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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弟弟怎么忽然有钱买车票,而且还给父亲买了一双鳄鱼牌皮鞋,冲天骗父亲说50块钱,可他瞒不了冲霄,冲霄知道这个牌子的鞋至少要300元以上。
但是丁冲霄一问起哪来的钱,冲天还是和他打哈哈。
冲霄决定跟踪他一回,自从上次冲天去做传销,冲霄老是害怕他又在做什么不该做的事儿,让他这个当哥的没完没了地操心。
冲天住的小区里有一家中式快餐店,正对着冲天租住的那个单元门。冲霄在早上八点钟的时候就来到了这家快餐店吃早点,他选择了一个正对这单元门的位置坐下,要了一屉小笼包和一碗豆浆,边吃边等。
等人真是一个急人的活儿,其实丁冲霄甚至不知道弟弟昨晚是不是在这个地方住的,万一昨天不在这里住,那他岂不是傻等下去了?小笼包吃完了,豆浆也喝完了,可是人还是没出来?他看看表,已经到了9点,丁冲霄给自己打气,再等一小时,一小时不出来就走人。
服务员看他不时向窗外张望,走过来低声说:“你好,我们最近这里发生多起盗窃案,你是过来侦察的警察么?”
丁冲霄很高兴被人当作警察,起码说明他的形象气宇轩昂,总比被人看成是小偷强多了。
正笑着,他远远看见了丁冲天。丁冲天只提了一只小包向小区大门方向走去。
“你说对了,我就是警察。”丁冲霄逗了一下服务员,立即出了快餐店。
看着丁冲天打了一车,冲霄也赶紧打车让司机跟上前面的车。司机的技术很好,尽管联川的交通非常糟糕,他居然一直死死咬住冲天那辆车,在联川的云台商场,丁冲天下了车。
丁冲霄很纳闷怎么弟弟在这里下车,难道又要给父亲买什么东西?但显然不是,他看到冲天和几个人汇合了,然后窃窃私语说着什么,丁冲霄担心弟弟会不会真的像那个服务员说的,是盗窃案的同伙,如果那样可就麻烦了。
跟着弟弟一圈,他总算是看明白了,是返券“黄牛”的活儿。尽管知道干这行不违法,丁冲霄还是觉得弟弟在走旁门左道。在丁冲天办完一笔交易,得意地掏出计算器算钱的时候,丁冲霄猛的从后面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哥,你怎么在这里。”丁冲天眼珠子瞪得圆圆的,像是要从眼眶里蹦出来。
“难怪你不告诉我在干什么,原来你一直在做‘黄牛’。”丁冲霄很不高兴。
“哥,你别说那么难听好不好,什么黄牛不黄牛的,应该叫返券代购才比较合适。哎,真的,这行挺挣钱的,一个月不比你少挣。”
“不是做传销就是做‘黄牛’,你能不能别让我再去派出所领你了。”丁冲霄急了。
“你这话我不爱听哥,如果说前面我干的事情多少和法律有点小摩擦,我干这行可是合法的,哎,你们报纸登过文章,职业律师都说是合法的,千真万确。”丁冲天振振有词。
“到被打击了就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儿啦!”
“我们这个和倒买火车票、演出票的是两回事,我们是既有利于消费者,也有利于自己,两头好,你不了解,真的。”
尽管冲天一再解释,丁冲霄心里仍然不是滋味,他还是坚持让丁冲天收手。丁冲天敷衍说,找到好的工作,一定不干这行了。
“谷雨也和你一起干这个?”冲霄问。
“没有,我想让她和我一起干,可是她抹不下面子,不愿意,所以我就请你和沈大夫说说,看能不能给她介绍一个工作。”
丁冲霄将执拗的父亲送回了家乡。原来冲霄希望弟弟能陪父亲回家一趟,父亲一再说不用。做老人的都是如此,特能为孩子着想,冲霄看冲天只是嘴上说说“要不爸,我陪你回去”,实际上根本不想回去,丁冲霄也不好勉强,他事先和老家的表姐打了电话,让表姐到车站接父亲。
二十三 美国绿卡和首席记者(2)
丁冲霄和丁冲天两个人一起去车站送父亲,还不能算大病初愈的父亲看上去精神尚好,但是终归挨了一刀,伤了元气。冲霄兄弟俩上车把父亲安顿好,时间还早,便陪着父亲聊几句。
几个月下来,父亲的身体能恢复成这样,让丁冲霄很是满意,父亲住院的时候,特别是手术前夕,丁冲霄无论是平常工作,还是夜晚做梦,经常会浮现出父亲在自己小时候带着他下河摸鱼的片断,回到家,继母已经做好了饭等着他们,那个时候父亲的身体多好啊!
