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今晚有事不回家-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刘正在洗澡,估计他是不会出去的,因为他已经付了钱给她,眼下他需要女人的服务。
我沉重地挂断了电话。“她是谁?她说了什么?”菲菲问。我痛苦地抿着嘴角,菲菲没有追问,平静地转身离去了。
此后好多天,菲菲没有回来。我很担心,可燕子却不以为然。燕子从来不把男人对她的伤害放在心上,她想当然地以为别的女人也会像她一样坚强。她经常说,对于滥情的男人,最好的抱复方式就是面色平静地离开他,如果还跟他在屁股后面哭哭啼啼,求他改邪归正,那样的女人真是又可怜又可恨。
一个星期天,我终于在一家酒吧后面的巷子里找到菲菲的住处。她神色平静,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
我小心翼翼地问:“大刘来过电话吗?”
“没什么,军强,大刘在国外耐不住寂寞,找个女人,我很理解,男人嘛,可以将性与爱分开。”
这不是真实的菲菲,我宁愿看到她大哭大闹,也不愿看到她如此冷静。我知道她愈是掩饰周密,内心的伤痛愈深。那天,我在菲菲家吃了午饭,下午燕子打电话要我陪她去健身,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我借故没有陪她去,在菲菲那儿看球赛。菲菲抱着一个玩具狗坐在我身边若有所思地盯着电视,进球的喝彩声没有掩饰住她的啜泣。
“以前,我和大刘也经常这样坐在一起看电视的……”
她哭泣的样子令我心痛,我说:“菲菲,你放声大哭一场吧!”
“军强!”菲菲扑在我的肩上,放声大哭。
我长这么大,那还是第一次被女孩子的泪水打湿肩头。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很强大,又很忧伤。此后,我经常去看菲菲。她比燕子更需要我。
对于菲菲来说,那又是一个寂寞而痛苦的夜晚,她焦躁地等待迟迟不来的国际长途,外面的台风夹带着暴雨疯狂地抽打着窗棂,发出可怕的声音。突然,室内一片黑暗,停电了。恐惧和寂寞像鞭子似地抽打着她。她给我打来了电话,一言不发,只是不停地哭泣。燕子恰好出差在外,这使我毫不犹豫地冲出家门奔向她的住处,连雨伞都没来得及带。给我开门的瞬间,菲菲已扑进我的怀里,我一动不动,任由她的泪水再一次将我的肩头打湿。这时,菲菲颤抖的唇靠近了我的唇。我来不及去思量菲菲此举是受伤后的报复,还压抑太久的需要,将她紧紧地搂进怀里……
我多么希望那夜的台风不停地刮,暴雨不停地下,这样才能混淆我的感觉,以为这是世界未日,为自己的放纵找个理由。可是,风总要停,雨总要止,太阳总要升起,美丽的晨曦透过窗帘的缝隙窥视床上的凌乱,我和菲菲早已醒来,却都不敢翻一下身,更不敢看对方一眼,内心一片荒凉。菲菲披着睡袍进了洗手间,我知道她是给我时间穿衣服。将散落在地上的衣衫一件件地捡起,我知道有一种东西我永远也拾不起来了,那就是以往我们彼此珍爱的友情,它已破碎。我连声招呼也没打就离开了。
那是我一生中最烦躁最难过的一段日子。我不停地诋毁自己,觉得自己猪狗不如。一天晚上,和同事们喝酒,只因对方说了一句笑话,我就怒不可遏地起身而去。那句话叫“朋友之妻不客气(可欺)”,像一把利剑扎在我心上,令我痛不可当,尽管我知道他们不是要故意伤害我,但我确实控制不住自己。
那晚,我独自一人去了一家酒吧,在那里我又喝了很多酒。凌晨1点时,服务生过来告诉我,酒吧要打烊了,我摇摇晃晃站起来。走出酒吧,我径直朝一条巷子里走去。这时我不得不承认,我来这家酒吧别有用心,菲菲就住在这家酒吧后面的巷子里。
那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菲菲给我打开门,扶我进屋,给我倒杯开水,然后去厨房里煮红糖粥。
喝完那碗暖胃润肺的红糖粥,我沉沉地睡着了。
从那以后,我每次晚上在外应酬喝多了酒,就会去菲菲那里。这时的我得到了提拔,每天都有应酬,有时一个晚上要赶好几个饭局。在玉盘珍馐之余,我希望早晨能有一碗温软香甜的稀饭,希望深夜回来能有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面。如今在菲菲这里,我的这些可怜的存于心中很久的愿望都实现了。
我每次去菲菲那里都是深夜,而且都是醉醺醺的,很容易酒后乱性,但我不知从何而来的自制能力,从未有过非礼之举。菲菲也从来没有暧昧之举。我和菲菲这样做好像是为了修复我们之间曾有过的友情,亦或是为了证明自己并非轻浮之徒。
那天菲菲给我买了两条名贵金鱼和一只由白色大理石制做的鱼缸。当阳光洒满房间的时候,我看着那欢快游弋的鱼儿,就想起了在燕子洗手间里苟且偷生的那两条鱼,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它们了。
那天下午,我回燕子的公寓。打开房门,立即飘出来悠扬的音乐,同时我看到门口有一双非常时髦的男鞋。我小心地踱到客厅门口,看到燕子和一个男人在客厅里翩翩起舞,那个男人就是那个舞技高超的大为。我悄悄地退到门口,小心地关上门。
晚上,我又去了菲菲那里。我对菲菲说:“今天下午我回燕子那儿,想看看我那两条鱼,却看见屋里有一个男人。”
“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这个男人应该是那个叫大为的舞男。”
“你怎么知道?”
