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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song-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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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的《love song》 。。。 
 
 
  王耀少年成名,十一二岁踏入演艺圈,脸嫩得几乎能掐出水来,凭借着美少年的容颜,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就已红遍了大江南北,难得的是如今大了,少年中性的影子淡去,成年男子的线条一抽出,更显现出王子一般的英俊帅气。26岁的年纪,风华正茂,又沉稳能干,公司力捧,媒体热炒,真正的如日中天,同代里无人能与之比肩。
  
  林子实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王耀的时候,虽然已经震惊到大脑无法运作了,但还是惯性地摆着那张乖巧礼貌的笑脸,貌似很淡定地说:“前辈您好,今后还请多多关照。”
  
  王耀看着这个乖巧地站在自己面前的新人,不声不响地伸出手捏住了他的脸,声音懒洋洋的,带着笑意:“这鼓鼓的小脸蛋真好捏。”
  
  一朵巨大的鲜花顿时在林子实胸膛中砰然绽放,自己的偶像,那个在荧屏上无比耀眼的偶像,只要站在那里就能让周围都发光的偶像,现在正捏着自己的脸!
  
  王耀看着这个傻呆呆的后辈,心里道:“真逗。”转过身去对经纪人说:“他演个亡命徒不太合适吧,无论外貌还是年龄。”经纪人笑着问:“你猜他多大?”
  
  “十六七岁吧。”
  
  “22岁了,大学都毕业了。”林子实很无奈地答道。
  
  “哎?!”王耀惊讶道:“22了?你是哪个学校的?”心里盘算着国内几个知名的表演学校,总不会是自己的学弟。谁知道对方却报出来一个国内著名的高校。
  
  “哎?!那学校也有表演之类的课程吗?”
  
  “我学的是心理学。”林子实答道,心里对王耀有了改观,那个一直看起来高高在上的人,也会在说出“哎?!”这个字时露出的呆呆的表情,十分可爱。
  
  “哎?!”王耀觉得这个新人还真有趣,虽然他很想问问林子实为什么会学心理学,为什么学心理学会进演艺圈,但是助理已经催促他准备开拍,他只好习惯性地揉揉鼻子,冲林子实笑了笑,离开了。
  
  王耀似乎天生就属于镜头,只要一站在镜头前就光芒万丈。林子实远远地看着,感觉到刚刚缩短的距离又变得遥不可及,被花朵撑得膨胀的胸膛就像被扎了洞的气球,迅速瘪下去了。
  
  王耀觉得这个叫林子实的新人是个有趣的家伙,长得很有趣,表情很有趣,连他学的专业也很有趣,所以本来拍完自己的部分就可以离开的王耀留在了片场看他拍戏。
  
  林子实显然一点经验都没有,一条条的重拍也激怒了导演,对待新人也没什么可客气的,导演火爆脾气上来就破口大骂起来,林子实一直老实地低着头默默听着。接下来的拍摄却意外地顺利了,似乎是找对了感觉,林子实的一举一动把角色所带的戾气发挥得丝丝入扣,最后导演乐呵呵地拍着他的肩夸奖,林子实也笑咪咪地听着,一转身,眼睛漫不经心地向远方瞟去,射出一道凌厉的光。
  
  “呦,原来他刚才是真生气了阿。”王耀笑了,决定请他吃个饭。
  
  林子实卸了妆收拾好东西向公交车站走去,王耀远远看着那个走路像吃了一笑三步颠一样的身影,开车跟了上去:“呦,新人!”林子实一愣,恭恭敬敬地叫了声前辈,满脸疑惑。“有空吗?请你吃顿饭。”王耀笑道。
  
  “哎?!”林子实摆出了王耀吃惊时的表情,逗得王耀在车里大笑起来。王耀离开了镜头,整个人都懒洋洋的,就连笑声都带着懒洋洋的味道,像冬天午后的阳光,温暖而明亮。林子实收起摆出的表情,也抿着嘴笑了。后来王耀才知道,林子实的笑是有多重含义的,比如说,如果他笑得很甜美和正在绽放的小花似的,那就一定是标准的摆pose杂志照了,如果他笑得很惨烈只剩下一张合不拢的大嘴和满口的白牙,那就一定是这个笑点极低的小子打从心底哈皮哈皮呢,再比如说,他要是抿着嘴笑的和小媳妇儿似的,那就一定有什么坏点子在那不怎么厚实的小胸膛里翻江倒海了。
  
