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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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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书说著,自手袋拿出一方手帕,为戴志抹了抹嘴。李旭的嘴张大得可以塞下一只鸭蛋,他拉过戴志,急急问 :「她、她是……你女人吗?」
  「你发傻!」戴志低吼 :「她是我妹,叫戴书。你不知道我有妹妹吗?」
  李旭这才恍然大悟 :「谁知道,识了你这麽多年,也没见过你妹,只听过她的名字,想不到……你妹子可真是个美人……」
  「你别打她主意,她嘛,冰雪聪明又是良家妇女,而且人家已经名花……」
  名花有主一词还未说出来,戴志便眼尖地瞄到对面马路处有一男子走近,很眼熟,原来是龙风牵。戴书痴痴地望著他,嘴边有一抹甜笑,龙风牵很快走了过来,与戴书并肩而立。若不是戴书的打扮刻意成熟,他们站在一起只会像兄妹而非情人,戴志不禁看了看戴书那双足足有两寸半高的高跟鞋。
  戴志装出一副错愕的样子,龙风牵则显得冷静自持,收起近日的冷淡与怒气,搬出客套的笑 :「Hi,DC。Francis一直吵著想去你那摊挡,我就从我的系偷走出来陪她。」
  李旭咋舌,跟戴志耳语 :「Francis? 好性感冶豔的名字。看你妹妹这麽清纯,叫Lily就差不多。这就是那『名花』的『主』吗? 啧,也不见得有多好看,穿得这麽新潮有型,脸是一般女生都喜欢的,语气却老成,不知在装什麽……还是你这种不修边幅、大癫大肺的比较不羁,哈哈。」
  戴志偷笑,戴书以前的英文名叫Ann,她说她喜欢简简单单的名字,他也不知道戴书是什麽时候改名字的。
  「风烟,原来拐了我妹妹的人就是你! 看我开了通天眼,找遍天下,想不到就是你这同房人,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废工夫。」戴志重拾理智,若无其事地打哈哈。他当然知道龙风牵正是戴书的男友,但戴书也许不希望他知道这事,证据就是戴书从没在他面前提过龙风牵的名字。是以戴志为保险计,装成不知此事。
  戴书娇羞地笑,呶呶嘴 :「我就是想趁这天带风烟给你看。省得一早跟你说,你又问长问短,烦死。现在大大个人放在你面前,你爱问什麽就直接问他,不要来烦我。」龙风牵说 :「我早在入宿那日便知道你是Francis的哥哥,因为我吃得出她所制的曲奇。我们算是打平手,你不也是一开始就猜中那个人是我哥吗?」
  「什麽打平手,我又不是跟你比赛。哈哈,这样吧,我之後再跟你慢慢算这笔帐! 这妹妹啊,可是一本被我保护了十几年的好『书』,不是你说买就买的。我劝你日後最好走『大舅政策』,别开罪我!」戴志胡诌起来,却好似踏在悬崖前面的亡命者般,前无退路後有追兵,他倒不是在意龙风牵与戴书的关系,反正龙风牵是个可造之材,他只顾忌一点 : 龙风牵会否将他与陈心的事告诉戴书。
  注一 : whatsapp,大多数智能手机也能下载的功能。只要双方下载了whatsapp,那即使所用的电话平台不同,也能免费传短讯。
  注二 : 柒,粗口之谐音,是男性性器官一部分(忘了是哪部分了),可骂人笨。
  注三 : 青山,一家香港精神病院,於现实中是位於T市。
  注四 : 红衫鱼,指一百元港币钞票(因为是红色的) ; 金牛,指五百元钞票(是棕铜色的)。
  注五 : 此处「落隔」是解未消化完毕。但有时候「落隔」也可指中包私囊。
  注六 : 揸摊,字面上指看守摊位,亦有暗示人「hea做」之意,即懒散干活。
  注七 : 中同,即「中学同学」也。
  注八 : CCBA,CC即是C院(C College);BA即是BBA的简写,亦即是商学院。
  注九 : 摄牙罅,比喻食物份量或利益太小,不能令人满足。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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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40 (美攻强受)

