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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着去啊,车开的进去嘛?笨死了!”
“你敢说本少爷——”
好吧,我忍。洛步晨咬牙,对平民阶层的生活他的确了解的不多,起码去吃路摊还是头一遭,姑且让这呆货占占口头上的便宜吧。反正,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哼哼。
两人出校门走了10来分钟,便来到了HR学院附近有名的小吃一条街。正赶上天黑人多的时间,各个摊点前都格外热闹,琳琅满目的各色小吃让洛步晨有点眼花缭乱,暗想这市井小民吃饭的地方也挺热闹的。想他洛大少爷平常出入的都是环境优雅的高档餐厅,要么就干脆在自己家里吃,可从没见过这么人山人海的场面。
不过出于对饮食过分挑剔的恶习,洛步晨还是忍不住小声问了句,“不会吃坏肚子吧?”
“去去去!劳资经常在外面吃也没见吃坏肚子。”安凡白他一眼。
洛步晨便不吭声了,不是不想摆大少爷的架子,因为真心是饿了,抗议的肚子已经表示管它是高档餐厅的法式牛排还是路边2块钱的烤串了,只要能填饱肚子什么都成啊……
两人开始东看一家西看一家不知道要吃什么好,安凡突然像是发现什么新大陆一样指着左前方的某家店叫道——“哇噻!我看到了什么?香港竟然也有卖炸酱面的哎!”
“……炸酱面?”
洛步晨跟着安凡看过去,的确是一家打着“正宗老北京炸酱面”招牌的小面馆。只见热气腾腾的酱汁浇在刚从热锅里捞出来的干面上面,看起来很勾人食欲的样子。
洛步晨的脸色微微一变,这是……
没等洛步晨发表什么意见,已经被安凡直接拉着在摊子边摆好的小桌前坐下,冲着煮面的大叔比了两根手指,“老板,给来两碗炸酱面!”
“好的,这就来啦!”热气腾腾的炸酱面很快端上了桌。
安凡拿起筷子来正要开动,抬头见洛步晨的脸色有点怪,看着眼前的那碗面不知道在那想什么,不禁奇怪地问了句,“怎么,不喜欢吃?”
“没……没有。”洛步晨含混地应道,掩盖了刚才走神的失态,也拿起了筷子。
虽然洛步晨吃得不像安凡那么没有卖相,不过饿极了也顾不得讲究太多,很快两碗面都见了底。安凡放下筷子舔了舔嘴角,有点意犹未尽道,“嘛,还不错。不过距离正宗的老北京炸酱面,还差那么一点点。”
“说的跟你真吃过似的。”洛步晨挖苦道。
“我还真吃过,不过是好多年以前了。”吃饱喝足的安凡心情不错,话说得也比平常要多,“让我想想,那时候我才十来岁吧。特别喜欢闲着没事去鼓楼大街那边吃小吃,那里有很多小胡同,好吃的可多啦。什么卤煮火烧,鬼味烤翅,冰糖葫芦,嗯……总之就是很多啦。不过最经常吃的还是炸酱面,不知道这么些年了那家店还在不在,有点怀念。”
洛步晨的神情微变,不露声色道,“你……去过北京?”
“小时候住过一阵子吧,没多久。”安凡说。
“你喜欢在鼓楼的胡同那里吃炸酱面?”洛步晨又问。
“靠!你真当劳资唬你啊!”洛步晨的语气让安凡误解了他的意思,皱着眉头努力地回想了一下,“就是靠近黑芝麻胡同的那一家,调的酱汁真心不错,还支持外带。我有时候回家就会顺带着捎上一份,可惜后来搬家了,连最后一次炸酱面也没吃上。”
“为什么说,是最后一次?”洛步晨继续问。
“别提了,说起那个劳资就来气。你不知道那天我运气有多背啊,简直背到家了!”安凡的语气不由地升腾起几分怨念,“在我搬家前天晚上买了份面打算带回去,那时候下老大的雨,我急着赶路结果被个路边的东西给绊了一跤,爬起来一看才发现是个小乞丐。”
“……”洛步晨不说话了,沉默之后他说,“继续说。”
“唉,在下雨天被个乞丐绊倒就够衰了,偏偏还是个剩了一口气快要饿死的家伙。你说这是堂堂天朝帝都吧,还真有笨到能把自己活活饿死的笨蛋哎!”安凡说到这里,摊手无奈地叹了口气,“也怪我那时候还小,太天真太善良,就好心地把他搬到了个能避雨的地儿,见他饿得不行就顺手把刚买的炸酱面送给他了呗。”
“然后呢?”
