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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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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言之,陈心需要一个比自己年幼的奴才。奴才绝不是蠢人。一个出色的奴才要猜度主子的心思,需要雪亮的眼睛。奴才可以是一个最厉害的批评家,没人比他们更清楚主子的喜好与强弱。他们利用主子的心态去达成某些目的,大多是名利。
  主子自以为是主人,其实奴才方是掌控他们心思的人。见主子喜,需说几句话以锦上添花 ; 见主子怒,需做一个弄臣逗他们笑 ; 见主子忧,就要充当一个社工,解开他们的心结。那时的戴志之於陈心,是一个无名的奴才。
  注一 : 出自李小龙《唐山大兄》:「我读得书少,你唔好虾我!」
  注二 : 肉紧,指一副认真兮兮、很投入的样子。
  注三 : 西装友,即指那穿西装的人,在广东话中用个「友」指来代指一个人,通常带点贬意、不认真的意味。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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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08 (美攻强受)

  …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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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段时期,他们并没有交换任何背景资料。理论上他们不知道对方的名字。戴志也是中二才开始因运动而出名,陈心并不知道他是什麽人。实际上戴志也只是知道陈心读文科,很出色,仅此而已。
  戴志不知道自己喝到第几口。一罐啤酒能喝几多口? 地下似乎有啤酒罐。但他很小心,地上一定没有酒液。眼前是一片放大了的空白。这间宿舍似医院,tutor是见习医生,工友是看护,他是病人,但大家同困於这儿 : 这宿舍,这大学,这香港,这世界。
  他赤裸裸的躺在一个地方,隔著栅栏,不知道被什麽人窥视。每一个针孔後面有一双眼睛。他心内是千疮百孔,就有亿万只眼睛。一双眼睛在他眼前放大。凤眼,戴志揉揉眼,它又变成了桃花眼,再揉揉眼,是一双凶狠的虎目,里面有太多沉重的感情,然後是一双自以为淡薄的微丝细眼,呵,伪君子。戴志挥拳,所有眼睛都不见了。
  他纵声大笑,但想起这里是宿舍,遂掩著嘴。酒醉还有三分醒,但他需要一个人告诉他喝了几多酒。忽然来了一个酒保,他有著戴志所思念的一张脸,脸上有戴志从未见过的温煦笑容,酒保说 : 你喝太多。
  没有,诺,看,他带来的六罐酒还未喝完。看,一二三四……竟然有十二罐。由六到十二是一段不大不小的距离,人会生孩子,野兽生下小兽,啤酒罐也会生孩子。酒保又笑了。
  戴志敲敲脑袋,想起他见过酒保的笑容,那就是陈心见到那个穿西装的男人时,脸上所展露的笑容,稚气,没有矫作出来的妖媚,也没有世故与沧桑。在年幼的戴志面前,陈心好似一只鸭——一个男妓,下海很多年的男妓,他竟然做过这个男妓身边的一名小奴才。
  「哈哈,主子、主子……」谁又想到陈心日後真的成为他的主子。
  几年晃眼就过。戴志有一段长时间没见过陈心。在戴志升上中二之後,陈心就没再坐在公园喝啤酒。想来他要考会考了。以他的天资,又怎会不能够回原校升读? 所以戴志能好好喝酒,等著见考完会考的陈心,酒保,再给我一罐啤酒……「我不会当你是奴才,酒保,但我也不是你的朋友,酒保。你有义务为我服务……」
  酒保果然给他一罐啤酒,已开了。猛灌一口。酒保的眼睛又在他面前,扰攘一轮,让他看清酒保也有一双傲慢的眼睛。「酒保,面对客人须放下自尊。社会上所有人都是我的客人,我对著他们时,也是放下我所有的自尊。但有时放下太久,忘了拾回,使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尊严……酒保,我是一堆泥胶,一堆积木,客人想看我变成怎样,我就尽量变出他们爱看的花款来。酒保,我虽然不是做酒保的,但却是一个戏子,閒时也做做奴才……我不是肯做任何人的奴才……」
