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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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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不睡?」
  「嫌太光,睡不著?」陈心轻掩著戴志的眼睑,戴志说 :「不关光的事,只是还未睡得著……心哥,这件衫是新买的? 以前没看过你穿,应该说我不知道你也会穿这种颜色的衫。」
  戴志指了指自己身上穿著的净色上衣,带棕的军绿色。陈心淡然说 :「你知我不会穿这种颜色的衣服,我身上不是黑就是白,要不就是深色系。那天行过某间连锁时装店,看里面在做减价,就入去替你买点东西。你感觉得到吗? 你这几天穿的衣服,全是新的。」
  「你这样不行啊,心哥。一有人跳上你的床,你就替他买堆新衫,那你岂不是要破产?」戴志曲起手放在枕头,枕在自己的手臂,疲倦的眼睛带著应酬式的笑意,睨了陈心一眼。
  陈心揉著戴志上衣的布料,不经意滑到他腰侧摸了一把,说 :「那也得要我知道对方的尺寸才行。我要知道他多高、肩有多阔,腰有多粗,腿有多长……还有他穿衣服的习惯 : 他爱什麽颜色,净色的还是有花纹的,圆领V领还是高领,」陈心的手游走至戴志的胸膛前,描划那开到胸口处的背心领口。戴志始终没有缩开身子,一双眼被感情烧得灼热,盯著陈心的脸。
  陈心知道戴志在看他,可他眼里却只有戴志那刚健黝黑的身体,他喃喃 :「还有,他多穿棉质丝质或粗布、衣服是厚或薄、裤子……腰围是多少、贴身或松身、质料……」陈心的手在戴志的裤头、臀部处流连不去,最後他收手,凝视戴志的眼,说 :「若不知道这些事,我怎替对方买衫? 若不知道这些事,怎能令对方一穿起我为他买的衣服时,就觉得合身、觉得舒服,以至过了那麽多天才察觉到不妥、才记得为他提供衣服的人并不爱穿这种颜色的衣服?」
  「我一向都这麽迟钝,後知後觉,没心没肺。别人待我好,我不想知道,但求自己过得好。我自私自利,就算身边那个人跟我睡了几年,我也不会关心对方。如果说有哪个傻子想体贴我、待我好,哈,那我会劝他『悭返啖气暖肚(注一)』,无论别人对我做过什麽事,」戴志的眼神飘浮不定,落回旁边一壁灰色的墙。
  戴志说 :「是好的、是坏的,我都在一朝一夕间忘记。忘怀是人生存的本能,什麽事都记得、什麽细节都察觉到了,那也太戆居(注二)了。像你,一直心心念念记住一个陶微风,最後你失去了自己 ; 像我,一直记住许多年前,龙凤跟我在小公园里过的一夜 ; 像秋秋,忘不了母亲死前的样子……为什麽大家都不肯将一些不必要的事忘记? 为什麽人脑不是USB手指,不能够将痛苦的回忆都丢入资源回收筒,然後把USB拔出来,让一切都成为数据海里的垃圾。」
  「靠过来好吗?」陈心忽然这样说。戴志瞟他一眼,转过身来,挨著陈心的腰侧。陈心不看他一眼,抚著戴志的发,感到发梢还有丝丝凉意。他知道戴志没有看著他。他们并无正眼看著对方,身体却一再结合,并汲取对方的气息与温度。只有在做爱时,才觉得自己在生命的舞台上发热发光,真切地活著。一旦欲火冷却,就相顾无言,只能碰触对方的身体,如一个拥抱洋娃娃的儿童般,透过抚摸洋娃娃粗糙得像稻草的发丝,才能感到自己在某一刻是确实拥有一些东西。
  「难得你这样听话。」陈心说,戴志的微笑苍凉而疲倦 :「一段关系不就这样而已吗? 你顺我意,我顺你意,尽量避免冲突。心哥,我真不想跟你嘈(注三),你说,我有什麽时候逆过你意? 你叫我做什麽,我就去做,你叫我去死,也许我也会死在你面前。你还想我为你做什麽?」
  「那你叫我的名字,别再『心哥前、心哥後』的叫我,我又不是大你许多年。」
  戴志凝视陈心,噗一声笑出来,嘻笑说 :「心哥心哥心哥心哥……你怎麽突然认真起来?」
  陈心正感到一阵被愚弄的耻辱,冷不防戴志忽然扑上来,那份重畦将陈心压上床板,陈心听到戴志倾身在他耳边低语 :「陈心。我叫你陈心,你高兴了吗? 但为什麽你就算一直叫我做『戴志』,我也不特别觉得开心? 很多人叫我『戴志』,就是识了不够半年的风烟,最近也开始叫我的名字 ; 也有很多人叫我『戴志伟』,跟我最交心的几个朋友也都叫我的花名,那又怎样? 不过是一个俗名,难道你还以为一个称呼、一个代号,能够激起多馀的东西吗?」
