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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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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kai子,你呢,是纯了点,但看人的眼光不差,假以时日定能成大器。」戴志笑叹,又说 :「我的感觉如何并不重要,未来是怎样也不重要。书kai子,你为什麽喜欢秋秋? 就是因为秋秋引起你的兴趣。而我先前之所以亲近心哥,亦是这个原因。原本我已经跟他断绝所有关系,然而当我在H宿碰见心哥时,我有别种想法。
  「以心哥的权力,当然不可能是幕後凶手——我是指单以他的权力,不可能将我调到H宿,亦不可能主动向上头要求调去H宿八楼做tutor,换言之,我和他相逢,纯属巧合。我一味想断绝与心哥的关系,命运就不断将我和他拉在一起。既然如此,我何不顺其自然? 他向我索求的,我并不陌生,说真的也不太难受。或者待在心哥旁边,我能够看见更多新的事物,反正我本来就不是因为怨恨他而跟他分手。」
  林春似乎不认同,却想不出反抗的话,只说 :「你和陈心……到底是什麽关系?」
  戴志一笑置之 :「就pet and master的关系……你笑什麽! 你不相信吗? 对啦,我故意作弄你而已! 喂,你还未讲你和秋秋之间的事,别学我一样耍太极。」
  林春支支吾吾,含混地说了几句,就转移话题 :「戴志伟,你不是住宿吗? 你roommate是什麽人? 内地生? 本地生? 文理商哪一科?」
  「哦,他啊,叫龙风牵,花名风烟,是读商的,入了一个收生成绩很高的系,也是freshman。真有缘,他也来自T市,读L中。人还不错,就是读理科,英文底子好,每句话也夹著两三个英文词,有时也瞧不起人。但亦不算是有恶意,我跟他也没打算深交……」
  「姓龙? 跟我们同年,读L中,而又是尖子?」林春打断戴志的话,脚步也停下来。
  「对,就姓龙,龙风牵。」戴志宛若一个无事人。他明白林春为何脸也变色,因为龙这个姓氏亦使他想起某一个人。那个人他已经两年多没有见过,也不知道以後有没有机会见面,就连他如今身在何处也不确定。
  林春抓著戴志的手臂,认真地问 :「你有问过那个人……可有兄弟?」
  「哈哈,倒也没有。就算他真是龙凤的兄弟又如何,他不是龙凤。我确实知道龙凤有一个弟弟,听说是个好学生,十分出众,读的也是英中。就算风烟刚巧也是读L中,亦不代表他是龙凤的弟弟。」
  他终於将那个名字说出来了 : 龙凤——那个他两年没提及过,但从未忘记的名字。未闭上眼睛,戴志仍彷佛看见那双执拗的虎目、杂乱的浓眉、挺鼻子与略厚的嘴唇。人们说唇厚的人,欲望与感情也丰富,龙凤正正是这种人。他老爱讲义气,说 :「我们是兄弟来的! 我不照你,还能照谁(注二)?」是的,龙凤一直照著他,照著很多人,最後却没有任何人照龙凤。
  「龙凤……他中五被学校踢出去之後,到了哪儿去? 明明住这区,但我已两年没见过那个人。戴志伟,你跟他曾经称兄道弟,可有他消息? 我只听说他离开学校之後,做了些……反正就是不见得光的事,後来似乎进了感化院还是……我也不清楚。」
  戴志一直无言,走到单车径出口的铁路站,他才说 :「龙凤不是坏人。我和你都没资格去指摘任何人是坏人,包括心哥与龙凤。我不知道龙凤的下落,并不是因为我视他为『坏人』而疏远他,而是我们走的路不同,人生的过程与结局亦不尽相同,不可能再有交集,自然就分开。」
  「你说得对。」林春幽幽一笑,说 :「人变了就是变了,很多事都会不同。一旦出现三岔路口,很自然就会选一条适合自己的路。作出选择後,就走上不同的人生,这就是分离。分离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不值得悲或喜。也许到了尽头或某一个路口,原本分离的人又相遇,就好似你跟陈心一样。」
  注一 : 老几,就是……有点难解,字面上指「排行第几」,但是比较粗鄙的说法。
  注二 : 「照」一个人,就是关照之意思,不过是有江湖味的说法。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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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07 (美攻强受)

  …进入断断续续的回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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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志住宿,逢星期五六日也会回家,一至四则在C大过。他见过有些宿生格外黏家,常常借故回家,但他则不会,他对这个家本来就没多大留恋,唯独是对妹妹戴书。若不是为了见戴书,他可能不会每周回家。
