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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流年-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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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我就放心了。
就是这样,在每天这种听起来似乎毫无意义的对话中,我们成了越来越亲密的朋友。几个月以后,麦琦生了个帅得不行的儿子,我注册了自己的公司。各得其所。等“杭州小笼包”拆了之后,我索性和麦琦搬进了同一个社区,跟她当上了真正的邻居。



不是后记的后记(2)new
那是我人生中特别美好的一段时光,悠闲,舒适。我们还时常切磋厨艺,麦琦的老公做的意大利面是我在北京吃到的最美味的西餐,而他们每每捧场地要求我煮汤炖肉的时候,我都会产生美丽的错觉,以为自己真的很会做饭。
我们无话不谈,话多的像两个需要心理治疗的话痨,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的对话还添了很多新途径,除了见面对着说之外,还延伸到不见面的时候用对讲机、互发短信或msn,skpye什么的。
日积月累,麦琦成了这些年以来最了解我的人,了解之后就忍不住关怀。回想一下,准确地说,很多时候她的角色就很像我生命中的“圣诞老人”。
比如,一天午后,我晒太阳晒到很爽,就胡乱说:
“真想再养一条大狗啊,要特温顺特有‘范儿’的那种!”
没几天之后,麦琦送来一条两个月大的纯种圣伯纳,还附上了血统证书。
果然,它很温顺很有“范儿”,除了一路疯吃疯长之外,没有任何显著的缺点,跟我晒太阳那天勾画的一样。
尽管如此,半年之后,当它的体重轻松地跟我持平的那一天,我做忍痛挥泪状,把它送给了一个在郊区有庄园的网友。从此,它和我都过上了平静正常的日子。
平了没一阵,我又兴起,再度胡乱说道:
“我想过了,其实我心里不是想要狗,是想要一只猫!冬天写东西的时候可以抱着取暖!”。
没几天之后,麦琦把院子里一只常徘徊在她家和我家之间的流浪猫弄回家,清洁一新之后,还起了名字,包了包装送到我家。
结果那只猫在我家几个月之后,不堪虐待,愤然离家出走。
“亲近大自然是一种美德啊!”我安慰麦琦,同时替自己开脱:“终归不是从小被我养大的,就是不亲!而且,说心里话,我这个人在宠物方面虚荣的很,要养就得养‘名种’。”
麦琦听完此言,充满怜惜地摸了摸正趴在她脚下的菲菲--菲菲是我的狗,是杂到已然追溯不出任何品种的那种。
想不到,光同情菲菲不算,为了那句话,我家不久就添了一只“意大利短毛猫”,样子果真尽显“名种”风范,是随便可以给任何猫粮做广告的那种。
当然也是麦琦送的。
谁知名猫就有贵病,这小东西来我家不到一个月,我们一家四口,两猫一狗一我,都被这位小名猫传染上了猫癣。兽医说了,品种越好的猫越容易得皮肤病。
果然名不虚传。
麦琦送完之后,还受连累要帮我们治疗猫癣。折腾了两个多月才全部康复。
除了宠物之外,还有很多别的。
路过那间橱窗的时候,我随嘴溜了句:“刘嘉玲戴那只手表真有气质!”