“然后——然后他竟然不领情啊靠!”安凡说到了激动的地方,“还一本正经地跟劳资说他不是乞丐,是哪里哪里的大少爷,还说要让我吃不了兜着走。靠,骗人的多了没见过骗人的理由这么烂的,大少爷能混成他这副德行,我说不定也是某个外国的王子呢。”
安凡说到这里,见到洛步晨阴沉着脸不说话,禁不住奇怪地抬手晃了晃。
“喂?喂喂?怎么突然不说话了?吃坏肚子了?”
“你才吃坏肚子了!”洛步晨憋着一口气就爆发了。
嘴上硬着,洛步晨心里却变成了一团乱麻。安凡刚刚说的,他小时候,北京鼓楼大街,黑芝麻胡同,雨天,小乞丐,炸酱面……按照上述的种种形容,难道,难道说……
七年前他初恋的那个女孩子,就是……安凡?!
“你,你不是女的?”洛步晨看着安凡就脱口而出。
“你大爷的才是女的!”安凡被洛步晨突然冒出来的一句无厘头的话惹怒了,“我最讨厌别人把我认错成女生了,现在还好,小时候那些叔叔阿姨通通把我当成女孩子,见面就捏我脸说什么‘哟,好可爱的小女孩,今年几岁啦?”靠!眼睛都长到哪里去了。”
“……”就你那张脸,让人不搞错也难吧。洛步晨暗道。
“后来劳资一怒之下受够了,见到再认错的人就直接告诉他‘劳资是男的,尼玛才是女的!”嘿嘿,还真没多久就没有人认错了,哈哈哈~~”安凡得意洋洋地大笑。
“……”那绝对是被你一口一个劳资给吓到的。洛步晨暗道。
仔细想想也是,洛步晨本来很纳闷以安凡长得又俊又漂亮的外表,说话做事怎么会那么大大咧咧,原来是这个原因。虽然是可以理解没错,但是,但是——
为什么不是“她”,而是……“他”?!
这勾起了洛步晨脑海深处那段七年前在北京的久远回忆。
那一年,洛步晨12岁。十来岁的少年,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而洛步晨也提早进入了青春的叛逆期。受够了家里面整天逼着他学这学那,小洛步晨构思出了一个伟大的“离家出走”计划,用积攒的零用钱在网上订购了机票神不知鬼不觉地跑掉了。
离开香港去哪里呢?想了想当然是去让全国人民都心怀向往的帝都咯。
于是小洛步晨潇洒地留下一封“本少爷要出去闯荡天下”的亲笔信就开溜了,可不知道这封信几乎把洛家上上下下搞得鸡犬不宁。得知宝贝儿子离家出走的洛大老爷立即下了一道死命令——出动手下的所有人马,也得把小少爷给他找回来!
在香港那边被翻得底朝天的同时,小洛步晨已经独自一人飞抵了北京。
出了机场之后,某位平日里被宠坏的小少爷就杯具了。一来人生地不熟的又举目无亲,二来那些日常起居的事情洛步晨哪里会,连找吃饭住宿的地方都不知道。洛步晨现在想想,当年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没被人贩子拐了去,不然可真的要客死他乡了。
身上带的零用钱很快用完了,而小洛步晨又不懂得怎么打工赚钱——虽然,有没有店愿意招收个只有12岁的身份来历不明的童工还是个问题——小洛步晨就摸出兜里最后两个硬币坐上了地铁,随便挑了鼓楼那一站下车,结果不出所料地迷路了。
找不到回去的路,偏偏赶上天黑又下着雨,没带伞的小洛步晨直接被淋成了落汤鸡。加上东奔西走除了飞机上啃了个汉堡之外一天没吃东西,又累又饿地就“横尸”在路边了。
迷迷糊糊中,小洛步晨好像闻到了一股很香的食物的味道。
紧接着后背被谁踩了一脚,只听噗通一声绊倒的闷响,“哎哟!什么东西……”
这一下倒是踩得饿到半死的小洛步晨清醒了过来,睁大眼睛看着被他绊倒的人捡起雨伞拍打着裤子上溅到的泥水站起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双小皮靴,然后是牛仔裤,带兜帽的外衫,红色的围巾和棉线帽子,在灰蒙蒙的雨幕里显得挺鲜艳。
没等小洛步晨看清楚,就被对方一把拽了起来,拖着他来到了个能避雨的角落里。
天已经黑了,加上角落里的光线有点暗,小洛步晨只能模糊辨认出是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大概是下雨天冷的缘故,她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头发和部分脸蛋都被围巾和帽子挡住了,只看到一双漂亮的大眼睛露在外面,好奇地打量着他。
“你傻啊?下雨了不知道找个地方躲一躲,想淋感冒啊?”
