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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流萤-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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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腾得死去活来。”

  “……”

  “三天过去后,我真的觉得自己已经死了。”

  ……

  “好多天下不了床,明明身体没受什么伤,心却像停止跳动一样。我听不到任何人说话,看不到任何东西,这样死了也无所谓。”

  ……

  “我一直以为,我的生命也就到那个时候为止了。15年,够长了。”

  ……

  “人很强悍,对不对?”November转头看向他,眼睛散发着奇异的亮光,“只要生命还在,无论遇到多可怕的事,总有一天能若无其事地捱过去……你看,我现在不也活得好好的?”

  见刘铭锐默不作声地盯着自己看,眼神里充满探究,他突然觉得无聊,停止了叙述,垂下眼睑:

  “我真是疯了,和你说这些。……早过去了。你就当我在说梦话吧。”

  说罢,他背过身,把头埋入手臂中,为了不去看那早已习惯了的充满同情的眼神。

  ——每个人,对未知都充满了猎奇。

  他们睁大眼睛想知道一个人的过去,并非是为了了解那个人,而只想满足自己的好奇,只想看到与自己相当遥远的,另一个世界。

  他们会说出安慰和鼓励的话语,可他们充满同情的眼神,总是出卖着他们的心。

  没有人肯花出真心来为你叹惋,帮你走出噩梦。

  你的人生,只不过是他们茶余饭后的笑料。

  November早已了解到这一点。

  没必要让别人知道太多,人世间太冷,只适合一个人负荆前行。

  如果这是他自己选择的道路,便不需要外人施舍的怜悯。

  他闭上眼睛,沉默了很久,在他快要睡过去时,传来了刘铭锐平静的叙述。

  “我和他在四岁时认识。”

  这让November有点惊讶,肩膀轻轻颤动了一下。

  刘铭锐怕他不懂,又解释了一句:“就是我和易言。以前我们俩家里住得很近,我爸和他爸是同一个乐团的成员,我们俩就在幼儿培训机构里认识。”

  November静静躺在床上,和每个人一样,他发现自己也有那么点好奇。

  “他学得是钢琴,我学得是小提琴。他很闹腾,坐不住,一点也不喜欢弹钢琴,我就帮他翘课,逃比赛,带着他出去玩,一来二去就熟了,他比我小半年,我一直把他当成我的弟弟,爱护他,疼他,宠着他,怕他受委屈,怕他伤害自己,让他在最安全的环境里长大。”

  刘铭锐停顿了一下。

  “这小孩是真的淘气,又单纯又闹腾,从小到大,唯一擅长的东西就是闯祸,我一个不注意,他就能被马蜂蜇得到处跑,偷吃老妈做给爸爸的夜宵,藏起我的作业本……恃宠而骄,真是说也说不清楚。”

  刘铭锐摇摇头,语气里充满了温柔的爱意。

  “初中的时候他的父亲去世了,他和她妈俩人就搬走了。不过还好,我们没有因为这件事分开……我们一个小学,一个初中,现在还是一个高中,他喜欢打篮球,还有一帮好哥们,不过仍把我视成最亲密的,喜欢粘着我,喜欢撒娇,喜欢做一大堆淘气的事,他总是长不大,幼儿园小孩一样,需要人时时刻刻看着,呵护着,小心翼翼地爱着。”

  这次,轮到November默不作声地听刘铭锐的声音,一点点低了下去:

  “一开始,我以为,自己真的只想照顾他一辈子。”

  “……”

  “人很贪婪,得到了一点,就想得到更多。我也想不起从什么时候起,想让他只对我一个人笑,对我一个人坦诚相待,受欺负时第一个能想到我,开心时也第一个在我身边……我以为陪着他那么多年,能得到这些都是理所当然。”

  “……”

  “我怕承认自己的性向,更怕他知道我是GAY,那孩子一定会吓坏的,我不能告诉他,等他长大找到心仪的女孩,我就陪在他身边,做他最亲密的朋友,隐藏这个秘密抱憾终身。”

  “……”

  “可是人生总在和我开玩笑。”

  Chapter 8 人生是一个玩笑 (3620字)

