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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的。
叶伯伯看了一下说我太客气了,便拿起菜谱唰唰唰地点了一大通,看得我直冒冷汗。
老实说,那顿饭吃得我都为叶伯伯痛心,如果有人每个月给我这顿饭钱作工资,我立马退学上班。
校园很大,很美。车子七转八拐地跑了好久才停下来。叶伯伯打了个电话,两个校卫打扮的人就来帮我搬行李。
叶伯伯刚把我带到房间,他的手机就响了。他接完电话对我说:“真不好意思,突然有事要我亲自去处理,看来得走了。”
“没关系,我自己能行的。”
“那我就先走了,有事打电话给我。明天我叫我女儿来陪你到处逛逛,熟悉一下环境。她今年刚大学毕业,留校任教。”
他留了电话就走了。我在内心里对这位伯伯充满感激。在这么个关心自己的人,真可以说是我的幸运。
我的房间在三楼,是单人房,这是小了点,但设备齐全。在学校里能住上这样的房间已经很不错了。
第八章
等我把一切整理好之后,已是黄昏时分。我站在窗前看着血红的夕阳倒影在池塘中,这种情景有点凄凉伤人,一种莫名的惆怅油然而生。想想自己倒有点像太阳,每天都独来独往,孤身影只。
电话响了,是叶伯伯。他说他一直不能走开,问我晚饭能不能自己解决。我说我能自己照顾自己。以前都很少人像他这样关心我的,所以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洗完澡后,我到对面的小餐厅吃了份快餐。那老板是个漂亮的女人,对我问这问那的,让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我想开学时,她的生意一定很好。
老爸打电话来问我的情况。我不冷不热地回答着他。说真的我真有点不忍那样对他,可我在心里无法原谅他。
那夜我睡得很安稳,一直睡到第二天太阳透过玻璃窗照到屁股上才醒来。这样的天气总给人以好心情。
洗漱完后,我想到校园里到处逛逛。校园很大,我不敢走远,担心会迷路。由于还没开学,校园里冷冷清清的,百无聊赖之下,虽然一直提醒自己,到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起过去。想起那个人,伤我最痛的那个人。她现在应该和他的男朋友在一起吧。
妈的,我还想这些做什么!不争气!突然有股狂奔的冲动,于是我在足球场旁边的小路上拼命地跑了起来,想甩掉那些东西。
倒霉时喝水也塞牙。我的脚一扭就滚了几下,疼得直掉泪。那刀伤似乎又要发作了,隐隐作痛。
我正试图站起来,身后传来了一个女生的声音:“你没事吧?”
“我没事。”我说。
“能站起来吗?”
我没有出声,想用行动来回答她。可那只受伤的脚还没着地就痛得我又坐了下来。
那女孩伸出手来说:“我来扶你。”
她的目光中充满真诚,让我无法拒绝。她扶我起来后,让我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搀扶着我:“我扶你去医务室。”
“不用麻烦了,我自己能行。”我说。
“男人总爱逞强。”
我没有再说话。面对这么个女生我能说些什么,只任凭她扶着走。
在医务室里,看着她帮我忙这忙那的,让我感觉到这个陌生女生的热情和善良。我的脚肿了起来,蛮严重的。医生处理了一下后,虽然没那么痛了,可还是不能自个儿走路。那个女孩一直把我送到我的主处。
我问她:“你一个女孩子家,跟一个男人去宿舍,不怕吗?”
“怕什么?”她笑道。
“不怕我把你……”我没说下去。
“凭你这模样?我把你怎么样已经算你幸运了,你还想把我怎么样!更何况你顶多也是个男孩,什么男人!”
我笑而不语,看来她还真有点大女人主义的。
“我到了”我掏出钥匙说,“谢谢你。”
“你住这里?”她有点意外。
“是。”
“你叫史无痕?”
“……”到我意外了。
“我叫叶小飘,我爸叫我来看你,没想到……”
“你是叶伯伯的女儿?”
