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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熟悉的陌生人 作者:虫鸣-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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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抬起眼皮看他的脸,他用手肘半撑起身体,有一半侧脸沉在阴影里,那对眸子因为□正浓,幽黑深邃地盯着她。
    她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我真是很幸运。”
    童自辉只能苦笑,“看够了没?”说完便要伸手来抓她。
    江紫末灵巧地躲开,把他整齐的头发抓得凌乱不堪了,才攀住他的肩膀,慢慢地坐了下去,严丝合缝。
    她声音不稳地哼哼两声,“第一次绝对不能让你在我上面。”
    童自辉惊讶地搂紧她,身体的反应让他无暇去想别的,伸手关掉帐篷顶的灯,又顺势将她挂在胳膊上的外衣褪下。
    原本静如止水的暗夜,仿佛突然有骇浪汹涌扑来,又仿佛是清泉淙淙流淌,阵风肆掠,树影疯狂摇拽。不多时,又全静止下来,只有幽深的井底汩汩冒出甘洌的清泉。
    下半夜,月亮终于露了半个脸,地上的火焰还燃烧,银辉洒在帐篷顶,火光映着四侧,只听见有细语声幽幽地传出来。
    “紫末,你声音小点儿,别把他们吵醒了。”
    那另一个帐篷里的人早已睡熟,被子踢到腿上,两手举过头顶,酣然入梦。
    夜依然沉静幽远。
    黑暗中童自辉用手枕着头,耳边是均匀的呼吸声,她应该开始做梦了。
    他想着,勾起嘴角微笑,伸手勾过外套来,从里面摸出一枚闪着银光戒指,缓缓套进左手无名指,然后轻轻地抬起她的左手,将两枚戒指并拢——这一瞬间,等待了七年。

    chapter 21

    露营回来后头桩大事就是搬房间。
    童自辉的卧室是最大的一个房间,一面是全景观落地长窗,另一面连着宽阔的大露台,通向客厅。江紫末曾经趁他不在的时候,躺在他的卧榻上看书,对这个房间亦是垂涎已久。如今可以名正言顺地占据,她已原谅那晚童自辉对她的欲擒故纵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房间可以看到那个湖,天气晴朗时,宝蓝色的湖面水平如镜,每每看到便要心悸一次。
    她感到奇怪,以往去了相关的地方,总能记起一些回忆来。假如这个湖也有回忆的话,为什么看多少次,没有回忆,只有心悸?
    那个湖给她的感觉根本是害怕,只远远地看过去一眼,便仿若心脏抑或是更重要的东西被夺去了,她每次都强忍住头晕目眩的不适坚定地盯着湖面,然而大脑中一片空白,但次数多了,恐惧感相对减轻了许多。
    “在看什么?”
    江紫末知道是童自辉进来了,仍疑惑地盯着湖面,“那个湖——”
    “吃饭了,”童自辉打断她,抓着她的手带她去客厅。江紫末仍回过头来,那湖渐渐地消失在视线中,天色渐暗,对面楼亮起了灯火,她也已离开卧室。
    到了餐厅,童自辉才松开手。
    “你戴上了——”江紫末一把抓回他的手,拉直他的手指,脱下那枚戒指放在掌心里看。看似一枚式样简单亳不起眼的戒指,沿边却刻着相当精致的花纹,“真好看,我一直想问你,我们的结婚戒指很贵吗?”
    “手工的,”童自辉淡然地说,“以前有空的时候学过一点珠宝设计,结婚戒指是我亲手制做的。”
    “哗!”江紫末又一阵崇拜,“用了多长时间?”
