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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电脑,上qq,打开一个策划妹纸的聊天框,一气呵成。
行千里路:请问在么?
兮兮:在!(^o^)/~傻妈找我有事?
行千里路:嗯,有点事想麻烦你。能不能把行走中的联系方式告诉我。
作者有话要说:额……你们没有幻觉……真的是我》///《
☆、第十章
part 14
也许真的像肖白自己说的那样,自从遇到自家本命,就开始转运。而好运气似乎也一直持续到了高考结束。经历了那么多次模拟演练,高考考场上的一锤定音反倒成了发挥最好的一场精彩演出,虽然结果尚未可知,但至少该拿到的分数肖白知道自己应该已经拿到。
跟着老爸老妈大包小包回家的当天晚上,洗去一身疲惫的肖白同学匆匆吃了晚饭,就抿唇笑笑朝自家爹妈吐吐舌头,然后神秘兮兮地把自己锁到房间里。
开电脑,上qq。过程不过一两分钟,感觉上却像是隔了好久。
是啊,好像真的好久好久好久不见的样子。
勇敢的武士少年在战场劈波斩浪奋勇杀敌之后,最美的事情大抵就是带着荣誉的小小勋章,站在那个人面前,然后笑笑告诉他,你看,我真的成功了。
qq登陆成功第一眼就看到那个特别分组里的人没有上线。
肖白有瞬时的低落,不过转眼又觉得自己真是小孩儿一样,怎么可能自己上线了对方就一定有空呢,又不是唯心主义论调支持者。
等等吧,应该一会儿就能看到他的。嘿嘿。
等待的时间自然不能浪费,尤其是对某个大言不惭要给别人献礼的人来说,更是需要争分夺秒。
唱歌本来就不是肖白擅长的高难度项目,更别提是唱自己本命最拿手的歌曲,那简直像班门弄斧,还是上赶着吆喝人家鲁班大人一定要现场围观不得有误的那种。
同志拍肩,压力略大啊orz。
想送对方一点东西来表达心意不是一天两天的念头,应该说,从第一次喜欢上对方的声音开始,就隐隐有了那种好想做点什么来表达仰慕之情的念头,有点傻,但却很符合一个粉丝的心境。
更别提后来,做梦一样的,遥不可及的那个人成了不只是只能围观的大神,而是伸手也可以触碰到的朋友一样的存在。
总要做点什么啊,就算是有高考生的自觉也还是常常无法控制这种不合时宜的念头冒出来,在偶尔复习疲惫的时候,或者半夜突然醒来的时候。
一定要做点什么让对方知道自己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他的啊,中了邪一般地固执认定如果只是口头说喜欢,怎么都无法表达内心的感觉。
因为没什么特长,纠结思量好久最后也只剩下唱首本命的歌来送他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就这么简单的事而已,笨蛋,一定要做好啊!
part15
等了好久不见行千里路上线,肖白出去喝了一大杯水回来之后,看到qq新邮件提示的窗口刚刚要消隐。
因为平时自己用qq邮箱比较少,联系人中似乎也很少有人用这个和自己联络,好奇了一下后肖白立马点进邮箱。
如果不是邮件的发件人号码太熟悉以至于可以倒背如流,肖白一定以为,这封一分钟前接收成功的邮件绝对不是来自那个自己以为没有上线的人。
——
本来想打电话给你的,不过好像一下子真的不知道怎么开口,干脆还是用这个好了。
坦白说,我从来没有遇见你这么笨的人,真的,你笨得让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家伙,那么喜欢人家,却能笨到弄错别人的名字,闹出那么大乌龙,来,你告诉我,我应该怎么说你才好。
行千里路这个id我用了好久,不过中途我暂离网配,所以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我也不是很清楚,自然也不知道原来还有一个优秀的CV和我名字差不多,id是行走中。呵,拜你所赐,我去听了他所有的配音作品,嗯,不得不承认确实是个戏感很好又很有张力的优秀CV,不同的角色都把握得很有自己的风格,也难怪你那么喜欢他。
是不是听得一头雾水?嗯,我知道不能高估你的智商。
简单点说吧,笨蛋,从一开始,你就认错人了。我不是你喜欢的那个人,虽然我们名字接近,声线也有相似之处,但我确实不是他。
这样说,够清楚了么?
抱歉,我不是有意骗你,事实上,我也是前不久才知道你弄错了人。其实现在回头想来,有些事也不是没有征兆,只是我没想到会有人那么粗心大意连这种事都会出问题而已。
很遗憾,我不是你喜欢的那个CV,但我还是觉得,虽然是误打误撞,但能以他的身份认识你真的很高兴。【ps,这句话可是我,行千里路,这个人对你说的,别弄错。】
呼,好像一下子又罗嗦了不少,别介意。
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已经联系好了行走中,你这家伙也算运气不错,这几天他正好也有空,礼物你可以直接送给他了。他也知道了自己有你这么个可爱的粉丝,还挺想认识认识的哈哈。qq号码和yy号码都留给你,你直接加他就行了。
好了,现在也已经真相大白了。我不是你家本命,而且也算不上什么傻妈,充其量是个重回网配的老人家而已(笑)。
不过,和你一起聊天的愉快经历都是真的。
还有,我很珍惜我们的遇见,这也是真的。
所以,现在我想以行千里路的名义,重新认识你一次。
你好,我叫行千里路,是个CV。
很高兴认识你。
☆、完结篇
part 17
接到肖白电话是在一个多周后的晚上,庄岩下了晚自习一个人往回走,走过篮球场的时候看见球场中央有个篮球渐渐停止跳动,而打球的一帮男生远远走着隐约还能听见嬉闹声。
球场很安静,所以来电的铃声也就显得很清晰。
庄岩看到来电显示愣了好一下子,然后倚着篮球架坐了下去,按下接听键。
“……”
“小爪?”庄岩忍不住开口,感觉自己的心跳已经快了好几拍。一周的忐忑等待姑且不论,但现在的状况就让庄岩有些不成功便成仁的味道。
“……你,你听我说。”
“嗯,我听着。”
“……”
“从高考前就一直这么想着,想送一点东西给我的本命当礼物。不过我自己没什么特长,纠结好久也就能唱首歌送给他了。《路过》,这是行走中傻妈给广播剧唱的ed,也是我最喜欢的他的一首歌。”
“我已经把这首歌录出来,用邮件发给他了。他说很喜欢。”
“嗯,这样就好了。我完成了这个好久以来的心愿。足够了。”
“我……不管多久,还是很喜欢行走中傻妈的声音,他会一直是我的本命。”
“对不起,我闹了个世界上最大最大的误会,竟然迟钝到弄错你们两个。”
“我真的很抱歉。……可是,我还是觉得,幸好我笨了点儿,弄错了你们两个。”
“如果不是这样,我就不能认识你。”
“……”
“虽然我不是特别聪明,但喜欢一个人这件事,至少我还不会弄错。”
“……”
庄岩安静地听着,呼吸都敛到几乎没有声响。听到最后甚至可以很清晰地听见对方起伏不稳的呼吸声,伴随着那句清晰传入耳朵里的,属于小爪的,有点特别的表白。
“唔……你说过,想重新认识一次。”
“我叫肖白。肖是十二生肖的肖,白是白痴的白。”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还有,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