  …三更
  ===========
  戴志不希望让戴书知道他那混乱的私生活,亦不想坏了戴书心中,对陈心那光明美好的想像。因为他不想戴书知道,他分明跟陈心分了手,却又与他有肉体关系,这件事要解释起来太困难,实在也没有什麽「合理的原因」。
  他是做大的,这辈子都是戴书的大哥,这妹妹值得他保护,他甚至想将戴书困在一个纯洁的象牙塔中,让她免於一切伤害与丑恶。尤其是当年龙凤点出那个事实——他心底里对戴书的憎恨与嫉妒——他对於戴书更多了一份内疚,时常希望透过补偿她而获得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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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书在旁边听得迷迷糊糊,说 :「原来你们早就认识? 风烟,你怎麽从来没跟我提过我哥? 之前问你,你roommate是什麽人,你就只说是一个健谈的人。」
  龙风牵说 :「没什麽必要讲。况且,我也想看看你发现真相时,会有什麽反应。如果我不keep it secret,哪有surprise。」
  李旭见插不上话,又见佳人身旁已有护花使者,便主动说要去图书馆借书,再跟戴志约好一点半在图书馆前会面。戴志领他们入去社工系的摊位,见来参观的人不算多,就跟他们聊聊。
  戴书坐下来,两个大男生围著她,她说 :「心哥来找了你吗?」
  「没有,他最近应该很忙。研究生嘛,哪里是我这等本科生高攀得起? 而且他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我也很少碰见他。」
  龙风牵不动声息,眼神多少有点鄙视。他自然知道戴志在说谎。一星期之内,戴志至少有两晚是在陈心房里过的。每次戴志深夜回房,龙风牵都未睡,诘问他 :「你又去了Chan那儿?」戴志就会说 :「哈哈,我说去赏月赏花,你会信吗?」
  「奇怪,心哥昨晚才给我传短讯,问我你今天会否揸摊,我还以为他一定会来。也奇怪,心哥不直接问你,倒来问我,你们难不成是吵架了? 真遗憾,今天竟碰不上他……」戴书说著,又急急看著龙风牵,半带慌张 :「心哥……啊,他叫陈心,比我哥大两三年,现在是研究生了。他是一个我十分敬重的师兄而已。」
  龙风牵微笑,倚著身後的壁报,不自觉流露几分潇洒 :「陈心? 这名字真简洁,也不似男人的名字,他是一个很nice的人吗? Francis,你不用紧张,有朋友是很平常的事,你有,我也有。」看来龙风牵也想装出一副什麽都不知道的样子。
  戴书这才舒一口气,戴志看在眼内,已初步察觉到她跟龙风牵的关系。谁是主人,谁是服从者,一目了然,也说不上委屈与否,反正是周瑜打黄盖,只是万万想不到妹妹有一天也成了黄盖。
  「心哥是一个……我一时之间找不出最合适的形容词。他有点神秘,说起话来又平易近人,只是常常有一层恰到好处的距离感。他有一种君子的味道,但又不是文气的书生味道,而是一种很閒适又清冷的风度,似乎所有麻烦与琐碎的事都与他无关。啊,我想到一个词了,心哥就是有点出世。我怎也想不到他会跟我那傻大哥成了……」戴书想了想,朝戴志一笑,暧昧不语,似是等戴志自己说。
  「是吗? 原来陈心是这样的一个人。」龙风牵一笑,笑容里是挟著针刺的凉薄。戴志面皮厚,觉得不痛不痒,说 :「就是啊,心哥是我碰过最特别的人了,特别到……嘻嘻,阿书,他对於你也是一个十分特别的人。」
  戴书瞪圆眼睛,眼里有凶狠之意,戴志暗笑。
  戴书单恋过陈心,那是戴志会考时代的事了。
  CE开考,戴志一星期里差不多有四天要上陈秋家,让陈心为他补习。戴书每星期也做些甜点让戴志带过去。小蛋糕与曲奇饼的花款层出不穷,他佩服戴书的手艺,赞叹 :「抓住男人的心,果然得抓住他的胃。每个女人也学识一招半招。」
  戴书斜睨他一眼,说 :「你别说得那麽难听。为什麽女人要为了取悦男人而学会这一招半式? 你没发现我只识做甜点吗? 那是因为我喜欢吃甜点,若我真要为了男人而学煮食,我老早就去学做菜了,但我从不。」
  「既然如此,你又每次要我带些甜点过去?」
