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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有幸-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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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饭时间父亲回家为我做饭,郑辰逸自告奋勇地要在他回家的这段时间陪我。父亲前脚踏出门,他后一秒就哭了起来。
  我问他为什么哭,他说见我都开始吸氧气了(在电视剧里只有病危的人才会带氧气面罩和输氧管),害怕我死了。
  不是他提起,我根本就想不到死的那种地步,总觉得经历再多再难受的痛苦都不至于把小命搭进去。我沉默,因为我也不知道我会不会因此死掉。
  他哭了半天,说了很多东西,包括他并不在意那个我俩弄烂的玩具,非常喜欢那颗绿色的玻璃弹珠、我们的秘密基地和已经侦查好了的能够一起冒险的地方。他说:“老师说你病要传染人,搞不好还不一定能回学校上课,叫我们做好心理准备。”
  我答‘哦’,那时候我对我自己的病情知之甚少,只觉得每天都难受而已,具体怎么难受的我也说不清楚。
  郑辰逸握着我手说:“就算要传染我也会陪你,如果你死了我就和你一起死。”
  虽然在医院里说‘你死了’之类是极其忌讳的不吉利的话,不过病房里就我一个人,我不在意,并且为他的话哭了。
  我现在都记得我为什么会哭:一是害怕我真的死了,再是舍不得郑辰逸,我害怕不能再和他一起上课,三是因为他说就算我死也会和我一起。
  死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有一个跟你毫无血缘的人愿意为你说这样的话又是多么可幸,即便是童言无忌。
  父亲来的时候我俩的眼泪早就干了,郑辰逸趴在我旁边。
  他带了两个保温桶,为郑辰逸单独准备了一份饭菜,我和父亲吃一份。父亲做的饭很好吃,郑辰逸一直都很喜欢,当然我也是。后来想起,不由得赞叹父亲的细心,又因父亲的行为感动:他害怕我会传染郑辰逸便单独为他准备饭菜,至于为什么不怕被传染和我吃一份,我只能说,恐怕就算我感染了什么末日丧尸病毒,他和母亲也会与我同吃一份。
  郑辰逸走后那天晚上父亲抱着我,安慰我入眠,我一直很想问他我会不会死,但是一直到我眼皮打架也没敢问出口。
  在那医院里挣扎了一个星期,病情一天比一天严重,我爸终于是无法再等医生说出下一个测试结果了。于是,病人父亲大闹厂区医院,对医生恶言相向后将孩子转送市中心儿童医院进行医治。
  我转院了,到了市区内一个儿童医院。那是我第一次去重庆市区,也是在那个生病期间,我尝到了人生之中第一顿肯德基。
  父亲带我到了重庆,外公也跟我们去了:白天就在医院里照顾我,晚上就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回两路(重庆地名)。
  我清楚地记得去的第一天,病床短缺,第一个晚上我是睡在过道里的,胸上贴着膏药似的东西,上面连着线,最后连在一台显示心跳和血压的仪器上。父亲就坐在小板凳上,守在矮床边。晚上医院里众人都入睡了,我醒了一次,过道阴森森的道不出有多恐怖,不过父亲贴着床沿睡得沉沉的。
  几天后母亲放下工作赶回了重庆,她为我带回了玩具,虽然那是什么玩具我已经记不清了。
  后来医院确诊我得的是肺炎,自我感觉肺炎并不是什么大病(除了后来流行一时的非典型肺炎)。在儿童医院的日子还是比较愉快的,父母都陪在我身边,外公也会带些好吃的来看我。
  除了父母,谁都不知道我曾那么接近过死神,包括我自己。
  难受的感觉也渐渐好起来。不好过的只是每天都得做的激光化疗,每去用红色的激光照一次我就得吐一次,这让刚吃过鸡翅的我非常郁闷。
  医院里和我一样得肺炎的小朋友不少,我也有不少乐趣。我记得父亲在那个时候跟我说了他和‘猪肝’的缘分:他在童年生病时,奶奶为他炒了一顿泡椒猪肝,于是他就很喜欢吃猪肝了。尽管直到现在我都不怎么能接受那个东西,不过他对‘猪肝’的喜欢有一部分我还是能感同身受的,比如在我大学离开家的那段时间我就总是会想到肯德基去带回一个全家桶回寝室吃。