    “三个月,做失败了好几对。”
    江紫末好感动,拽着他的手臂把脸贴上去。
    “还是想不通你怎么沦落成我老公了。”
    童自辉苦笑,她若能完完全全地记起准扬来,或许就不这么想了。
    那是个完全不顾世俗的家伙,除了他那些一眼就能看见的镶金镀银的外在条件外,吸引人便是他的才华,以及那冷傲自负、从不随便让人接近的神秘感。
    自辉和他认识不久,谈起女人来,准扬那句惊世骇俗的话仍言犹在耳,“不一定是要女人,自辉,你若让我喜欢,我就不要女人了。”
    他吓得从此再不敢和他来往。
    有一天在篮球场碰到他,他抱着球迎上来说:“你躲什么?我并没有说喜欢你。”拽拽地扣了一个篮,又跑回他面前来,“我的意思是,我等待的爱情,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我都接受。”
    自辉释然地笑了,“你喜欢的当然不会是庸脂俗粉。”
    后来他们一起租房住。自辉交了一个女朋友,美丽时尚,家里很有钱,个性张扬,开着一辆很炫的红色跑车上学。每次他们约会回来,准扬便趴在栏杆上,捧着一罐啤酒,“她穿得真像只火鸡。”
    其实没有他说的那么糟糕,在学校里,她那样的漂亮女人是很受欢迎的。但是经准扬这样一通贬低,他也感到没多大意思,再交往不下去。
    后来再结识到的女人,准扬总是能一针见血,把人贬得一无事处。
    自辉是个很能包容的人,那些女人原本引不起他太大的兴趣,不过是因为不知道如何拒绝才交往,因而每次的不了了之他也不感到留恋。奇怪的是,每一个准扬鄙弃过的女人,事后都证实了的确不可深交。
    紫末第一次到家里来,准扬出言不逊,他还担心准扬会用刻薄的语言贬斥紫末,因为他确实对紫末已心生好感。然而,紫末走后,准扬一句话也没说。
    准扬在一个晚上这样跟他提起紫末:她今天逼我吃了面,和记炒面,她说没有人不爱吃,除非我不是人。我摔了三次碗,她买了四次。
    这是准扬第一次跟他闲聊起一个女人。
    他又说,如果我不吃,她还会再买。不是怜悯我,也不是关心我吃不吃东西,她只是要赢了我。真有趣!
    紫末竟然符合他变态的喜好。自辉感到难以想像。但不管怎么样,那以后,他不挑食了,就是最讨厌的面食,只要是紫末买回来的,他都会拿起筷子。甚至有很多次,他都发现,准扬因为身体反应胃口不好,仍然会苦咽下去,哪怕是过后再去吐出来。
    他和紫末,在生命末路时才相逢,这样的形式未免太残忍了,然而自辉仍相信,准扬认识紫末的那七个月中的每一天,都是人生中最为幸福的一天。
    都说人死前什么都能放得开了,但他清楚地记得,准扬临走时那嫉妒与不甘的神情。他知道自己对身后之事再无能为力,最好的朋友也再不甘心只是守候,所以,他才留下了这样的嘱托:只好把她交给你了,但百年过后,你要把她还给我。下一世,她还是我的。
    在他的眼睛闭上时,自辉眼前忽然闪过篮球场上他抱着球奔跑过来的情景,仿佛还听到他说——我等待的爱情,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我都接受。
    碗里的饭没吃过几口,紫末与童童在说些什么他也没有听进去,郁积在心中的哀伤无法排遣。童自辉不希望紫末看出来,撂下筷子,要去书房。
    “自辉,把酱油给我。”紫末从碗里抬起头说道。
    她的脸上欢快的神情让童自辉不敢逼视,准扬临死前犹挂记的她,如今她却已记不起那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亦记不起那个曾用尽全部生命和精力去爱她的人。更为讽刺的是,这正是他一直盼望的。
    随手将手边的醋递给她,神色不大自然地说:“我吃饱了,还有些工作要做。”
    说完进了书房。自然没有心思工作,站在窗前望着天边的山峦,犹如连绵的黑色屏障,与天相接,将人间烟火笼罩在黑暗之中。
    一双手从身后温柔地抱住他,“在想什么?想得饭也不好好吃。”
    她把脸贴在他的背上,像猫一样有一下没一下地蹭着。
    童自辉心头一阵温暖,感觉眼睛里微微有点湿润。他佯作无事地抚摸着她的手背,“没想什么,只是觉得这样真好。”
    江紫末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最讨厌你这样的,有什么事总放在心里,问了也不说。”
    “是没什么可说的,”他想了想,“爸妈明天就到了,房间你都收拾好了?”
    江紫末如同被捕鼠夹子夹了一下,抽出手,就跳了起来,“哎呀,我马上去!”
    自辉好笑地看着她几下就蹦到外面,过了一会儿,又揪着满脸愁容的童童进来,冲着他挤眉弄眼道:“吃饭的时候,这小子输了个脑筋急转弯,所以今天晚上他要给你捶背。”
    “妈妈,你对欺负自己儿子的行为感到很自豪吗?”童童仰着头不服气地说。
    江紫末弯下腰,对他扮了个鬼脸,“谁叫你是我儿子的?”说着转身,“不跟你吵,我要去给爷爷奶奶收拾房间。”
    童童倚着父亲的大腿,忽然喊道:“妈妈!”
    江紫末回过头来,“什么事?”
    “狐狸精就要来了哦!”