  每次回去,戴书也会烤些小蛋糕、饼乾,让他带回宿舍吃。还规定每天吃多少块,总之刚好吃完一盒小食,便到星期五,是时候回家。
  「阿书,你的手艺确实愈来愈好,你男友一定很幸福。」戴志不禁感叹,觉得「吾家有女初长成」,那当初骨瘦如柴的小妹现在也长得亭亭玉立了。戴书呶呶嘴说 :「他不喜欢吃甜品。我跟妈学做菜,他也只会勉强吃,从来不会说好吃,不过每次也不会吃剩。」
  「真的! 那浑小子敢这样对你,看我给他一个一生难忘的教训……」戴志握起拳头,将手指骨捏得勒勒作响,戴书颦眉说 :「你别乱来,他是斯文人,看你一副喊打喊杀的样子。」
  「言下之意,老哥我就是粗人吧?」戴志气得七窍生烟——当然是闹著玩而已,所以戴书也笑说 :「是你自己一天到晚说『我戴志伟读得书少(注一),粗人一名』,我哪有冤枉你。」
  「诺,这不就笑了!」戴志捏捏戴书的脸儿,抿起嘴,笑说 :「女孩子要多笑一点。何况我家阿书这麽漂亮,一天到晚绷著脸、提起男友又苦著脸,还成样子? 那小子到底是什麽人,快点从实招来! 你不敢开名,对方是我认识的人吗? 妈的! 竟然连我戴志的妹都敢染指,看我给他一顿好打!」
  「不,你不认识他,他比我年长,跟你同年。他不是读T中的。你记得我曾经参加一个英语project比赛吗? 他是别的学校派出来的,赛果是我跟他那组取得双冠军。离开时,他找我聊天,然後就……」戴书甜美的脸孔渐渐红了。
  戴书外柔内刚,守口如瓶,这天她心情格外好,才肯跟戴志说起男友的事。要是平时? 思及此,戴志不禁问 :「阿书今天心情似乎特别好,发生什麽事了?」
  戴书愣了,吞吞吐吐,还是说 :「因、因为你回来,我心情就特别好。」戴志知道戴书在说谎。这妹妹跟他不同,一向不会说谎。每次说谎,戴书的眼睛便像蝌蚪一样乱窜,似乎很惶恐。反之,说谎对於戴志而言,轻易得像呼吸一样,以至於毋须思考,谎言便如水从瓶子泻出来般流畅。有时,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的是谎言或是真话。也许真真假假,本来就无必要区分,因为真与假同样能被权力所控制。
  若然在上位者说 : 太阳由西边出来,没人敢说他说假话。当大家都认同太阳由西边出来时,当权者反过来说 : 不,太阳本来是由东边出来,你们错了。那百姓亦只能说 : 对对,President说的是,我们竟然一直搞错了。真? 假? 你信不信? 反正我就信了。
  戴志这次带了一排啤酒回宿,六罐。他又想大醉一场,想来,自从放榜前夜,他就滴酒不沾。戴志讨厌酒味,但喜欢醉酒的感觉。人醉了,地板好似软皮蛇一般浮动著,似玩过山车。脑中所有烦恼一扫而空,只懂哈哈傻笑,烂漫如天真的孩子。理论上宿舍里是禁酒的,然而只要roommate不说出去,喝完之後把啤酒罐丢出宿舍外的垃圾桶,谁知道你喝过酒。
  龙风牵是个怪人,一星期里有四天都在家过。戴志问他为什麽常回家,他就说 :「回家有饭吃、有老火汤喝,多好。」
  「你也是住T市的,来回车程也有两三小时。住宿的意义不就为了节省时间与车费吗?」
  他一呆,笑容很牵强 :「我回家有我的reasons。相信你不喜欢回家,亦有你的reasons。I’m not interested in yours; and you’re not interested in mine either。 Then what’s the point of me telling you about my life?」
  戴志知道自己触到龙风牵的逆麟,龙风牵每次生气便会讲英文。也好,他要的就是君子之交,想不到龙风牵连君子之交也懒得给他。大概对他来说,宿舍不过是一个用来睡觉的地方,称不上家,而戴志也只是一个叫做DC的陌生人。戴志不觉得难受,反之,他知道龙风牵的底线也好,就能为他俩的关系作个定位。
  才不过是星期一晚,龙风牵又回家了。戴志趁著这机会喝酒。人们说起喝酒,总是说「一醉解千愁」、「酒入愁肠愁更愁」,依戴志看来,前一句倒是真的。
  他不喜红酒,只饮啤酒,恰好家里有一大排青岛,他问也没问老爸就拎回去,老爸应该不介意,他一向少管家里的事。老妈子或许有几句微言,但最近他进了大学,还要是三大之一,塞住老妈子的口,她对他的怨言少了很多。要让老妈安静,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成绩,成绩代表将来名利的承诺。
  第一口酒。因为啤酒没有冰过,入口一点都不冰,微凉,也呛喉。而且喝得太急,那辛辣感逼出泪花,使他猛烈咳嗽。牛饮。三分钟喝完一罐,老爸总说他浪费酒。老爸说,喝酒要有下酒菜,吃些打冷,喝口酒,是人生最高享受。老爸教他喝酒,他那时才初中,也奇怪,第一次喝就爱上那苦、甜、辣三合一的滋味。一边喝青岛,那时他一边想 : 不知道蓝妹啤酒味道如何?
