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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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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心好笑地接过,说 :「你第二次做还流血,一定很痛,既然痛,为什麽又要做? 我不只不会给你钱,还反过来要你倒贴。」
  Josy点起一根香烟,倒在床上,也不遮掩身子,吞云吐雾 :「我想做,再痛也要做。男人有权嫖女人,现在我有钱,也想嫖个好看的男人。你看起来冷淡又乾净,我知你一定没病,才敢让你射在我入面……你是第一个射在我里面的男人,之前条老坑就算在我身上花了两三皮,我也要他戴套。放心,这几天是安全期,不会中奖。就算中奖,我都去落仔(注五)啦,难道要他叫我这种人做老母? 哈,好笑……我高潮不是因为你插我入面,而是我见到有个男人躺在我下面……」
  她鬼鬼地笑,说 :「多爽。我的钱是从男人而来,又用来贴男人、玩男人,还可以买名牌。你知不知道赚钱原来好容易,男人一见女人做爱之後会流血,以为她是第一次,就肯出大手笔。我如果不是今晚太寂寞,又见你『咁得』,一定乘势再约另一个男人做,然後骗他说我是第一次,再杀他个三千蚊……我早就知道会流血,那个死鬼做得那麽用力,好似锄地那麽锄下来,以为自己在开垦良田,以为这样就叫勇猛……仆佢个街,冚家拎(注六),又不看看自己几大年纪,痴捻线……」
  陈心也觉得好笑,就随她大笑起来,却不知自己在笑什麽。然後Josy给陈心看她的学生证,原来她是出自band 1学校,那学生照与一般乖乖女无异,沉闷又呆滞。她只有十六岁,但她已经跟两个男人有过关系。
  「你知道吗? 我第一次见你时,还未跟条老坑(注七)上床。我一直想,不知道我有钱後能不能玩男人? 不知道你会不会上钓呢? 做一次爱而已,做爱而已,在床上做,上PE(注八)还辛苦啦,做爱而已,很简单很简单,张开腿被人插几下再叫几声,easy啦……然後我就真的做了。」
  陈心想回家了。他又看了看少女腿间的血迹与浊液,就乾脆俐落地套上衣服。他将那一千五百元的肉金——名副其实的肉金,Josy原本从男人得来的肉金成为她支付给陈心的肉金——故意跟Josy说 :「我走啦,多谢老细(注九)。」
  Josy忽然拉过棉被,严密盖著自己,以发抖的声音说 :「不用多谢,是你应得的,你、你服侍得我舒舒服服我就给你嘛……你还会去那家便利店? 到时我再有需要就找你。今晚真的很爽……」
  行了一条小路,陈心才悠然想起,他第一次赚了女人的钱,在心里自嘲 : 我果然是陈三愁的儿子。
  在那之後的一个星期六,陈心见街上有慈善团体卖旗,正是风雨兰(注十)。他上前向一个中年女人表示想买旗,对方笑著为他在袖边贴上一张不过拇指纹大小的贴纸,陈心将那一千五百元塞入旗袋。
  陈心之後再也没有在晚上去那一家便利店买酒。在头一星期,他偶尔会想一下Josy,不知道她跟那个四五十岁的男人上过几次床,又赚了几多钱和几多个名牌手袋。但他发现他从来没能记住Josy的相貌,再过一个月,他可以肯定即使他再在街上迎面遇见Josy,亦不会有能力认出她。
  倒是少女腿间的血迹至今仍历历在目。一闭上眼,就能回想起那几朵妖豔又惨烈的血花,以及他当时擦拭过性器官後、那张纸巾上啡啡红红的污迹,使他一阵反胃。女人的腿间常常留血 : 月经、破处、生孩子、堕胎。或者女人见惯血,所以比男人坚强,即使何清玉堕胎之後见到两腿间的血,也能镇定自若了。
  这一次性经验不只没有令陈心变得纵欲,反而使他对女性的身体产生一种莫名的反胃与恐惧。血使他想起何清玉两次堕胎、令他联想那个少女如何为了金钱而在惊惧之中破处,然後又因为病态的心理去买男人,让陈心将她的下身又捅出血来。那之後的半年,他没有自慰,直至将那种对女性的反感压下去,才回到正轨,只是性幻想的对象有时不再是女人了。每当他夜晚难以成眠,就开始幻想有一具无分性别的漂亮身体躺在他身下,任他摆布。他撸动下身直至射出来为止,再用纸巾拭去污浊,又若无其事地入睡,做一个个虽然不错但醒後总是不记得的梦。