“是。”
“真没想到,真巧哦。先进去坐会吧。有点乱,别介意。”我有点尴尬,“不知我该叫你叶老师呢,还是……”
“叫我小飘就好了,叫老师就显得我老了。”她笑道。她的笑很好看。
我们聊了好一会儿后,她说要带我去吃饭。我这才觉得肚子真是饿了,于是答应了。
她依然要我把手搭在她有点瘦弱的肩膀上。我这才敢细细地打量她。长发披肩,瘦瘦地脸上镶着一双大得有点出奇的乌黑的眼睛,扑闪扑闪的,特有神,尖尖的鼻子微微地向上翘起,笑的时候会露出雪白的牙齿和迷人的酒窝,白嫩的肌肤,我和差不多高的身材,就像漫画中的人物一般漂亮。看起来像个高中生一样青春可爱。
“你怎么这么早就来学校了?”她问。声音很甜。
我忙转移了目光,回过神来说:“你想知道?”
“我只是随便问问。”
“为了逃避那些让人迷惘失落的东西。”
“其实逃避并不是办法。不过像你这么年轻的男生是体会不到的。”她还真有些大女人的味儿。
“你不是我,不会懂我的感受的。”我说。
“那是你被别人蹬了,还是别人被你蹬了?”
“蹬是什么意思?”
“就是甩,抛弃之类的。”
“哦。关于以前,我不想再提起。我只希望在这里能够重新开始,做一个与以前与众不同的人。”
“那你以前是个怎么样的人呢?”
“如果是以前,刚才在足球场的时候,我宁愿爬着回去也不要你扶。”
“难以理解。”
“几乎没人能理解我。”
“有句话很有道理‘上帝创造男人是要他痛苦,而创造女人是要他更痛苦’。”
“那女人呢,是不是天生就只会背叛、欺骗,不会痛苦?”
“这就能看出你一点也不了解女人。其实女人比男人更痛苦。你知道女人最痛苦的是在什么时候吗?”
“说。”
“女人最痛苦的是她爱着的男人也爱着她,虽然近在咫尺,但她不能说爱他,因为他从来不让她靠近。你懂吗?”她有点伤感,从她的眼神中可以感觉到。
“有点深奥,不易理解。”
微风吹动她的头发,却吹不散她的忧伤。对这个女孩,我除了感激还多了一些怜悯。
接下来的几天,小飘都来看我。每天我还没起床她就买来早餐了。她总说我很懒,我得承认,我总觉得躺着或者坐着会比较安宁。我喜欢安宁。中餐和晚餐,小飘都扶着我去餐厅吃。她总是天南地北地和我聊,大部分时间都是她说,我听,因为我的见识真的少得可怜。
我叫脚伤好得很快,没几天我就能自己走路了。小飘也开始在为开学的事忙乎着,但她每天还会来看我,和我聊天。我很喜欢站在窗前看着小飘走过池塘上的小桥,走想楼道,然后就能听到她的敲门声。
她会带我走遍校园的卖一个角落,逛遍学校附近的每一条街道。她说她很久都没玩过这么痛快了,她说在我面前没有拘束感,可以任性,可以疯狂,可以说在别人面前不敢说的话。
第九章
有一天,小飘拿着一本杂志来给我,是暮最喜欢看的那本。小飘翻开那篇《带着思念忘记》给我看说:“这篇文章可能对你有好处,写得蛮好的,看一下。故事里的主人公爱得太深,爱得太痴,爱得太傻,他最后选择逃避也未必不是件好事。像你一样从新开始。现实中很少有这么痴情的男人了。”
我拿过那本杂志,看着自己写的那篇小说,觉得有点可笑:“你也喜欢这本杂志吗?”
“从大学开始,一期也没落过。看过思暮的好几篇小说,写得很好。我想她应该是个情感很细腻的女孩。”她拿了包零食打开,吃了起来。她在我这里毫不拘束。
“为什么说他是个女孩,也许他是个男孩呢?”我说。
“怎么可能,男人怎么能写出这么细腻的文章来?”
“也许,不过如果他是亲身经历过,融入了自己真实的情感,我想就算他写得不是很好,也一定能打动别人的。”我抢过她的零食,也吃了起来。
“看不出来你还挺有文学细胞的啊。”
“也没有,我也看过思暮的几篇文章,我觉得他应该是个内心受过很大伤害的男人。我能感觉到他的孤独无助和内心的脆弱,他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因此他很孤僻,在别人看来很是古怪。”
“你认识他?”