  不久之后我痊愈出院,那时候正是冬天,我裹得严严实实去上学了。
  第一天我去得很早,天亮得很晚。我是第二个到的,潘黎是第一个。我一到她就给了我一张明信片,上面用她特别的蚯蚓似的字体写着‘祝段岑睿: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度过每一天’。这是她在为没来探望我表示抱歉,我当然明白她想表达的歉意,更明白她是一个多么好的‘姐姐’。
  我对多少人来说只是消失了一段时间,病好了又回来了。但是那张明信片告诉我,我的朋友在为我担心。世界上大多数都是不在意你的人,但肯定也有视你若珍宝的人。
  生病的期间我翘掉的课程恰巧是我最想上的‘诗歌’,那篇写蒲公英的诗歌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蒲公英插图。是吕老师义务帮我补习起来的。
  病就这么好了,我回去前几日跟郑辰逸说话他还会脸红,可能是因为想到了他说‘要和我一起死’的幼稚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章 当你面对网络

  四年级的大多数事情我已经记不清了,估计就是这样平平淡淡度过的一年。
  五年级我们的娱乐活动便已经不再是‘冒险’、‘打仗’之类体力游戏了,电脑取代了瓦砾堆和空地。最开始是大富翁光盘,后来是泡泡堂,再后来是□□堂,然后是梦幻西游。像跑跑卡丁车一类,那是晚熟的我在初一时候才感兴趣的游戏。
  关于大富翁的记忆是在四年级升五年级那个暑假。在母亲的提议下,叔叔带着郑辰逸和我一起去了深圳。那时候母亲在深圳出差,她让叔叔带我和郑辰逸玩一段时间,等她一个星期过后再带我们回重庆。
  深圳有很多好玩的地方,不过我都没去。
  叔叔天天抱着电脑炒股,我们只去海边玩了一次。在深圳我吃了人生中第一次麦当劳,叔叔买的汉堡,里面有起司,吃得我想吐不敢吐。这导致我很长一段时间内觉得肯德基比麦当劳好吃。
  我和郑辰逸下身脱得只剩内裤在海边打闹,叔叔就和年纪尚小的堂妹坐在沙滩上,堂妹玩沙,霸占着玩沙的玩具不让我和郑辰逸参与,我和郑辰逸只好玩水。记忆深刻的是一位我并不知道名字的陌生姐姐:
  我和郑辰逸搬着一个红色的大桶,舀沙滩边的水想要把过来的浪花冲回海里。这本是不更事的小孩子才玩的游戏,却没料到那十七八岁的姐姐来掺一脚。她力气比我俩都大,不过就算这样我们也拿气势汹汹的浪潮没有办法,只得在水中跌了一次又一次。我第一次知道海水竟然是咸的。
  我不知为什么那姐姐会加入我们的游戏,她的普通话字正腔圆,不像我和郑辰逸说的没翘舌音的川普。或是看到我俩面对浪花太过单薄所以‘出手相助’,也或许是被‘勇于向不可能之事挑战’的浪漫所感动。
  海边去了,第二天叔叔问我和郑辰逸想在家里玩还是外出,我和郑辰逸异口同声道‘在家’。只因我们觊觎他家电脑很久。
  所以剩下在深圳的日子就是与大富翁同在的日子。玩大富翁、睡觉、吃饭,在深圳就干这些事情了。
  至此之后别人一提到大富翁,我脑海中便浮现郑辰逸坐在旁边点鼠标的样子。
  和郑辰逸玩游戏是很愉快的。因为我总是赢,我赢了之后他还会赌气,然后叔叔就会给他一块巧克力作为补偿,晚上睡觉前他偷偷把巧克力分我一半,全然忘了为什么会得块巧克力。
  去过深圳几个星期之后,我们开学了,郑辰逸邀请我到他家一起玩大富翁,我猜那肯定是他大哭大闹向父母讨的。
  到了五年级,郑辰逸温柔的性格变了大半,赵燕可能还是喜欢他吧。甘慧文对他的喜欢表现得更明显了,甚至开始时不时找赵燕的茬,后来直接和女生合众把赵燕给孤立了。
  好心的潘黎站在了赵燕这一边。其实女生之间的这些‘争斗’是无所谓对错的争辩的,只有弱者和强者的区别,就像欧洲的一战,是一番重新瓜分班级格局、确定各自地位的争斗。
  理所当然地赵燕这边失败了,不过她并不怎么难过,女生不跟她一起玩了,还有男生,男生们对长得漂亮的女同学向来是不拒绝的,比如我。
