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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室里光线通透,玻璃瓶里供着大捧的新鲜红玫瑰,雕花窗推开了一半,暖风拂面而过。斜倚床头的路程穿着家常起居服,正在跟南方一来一往,相互喂食切好的水果。
无论是这幅图景还是眼下南方的语气,都不是路衔进门前预想的样子。
“你究竟是忘记了什么?”
兄长问话,南方就想收回自己的手,不料路程笑着摁住他,还是把那块香蕉含到了嘴里:“我也不知道。总之我不想记得的事,我就已经不记得了。”
路衔愣住了,再三打量眼前这张面孔之后,刚冒头的气恼一点一点的,又被他自己压了下去。这个从来没学会体谅别人的家伙,果然是在公然耍赖了。可是病了这一场,他竟变得这么……快乐。
从心底透出来的亮色,无疑是这些年来,路衔最希望弟弟能够寻回的东西。
害他白担心了几日,还要赶回去帮着蒙骗家人,南方都替路程感到愧对路衔。病人好不容易愿意卧床歇息一会儿,他们两人就掩了门一起出去,一路低声交谈着。
“能这样也好,家里那边我就说他病得不轻,需要长期休养。沈洛打理你们留下的事情还算尽心,我看着是有条不紊,你不用太担心。”
“是,我知道他能做好才会交给他。只怕关于沈洛的事情,路程也要装作不记得了。以前我跟他的不愉快,他都说记不清了,倒是……倒是甜言蜜语多了许多。”
“路程是越来越任性了,我就把他托付给你,你尽量多容忍他。要是哪天实在闹得不像话了,你就打电话告诉我,他在我面前还不至于肆无忌惮。”
“他不想记得就不记得吧,前几天还串通了医生来骗我,简直是……”
听到这里,路衔实在忍不住,一边摇头一边笑起来。
“我跟路程商量过了,他的意思是养好病就回古堡去住着,想好了喜欢哪里再考虑定居的事情。”
“他从小就喜欢湖区,不过现在他把你看得比他自己还要重,大概是想问过你的意思再做决定。你们缺什么就告诉我,这里毕竟不是国内,凡事还是托人去办来得放心一些。”
这是再诚恳不过的好意,因为来自至亲,听起来就更显得温暖。路衔也是真的忙,南方只把他送到车前,他风衣口袋里的两个手机就已经震得他本人都眉头直皱。
“有空再过来看看吧,这里有我,你总该放心了。”
“……那就拜托你了。”路衔笑着拍了拍南方的肩,也就很潇洒地坐进车里,示意司机可以发动。
他是真的再没有什么不放心。既成眷属,尘埃落定,他看护了这么多年的路程也终于要开始另一段人生了。
终章
平心而论,欧陆自南向北的无限风光之中,湖区并不算引人入胜。但顶着那几位举足轻重的诗人的名头,再加上一成不变的安适,总有些本心喜静的人还是钟情于此。
这一年深秋,罗祈衡下定决心给自己和顾修齐放了个长假,抛下身边多得理不清的事端,终于兑现了要来探望挚友的承诺。
早已过了上娱乐节目欢蹦乱跳的年纪,顾修齐也不用再去跟新上来的年轻小生去争一张脸的容光,平常的日子倒是眼看着比以前好过了许多。烈火烹油的势头延续多年,渐渐就有了些立身的资本,自己看不上的本子可以不接,看不上的班子也可以不理了。这一切固然有罗祈衡殚精竭虑为之谋划的功劳在里头,但更多的,恐怕还是顾修齐自己的努力。
他始终没有出柜,却一星半点的绯闻也不曾传过:红毯向来是一个人从头走到底,次次获奖开口必称“感谢常伴身边的人”。明里暗里其实圈内都有数,他这一生已经落定,只是不愿张扬。