于是那年生日的时候我收了这辈子最贵的一只手表,就是橱窗里那支。我心想,好险!幸亏我赞扬的只是刘嘉玲戴的手表而不是她的伴侣。
麦琦为了尽量减少礼物给我的压力,还在送的时候给它们都安上些名目:生日圣诞什么的自然不在话下,还有什么“庆祝新节目登陆北京”“庆祝先秦论文没通过”“庆祝结膜炎痊愈”诸如此类。
相似事件在我们交往的日子里频繁发生,到后来我说什么之前都提醒自己要稍微想想,免得听起来带什么暗示的成分。
乍看之下,似乎这种好朋友的关系里面有太多“物质”的成分,但其实不是这样。只是很多“精神”的部分只能用于意会,写出来就会走样。
至于其它不太精神也不太物质的部分就更能显出她风范大国民的气质,最突出的表现是,她很“谦让”。
比方说,不计较我的烂记性,听我老生常谈地以“好无聊啊”为开头讲述各路无聊事件;重复地听我对不同的人以同样口吻和表情讲同样的故事或笑话;毫无怨言地陪同以我为首的“麦霸”们去KTV,而她却是个从来不开口唱歌的人;
她的谦让劲儿助长着我性格中的所谓“各涩”,而她对此的解释是“我老公说了,aritst都这样。”。我听了当然汗颜。
注意了啊各位,当你的朋友一旦说你是arist的时候(除非你真的就是),通常那代表你确有一些需要别人特别含忍的地方,而他/她已经深受其害。
记忆里,在过去的6年中,麦琦跟我只有过两次口角,每次都没撑到24小时。
一次是因为我迟到,准确一点说,那大概是那一年当中我第101次迟到(我们一年大概能见个200来面)。
我在让我有安全感的人面前比较容易松弛,松弛的最大表现就是“迟到”。如果真以此衡量的话,麦琦在“世界上最让秋微有安全感的人”排行中肯定名列榜首,第二名应该是戴军。



不是后记的后记(3)new
戴军几乎每天都会给我发短信,因为他也是话痨嘛!但他的短信被我存在“不删除文件夹”里面的只有两条,一条是他的名言“伤口越多的钻石越晶莹”。记不得为什么发这条给我了,多半是我们又在为什么感情问题互相感叹。
另一条,上面写着“12点不迟到就是胜利!”原因是那天我们约好上午10点录节目,由于前一天晚上我去跳拉丁,还喝了酒,所以,翌日9:50的时候我才在自家床上“自然醒”,一看时间,赶忙短信给他说“录音时间能不能改成11点?”他回答说“好!”然后又补充了上面的那一条:“12点不迟到就是胜利!”
发该条短信的时候,据我们的录音师说,戴军已经到制作室了。
(跑题了,关于戴军的请参考他的那一段。)
另一次,有一阵子,我忽然陷入“很没有安全感”的情绪困扰中,变得长时间的神经兮兮,开始肆意地怀疑自己。
每个女人,每过一阵子,大概都会怀疑自己或神经兮兮,只是我比普通的神经兮兮更加神经兮兮了那么一丁点儿。每天惶惶然不可终日,受牵连最严重的当然是麦琦。
终于,一日午后,许是忍无可忍之下,麦琦在我们最常出现的国贸一层天井附近(距离她热爱的prada和cartier刚好平均距离的地方)忽然一声断喝打断我神经兮兮的唠叨。
然后冲我嚷道:“秋微你知道吗,你这段时间都变了!我不喜欢你变得这么没自信,你不能再这么没自信地过下去了!”
那是我们成为朋友以来她唯一一次冲我嚷,不,确切地说,那叫做“吼”。而且,在“吼”的内容前面还连名带姓地加上了我的学名!这就更是空前绝后让人匪夷所思。平时她都叫我“hello呀”或“秋秋”
这让我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在她打断我之前我正在老生常谈地向她表达我对自己的不满,那天说的是长相,刚说完眉毛,正在说鼻子,说完鼻子我还打算说牙,然后说脖子,胎记,脚趾……
那一阵子,至少半年吧,我忽然对自己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不满与怀疑。拉着麦琦陪我去改了n次发型,漂白了牙齿,扎了耳洞,学高尔夫球、自由泳,还打算学打击乐,潜水跟跳伞。
本来还要割双眼皮隆鼻垫下巴瘦脸,幸亏那韩国大夫很负责地说我是恢复很慢的疤痕型皮肤,我的脸才逃过此劫。
我把那些统统解释成“没有安全感”的后果。
但麦琦很显然不完全这么看,或许她是对的,按客观逻辑来说,通常也是“旁观者清”。
是啊,在当时的情势之下,如果我连“自信”都不愿意有,也许就真的是啥都不剩了。
那之后我试着不再说起关于“安全感”的一切。
那之后我也试着不去想那些令到我对自己不满的理由。
那之后,我也试着找回已经迷失的自己。
过程是痛苦的,我们从此对那个插曲只字未提。
我也许憋了好多的话,想用别的方式表达出来。因此,有几个月,就很空前地专心致志地写,写呀写,写呀写,一直写一直写,写写写。
甭管写出来的最终被如何品评,我知道写的过程让人找回一点点以前熟悉而且美好的感觉。比如,至少,对指尖的自信。在大学钢琴课程修毕n年之后。它们终于又成功地回复了当年在键盘上飞跑的速度。
想到那天在异国的河畔忽然有个陌生人出现在背后的惊叹:“天哪,你能这么快地写出这么多中国字啊!”
是的,04年,繁忙乏味的工作之余,也断续写了超过40万字,就算4分之3都是废稿,那好歹也是一指头一指头写出来的。用另一个好朋友杜米拉的话来说“没有废稿哪来的稿费呢?”