  陈心拥著戴志,伏在他的颈窝处,只说 :「你可以……揽著我吗?」
  戴志依然垂著手。陈心感到自己的声音里有一丝抖震 :「揽著我。我不想知道你以什麽心情揽著我,但我一直想有一个人能给我一个简单的拥抱,或者说我自己想去拥抱另一个人。这个人可能跟我一样,未曾试过留住一个人,跟我一样见证过数不清的离别……有时我发现自己只能描画出生命中每一个人的背影,然後随著年月逝去,那些人的面孔一张张变得模糊——某一天我就发觉自己只剩下一张张清晰但扁平的剪影。那些剪影在太阳底下很清晰,可我一踏上去,他们的形状就变了。入夜後,一旦我头顶上没有街灯,那些影子便消失,我只能从某一面玻璃门看见自己站在街上,四周什麽也没有。」
  然後戴志带点迟疑,紧紧拥著陈心的腰。他们静静相拥了不知多久,黑夜的时间令人不能察觉其流逝,白日有阴晴之变,有阳光普照,有阴云密布,但黑夜永远只是一团凝结的黑血,只有凌晨五点几时,才由黑转为蓝,天色透明一样纯净。
  黑夜不能改变,一旦改变,就转向极端。
  陈心单手搂著戴志的腰背,一手摸向後头的书桌,拿起那护腕,就套入戴志的左手。戴志整个身子压上陈心,将左手举高至床头灯的高度,因逆光而不能看清护腕与皮肤之间的分界,他笑起来。
  「心哥,你真喜欢为我戴上各种东西。怎麽样? 改天给我买一只戒指、一条项鍊,或者说一根狗带,然後拖著我出街散步,跟人炫耀我是你新养的一条狗。啊,对不起,可惜我不是什麽名种狗,让你丢脸。我妈是客家人,我爸的乡下好似是四川,客家种沟四川种……那我算是一只杂种狗了。」
  陈心没有说话,他知道无论他说什麽,也会被戴志嘲讽。或者戴志说的不全是假话,他不一定当戴志是他的情人,他只想身边有一个人,而他暂时想这个人是戴志。戴志或者也是这样,想身边有个人,这个人不一定得是陈心,但此刻只有一个陈心,他也没所谓。
  「那你有想过买一根绳回来,束著我,绑著我吗?」陈心来回扫著戴志的背,略起睡意。
  「用不著买绳,你自自然然就来找我陪你上床。你用这种东西束著我时,」戴志圈著手里的护腕,说 :「同时也就束著你自己。你真喜欢被人束著套著。你就像水一样,用不同的容器盛载著你,你就成了不同形状。你没勇气回归河川或海洋,你害怕被吞噬。
  「你一直挂念陶微风,是因为你想他套著你,而他最终并没有这样做,於是你就想代入他的角色,用他的人格来充实自己空虚的内在,最後是你在陶微风面前束手就擒。然而,你又不是来者不拒……之前那个叫Iris的女人也束著你,你怎麽不喜欢? 反而要来找我这个男人。」戴志翻身,倒回床上,暖黄的灯光在他身上照出鲜明的对比,逆光的沉黑与受了黄光直射的黝黑肤色,使戴志如入一张怀旧的黑白照片,如梦似幻。
  「我们不再讲陶微风,讲完了。陶微风这个人本来就不在我们中间,我之所以跟你说他的事,是想……」
  「想什麽?」戴志伏在床上,将脸埋於枕头,闷笑说 :「如果你说你跟我讲陶微风,是希望我听完之後会接纳你的过去、原谅你,然後我们重新开始……我真心会笑的。」
  陈心轻笑,扬起被子,觉得比平日和暖。以往一个人盖一条被子,不待上半小时也不觉得暖,但床上多一个人,纵然又逼又窄,却很快温暖了他的身子。
  「也不是这种幼稚的理由。戴志,你觉得我是一个怎样的人?」
  「很复杂。你跟我好时,也真的很好。我识了你这麽久,跟你睡了几年,也不知你到底要什麽。」
  「是啊,复杂。你说你不知我想要什麽,那是因为你想得太多。知道吗? 我想要的,从来都很简单,为什麽每个人都要将我想得这麽复杂?」陈心还坐在床上,倚著床背,戴志背朝天伏在床上,陈心看不出来他睡著了没有。
  陈心的声音很轻 :「我不想做个有多聪明的人。我也不特别想要成就、名利、友情、爱情、亲情,这些都不是我受得起的。若我只想要一个拥抱,或者要一个人肯坐在我身边,听我讲、陪我讲、跟我坐在同一张桌前食饭……够简单了吗?」
  戴志久久没有回应。陈心以为他睡著了,他却忽然开声,声音隔了一层枕头,如暗室里巴松管的闷响 :「想睡了,熄灯。」