  “你学我倒是很像嘛,刚才演得也不错。”王耀赞许地拍拍坐在副驾驶上的林子实。
  
  “真的吗?”林子实听了一下精神了,眼睛亮闪闪的,让王耀一下想起了母亲养的那条狗,每次回家给自己叼来鞋子后就这样盯着自己。“这是我第一次演戏,本来不想做的,明明是要做歌手的,为什么反而让我来这里耽误时间呢。”
  
  “做歌手阿。”王耀若有所思地看了看他,从今天经纪人专门把这个新人介绍给自己就可以看出来,公司是打算着力培养他的。“先在影视剧里跟观众们混个脸熟,再推歌的话,接受度会比较高。你不喜欢演戏?”王耀问,现在哪个人不是演而优则唱,唱而优则演,都想要影视歌三栖发展,就连王耀自己,也隔上个三年两载发个唱片。
  
  “只想唱歌,想唱出能够打动人心灵的歌。”说这句话的时候,林子实望着远方,眼神认真而坚定。
  
  这孩子有双漂亮的眼睛,王耀想。“喂,唱给我听听吧。”
  
  “哎呦?!”林子实一下子从座位上窜起来,脑袋重重地撞在车顶上,“前辈你要听我唱歌?”
  
  “嗯。”王耀笑着点点头。
  
  “那么我唱前辈的《 love song 》可以吗?”
  
  《 love song 》?王耀一惊。
  
  这是王耀十八岁发第一张唱片的主打歌,也是王耀唯一一首自己作词作曲的歌,是王耀写给某个人的歌,很幼稚的歌。那时候王耀还很年轻,爱起来天不怕地不怕,相信着天长地久、相信着只要牵着手就能一直走。后来那人离开了,才知道,原来爱情竟然那样的脆弱,经不住一丁点现实。从那以后,王耀就再也没有唱起过这首歌,他以为自己就象忘记这首歌一样忘记了那个人,忘记了那段感情,也忘记了那段时光。可是,如今林子实一提起,王耀就立马把一切都记了起来,他有些恼怒,恼怒林子实竟然记得这么老的一首歌,恼怒林子实不知天高地厚得竟然要在原唱兼作者面前唱这首歌,所以他的语气很冲:“你喜欢这首歌?”
  
  “是呀!”林子实似乎是没听出王耀的怒气,欢快地回答。“前辈的歌里,我最喜欢这一首,甜蜜又充满希望的爱情之歌。”说完,他开始唱起来,清澈的男高音,带着青涩的技巧,就像18岁时什么也不懂的王耀。
  
  王耀突然停下车:“不好意思,我突然想起还有别的事情,不能和你一起吃饭了,你从这里下车可以回家吗?”
  
  “啊,”被打断的林子实愣了一下,看看前方不远的车站一边笑着说可以一边下了车,刚想跟王耀道个别,车子引擎一响,毫不留情地驶走了。林子实学王耀的样子揉揉鼻子,“果然是首禁歌啊。”
  
  这并不是王耀的歌里最出彩的,但林子实还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的情景。电视机里,18岁的王耀抱着把木吉他,自弹自唱,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幸福光芒,仿佛能笼罩全世界。于是林子实喜欢上了王耀,喜欢上了唱歌,喜欢上了心动的感觉。可是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王耀却突然再也不唱那首歌了。
  
  “还是想听啊,什么时候能够再唱呢,王耀的《 love song 》。”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忐忑的九他妈:
我终于鼓起勇气来发文了……
我争取光棍节前将它结束……
但是,其实,我是那个250党,就是说两小时才能凑500字的笨蛋……
那么,希望有人看吧……




2

2、呦!公子! 。。。 
 
 
  王耀本来想第二天在片场给林子实道个歉,却怎么也没找到他,打听了一下才知道,那个小子的戏份已经拍完了。所以,再见林子实已经是半年后的事了。
  
  那时候,王耀正在准备自己时隔三年的新专辑。公司很重视这张专辑,专门找了当红乐队ONE的主唱顾方莫莉来制作。王耀刚听说时也很吃惊,因为传说中,顾方从来不给别人写歌。
  