  小时候,他睡不着,喜欢听我讲床头故事。

  从四岁到十六岁,只要我在他身边,无论是多无聊的故事,他都能安静地睡去。

  我觉得,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多么坚硬的心脏。

  都有一寸脆弱,有一丝期盼被催眠的想往。

  你也一样。

  By刘铭锐。

  “可是人生总在和我开玩笑。”

  “……”

  “那孩子居然也是。”

  “……”

  “他爱上了别人。”

  明明是个很老套又无聊的故事。

  November想吐槽他,谁让你患得患失,不知道珍惜,不知道主动出击。可他的心里,不知为何竟好受了点,

  自己倒霉,别人起码也没好到哪里去,心里平衡了。

  这种幸灾乐祸,真可悲。

  他把头埋进被子,睁大眼睛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心里升起一丝奇异的温暖的感觉。

  这个人不是同情他。

  他知道。

  他在用他的方式安慰他。

  如此公平,如此不动声色,如此潜然无声的温柔。

  November抱紧被子,想让自己缩小一点,缩到让刘铭锐发现不了的那种大小。他太卑微,又太肮脏,不适合有人为了照顾他的感受,而煞费苦心。

  刘铭锐的声音还在孜孜不倦地响着。

  “你知道么,我不甘心。我喜欢了他十多年,凭什么那个人一出现,就夺走了我的所有可能性,那孩子有心事也会藏起来了,不开心也会装开心了,他离我……越来越远了。”

  November还是背对着他,抱着被子装睡。

  “那个人不能给他幸福,而我自己可以么,直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该不该对他挑明……”

  刘铭锐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一边观察着眼前抱被子的少年的动静。

  他发现他的肩膀一开始还在轻微的起伏,现在,却渐渐安静了下来。

  他试着降低了自己说话的声音,发现November没有明显的动静。

  他停止了说话,小心翼翼地移动到November身旁,俯下身,听到了他绵长并且有规律的呼吸后,终于舒了口气。

  他睡着了。

  刘铭锐伸手想按台灯,然后顿了顿,只是反手压了压灯罩,把灯光调得暗了一点,再从床上的人手中抽出被揉成一团的被子,轻手轻脚地盖到他身上。

  November轻轻哼了一声,把头缩进被子里,蜷成一团,没有了声息。

  看来是睡熟了。

  他蹑手蹑脚地下了床,走出客房门,看到客厅外的天空远处,已经出现了淡淡的白色光芒。

  天要亮了。

  *

  November醒来时,天已经大亮。

  他坐了起来,揉揉眼睛,暂时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地方。

  很久没有睡过这么好的一觉了,昏沉,无梦,绵长。

  直到注意到台灯还亮着的微弱的光芒,前一天晚上的种种才一下子钻进大脑。

  心像被轻巧地揉捏了一下,酥酥痒痒的,非常奇怪的触感,是他从来不敢触碰的。

  他呆坐着,摊开手掌,看着手心里错综复杂的纹路——

  有人对自己说过,复杂的纹路,是自己多舛的命运,眼角的泪痣,是自己淡薄的幸福。

  那么这个人呢?

  他是不是,对任何人,都可以有这种不该有的温柔?

  November摇摇头,把不理解的情绪驱逐出脑袋,打了个长长的哈欠走出房门。

  刘铭锐不在家,客厅的餐桌上放了一点早餐,还有一张纸条。

  “我没有三千元那么多,先给你一千元,剩下的先欠着。记得吃完早饭再走。”

  November放下纸条,看到桌上果然有一个信封,里面装着整整齐齐码成一叠的红色老人头。

  这家伙,居然真的给钱了,他傻得么?

  他放下信封,又把视线挪到所谓的早饭上。

  是牛奶和……

  这是什么东西?

  胡萝卜煎蛋?

  煎蛋就算了,为什么煎蛋表层撒了那么多胡萝卜粒?当他是兔子么?