  他做过两次奴才。一次是做陈心的奴才,一次是做龙凤的奴才。
  戴志是在中三时识龙凤的。戴志的成绩一向差,初中时从未入过精英班,一向在B、C、D班徘徊。他在中三时终於认识了龙凤,几乎是班里唯一一个不怕龙凤的人。
  他们说,龙凤是「有背景」的人。他们说,龙凤还未正式入黑社会,亦不会自称是黑社会成员,但有不少「那边」的朋友。他们说龙凤食烟饮酒,与女人上床,但戴志从未在龙凤身上嗅到过烟味。
  戴志的邻座正是龙凤。
  龙凤留级两次倒是一件真事。中一、中二也留过班,所以龙凤比他们大两三年。他身材结实,比当时的戴志高大半个头,且剑眉虎目,很有江湖味,脸上却未褪青涩。
  「我早就听说过你的名字。人称戴志伟的戴志?」是龙凤先向他搭话。
  戴志没有半点惊讶,实在也不觉得害怕,龙凤只是有点江湖味,不见得是黑社会,再说,T中素来是band 1中学,若学校知道学生入了黑社会,怎会容许他留下来? 况且哪有黑社会天天上学的。
  「是啊。我也时常听你的名字。龙凤龙凤,怎会有男人取这种名字? 叫『阿凤』? 你满十八岁後会否去改名?」
  「哈哈,妈的,常有人说我的名像女人名。你知道凤凰吗? 凤是雄性,凰才是雌。我姓龙,我老母说名中有龙字,杀气大著呢。要不成为人中龙凤,要不被命中的杀气压住,连命也赔上去。我老母又迷信,我出生後就找个算命师为我算命,『条友』(注一)说我生於阳年阳月阳日阳时,命硬到不行,再加上姓龙,命就更硬。於是我老母把心一横,给我改个名叫『龙凤』,人中龙凤,是龙是虫,就要看我造化。我也好奇,看到底是我命硬,还是这名字杀气重!」
  「你是说名字会杀人?」
  「不,怎麽说呢……妖(注二),我鬼知。」
  「你不怕自己被这个名反压制住,把命都赔上去?」戴志只当是听故事,也不太认真。
  「顶,你不是吧? 你是女人? 这样怕,那样怕,去死啦你! 男人要做大事,食大茶饭,『郁D就话惊』(注三),去变性做女人好过啦! 我才不怕。我就要同个天赌一铺劲(注四)的!」
  那时龙凤的样子真像个战士。若生在古代,他必定是一个大将军。他连天、命运也不怕,他为自己作主。戴志也生起一点兴趣,就想看龙凤跟天赌,到底哪一方会赢。其实龙凤思想单纯,最重情义,为朋友——他所谓的「兄弟」——可以赴汤蹈火,出生入死。
  「龙凤龙凤,我看你不如叫做龙凤镯吧。」戴志打趣说,龙凤黝黑的脸竟然一红,怒吼 :「顶你! 你他妈的就是龙凤镯。我是男人,不是娘们,下面条『捻』还长过你! 上次跟你上厕所时,我暗自比了一下……」
  「超(注五)! 你是长过我,但我粗过你。你知啦,做那档子事时,不是愈长愈好的……」要做龙凤身边的奴才并不难。他不时开黄腔、讲粗口,每句不加上些「助语词」就浑身不自在。戴志并不喜欢开黄腔,只是见同龄的人喜欢听,才应酬他们讲几句,看AV也是。看著片中的女人被粗壮的黑色巨棒抽插,真不明白有多好看。
  但他欣赏龙凤会讲真话,这是他从来做不到的事。龙凤看不顺眼某个人,不会打他,但会怒目视人,旁人问起那个人,龙凤会比比中指说 :「屌! 我跟路边只狗做朋友也不跟那条粉肠(注六)说话!」
  他很憎班上的女生。他说女人扭捏又造作,他说女人都是做妓女的货色,就会勾引人。戴志反驳说 :「你这样说就不对了。我妹也是女人,难道她又会做鸡?」
  「阿书当然不同,她是兄弟的妹子嘛。」龙凤见过戴书几次,似乎挺欣赏戴书,连连说她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是高等的女人,有书卷气」。戴志半开玩笑说 :「我妹子才中一,你要染指她也要再等几年。你要是搞大她肚子,我就杀了你。」
  「屌你,边捻个话想沟你个妹!(注七)」龙凤怒得一掌拍上桌,脸红脖子粗,拳头上现出一条条蓝色的青筋。戴志从来不怕龙凤,人当然有喜怒哀乐,他坚信对方不会打他,是以追问 :「我不过是说笑。你知道啦,外面的人都说你『阅历』丰富,讲到你好似一个大淫魔,我妹子又清纯可爱,你也赞过她几次,我就以为你对她有意思。」
  「我告诉你,戴志,你给我记住,」龙凤曲起食指重重敲著班房的书桌,一下比一下响亮 :「我,龙·凤,从来没有与任何女人睡过!」
  注一 :「条友」,相等於「那家伙」。
  注二 :「妖」,语助词,不算粗口,只算粗俗语。义近「妈的」,相信是「屌」的变音。顺便解「我鬼知」,「鬼知」就是「哪知道」。
  注三 :「郁D就话惊」,全句解是「动辄就说怕」。