菲菲沉默片刻,幽幽地说:“那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日子,那天我给大刘打电话,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很失败,我不想让你和燕子同情我,我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人静静地疗伤。我找到了住处,去燕子的公寓搬东西,却看到燕子和大为在床上。燕子并不惊慌,也并没有恳求我守口如瓶,她的镇静深深刺激了我,我仿佛看到了大刘从那个女人身上滚落下来,然后满面镇静地朝我走来。爱情的美丽和可贵之处就在于纯洁,可是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在背叛着自己的爱人,而且并不以此为耻呢?在我眼里,你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哪一点比不上那个舞男。谁都知道,他一直凭着一张脸和那还算不错的跳舞功夫在女人圈里混,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品质低劣的男人,燕子也会喜欢。同样,大刘在国外为了解决生理问题,也可以跟妓女上床。我不知道这世间还有没有真爱。也许是因为我发觉燕子已经亵渎了你的爱,所以在那个刮台风的晚上我留下了你。”
大刘终于要回来了,我收拾自己的东西准备离开。这一收拾竟发现自己几乎所有东西都在菲菲这里。记得当时从燕子公寓搬出时,我将东西都带到公司里去了。哪里想到,每天拿一样差不多将所有东西都拿到了这里。
提着箱子走到门口,菲菲回来了,她看着我静静地说:“你要走,我不留你,但有一件事我想告诉你,半年前,我已与大刘分手,也许我是一个执拗得有些愚蠢的女人,但我的确不能保留已被玷污的爱情。”
我放下箱子,对菲菲说:“有一件事,我也想告诉你,那天在燕子的公寓,看到燕子跟那个男人搂在一起跳舞,我并不愤怒,像误入他人房间似的,悄无声息地退出。我不愤怒,是因为我已另有所爱,这个人就是你。”
爱上朋友的女友,需要勇气,这勇气来自于真爱。在大刘回国那天,我携菲菲去机场接他。
但不可否认,勇气并不能化解尴尬。大刘没有上我们的车,只是礼貌地跟我们握了手,不痛不痒地寒暄了几句,就上了他单位来接他的车。我们之间已不复往日的亲热和友谊。
随后,我们没有出席给大刘接风的聚会,免得大家都不自然,搅了大家的气氛。大约一个星期后,我给大刘发去了一封长信,告诉他:我没有“监守自盗”,也没有乘他不在靠揭他的“老底”而对菲菲发起攻击,我们是在受到原先爱人的不断伤害下漫漫地走到一起的;我没有故意去背叛友谊,菲菲也没有先背叛他;这一切也许就是缘分,请他谅解。
大刘没有给我回信。但我和菲菲都没有什么内疚和不安,让时间去说明一切吧。 
 


 
 
今晚有事不回家
 
 
 妻子的爱,要有母爱的宽容
 
采访人物:叶子,女,29岁,居住北京,全职太太。
文字整理:肖剑
叶子是我女儿钢琴老师的好朋友。这次采访也很有意思,是在钢琴老师的家里进行的,那边,几个6、7岁的孩子在跟老师学钢琴,有我的女儿,也有叶子的女儿。这边宽大的阳台上,秋日下午的阳光暖洋洋透过弧型的大落地窗,我和叶子坐在两只舒服的竹编藤椅上,喝着叶子亲手煮的咖啡,聊了起来。
生活真的很有意思。如果时光倒退几年,我做梦也不会想到我会成为今天的样子:两个孩子的母亲,一个坐在家里的全职太太。
我认识我先生是在1994年,那年我20岁,是艺术学院的舞蹈系一个学生。那一次我们在保利大厦跳舞,他和他的朋友来看演出。他的朋友是我的一个好朋友的男朋友,人家拉着他一块来的。那个时候,他们两人就各自开着公司,是有钱人了,各自开着自己的车车,拿着手机,还是那种模拟的大砖头样的呢,急了就可以拿起来砸人。他们说,有一次在饭店打架,警察赶到把人带走,在地上拣起来十几部大砖头手机,都当凶器给收了。