    江紫末的脸霎时僵化,童童得意地冲她扮回一个鬼脸。
    童自辉笑不可仰。
    江紫末愤愤地指着童童,“你不是我生的,你是我捡来的。”
    童童的小嘴受伤地一瘪,当即转过脸去,抱住父亲的大腿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江紫末被吓到了,想过去安慰道歉,却见童自辉仍笑着拍拍童童的头,“少装了,快过来给我捶背。”
    失去了靠山,童童只好抬起脸来,江紫末见他脸上一滴眼泪都没有才放了心,连白眼也不敢丢一个,就郁闷地去收拾房间了。
    童自辉趴在沙发上,童童的小拳头跟雨点似的打在他的背上,一阵酥酥麻麻的,心头也仿佛更加柔软了。
    无论如何,她失忆以后,这个家总是充满欢乐的,他至少可以肯定,目前的她也是幸福而满足的。如此,准扬那一页即使还没有真正地翻过去,他也不应该再去介怀。
    “再给我捶捶腿,”他对童童说。
    “说好只捶背的。”
    “送你一个最款新的跑车模型。”
    童童闻言很势利地站到脚头去,捏起拳头,以他所能使出的最大力道捶着横在沙发上的两条腿。
    与此同时,江紫末还在房间里对小惠忿然指控童童的顽皮,小惠是除江紫末以外最大的受害者,两人的口迳自然是非常一致的——“那个小东西!”

    chapter 22

    一家三口准时到达机场,接机的人涌堵在出口。江紫末紧张兮兮地盯着刚下机的旅客,努力辨别谁是她的公公婆婆。童自辉见她那副样子,把童童牵到自己身边来,搭手在她肩上,“放松,看到他们我会提前告诉你的。”
    正说着,童童喊了一声:“爷爷!奶奶!”
    夫妻俩的视线都移到前面陆续出来的人流中,有一位穿着休闲装,身材健美的女士,头发绾着,几缕发丝随意地垂散下来,脸型瘦长,显不出年纪。不过,依紫末看,再怎么不显老,穿得那么动感,好像也还是不大适合的。
    而走在她后面的中年男人穿着整洁,笔挺的外衣,看起来便是严肃和不苟言笑的人。
    还真是自辉说的那样,考验她机智时候来了,江紫末想,个性这么鲜明的公婆,不晓得能不能应付过去。
    两位长辈已走到出口,童自辉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便牵着童童迎上去。
    江紫末跟在后面,不断地牵着嘴角,努力练习着与他们很熟稔的笑容。可是心情依然紧张,挂在脸上的笑始终不那么自然。
    “爸妈!”
    “爷爷!奶奶!”
    童仕昭只淡淡地点了个头,松了手头的行李,去摸孙子的头,那表情仿佛是他所给予过的最大的恩泽,童自辉眼明手快地接过行李,也不太搭理父亲。
    林艾馨却是眉间笑颜逐开,伸出一双手臂来,分别给了儿子和孙子一个大大的拥抱。她的丈夫漠然地站在一旁,似乎对她的举止全不赞同。
    当然无人理会他。
    江紫末走到上前,叫了公公婆婆。
    林艾馨皱眉盯着儿媳那身套装半晌,翻个白眼,“还是这么土气,难怪要时时防着狐狸精的。”
    江紫末暗暗咬牙,老人家不要那么记仇好吧!
    童自辉忙过来打圆场,亲密地揽着母亲的肩膀,“走吧,回家!”
    林艾馨简直是被儿子挟持着往前走,她仍不放弃地回过头来责怪江紫末,“我送你的衣服怎么不穿来?那套裙子多好看啦!”
    什么裙子?江紫末心想,连老公儿子都记不起来了,哪还记得起你那条裙子。嘴上仍是脆生生地回道:“我经常穿呢,前天才刚换了下来,晾干了还没熨的。”
    林艾馨满意地扭过头,与儿子有说有笑。
    到了停车场,江紫末打开前面的车门,林艾馨一把拉住她,“让你爸坐前面,你跟我在后面谈谈家常。”
    江紫末心中叫苦不迭,但也只好坐到后面去。一关上车门,林艾馨便抓住她的手,拉高衣袖,给她的手腕套上一个宽大的牛角手镯子。色泽很美,材质是纯牛角的,不同于俗物。只不过,这样有个性的镯子上居然雕刻着一朵硕大无比的牡丹。
    如此品味——“漂亮吧?”林艾馨自认为对这个儿媳好得无可挑剔,仍夸口道,“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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