物是人非。继母不幸去世后,父亲的精神仿佛都被带走了,尽管有三个儿女,但毕竟老伴和儿女还是有区别。
望着火车远去,丁冲霄的内心里再一次默默念叨,亲生母亲,你在哪里呢?因为在报社工作的便利,丁冲霄几次都想登一个寻人启事,希望母亲或者认识母亲的人能给他提供线索,但是这种冲动每一次又都被自己打消了。一方面他不希望那么多熟人知道自己的身世,另一方面他在想,既然母亲这么多年都不来找他们,也许有她的苦衷,也许她不想被打扰。
但是寻找母亲一直是他懂事以来的一个梦,即便是见了一面也算是圆了他的梦,但是现在对他来说,这个梦不知道今生是否能够实现。
空闲时候,尤其是心情不好的时候,丁冲霄总是去联川的动物园,每次都是他一个人去,去看那些动物对他们孩子的呵护和照顾。动物园里有两只长尾猴是冲霄最喜欢的,他不知道那两只长尾猴是雌是雄,但是肯定是两代,灵长类动物那种亲昵的神态,那种与人类似的表情,在他们攀援、腾闪的敏捷动作里都传给了冲霄,冲霄经常看得出神,总把自己想成那只小猴子,可是他却不如小猴子幸福——总也不见母亲的到来。
丁冲霄那天从罗淼家走后,江一岚就和沈繁玲说了为谷雨找工作的事情。沈繁玲很吃惊地问道:“妈妈,你平常不是这样爱管事的人啊,怎么这次对他们报社这个小丁这么关心?”
“妈妈也在与时俱进嘛,你看妈妈以前待过的地方就是小丁的家乡,而且小丁人也长这么帅气,他不是还没有女朋友么,以后有机会我还准备给他介绍个朋友呢?”
“啊?你还准备给他介绍朋友?快打住吧妈,上次你给我们同学圆圆介绍的那个男孩子,居然是个脚踩两只船的家伙,要不是后来被圆圆撞见,圆圆一生的幸福可就毁在你手里喽!”沈繁玲说完哈哈大笑。
“快别说那事了,妈妈也有看走眼的时候。给小丁介绍朋友的事情姑且不说,眼下这个事情应该没什么难度吧,你同学、校友不都有自己承包科室的吗?他们那边都需要护士啊!”江一岚说。
母亲说的不错。沈繁玲的校友、同学因为公立医院收入不高,转向去做民办医院的不在少数。这几年民办医院在联川快速涌现,大多是些专科医院。也有朋友邀沈繁玲出去干,但都被她拒绝了。
“好吧,我给他问问看,这个事情他怎么不直接找我说,还要到你这里拐个弯啊?”沈繁玲问母亲。
“妈妈和他聊得投机,这种事要让他一本正经地来求你,他面子上也下不来啊。”江一岚说。
江一岚的脑子这几天一直是丁冲霄的模样,多年来的负疚感让她总希望能为这个唯一的儿子做点什么。江一岚从丁冲霄俊朗的五官上,依稀能找到自己年轻时候的模样,都说儿子像母亲的多,那天当江一岚和冲霄单独面对的时候,她几次望着那张年轻的脸庞,思绪却已飞到从前。
什么时候才能和儿子相认?什么时候能再见到大女儿冲云呢?