  那个少年——他後来知道那人叫做陈心。中一时,某个夜晚他向少年搭讪,翌日学校早会,那少年上台宣布,说 :「我是中史学会的文书,4C班陈心……」是宣布什麽事项呢? 倒记不起来。
  陈心,不知是哪个「心」字? 深浅? 总不会是心灵的心,想不到真是那个「心」。似女人用的名字,戴志私下嘲笑。少年——陈心,在学校时是戴眼镜的。他明白陈心为何戴眼镜,镜片确遮去那一身妖冶凶残的野兽气息,使他看来如同一个面容俊秀的普通精英学生。谁能想像陈心衣领大开、摘下眼镜,坐在公园的长椅喝啤酒,等人来向他搭讪?
  戴志後来的确见过一个男人向陈心搭讪——不似搭讪,他们本来好似就认识。那男人大约廿五六岁,总是穿著整齐的西服,夜色下看不清那人的面貌,只从他挺拔的背影看得出他应是个很体面的青年。
  陈心每次见到他,就会站起来,仰首对著那男人笑。然後男人带他走入铁路站,消失於戴志眼前。那男人长得很高,身材健美,也不算粗壮。
  陈心与男人,男人与陈心。二人相约? 年幼的戴志才初中的年纪,无法想像二人的关系。光是陈心夜晚在公园喝酒的原因,就够他猜了。截至那时为止,戴志人生最大的挫折有二 : 其一是小学时被「读写障碍」一词判死刑 ; 其二是小学时的人际问题。
  他学得聪明了,在人群之中,要做一个白痴的小丑。别人说你的好话,听过就算,不要得意 ; 永远不要对任何人说他人的坏话,所以他擅於找寻人的优点,加以渲染。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学校是一个舞台,每天有新剧本。表情尽量肉紧(注二),入戏一点,观众——班上的人——就会说你「真挚」。常听到旁人赞自己 :「戴志伟永远不说人坏话,对人又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朋友。」
  好朋友,好兄弟。陈心大他三年,跟他做不成兄弟。戴志有时会向他搭讪,陈心的回答总是一句起两句止。问 : 那个「西装友」(注三)是谁? 陈心会说 :「你喝啤酒吗? 我请你。」
  戴志佯装喜悦,开心得跳起来 :「好! 谢谢你,我就不客气了。跟你说,别看我个子小,长得不高,我在家也有偷喝老爸的酒,还是喝青岛! 跟你说,啤酒也有不同的味道,你别独沽一味,次次喝蓝妹,其实狮威、蓝带、ICE那些牌子呢……」那时他还未发育,是个矮子,想不到中四时却突然好像那回复原状的一寸法师般,在短短两年间就飙高了,直到现在还每年高几分。
  他顺著陈心转话题。在陈心面前,他表现得比平时更白痴。
  陈心是一个秘密主义者,同时不甘寂寞。他希望有人向他搭讪,但不喜欢跟太蠢的人交往。可是,若他表现得太精明,陈心又会不高兴。他不喜欢自己的心思被他人看破,所以戴志会不时问一些状似高深的问题,触碰陈心的保护罩。大概此时陈心会有两种感受 : 其一是因为知道有人猜到自己想什麽,而感到意外、惊喜 ; 其二是不满他人猜度到自己的心思。
  换言之,陈心需要一个比自己年幼的奴才。奴才绝不是蠢人。一个出色的奴才要猜度主子的心思,需要雪亮的眼睛。奴才可以是一个最厉害的批评家,没人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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