  跟王耀相同,顾方莫莉也是少年成名意气风发,在歌手界当之无愧的老大。但是相对于王耀一步步走来的摸爬滚打,顾方莫莉一路可谓星光坦荡。他父亲是著名的作曲家顾莫,母亲是红极一时的歌手方晓莉,所以顾方莫莉打从娘胎时就已经声名远扬了。他双亲不堪媒体骚扰,一直把他藏得严严实实,可是顾少爷十七八岁上突然蹦了出来组了个乐队要唱歌,有双亲护航,又才华横溢,虽然少爷脾气有点傲骄,却正正迎合了八卦媒体的喜好,他和他的乐队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爆红,成功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圈子里占据了一个显要的位子。
  
  第一次和王耀见面,顾方就迟到了。虽然他的经纪人不停地道着歉,但其实王耀本人却并不在意,因为传闻中的顾方莫莉就是这个样子的,我行我素谁也不放在眼里。顾方到的时候,顶着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和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伸出手说:“你好,顾方莫莉,你可以叫我顾方。”并没有一丁点要道歉的意思。
  
  王耀笑了笑,“你好。”
  
  顾方也许确实有些像媒体说的那样倨傲,但是他对待音乐却很认真。这是王耀在见面后对顾方的印象。可是有些倨傲的顾方却在准备离去时扭扭捏捏地红了脸:“那个……王耀……,嗯,可不可以帮我签个名?”
  
  “签名?”王耀有些吃惊。
  
  “我有个朋友很喜欢你,所以给他签个名吧!”顾方一改刚才犹犹豫豫的语气,有些气急败坏从怀里掏出一张照片“啪”的一声拍到桌子上。
  
  “嗯,好的,”王耀在心里偷笑着,翻过那张照片,“你朋友的名字?”
  
  “蟑公子,蟑螂的蟑。”
  
  有这个姓吗?王耀心里想着。
  
  “内容就写,不吃青椒活该你长不高!”
  
  “噗!”王耀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偷看到顾方很幽怨地瞥了自己一眼。把照片递给顾方的时候,王耀的手还抖着,声音带着浓浓的笑意:“是给朋友的小孩吧?”
  
  “给我儿子!”顾方咬牙切齿地低声道,每个字里都饱含了深深的怨念。
  
  王耀终于忍不住大声笑了起来,对顾方的好感度大幅提升。其实这家伙还挺幼稚的,王耀边笑边想。旁边顾方的经纪人不停地念叨着顾少你不要乱说话啊这样的话被媒体听到又要怎样怎样了……
  
  “你笑起来确实挺好看的。”顾方看着王耀说。
  
  “哎?!”
  
  “我问我儿子为什么喜欢你,他说你笑起来很好看。”顾方挑衅一样看着他的经纪人,重重地强调了“我儿子”这三个字,转过头来又向王耀轻轻地咧开了嘴,带着恶作剧成功的俏皮。
  
  王耀送顾方出门,走在楼梯上的时候正看到一群男孩吵吵闹闹地从舞蹈室跑出来,看到王耀询问的眼神,他的助理说,这是些新人。王耀一下子想起了片场那个虽然看起来很乖巧但是发起狠来却很凌厉的新人,眼神不由地就看了过去。
  
  “呦,那也是你们公司的新人?”顺着顾方经纪人的手,大家都看到了里面一个扎眼的存在。
  
  即使还没有机会上镜表演也没有人会特别在意,这些新人也一个个打扮得时尚光鲜,时刻准备着让人眼前一亮。只有一个人,穿着脏兮兮的球鞋,土绿色的运动裤红T恤,套着灰黄色的外套,头上还包着个蓝毛巾,看起来就像误闯其中的民工。可是仔细看的话又会发现,他的手里竟然拎着某奢侈品牌的限量包。
  
  王耀只是觉得,他那种一步一颠的走法有些眼熟,却听到身旁的顾方自言自语:“靠,我说怎么找不到了,原来那个包让他拿走了。”
  
  “认识?”王耀问。
  
  “他?”顾方指了指那个古怪的新人,扯着嗓子叫了一声:“蟑公子!”
  
  底下的新人全都好奇地朝这边看了过来,蓝毛巾下赫然是林子实那双漂亮的眼睛,眼神就像锋利的飞刀一样,一刀一刀恶狠狠地剜向顾方。
  
  顾方对此视而不见,很有些洋洋得意地说:“我儿子。”
  
  很久以后,经过了王耀漫长而艰辛的教育,林子实终于纠正了“穿衣是为了保暖”的片面想法,懂得了搭配色彩和饰品。王耀看着从头到脚只有黑白两色并搭配着各种骷髅饰品的林子实,虽然有些头痛,却不得不说他总算是有些公众人物的自觉了,只是这品味,还是一如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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