“我就是——感觉罢了。”
“什么感觉!白痴。”
……
有好几天没见过小飘了,她每天都打电话来。还有几天就好开学了,也够她忙的了。我除了出去吃饭散步以外,就是躲在房间里编一些故事寄出去。还想不到,那些文章居然大部分都被采用了。而且赚的稿费足以养活我自己。我只向那本——某个人最喜欢看的杂志投稿。我想让她知道她伤我有多深。
开学的那天,学校里一下自热闹非凡,人来人往。我还是喜欢以前的那种空寂,或许是我的心早已是那般的落寞。不管怎么样,开学了,应该有多一点事做,好让自己不那么无聊。看着别人有父母陪着办理个种入学手续,我好生羡慕。不过像我这样也好,轻轻松松,只自己一人。我在窗前看着下面兜兜转转的人们,也很庆幸不用像他们那样忙碌。此时我就觉得我像一个看客,外面的一切繁华喧熙都与自己无关。
每次看到小飘从下面踏着匆匆的脚步经过,她总会抬头看看我朝我招招手笑笑。我也会对她笑笑。每当那时,我总感觉到朋友之间的那种诚挚的甜蜜。
第一节课是班会课。班主任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还没结婚。这就让很困惑了,像他那种有稳定工作和收入,外表又不是很差的人才,怎么会还是单身呢。事实说明他在生理方面有一定的困难,这是在后来听熟知详情的同学透露的。
在作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只记住了两个人。一个叫张强,一个叫黄冥。因为这两个人都很特别,用时尚的话说是有个性。张强是那种特帅的男生,短短的头发,白净的皮肤,穿着很放任,衣扣还扣错了。整体看来他还是个很开朗很容易接近的人。他总是微微地笑着。黄冥却刚好相反头发长长的,盖住了他的眼睛,让人触摸不到他的眼神,特酷,个子和张强差不多。我猜他应该是个很孤僻很难接触的人。
我看到了全班大部分的女生的眼神都集中在他们两个身上。他们后来都成了我的好朋友。
第一个星期基本上没有正式的课要上。老班倒是整天开会,给我们讲了许多在大学里应该怎么样调整好心态,尽快适应新的环境,投入学习,还说了一大堆校纪校规。让我感觉到这个老班有点棘手。在那个星期里,李强和黄冥从没出现过,这可见他们功力之深厚。
小飘时不时来看我。她向我倾诉工作的累,生活的烦琐,内心的空虚。我也不懂该怎么样去安慰她,每次都静静地听她说。有一天,她跑来说她会教我们的思想道德修养课。
我取笑她说:“就你那斤两,我担心学生会被你教得更迷惘。”
她给我一记骂道:“有你这样损人的吗?再什么说我也是个人民教师!”
这女的还有点泼的。
她上第一节课前打电话给我说,她有点紧张。我大声骂她说,你还是什么成年人啊,面对一群小孩子也会紧张,去教幼儿园算了。她气得把话筒一甩就去上课了。上完课,她又打电话来说其实也没那么紧张。
那天我在学校的餐厅里吃饭,对面桌上的那几个男生让我异常的反感,要不是考虑到红烧肉太贵,我早就吐了。最嚣张的是那个光头的,个头有点大,穿着紧身背心,手臂上还刺着个老鹰,看起来倒想个小鸡。另外几个头发都染成了火红色,全部都是奇装异服。
他们边喝酒抽烟边聊女人,一双双贼眼还不忘四处搜索,看到漂亮一点或是穿得暴露点的女生,便大声叫嚷吹口哨。这哪是什么大学生,八成是流氓,至于是怎么混进大学的,不是权就是钱。我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不学无术,毫无修养,品质低劣,不知羞耻的人。
饭吃了一半,我就想走了,因为我实在担心会白吃。经过那几个垃圾时,因为过道太窄,我侧身而过,却不料我一转身,胳膊碰到了他们桌上的一酒瓶,“啪”的一声,酒瓶掉到地上摔碎了。
我冷冷地说了声:“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