倒是有狗仔队不识相,跟着拍了几回他和罗祈衡出双入对的照片。可大家都知道那是他读书时的学长,多年的好友,最为倚重的经纪人,这照片出来也没造成什么轰动,头条上了一次就再无声息。后来听闻隐约是路家在背后护着顾修齐这一路走来,再不识相的媒体也都噤了声。
如此地位超然的一个人,就算给自己放假都光明磊落,说走就走。南方刚在中文台看到顾修齐说“这次是准备出去探访故旧”,没几天他们两个人就找上门来,事前连个电话都不曾通过。
他们到家里的时候,正巧是南方和路程出门去散步的钟点。细雨如雾,路南二人坐落在小镇边缘的三层小楼影影绰绰,平白让访客生出几分“寻隐者不遇”的感觉来。湖光山色近在眼前,空气里弥漫的也说不清是湿意还是诗意,顾修齐挽着恋人的手漫步在维多利亚时代就存在的街巷之中,心里不得不叹服路程的眼光。
他走过这么多地方,说到心旷神怡,说到远离尘嚣,竟没有别的选择能与这里相提并论。
转过三个街角,或许是四个——由于手指正被人轻轻地来回摩挲,顾修齐其实记不清他们走了多远,一间看上去灰蒙蒙的小咖啡馆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门口没有任何海报,连店名都只是写在粗糙的石壁上难以辨别,但屋内暖黄色的灯光却是那么诱人,堪堪照亮这小镇的一隅。
而他们此行前来拜访的那两个人,正坐在窗边的沙发座里,合看一叠陈旧的手抄本纸页。
他们亲热地相互依靠着,南方似乎在轻声朗读某些词句,路程若有所思地听着,懒洋洋地倚在南方的臂弯里。然后南方放下手里的东西低头说了句什么,路程一下子笑起来,伸手去揽住爱人的肩,开始温柔地亲吻他。
顾修齐站在路灯下看了半天,忍不住拽了拽罗祈衡的袖子。后者无奈地叹了口气,只好效仿被观赏的那一对,拉过身边的人带进怀里,加上些力气揉了几下。
顾修齐含笑瞪了他一眼,终于先他一步推开了木制的门。
路程和南方没有动过□的念头,房子里也没有宠物,于是一切都静静的,却透着难言的温馨。人情之暖,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中都能读得通透。顾修齐楼上楼下转了一圈,看到如今路程的书桌已经设在了卧室里,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晚饭的餐桌上,这个话题理所当然地被提起了。
“你是什么时候把书桌搬进卧室的?”
路程抿了一口浸了柠檬的温水,他的举止仍然带着多年养尊处优的矜贵,可见南方把他照顾得很好:“我们搬过来的时候就是这么安排的。我只是看看书,写一点小东西,就在卧室里也方便休息。”
曾几何时,书房是路程的独立王国,书桌后的椅子就是他孤独的王座。因此他轻描淡写地做了解释,桌边围坐的其他三个人就不约而同地望向了他。被关注的对象愣了一下,随即转向了南方——似乎信任南方,已经成了他性格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睡前我习惯喝点热牛奶,否则夜里不容易睡着。他晚上跟我待在一起,也是为了方便照顾我。”
南方的筷子尖沿着清蒸多宝鱼的鱼鳍划过,掀起一块完整的细白鱼肉,又放到一旁的姜丝醋里点了一下,这才送进了路程碗里。
这两个不肯受委屈的家伙,倒是挺会因地制宜。这种鱼在欧洲常见得很,只是大多用来做了鱼排,这样经典粤菜的做法是极讲究火候的,难得他们端上桌的这条做得如此地道。顾修齐自己还在嫉妒,味蕾却早已叛变折服。
“南方,这是你的好手艺?”