稿费跟那一段的颠沛是不是成比例且不说,但我也从来都相信,没有哪一件事情是白做的,不管好的,或是不好的。
因此,此时此刻,我很想表达个感谢,若不是那天麦琦冲我吼,也许,连废稿都不会有,当然更不会有稿费,朋友的意义就是在不经意间用四两拨千斤的方式让一个短时混乱的人尽回到生活的轨道中。
虽然我知道其实麦琦并不真的在意我写的东西—与她跟我的友谊相比—但她比任何人都对我鼓励的更诚恳,帮助的更实在。
当然,我说她“不真的在意我写的东西”,也是有根有据的。
比方说:
麦琦常让我帮她起名字,从她儿子到他们家的若干只猫到她好朋友注册的公司几品牌,不一而足,起一遛够,但,事实是,我起的一次都没被用过。
别的那些我都无所谓,
麦琦的儿子sam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小男孩儿。
记得他出生的第二天,我和我们共同的好朋友楠楠去医院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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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琦一见人来高了兴。
立刻从病床上跳下来—注意,真的是“跳”—跟我们说“看啊,我儿子眼睛可大啦!”
说着就走到时年刚2天的sam身边,把熟睡的sam的眼睛给用力扒拉开了。这孩子之前对这个世界只有勉强48小时的很局限的认识。
他的眼睛果然很大!
从那天起,sam就注定得是个坚强的孩子,谁让他摊上了这么个特立独行的妈!
关于sam的轶事,如果要写的话,恐怕还得再来20万字,还是以后吧。
说回帮sam起名字的事儿。
sam的爸爸是英国人,鉴于家里男女平等,sam就有两个名字,一个随父姓,叫sam波顿。一个随妈姓,麦琦姓杨,儿子就应该叫“杨什么”。
那到底杨什么呢?
麦琦让我起。
得到这个任务之后的许多天我都在冥思苦想。
想了一大堆,最后,麦琦从一堆里挑中了其中的一个:
“逸恒”
当天我晚上睡觉之前我就已经做上了春秋大梦,憧憬着当我自己已经变成了个老太太的时候,有天在电视里看见sam在某个国际评选上领奖--我对此深信不移--我就扁着嘴,一边织毛线,一边跟我身边的正在看报纸的老伴儿说“嘿嘿,老头子,得奖的这位杨逸恒先生,他的名字还是我给起的呢!”
那老头儿肯定不信,我们因此在之后的俩小时一直在快乐地争执— 真是美好的晚年啊!
谁知,第二天,我的梦就破碎了。
原因出在麦琦的英国老公,别看波顿先生平时中文不怎么样,关键时刻挑起刺儿来可不落人后。
据孩子他妈转述说,孩子他爸听了这个名字之后眉毛一挑,问“这名字是带有延续意义的吗?”
“why?”那妈问。
“一横?(音同‘逸恒’)”那爸说:“那就是说,后面还有‘一竖’、‘一撇’、‘一捺’喽?这很好,我们的确应该有个好多孩子的大家庭!”
就这样,为了符合国情起见,对“好多孩子的大家庭”兴趣不是那么太大的麦琦,断然否定了这个名字,完全不顾我晚年憧憬破碎的悲惨感受。
这还没完,又过了两年。不知怎么的,又想起名字这事儿了。
麦琦喜欢那种干净利落、铿锵顿挫、掷地有声又不乏感性的名字。
“比如李白、窦唯。” 麦琦如是说。
“可这也是人家会挑姓啊。”我挑衅。
sam姓杨,若叫“杨白”?一般(直接的感觉是后面还得在跟个“劳”字才有结束感)。“杨唯”?也一般(且发音千万要准确,如果碰上sam他爸那种平仄不清的人一念,就有点麻烦)!
麦琦听我一说,翻了翻眼睛,快速思考了刚才的状况之后选择了忍气吞声,诚如她一贯对我的态度。
“不如这样好了。”我就看不得别人忍我,良心发现,又挺身而出:“叫‘杨惑’,你觉得怎么样?”
看她低头沉思,我又赶紧补充“‘少则得,多则惑’的‘惑’。”
关键时刻搬出老子,很明显,古老的文明在现代人身上多少起了些作用,麦琦的脸上缓缓地露出满意的微笑。
后来的一两天,麦琦每隔一两个小时就拿她儿子做实验:
“谁是杨惑?”
“我!”sam总是很捧场,不管在干嘛都会立刻放下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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