  「不要熄,今晚我不想熄灯睡觉。」陈心调了调床头的灯,使灯光布施到房间中心的位置,只有一丁点残光照著陈心的侧脸。戴志侧身看了一眼,不禁伸手摸著那一片白晢的、沾染黄光的皮肤,说 :「为什麽不想熄灯?」
  「熄了灯就不能思索。」
  「想什麽? 想以前的事?」
  陈心没有作声,只闭上眼,突然感到唇被堵著,睁开眼,戴志的唇已离开,两双唇的主人在暖光中对视,还是戴志先移开眼,再吻了陈心一下,这一次,那两片温热的唇落在陈心的唇角,或者连戴志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样做。
  陈心不愿想过去的事,然而不能理清过去发生什麽事,他又无法面对眼前这个人。他又成了中四时的他,那时的陈心也是这样 : 浑浑噩噩地生存,不知道自己是谁、为谁而活。然後他碰到陶微风,然後他眼巴巴看著陈秋变质,然後陈三愁每年只在新年时回来吃饭,而且不会是年三十晚不是初一初二初三,然後……
  然後戴志像什麽事也没做过那般,躺回原来的位置,背著陈心,蒙头睡起来。
  注一 :「悭返啖气暖肚」,很难解……言下之意是叫人用不著费心。
  注二 : 戆居,指人很傻,不算粗口。
  注三 : 跟人嘈,指跟人吵架。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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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90 (美攻强受)

  …这一回开始转入沉闷 (是说你哪一回不沉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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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心陈秋两兄弟都没有食烟的习惯(注一),因为陈三愁在他们面前食过烟。凡是陈三愁做的事,他们都不想做——陈心开荤是跟一个援交少女上床,过後收了她的钱,这是少数他做过而陈三愁又做过的事——除此之外,他们就没有模仿过陈三愁。陈心也理解陈秋的心理 : 看著自己的脸庞日益长得像陈三愁,谁能不著急? 当下就想到一条屎桥(注二)——扮女人。
  陈心笑。人总有时候是需要躲藏於暗角里,食支烟,任一种名为忧郁的意志肆意侵蚀自己的一切。没烟,就用酒,可天气寒冷,他是一步也不愿挪出被子外的。然後他拉开床板後、书桌底的一个小抽屉,掏出一校钢表。银色的表带刻上许多无意烙下的刮痕,好似年岁在美人的脸蛋上留下的痕迹,表面是深红色,似嘴角凝结了的一块血斑,那种黑沉沉的瘀红色。这表的时针已不会行走,因为陈心不只一次将之摔到地上,且对上一次换电芯是什麽时候,就连陈心自己也忘了。
  这只表是陶微风执起陈心的手腕,亲自为他戴起来,他说银色的表带很衬他的肤色,他说陈心的皮肤好似水一般乾净,又有玉的润泽。他说他一眼看到这表,就想起陈心。他说他直觉陈心会喜欢深红多於深蓝,陈心问他为什麽,他说他也答不出来。
  送礼物不一定要有名目——这是他说的,假若非得要有个理由,就是他想见到陈心笑,陶微风说 :「你收了礼物,就是觉得开心,也不会笑一下吗? 真可惜,我花了这个月的零用去给你买个表,又要猜度你的手腕有几粗,忙完一轮,还是看不著你的笑。你别看我一个单身汉,下年要结婚,花去我不少钱,又要买楼、又是酒席……」
  那时升中五的陈心听了陶微风夸张的口吻,不禁一笑,说 :「你老婆要你买楼?」
  「算是了。两个人结婚,就有一头家,若是没间屋,似乎於理不合。」
  陶微风说得百般无奈,可脸上还有神采,那是一种喜庆的、幸福的味道。陈心看了,不知怎的一阵刺眼,他说 :「结了婚,很多事都不同。你也许会有子女,也许要为了家庭而发展事业,以後也不再有时间来小公园,见一个跟你没什麽关系的细路(注三),是不是?」
  陶微风笑起来,他那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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