗?小爹爹,我是云云”
抬手扯掉那黑色的阻碍,一张清秀绝美的脸出现在众人眼帘。
吸气声此起彼伏,为其绝美容颜倾国倾城。
也为其
“哈哈笑死人了,原来是个红颜白发的妖怪!”慕容雪突然大声嘲笑出声。
“雪儿”像是意识到什么,慕容老太君连忙喝止,市井流传,这大崴皇朝只有一个人发色怪异,莫不是
“真不愧是慕容家的当家主母,竟被你认了出来,那么告诉你孙女听,她口口声声叫的死丫头究竟配不配的上?”
“尉迟星寒,慕容紫情参见护国公主。”随着星寒和紫情的拜倒,一屋子的人顷刻跪了满地,就连刘笛也被人扯倒。
“情儿,星寒,都起来,帮我个忙,把他的义母找出来,好生安顿。”
扶起星寒和慕容紫情,白流云吩咐所有的人都离开。
“你是不是要走了,无双他在找你!”
“我”胸口闷闷的疼,是那个见鬼的‘艴麓’发作了,这次又要变成什么样?已经满头白发了,难道还要拿走我的性命吗?仓皇的逃走,不及回答任何人的话,流云甚至忘记了那个她辛辛苦苦说要赖定一辈子的人。
“等一下。”虽然流云运用的无上的轻功,但是刘笛还是在经过一天的奔波后在一个小破庙里找到了她。
她睡着了。
真奇怪,自己竟跟着跑出了慕容府,甚至忘记了心心念念的母亲。
当这个女孩说那么奇怪的话时他的心居然会随之而痛。
‘这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说的话,第一次见面也不是在雪天,云儿被人从楼上推下,巧的是被路过的你接到,像是上天成就的缘分一样,云儿赖定了你,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我了吗?小爹爹’
如果是夫妻,为什么她叫自己小爹爹?
如果相爱,为什么分开呢?
如果这么情深,为什么自己不记得她?
“姑娘,你一定认错人了,那个拥有紫薇星记忆的人才是你的爱人。”轻轻的开口,把自己的外衫取下,盖在流云身上,刘笛望着那熟睡的容颜竟有失望的感觉。
为什么自己不是哪个拥有紫薇星记忆的人呢?如果是的话,她一定会很开心的。
可惜刘笛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就是流云口中的小爹爹。
或许是杀戮太多,或许是人不可能万事如意。
所以即使是近在咫尺,相爱的两个人里终有一个的眼睛里没有另一个的身影。
正文 第十二章 喜气洋洋的大尾巴
秋水玉兰楼处在终年积雪的山顶上,可是却能种植芬芳浓郁的兰花,还记得若干年前,这里来了个活泼的小女子把东方一梦的宝贝糟蹋的大半,那副景象啊,简直惨不忍睹!
今天的秋水玉兰楼还是山明水秀和山下风光大有不同,雾气蔼蔼的兰花丛中却再不是只有一个孤单老头了。
“万能老妖怪,你躲那里了,我要把你的兰花拔光光了!”一身洁白色的衣裙和蓝天上的云朵相互辉映,一个长法飘飘的女子在花丛里叉腰大叫。而他的身后则是一个同样一袭白衫的男子,他有着分外明亮的眼眸,举止间透漏着无尽的潇洒从容。
“拜托,云儿,你别逗东方师傅了,他已经吓的见你就躲,连带看到我都心惊肉跳了。”
就算是很有风度,很有形象,但是天天和流云在一起也要消磨待尽了吧,她怎么老是会有那么多古灵精怪的主意啊,如此大声的理直气壮的呼喊她父亲的好朋友,星寒的师傅,他们自己的救命恩人东方老王爷做——万能老妖怪!
“可是君俊,万能老头该吃药了,我们纵容他就是害他。”流云一本正经的回答君俊,:“想想两年前若非东方一梦以身试药调配出让我散尽功力的良方,你家云云早死八百年了,还有那个失忆也是东方老头的功劳。哎这份恩情就是一辈子呆在山上照顾他也还不完啊。”
“可是他只是一点小风寒,你也不用这么大惊小怪?”
“嘿嘿,难得万能老头也会生病,还记得他以前让我吃多苦的药啊,我这次不光给他吃治伤寒的药,还外加痒痒粉,泻药,*—%¥等等。”
“白流云,你这个妖精!恩将仇报!”
“终于出来吧,就知道你躲在这里,哈哈,抓到你了。”
“君俊,救命啊,快来管管你老婆。”
蓝天白云下,三个快乐的人儿开始追逐奔跑,现在东方有点后悔帮君俊恢复武功了,因为君俊正用轻功带着流云追自己。
本书完。
后记:
最后的一章叫喜气洋洋大尾巴是不是很好玩呢?我觉得是,本来没想过加这一章的,可是不想流云的结局那么无奈,如果没有君俊做伴,她要多无聊啊,我喜欢清疋,差点就让流云远嫁异国重新开始新生活了,可是写着写着,似乎觉得如果自己是那个流云的话我会爱上清疋吗?显然不会,所以清疋只能黯然回国了,他的一生不见得要有个精彩的女子相陪,但至少他曾经见识过真正的精彩,大崴国宴上,那场歌舞美绝,足够他一生珍藏。
唯一可怜的就是白乐文了,喜欢叫他三哥哥,一个纯净的人。每个角色的命运都该小茗负责吧,把流云给了君俊,把情儿给了星寒,可是三哥哥要用谁来配呢?谁有配的起我家三哥哥?本想把他写很坏很坏的,坏的谁都不会在喜欢,可是我忘记了,本身我就喜欢着他,所以宫变的那一章写的不怎么狠,白乐文没有杀父亲,如果不是无双的进逼他甚至还在游移什么时候动手,为了流云他会心痛,看着妹妹发如血,他会流眼泪,甚至他跟清疋说,请带给流云幸福的人生。
白玉本无暇,绝世仅无双。那真是一个坏小孩了,很帅很固执的坏小孩,他怎么后来就爱上了自己的姑姑呢?但是就是因为爱上了所以他才会一步步出彩吧,成为一个君王,不是应该先有情吗?至少我认为无情的君主不可爱。
乐武是书中的一个意外,我原本不知道怎么塑造他的,可是刚好听到了《海浪》那首歌,于是就有了喜欢大海的白乐武,他也是流云人生的另一种选择,我给出了流云一条不一样的路,可是她没选。
我想书中的人也有思想吧,最后我分不清,还是我左右了她的思想,还是她左右了我的手,我打字的这双手。
茗语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