  从此之后,我和郑辰逸、杨静玲三人的队伍变成了五人,又是放学时小学门口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人数众多,郑辰逸在男生里面又是像‘众星捧月’中的‘月’一般的人物,每每当我们五人从女生扎堆的那一大团里面走过,女生们的眼睛都要瞪直了。当然不是羡慕,是讨厌。甘慧文讨厌我和潘黎还有赵燕,众女生便讨厌潘黎和赵燕。
  我到郑辰逸家玩时,他也常常提起‘明天一定要甩掉那三个女生’,但是往往因为我心软不得成功。他因此和我吵架过很多次,不过最后都是以我低头作为结束。
  赵燕也喜欢电脑游戏,她也会到郑辰逸家玩。每次去玩都会以不和谐的叫骂作为结束。因为郑辰逸是非常好强的人,也一点让不得人家,不是直愣愣的赢人家就是输了游戏后赌气。对于女生,男生们理应当让则让,他却不干,最后就惹哭赵燕,不然就被赵燕惹哭。
  他哭起来很搞笑,总是呼哧呼哧地抽鼻子,眼睛红红地,偶尔出来两滴泪水。
  女生们一见他哭就急忙从他家逃走,我只得傻呆呆地又坐到他旁边,偶尔递给他两张纸。他哭几分钟之后一抹眼泪又豪迈说句‘再来’,又继续大富翁,就像一个输光了家财却还不死心的赌徒。
  我俩玩时输赢也无所谓,反正从小到大我俩除了父母亲戚没东西是不共享的,更不说这再怎么赢也只是游戏。我和他的性格仿佛颠倒了,他总是跟身边的女生较劲,和低年级时的我差不多,我在他身边倒成了和事老般的角色。
  不久之后,大富翁被□□挤出我们视线。但其实那个年纪的我们在qq上并没什么话可说,最多是加些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当好友,当网友问起年龄时就谎报,再和那些网友东扯西扯胡乱聊些。
  所以□□上的‘早恋’是很正常的。特别是一个十一岁的小男生说自己十四岁,某些说自己十一二岁的少女们便会认你当‘哥哥’,叫你帮忙充游戏点卡或者Q币,这样一来二去便是男生们上手的最好时机。
  □□来了也带来了□□堂,在那个游戏风靡全班之际,我家还是没有电脑。于是我放学后更不爱回家了。郑辰逸倒是很乐意我到他家,□□堂我俩一人一次,他技术好些,我就菜得不行,每当我被别人炸死的时候他就会在通话栏里乱骂一通,骂完又虐人家。
  赵燕和我们一道去郑辰逸家也只有红着眼睛干看的份。
  周末我们和班上同学一起玩,新建个房间,设置一个密匙,八个人把房间塞得满满的,对话框内被和谐的脏话不断。不过游戏里骂归骂,虐归虐,现实生活中大家相处得还是不错,若非如此也不会聚一起玩游戏。
  □□堂的大风刮过,梦幻西游的风又刮来了。叔叔家电脑换代,将旧电脑送给父亲,于是我终于摸上了自家的键盘和鼠标。
  关于游戏里角色创建,我和郑辰逸争了半天。
  他想选剑侠客,我也想选,不过他选了就顺着他吧,反正他也是争强好胜的脾性。于是我理智地做出了让步,我说那我选巨魔王吧,他也不让,非说巨魔王和剑侠客是情敌。
  我风中凌乱了。一个游戏而已,竟然还有‘情敌’这种东西。
  然后他就开始跟我解释,说赵燕跟他说,原本骨精灵和巨魔王是一对,然后骨精灵和剑侠客邂逅一见钟情,就劈腿了。他这么一说只让我觉得肯定是满口胡茬糊弄我来着,怎么可能自选角色还有这么错综复杂的爬墙故事。
  但是跟他吵也不是办法,就问他想让我选哪个角色,他竟然指了骨精灵,是可忍孰不可忍。逼我玩人妖号,我还有不反抗的理由吗?
  因为这件事他跟我赌气很久,几经争吵,他选了巨魔王,我选了剑侠客。长大得知‘攻受之分’后只觉得被占尽了便宜。
  十几年过后再去搜查那个游戏,骨精灵和剑侠客已经成天造地设的一对。
  潘黎也玩,她玩狐美人,不过不跟我们扎堆,我当时只觉得这个角色适合她极了。
  玩了没几天,赵燕要来跟我们一起玩,她选的飞燕女,我把我俩的号告诉她了,并且加了她好友。郑辰逸又跟我赌气了好几天,我当时只认为他是觉得我抢了他风头,也丝毫不想让步。
  十级之后要充点卡才能继续玩,在对网游还比较狂热的那两年我在这上面花了不少钱,现在想起来心疼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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