  注一 : 师奶,即主妇,类似「欧巴桑」。
  注二 : 小dee dee,指「小弟弟」啦,带有轻蔑。
  注三 : 关於「捻」这个字(一般写作手字部加个「然」,但非正写),是粗口,指男性的性器官,但可才助语词使用,加入句子里任何一个位置,用法自由,不只用於骂人,也有加强语气之用。
  注四 : 「金牛」,指面额一千港元的纸币 ; 「大牛」指五百元。
  注五 : 落仔,即堕胎。
  注六 : 「仆佢个街」即是「仆街」的变奏,「佢」是指「他」,可看成是「干伊娘的」之类的语法,总之是个粗口。「冚家拎」跟「仆街」差不多,反正也是粗口。
  注七 :「条老坑」,广东话有时会用「条」代指个,比如说「那个人」可讲成「那条友」,是一种粗鄙的写法。「老坑」是指「老头子」,有轻蔑之意。
  注八 : PE即是体育课。t
  注九 : 「多谢老细」这句子在此很讽刺,一般是风尘女子跟客人做过以後、收了客人的钱,才对客人说「多谢老细」,陈心在此故意用风尘女子的口吻回敬Josy。
  注十 : 「风雨兰」,是香港一个真实存在、关注妇女遭守性暴力的团体。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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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78 (美攻强受)

  …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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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陈心不必求诸於幻想,也能享受一具健美的男性躯体。只是一下了床,对方就不再听他话。有时陈心说服自己不必在意戴志会否听他的话,既然他认为双方是伴侣关系而非从属关系,便应接纳双方是对等的这个概念。可是,更多时候陈心希望戴志能驯服於他手里,他想戴志为他露出真心的笑容,他想戴志叫他一声「陈心」,而不是半开玩笑的一句「心哥」。比起与戴志上床,他更想戴志能够给他一个单纯的拥抱。
  可是陈心知道戴志并不会这样做。戴志只会玩世不恭地游走於每一个人身边,做他们的小丑与陪客,玩到累,他会回家睡一觉,醒来之後再去玩、燃烧自己的生命。戴志既不喜欢聆听别人的独白,亦不会自我剖白,在他心中,没什麽比欲望更要真实。
  他说,只要他或陈心一天未找到正主儿,他都愿意陪陈心睡觉。陈心问过他为什麽不另找一个伴,戴志就说 :「我唔熟唔食罗(注一)……讲笑而已,你也不想想我的圈子其实很窄,身边哪有这麽多gay佬。有时想找人上床,一时三刻又难找,倒不如找心哥帮帮手。我跟你不同,你尚可接受女人,是个bi…,但我还未想跟女人上床,拍一下散拖(注二)倒没所谓。
  「不过,心哥,跟你做了那麽多年friend,我总也想看你找到一个合心意的人,不用再在这个圈子里半黑不白地浮浮沉沉。难道到了四五十岁还跟个男人在床上搞? 太恶心了。到时候又是啤酒肚、又是秃头、早泄或不举、一脸猪油……」戴志闷笑,赤精大条地躺在床上,全身上下都是勃发的青春与力量,总能轻易引出潜藏於陈心体内、远比他想像中还要疯狂热烈的性欲。
  陈心那时很想跟戴志说,其实他既不是gay,又不是异性恋。他平生打从心底感兴趣去交往的对象只有过两个人,一个是戴志,一个是陶微风,却都是被他们的性格与谈吐所吸引,而非性别。无论戴志是个男人或女人,结果都是一样。
  最近陈心醒来,戴志大多不知所纵。戴志在独秀居住了一星期有多,期间有一两天回家交人,跟父母再编造新藉口,顺道换一批衣服,又回去独秀居了。一星期里,戴志总有几天的早上不知跑到哪里去。陈心问起,他就说要去替人补习、赚外快。
  戴志最拿手的科目是经济与地理,可他无兴趣从商,就没有跟陈秋一样去读BBA。这期间陈秋和林春在独秀居住了两天,戴志跟陈心偶尔一试林春的手艺,使陈秋略有微言,抱怨林春 :「我就说了下去楼下餐厅吃,无端端又要做饭给外人吃……」