在父亲丁德雄到家的第二天,丁冲霄接到了姐姐的越洋电话,姐姐马上就可以拿到绿卡了。尽管隔着电话,丁冲霄还是感觉到了姐姐的兴奋之情,她在掩饰那种兴奋,但是语速的加快和语调的提高,仍然暴露了丁冲云的心情。
丁冲云刚到美国的那两年在读MBA,几次因为上课很难跟上进度而欲放弃,但是为了圆自己的美国梦,每一次都咬牙坚持了下来。
二十三 美国绿卡和首席记者(3)
八年,丁冲云变成什么样子了呢?虽然姐弟俩经常通电话,丁冲云最关心的也是冲霄这个弟弟,但毕竟八年不见,丁冲霄还是觉得和姐姐距离有点远。
姐姐MBA毕业后,在洛杉矶的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现在已经做到公司的中层。这几年姐弟通电话的时候,丁冲云多次提醒冲霄留意一下身边的商机,冲霄前两年做编辑,几乎除了单位就是家里,也确实不认识什么社会上的人,他想现在改做记者了,也许可以寻觅到一点商机。
好消息接二连三地来。罗淼和他说首席记者的事情已经定下来,只差公布了,让他少安毋躁。和罗淼打了几回交道,渐渐的,对罗淼的为人,丁冲霄也有所认识。罗淼是个正直的人,做事很稳健,敢拿主意。丁冲霄感到罗淼虽然比自己只大四岁,但是却要成熟很多。
虽然罗淼从来没有和他说过什么很热情的话,但丁冲霄能感觉到他把自己当成朋友,是自己人。在这一点上,报社和社会上其他单位没什么差别,虽然谁也不说明,但是小的圈子还是有的,不然的话,许多事情都做不顺手。
丁冲霄不是那种爱虚荣的人,但无论如何,首席记者也是一种荣誉,是对他这些年工作的一个肯定。罗淼和他说,既然是首席,就要做出点首席的样子——当然不是让他摆个首席的谱,而是所做的事情要像个首席记者。罗淼让他今后要经常性的协助做一些工作,特别是带新记者的工作。
这次竞聘改革,财经新闻部进了一批年轻记者,有好几个甚至比严宁宁年龄还小。年轻记者刚走上工作岗位,热情是毫无疑问的,但缺乏的是经验,而且容易冲动,所以能够协助罗淼做一些以老带新的工作,也在情理之中。
丁冲霄知道当一切就绪后,作为主任,罗淼一定要推动自己的一套版面设计思想。原来的财经新闻部主任一直做甩手掌柜,不太管事,所以部门带得不好,上面柯总等领导也有意见,罗淼上来,大家自然有所期待。
罗淼也和丁冲霄说过,要在人物报道和财经新闻界的舆论监督方面有所突破。丁冲霄觉得罗淼那么看重他,和他以前在报社以“暗访”进行舆论监督这样的“独门武功”有一定关系。
二十四 打火机上的重大发现(1)
如果说前面几个月的色彩一直是黑色的,丁冲霄希望从父亲身体逐渐恢复开始,自己世界里的色彩可以变得明亮起来。
最近一段,不能否认,连弟弟丁冲天的出手都比他阔绰,父亲临行前买的一批灵芝孢子粉就是弟弟出的钱,丁冲霄的荷包已经捉襟见肘,一直以来,他不明白的问题是,同样是一起到报社的同学,为什么邹采薇、叶闪雷和陈洋都比自己过得好呢?起码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开着车。要说心态,丁冲霄不是个喜欢攀比的人,不过,谁不想过得好点,谁会和舒适生活过不去呢?
对于他而言,一切似乎在变好。
邹采薇上任后就像所有新官一样,连烧了三把火,每一把火都为她加分不少。第一把火她把报社中午的订餐公司给换了,报社多次有人提出来说中午的饭太难吃,可是喊了一年了,没人管这个事;第二把火是她拿报社广告和一家健身中心换了职工的健身年卡,让编辑记者在码字编稿之余锻炼锻炼身体,既关心大家工作,又关心大家生活,这样的举措不让人高兴才怪;不过对于丁冲霄来说,他最欢迎邹采薇烧的第三把火,给他们这批进社五年的人发房补。
虽然闪雷问过他拿着15万块钱准备做什么用,丁冲霄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早想好了。他要买辆车。
以往做编辑的时候,他这种感受还不算强烈,但是最近换岗后,他觉得有辆车太必要了。没有车,他只好经常挤公共汽车,但公共汽车慢,有时候采访得很早就出门,每次在公交车站等车的时候,吸着大量的尾气,丁冲霄都会从心里升腾起对私车的渴望。
特别是前几个月父亲住医院,因为联川第一医院离他住的地方远,他每天去医院要换一趟车,坐一个半小时,人少还凑合,碰上上下班高峰的时候,他几乎被挤得前胸贴后背。那样的时候,丁冲霄会觉得自己完全没有了什么尊严可言,那感觉真是糟透了。怪这个城市人太多?中国哪儿都人多;怪公共汽车太少?要这么说,别人一定会瞪你一眼“有钱你打的去!”
怨不着社会,还是要靠自己。丁冲霄已经联系了一家陪练公司,准备过几天就去练练车。那两次开邹采薇的车,他才发现自己的车技明显已经生疏,也亏得邹采薇对自己信得过,要是个男的让他开,他都不答应,可邹采薇让他开,他硬着头皮也得上。在女人面前,男人总归要面子,这是一种潜意识。
不过买车的话,丁冲霄当然买不了邹采薇那样20多万的车,最近他很关注汽车方面的信息,浏览了很多网站的汽车频道,也和邹采薇咨询过,想来想去,他觉得买一辆10万左右的小车就很好。那样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