  他懒洋洋地举起筷子,心还想着这人真是一根筋生活不能自理时,突然忆起曾经有人和自己说过——夜盲是因为缺少维生素……

  也许胡萝卜里富含这玩意吧。

  心突然又像被挠了一下,让他有点微微发怔。

  真是二不拉几的,讨厌死了。

  他坐了下来,恶狠狠地咬了一口早餐。

  妈的,真难吃,讨厌胡萝卜。

  可是,鼻子酸酸的。

  他记得很清楚。母亲离开后,再也没有人,为他认真地准备过一顿早饭。

  *

  走出刘铭锐家门时,他已经把这种无聊地脆弱悉数收了起来。

  依旧是黑色的修身T恤,牛仔裤,晃眼的银色挂坠,漂亮的面孔板了起来,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

  比起那个陌生人带来的微弱的幸福,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他深吸了一口气,并没有直接回去醉夜,而是拐进了那条红灯街的一个隐蔽的小巷子。

  中午时分,明明有很大的太阳,那里依旧阴森森的看不见人气。

  他熟门熟路地拐了两个弯,走到一家破旧的茶馆里,推开门,听到门框上叮叮咚咚的风铃声响起,茶馆里那唯一的一个人,马上转过身子看向他。

  他的眼神像一把锋利刀子,落到人身上,可以被扎死三四个来回。

  November象征性地瑟缩了一下,便拉开一把旧椅子坐下来,翘着二郎腿说道:“阎哥你能不能换个眼神看人,这个样子太吓人了,还没说话呢,就被你吓破半条胆。”

  被称之为阎哥的男人绕过吧台坐到November对面:“等你一宿了,怎么这么晚?”

  “出了点小意外。”November耸耸肩。

  “情报拿到了么?”

  “他跟着小情人跑了,”November咂舌,“我被他丢在醉夜大门口,大半夜的没地方去,流落街头。”

  男人眉头一皱:“那你怎么不来找我们?”

  “找你们多麻烦,我还想睡个安生觉。”不知怎么的,November不想把刘铭锐的事告诉他。

  “好不容易见到人了,那边还等着听你的消息,那你说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我继续再醉夜兜着呗,他既然能来一次,肯定还能来第二次。”

  “今晚你别回去了,他好像挺想见见你。”

  “又是他?”November有点不耐烦,“告诉他,昨天我旷班一晚上,今天必须要回去上班了,否则明天回去,我肯定没有好果子吃。”

  “他说他等不及了,非见你不可。”

  November叹了口气,他知道要发生什么事,无奈地垂下头,看着自己衣领下雪白的皮肤——看来,今晚又有的受了。

  “你收拾一下,然后马上过去见他。”男人说,“还有,冬天到了,别总是只穿那么点,他见了会生气。”

  丢下这几句话后,男人便推门走了出去。

  留下November一个人,无聊地仰头靠在椅背上,疲惫地都不知道该做什么样的表情。

  果然,梦境过后,就是现实。

  刚刚的男人,来自于隐藏在大陆里的杀手家族,那家族所有的人都姓阎,阎王的阎,真是让人敬而远之的姓氏。

  他是这个家族现在的当家阎信之,而他口中的男人,就是现在占据了龙华大厦的公司德莱克斯企业的龙头,凯罗恩?埃洛特少爷。

  他们没什么交集,能聚在一起,都因为有着相同的目的。

  找出龙华的幸存者,再把他们送进地狱。

  该来的总是要来,November没想多久,便拍拍屁股打车去了市中心。

  他不关心凯罗恩为什么非得要魏云起的命,只要那个人和自己有着一样的目的,那缘起是什么就无所谓。

  他是一个MB,活到至今最大的愿望,也不过是要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无奈力量实在太过薄弱,这些年他身陷在醉夜里,只能靠从客人那里找出一两个知道龙华失踪总裁消息的人。

  认识凯罗恩,还是通过那个阎信之。

  阎信之是November的常客之一,一次偶然的机会听说他正在寻找龙华小少爷时,November便缠上了他。

  阎信之和龙华其实无冤无仇,被凯罗恩买凶杀人,几次绑架龙华小少爷未遂。

  魏云起神龙见首不见尾,龙华小少爷又被这样的人保护着,想除掉太困难,凯罗恩才会找上November——这个MB有着让男人无法拒绝的容颜,听说魏云起有这种爱好,不如让November从这方面入手,多吹吹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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