南方只是笑,避而不答,自己站起身来去厨房端一盏热汤。
还是罗祈衡看得准,转过头便夸路程心性果然是平和了不少,竟有心思守着炉灶做起琐碎家事。姜丝醋要熬得久才有姜味溶溶的口感,而南方刚盛出锅的这一盏白玉酸辣汤,豆腐笋尖并木耳都切了细丝,无一不是天长日久练出的水磨工夫。
“也不算……很费功夫吧。我有的是时间,南方挑食,我就……多花一点心思在他身上。”
常年陪着顾修齐四处奔波,罗祈衡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缺了眼下这份心平气和的。或许只有默然相对的纯简生活,才能让他们生出一心一意照顾彼此的心情,平白令人生羡。
他们定居英国之后,南方还一年几次地飞回国内处理一些不得不由他出面的事务,路程索性就放手不管,跟过去的生活彻底作别了。只有家人的整生日和顾修齐的舞台剧请得动他,关于他的那些书,他未竟的事业、未完成的作品,他是真的连问都懒得问。
无论南方跟他说什么,他都坚称自己烧坏了脑子,不记得了。
他这个态度已经表现得很明显,可顾修齐这次来却不得不提起他拒绝关心的事来,只因情势紧急,他作为朋友总要知会一声。
“你们知道么,沈洛又被下了一次病危通知书……”
正往桌上放餐后暖茶的南方不由得顿了一下,那剔透的白瓷杯忽然倾斜成不自然的角度,杯底扣在碟子上,发出一声脆响。
仿佛就是这一点点情绪的变化,已经让路程觉得不满:“我说过多少次了,我不记得这个人是谁。”
那年路程大病一场,沈洛不辞辛苦飞来看望,路程却问他名字里的洛是不是洛神的洛。第一次见面是这句话,跌宕起伏时光飞逝,最后等着他的还是这句话。沈洛一言不发掩门而去,从此再也不提想见路程这个人。
他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投入了路程轻易抛弃的工作,夜以继日,审阅翻译路程作品的译稿,撰写评论,也尝试着续写他刚开了头或是写到一半的作品。这些努力刚开始总是被人认为是不自量力,但由于南方的默许,也渐渐成了气候,成就了沈洛本人的一点名声。
南方多次想扶持他写自己的东西,但沈洛一再地回绝他,坦言早已失去了原创的能力。这样一个活在影子里的人,守着捕风捉影的憧憬当□情……
连南方都忍不住去劝他,回到路程身边总想提一提,可路程只是沉默。有些深情注定得不到回应,当事人也只能保持沉默。
轻飘飘的两个字,沈,洛,尚未粉墨登场就已黯然离场。姿态这样好,却连聚光灯都不曾见过。一场空。
南方笑着把茶碟端给路程,温言安慰:“算了,不记得就不记得吧。明天会是晴天,我们可以出去划船。”
窗外淡漠的夜色,已不知不觉拉上了帷幕。
后记
《残烬》的构思不是我想出来的,是闪电劈出来的。那天下着大雨,辅修法语的教室冷得像冰窟,一道耀目白光划过,我忽然就想写这么一个固执的作家。他在一条艰难的路上走了很久,遍体鳞伤,最终只留给世人一个淡淡的影子,教人什么都看不明白。
这样喜怒无常的人,却又有着太阳一般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他的爱人、朋友、亲人甚至助理都为他所惑,心甘情愿围着他公转,无论如何都无怨无悔。“残烬”二字的含义有三:一,路程最终被他的才华燃成了一地灰烬,□重生之后大概也不是什么凤凰,只是南方身边安静的爱人而已,这是我早就替他安排好的归宿。或许有人会觉得遗憾,但路程并没有跟那天赋对峙到底的义务,他累了,所以他就抽身而去了。二,一心追随路程的沈洛将毕生心血献给了他的未竟稿,原作者尚在人世,沈洛却像飞蛾扑火一般一遍遍完善他的作品,直到完全丧失自我的存在,这真是既偏执又悲壮。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南方爱的是路程这个人,沈洛爱的却是他心中神祗一般的天才作家。即使路程不再写了,他也甘愿为了延续那个幻影而燃尽自己。三,烈焰消弭,浮华逝水,剩下的残烬才是生命的本真。路程不一定非要殚精竭虑地写,南方不一定非要跟着路程一本接一本地出书,剥掉那些虚的外衣,他们终究只是一对伤过心却舍不得分离的恋人。湖区是Wordsworth的故乡,且让他们在那里做一对神仙眷侣,再也不要回头望那一地残烬。
动笔写《残烬》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它将会面临的冷遇,所以我对这些都并不意外。这是第二次给自己的文最终加上书名号,心情却是南辕北辙,不可同日而语。
在最初的设想里,它是一篇风格阴郁、带有明显英伦风的作品。它的语言应当平静克制,它的叙述应当不着痕迹,它的结构应当严谨精致,它的氛围应当凝而不滞。我非常努力地按照原计划去做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其实我要探讨的,原本是人与天赋的种种关系。路程、顾修齐、罗祈衡和沈洛是本文的四个核心人物,缺一不可,甚至可以说同等重要——
我简化了路程的所有背景,把他设定为一个目下无尘的贵公子,性格单纯,厌恶社交,几乎足不出户,这全都是为了突出他与缪斯之爱的紧密联系,让之后的矛盾都集中在唯一的一点上。我让南方成为一个执着无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