声音有点闷闷的,听起来好像有点小感冒所以比一般时候的声线要沙哑。
“我……”小洛步晨刚要开口,肚子突然不争气地咕噜叫了一声,顿时有点尴尬。而女孩打量了浑身脏兮兮的他一眼,无奈地叹了口气,把手里提着的食品袋递到了他面前,一股诱人的香味飘了过来,“饿坏了吧?看你可怜,这个送你啦,小乞丐。”
小乞丐?这让刚想道谢的小洛步晨顿时被刺激到了。
他堂堂的洛氏集团的小少爷怎么能跟路边的小乞丐相提并论?
当即小洛步晨就跟这把他当作“小乞丐”的女孩言辞激烈地理论了一番,谁想口干舌燥地讲了半天对方半个字都不信,反而一脸无所谓地摆摆手,“行啦行啦,管你是谁呢,这么晚了我还急着回家呢。你呢,赶紧吃饱肚子去附近的派出所找警察叔叔,告诉他你家的地址,你父母的姓名,或者联系方式什么的。应该能把你送回去,其他的,自求多福吧。”
“你帮我,想要什么报酬?”小洛步晨警惕地问。
女孩挑眉看了他一眼,似乎在确定他的脑袋有没有点什么问题。
“报酬?你有钱吗?有钱至于饿昏在路边?”接连的反问把小洛步晨问的没了词,他身上的确一分钱没有,当初一时脑袋发热就买了张机票带了点零用钱,其他什么都没考虑。
“就当你和我有缘,日后记得你的救命恩人,请我吃一次炸酱面就好~”
女孩豁达地笑着与他开了个玩笑,撑起伞要走的同时,回头见小洛步晨浑身湿漉漉地缩在角落里,看起来很像路边被遗弃的可怜小狗。于是狠心地咬咬牙,把雨伞丢给了他,“这个借你啦,反正我家离这里不远,记得早点去派出所别乱跑了。”
说罢把雨伞往小洛步晨手里一塞,就冲进雨幕飞快地跑走了。
小洛步晨呆呆地拿着伞,等到反应过来去追的时候,女孩已经消失在胡同口了。
第二天雨停了,小洛步晨就拿着叠好的雨伞在与她相遇的地方等,想着再遇到那女孩子的时候就把伞还给她,他好像记得她说过家就住在这附近的。结果一等再等也没有等到人,小洛步晨不死心就继续等,结果没等到女孩等到了从香港闻讯赶来的家人。
少不得被老子揪着耳朵狠狠痛骂了一顿,然后被洛天威一句话打包回香港了。
但那颗小小的,在少年时期种下的萌芽,就那么在心里头扎了根。
回到香港之后,小洛步晨总会想起那个雨天里在北京邂逅的女孩子,对于还没有长大的少年来说那是一种懵懵懂懂的感觉,每每回想起来总会觉得有点小甜蜜。想来想去就开始后悔当时为什么没多看几眼她的样子,起码问问她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之类的。
唯一的线索,可能只剩下女孩当时送给他的那把伞。
不过是一把普普通通的淡蓝色天堂伞,到处都有得卖,算不上什么稀罕货,说不定把伞借给他的主人早就忘记了这回事也说不定。
再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心智的成熟,小洛步晨也渐渐长大了。
与她的邂逅洛步晨没向父母以及任何熟悉的人说起过,其他人最多知道洛大少爷曾经在12岁那年有过一段闯荡京城的经历而已,其他的便不了了之。大抵谁都不愿把自己最落魄的时候摆在面上说出来,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