  注四 :「赌一铺劲」,或者「做一铺劲」,算是指干一番大事业,或者是做些大事,中性词。
  注五 :「超」,相信也是「屌」的变音,与上文的「妖」相近。
  注六 :「粉肠」,代指人,有浓厚的贬义。
  注七 : 全句解吧 :「他妈的谁说过要把你妹」,中间的「捻」字是粗口,不记得是男性性器官的哪部分,但这个字不是正写,只是同音。顺道一提,粗口真是博大精心,不就是一个性器官嘛,竟然每部分都有专门的字去形容之,因为笔者先前做过一份与粗口研究有关的论文,故略知皮毛。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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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09 (美攻强受)

  …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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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保,那次之後,我就想,为什麽龙凤这麽憎女人。後来我问他,原来他妈是做『一楼一』(注一)的,他妈竟然做鸡! 他老豆是黑社会,他老豆被当街劈死时,龙凤还只有五六岁……」
  戴志脑中的龙凤又活过来,龙凤曾经跟他说 :「我老豆是黑社会,人称龙哥,也曾经看过堂口,做过坐堂,但那又如何? 有一晚他跟兄弟去宵夜,就在大排档被人用猪肉刀劈死。听说身中十几廿刀,不死就出奇。只是那班斩人的好似点错相(注二),还斩死了在档口的另外两名食客。你也知道,九十年代时香港的黑社会活动极浮面,报纸上也不时有寻仇、斩人的新闻。我老豆就死於那个年代。
  「我老母本身不是做鸡的,但亦只是个手无寸铁的傻女人。十几岁就跟了我老豆,仔也替他生了两个。我还有个弟弟,但跟我不同,出色得多,在L中年年考头五名。他应该跟你同年,只是我不中用,留班留了两年。我老豆一死,他的兄弟就慢慢现形了。最初一个个跟我老母拍心口,说无论如何会代龙哥『睇住阿嫂』(注三)。後来呢?
  「哼,他们看我老母年轻貌美,又蠢,就将她滚上床,还有了馅,後来逼她落了几次仔(注四)。本来我老豆班兄弟有给我们生活费,後来玩厌了我老母,就连人影也没有了。我老母真是正一死废柴,什麽工作不做,偏去做鸡! 你说她贱不贱? 是不是天生淫贱要人X? 所以我憎女人,我憎我老豆那群不讲信义的兄弟。
  「我老母说,我和我弟是老豆的骨肉,老豆作孽太多,不只连累那两三个食客,还斩过不少人。他是踩著其他人的尸骨爬上去的。我老母很担心,就带我和弟去找算命师父,问他我们要如何补偿过去作的孽。那个死老野说没得补偿,因为孽太重,那些亡魂不只取了老豆的命去填数,还要我老豆的骨肉血债血偿。他说,我和弟二人之中,其中一个犯了煞,就是不早死也会犯下大错。
  「算命那家伙不肯说我们当中谁是煞星,说什麽天机不可泄漏,他说他自己之所以盲了一只眼,就是因为讲得太多。我妈一向很信那个算命佬,就连我弟的名字也是由那算命佬改的。我的名有江湖味,我弟的名字倒像个娘们。说是弟弟,我基本上不会跟他说半句话。我、老母和弟就似三个陌生人恰好租了同一间屋住。我们住公屋,因为老豆生前捞偏门,所以我老母在家里开始接客後,来光顾的也是有背景的人。
  「睡完我老母,还出去四围唱 : 龙哥条女有够销魂的。哼,好笑,我想我老豆做大佬,怎想到自己死後,兄弟一个二个做了他女人的『老襟』(注五)? 今天也不知咋的,跟你说起这种鸟事。我第一次跟学校的人说,你可不要说出去,我找人毒打你,鸠都扭断你!」龙凤说完,以手肘结结实实撞了戴志一下,半开玩笑半恫吓他。
  戴志不怕,只是有点心虚。其实他无意做龙凤的好友,之所以跟龙凤交友,也是欣赏他不说谎。在龙凤面前,他除了要说些粗话和黄色笑话外,大致能做自己,不需要矫饰太多。然而,一旦知得太多事情,便危险、便有压力。
  「我倒没想过你会将这些事情都告诉我。」戴志抹抹脖子,说 :「为什麽告诉我? 老实说,我和你只是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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