说到这里,叶子和我都笑了起来。我说:那会儿在街上看见人家拿着那大砖头在耳朵边比划,边走边大声说话,羡慕死了,一个大砖头要一两万呢。拿来当凶器用,真可惜。
叶子说:他们那么神侃,谁知道真的假的,反正那会儿听他们说话挺有意思的。
那天演出完了,他们两人就到后台来请我的朋友吃饭,朋友就把我叫上了,这一顿饭吃完了,我的事业和前途就都没了,成了今天这个样子。(笑)
那顿饭是在西单吃的,一个面条馆,那是我长那么大吃过的最好的面条,当然那面条卖的比肉都贵。吃完饭,他们又说要去JJ蹦迪。你比我大几岁,那肯定也应该去过JJ、Best吧,那时候就流行这个,人家现在的年轻人早就不完这个了。
在JJ蹦迪和喝酒时,那两人是一对,他自然就缠着我了,甜言蜜语地跟我套近乎。他是北京的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的,86级计算机系,给我吹他们在中关村怎么捣计算机。后来我知道,他就是北京人,家里的背景不错,他一毕业就下海,所以很早就先富起来了。他的名字你就不要写了,我们就叫他小马吧,他们朋友都这么叫他。那时大家都喜欢看周润发的电影,那个《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是大家崇拜的偶像,他就自封为小马。你别说,他多少和周润发还有点像,这点他很得意。曾经还专门带我去看周润发的电影,问我:喜欢周润发吗?我说:喜欢有什么用啊?他就顺势往上贴:够不着发仔,可够得着我啊。
再说那天,我们JJ出来时,已经快夜里两点了。他的朋友送我的朋友回家,她就是北京人,小马就送我回学校。校门都关了,他帮我爬上大铁门,然后隔着大门跟我说再见,说明天晚上来接我吃饭,然后也不等我说什么,就开车走了。他们这些人,对女孩子都自信得很。
长话短说,反正这个小马对我狂追不舍。等我大学毕业,他又给我活动留北京,我上班没多久,我们就结婚了。结婚时我都怀孕两个月了,这不,就是外边弹琴的老大。老大是个女孩,虽然我们,包括他的父母都很喜欢,大家都疼爱,但是他还是想再要一个男孩,就让我再生一个。我当时有些犹豫,因为如果在要孩子,我就没法工作了,而且这以后即使孩子大了,我在家这么多年,专业什么的肯定都荒废了,什么都没法干了。
他反复做我的工作:一是一个孩子太孤单,玩都没个伴,两个多好啊;二是他们家就他一个独苗,总想着能有个男孩,当然,如果再一个不是男孩,那也算是给他父母有个交代了;再者,经济不是问题,我就是上班,以我的资质天赋,也不会有多大成就,还不如在家轻轻松松做全职太太,相夫教子呢。就这样,第三年,我又生了个孩子,是个男孩,全家都高兴坏了,把我看作他们家传宗接代的大功臣。(笑)没想到吧,就这么封建,重男轻女,跟落后农村似的。不过话说回来,我也喜欢孩子,两个孩子确实挺好的,当然了,国家不鼓励,可我们两个人都是独生子女,也合乎政策。
才开始在家里做全职太太时,也没觉得什么,因为那时孩子小,整天忙,虽说有保姆,孩子的奶奶也帮忙,可还是累,现在孩子不太累了,有时候我就想自己的事,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的事不用我操心,除了照顾孩子外,我就是看看书,去俱乐部做些美容健身什么的,我的专业底子还有一些,跳会舞,练练形体,有时候就跟教咱们孩子钢琴的李老师一块去游泳。怎么说呢,日子比较清闲。
但是,烦心事也不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