  「喂,秋秋,你真小气!」戴志一边抢食一边分神说 :「我跟你们两兄弟做了这麽久好兄弟,现在你老公做饭这麽行,也不肯关照一下小弟,真不够意思。」
  陈心佯装善解人意地说 :「就是,谁叫我和戴志都不太懂做饭,平常多吃垃圾食物,不然也不用劳师动众,麻烦林春了。」
  林春被陈心的眼神吓得脸色一变,连忙说 :「不麻烦,麻烦的是陈秋而已。我见今天人多,在家里吃比较经济,才一意孤行说要做饭。其实我的手艺很普通,说不上好吃,还是餐厅做得有水准。」
  「才不。」戴志还火上加油 :「在这个年代,晓得做饭的男人在女人堆里随时升价十倍,成为住家好男人的典范。我看书kai子这种人呢,在学校是不受欢迎,可现在脱去校服,日後一定成为抢手货,如果我是女人,一定嫁给你,只可惜我不是。」
  陈氏兄弟的视线都聚集於林春身上,林春心里老大不自在的,赶紧吃完饭就逃入厨房洗碗。
  戴志坐在客厅跟陈氏兄弟胡扯閒聊。陈秋讲起系庄(注三)的事,说 :「好不容易才熬过投票期,一月中便正式就职了,这一个月sem break几乎没假期,都在搞就职典礼的事 : book场地、邀请其他系的系庄、订造纪念品、订食物,又要请教授来,妈的,差不多快要了我的命。」他话峰一转,问戴志说 :「对了,我想风烟大概也很忙,他的『甫士』(注四)是什麽? 我只记得他是UCBA(注五)的庄员。」
  「副会长啦,」戴志说 :「难为他忙得这麽要紧,一星期回大学开几次会,次次开到夜晚十二点几。晚饭还得自己弄。他妈身体有点小毛病,所以他尽量帮手做饭,手艺当然及不上书kai子,不过也算不错了。」
  「你连这也知道? 真不愧是他同房。」陈秋调侃说。
  「当然,昨晚才刚吃过。」戴志耸耸肩,说 :「昨天心哥一整天回大学做事,碰巧风烟之前就叫我上去他家吃饭,我就昨晚上去了。吃完饭後还在他家hea了两个多小时才回来,他看起来『寸寸贡(注六)』,却挺好客的。」
  「是吗?」陈秋瞟了陈心一眼,陈心不避,看他一眼又转而看电视,陈秋续说 :「不过同房真是同房,到底比较熟。我跟风烟part了两个project、三个present(注七),他都没叫过我上去吃饭。」
  「哎,秋秋妒忌我吗?」戴志傻笑,又跟陈秋胡扯了一大轮。後来林春拿了几个橙出来,权当饭後果,吃过之後两对伴侣又各自回到房里,互不打扰。
  戴志刚吃饱饭就打个大呵欠,倒上陈心的床做一条死尸,还像个麻甩佬(注八)似地搔肚皮、抓脖子。陈心坐在书桌边佯装用手提电脑上网,眼尾却瞄向戴志,隐隐看见他上半身有好几道抓痕,依那深度看来,至少要四五天才能痊愈。陈心有这一铺怪瘾,就是在交欢时划伤戴志的身体。每在戴志身上划一道入肉的伤痕,他就痛得双眼蒙泪,绷紧身体,难耐地仰後脖子,由两臂至肩颈绷出结实的肌肉,那一身汗水在他身上横流,比河水更有生命力。
  「难怪昨晚我买了两碗西米露回来,你只吃了半碗就说饱,原来是去了别人家里食饱饭。」陈心话音一落,戴志便转了转身,伏在床上下巴抵著枕头,懒懒看著陈心说 :「确实食得很饱,三个人吃三菜一汤,白饭……不是任装(注九),只限装两碗。风烟的妈妈真好客,还请我吃苹果、橙跟火龙果,饶是我就大胃王也差点食滞。」
  「你之後会再上去他家吃饭吗?」陈心握著滑鼠,在桌上游移,点开一个新闻网站,看了几秒又点角落的红叉,再想一会儿又重新开了同一个网站。
  戴志笑了笑,说 :「心哥,今晚不拼图了吗? 也好,我也觉得累了。明天林春他们好似还会留在独秀居,又能吃到林春做的饭菜,我最近真是交上好运了。老实说,书kai子和风烟二选一的话,我当然会选择吃书kai子的饭菜。啊,对了,今天下午你去市中心又不带手机,有一个叫Iris的女人找你,我一说你不在,她就趾高气扬地问我是谁,我说我是Chan的朋友,她就放软声气,娇娇嗲嗲地央我提你打给她,她说『你记住叫Chan打给我,人家找了他很久!』」戴志捏尖嗓音,将Iris那大小姐声气模仿得维肖维妙。
  「不过另一个女人就好得多,这个女人叫Gloria,她说有点急事要找你。这女人的声音真悦耳,像流水一样安静,最适合做DJ,做夜更phone…in节目(注十),简直一流。虽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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