  「这……」戴书脸上绯红,说 :「这是我的心意。我又无法时常看见陈心,只是有时他打来家中找你,我刚巧接电话,才与他聊上一两句……我也实在没办法。」
  「要我为你搭路,约心哥出来吗?」戴志好笑,从来未见过戴书这娇羞的样子,也憨态可掬。
  戴书敛起笑容,说 :「不用。我事实上也不是很喜欢陈心,只是有点仰慕他。陈心好似神坛上的玉观音,而我不过是一个小信众,他看不见我,只有我仰视他、崇拜他。有时候,距离亦未尝不是一种坏东西。」
  「唉、唉,」戴志摇摇头,说 :「我还是弄不明白你这种少女情怀。如果是我? 喜欢了,就问她,她点头,我就提枪上了,还用考虑这麽多? 不过,女人总得要有些矜持……」
  「你又来了! 什麽『女人总要』、『女人需要』,我是女人,亦不代表我有某些必须服从的规条与责任! 即使我有生育的功能,我亦有权去结扎,选择不生孩子。大哥,你不是常常说自由是人最可贵的资产吗? 女人也应有她的自由,而这种自由就是免於一切枷锁与规条,选择自己的路。」
  戴书平时的言语要不尖酸,要不激昂,有时见戴志陷入低潮,她才会放下姿态,稍为添加一点母性的温柔。戴志想,戴书这种女子或许适合陈心——她有主见、有勇气,更重要的是,她还有梦想,她的心还有阳光普照,而不是戴志那阴郁腐败的心。
  戴志乖乖地将戴书的心意送给陈心,成了他俩之间的信鸽。陈氏兄弟都不嗜甜,每次陈心只是敷衍性地食几块,馀下的都是戴志解决。戴志问 :「阿书的手势还不够好吗? 心哥,你也未免太嘴刁了。」
  「不是,她做得够好吃了。但人的口味不能勉强。」陈心说得含蓄,戴志便问 :「心哥,难道你有女朋友吗?」
  「几个月前分了手。」陈心微笑,说 :「我有过两个女朋友,也思慕过一个男人,你呢?」
  戴志反应不来,脑门一热,陈心怎麽突然出柜了? 他支支吾吾地说 :「男、男、男人? 没关系,心哥,我戴志伟嘛,虽然一向最爱肉弹(注一)跟女优,但也能接受同性恋。性取向嘛,人人不同,应该尊重,现在社会已经很开放。」
  陈心喷笑,把玩手中的平光眼镜,说 :「你不用这麽紧张。我只是说谎而已,那个人称不上是我男朋友,我与他的关系从来不是平等。我在网上识他,我叫他做master。他长得十分出众,事业有成又比我大许多年,他有一个很清雅的名字。」
  陈心说,那个人叫陶微风。
  戴志没敢再问下去,胡乱从试卷找了两道题,叫陈心教他做,就这样换了话题。至於戴书,她对陈心的恋慕自然是无疾而终,那恋爱的花蕾从未有绽放过。在戴志考完会考後,戴书也没藉口再做甜点了。戴志私下问戴书,她说 :「算了吧。有时男与女不一定得在一起,隔著距离观察他,永远对他有一个好印象,不也是一件好事吗? 做女生很难,太被动呢,被人说是『吊高来卖』(注二),太主动,别人又当你下贱。做男生多好,总是主动出撃那方。」
  「阿书,与其说做女人难,不如说做人本来就是一件难事。」戴志叹气,又问戴书,下次她若碰见另一个她喜欢的人,她会否追求对方。她说 :「我不喜欢用『追求』这词。我相信,假如两个人是注定走在一起的,那双方会产生一种吸力,你吸我过来,我引你过去,而不是一方主动一方被动。感情应该是双向的。」
  戴书是一个天真的女孩,对於爱情仍有美好的幻想。而戴志却从没思考过「爱情」这种问题。对他来说,这种事过於虚无飘渺,无法量度。他总是逃避一切可能发生的情感,并透过作出自我否定来达到明哲保身之效 : 否定自己的感情、情绪,练就一张怎样打、怎样撕都不痛的橡胶面皮。疲於生活时,他就喝一点酒。空肚喝酒是格外易醉的,醉倒了,寻常生活的枷锁与规条失效了,因为人失去了判断力与理智,无法自我约束,他有点明白为什麽那麽多人喜欢啪丸(注三)。
  戴志醉酒时会哭,边笑边哭,从不觉得伤心,只是心口处像被人用锥反复刺下去,每一下呼吸都会牵扯到心脏,痛得厉害。他想,为什麽少年时的陈心要喝酒? 为什麽陈心喝酒时那麽冷静? 陈心会醉吗? 他醉时,心脏会痛吗? 他有流过泪吗?
  会考完了,那时正值五月中,补习自然停止了,但戴志仍与陈心见面。他们大多是夜晚出去蹓躂,边喝酒边吹水,都是陈心付酒钱。
  注一 : 肉弹,指丰满性感的女子。
  注二 : 吊高来卖,指人自恃条件好而定出较高的身价和条件。(这个很难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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