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啊,我会拿一把菜刀,比着他的脖子,问他——亲爱的,去喝一杯咖啡好不好?”
于是,陈朗、如意、小蕾一同笑起来,继续攻打那盘寡不敌众的土豆丝。
啊,土豆丝,异国他乡的土豆丝。陈朗、杨如意、郭小蕾三个女孩围着一盘清清爽爽的土豆丝,陶醉地吃着,她们分别已经27岁,28岁和25岁。分别穿着红色、黑色和白色的裙子。她们最喜欢的食物分别是西瓜、西瓜和西瓜,而她们最讨厌的动物分别是蟑螂、蟑螂和蟑螂。她们有过的男朋友分别是3个、2个和0个。她们平均每哭一场的间隔分别是3天、5天和4天,但平均一天微笑的次数是29次、15次和138次。她们的政治立场分别是“自由主义”、“什么他妈的政治观”和“我希望熊猫永远不灭绝”。她们理想分别是“一个悄悄在夜总会唱歌的著名学者”、“Max Studio总裁的情妇”和“12个孩子的奶奶——这12个孩子的头发要有各种颜色”。她们对生活充满了斗志,虽然她们也不知道这斗志来自于信心还是恐惧。窗外是一个叫做纽约的沸腾的城市,而这座城市和它的沸腾,说到底,和她们没有什么关系。
◎3 如果他今天晚上吻我(1)
如果他今天晚上吻我,我就不推辞了。如意边咀嚼着那块Tiramisu,边呆呆地想。哪怕不是出于爱情。她补充地想道。我他妈也要get a life。她几乎是气愤地想。就算是冒牌货的life。她又伤感地想。
“他”就是一平,也就是James,也就是Professor Lee,也就是坐在如意对面的这个家伙。如意觉得他很贴心时,就叫他一平。觉得远时,就叫他James。觉得他该死时,就叫Professor Lee。
一平是一个华裔美国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一个没有故乡的人。
“你们美国人最小气了……”如意喜欢这样揶揄他。
“我不是美国人。”一平总是这样一本正经地纠正道。
嗯。还算有良心,不搞帝国主义。如意最讨厌那种口口声声“我们美国人……”的美国人。
但问题是他就是美国人。
这个家伙最令人头疼的地方就是,你测不出和他的远近。他好像是坐在你身边,也好像离你很远。他好像对你很心疼,又好像只是一种客气。他好像是喜欢如意的,又好像缺乏一股热情。这种暧昧让如意很困惑。如意喜欢安全、确定的东西,就像她喜欢存款,但不喜欢买股票——股票跌宕起伏的,让她不安心。但是一平就是一支股票,走势永远不清楚。如果有可能的话,她希望把这支股票换成现金,锁在柜子里,看它往哪里跑?可是她和一平已经这样阴云密布地来往了半年多了。不是晴天,也不是雨天,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阴天。是进是退,你倒是表个态啊?如意常常有种拎起一平的耳朵,把他像铁饼一样掷出去的冲动。
把他摔个稀巴烂,也许他就想明白了。她想。
“那个店很小,也很脏,但是做的汤圆特别好吃,我每天早上都很高兴地去吃。开这个店的是一对夫妻,他们告诉我他们是浙江人,他们说浙江人很多都到这里来做生意。他们还养了一个狗……”
“一条狗。”如意纠正道。
“哦,一条狗。我问他们这条狗叫什么名字,他们说狗还要什么名字啊。我想也是,狗还要一个名字,这实在太腐败了……”
腐败?如意差点没笑出声来,但是她忍住了。一平这个家伙的可爱之处就是,他讲汉语时,经常把无意的错误和有意的幽默有机地结合起来,也就是装傻把真傻结合起来,算是把男人做到了一个境界。
“然后有一天早上,是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不对,是星期天的早上,不对,是星期六的早上……”
“你怎么这么啰嗦啊?”
“对不起,杨小姐,下回不敢了。总而言之,是一个星期六或者星期天、不是星期六就是星期天、反正不是星期一二三四五的早上……”
也许他还是喜欢我的吧。这么卖力地逗我笑,如意想,这么愚蠢。如意不喜欢愚蠢的男人,但她喜欢一个聪明的男人愚蠢的时刻。好像一切防备都给松懈了下来,而让一平真正松懈下来,多不容易。他浑身上下,至少有一千个拧得紧紧的螺丝钉。
Tiramisu,多么动听的名字。一平曾经说过Tiramisu在意大利语里是pick…me…up的意思。Pick me up。 如意笑了一下。她一勺一勺地挖着这松软、甜润的意大利糕点,好像她不是在吃一个甜食,而是在吃一种想象力。
咖啡馆门外的天一点一点暗下去。一个塑料袋从门口飘了过去。起风了。
“……然后他们就打了起来,那个中年妇女拽住那个司机不放,说她儿子的脚给撞坏了……”
如意也不知道李教授的故事怎么就从“星期六或者星期天的早上”过渡到了“一个中年妇女拽住那个司机不放”。她好像已经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觉得有一张脸在眼前晃,一张嘴在翻动,幽暗的灯光斜斜地照过来,将她捏勺子的微翘的兰花指投影在桌上。
如果他今天晚上吻我。如果他今天晚上吻我。如意轻轻挖起一勺Tiramisu,往嘴里塞去。
◎3 如果他今天晚上吻我(2)
“咱们喝点酒好不好?”如意突然打断一平,问。
“Ah…O; some girl wants to make trouble tonight。”James 笑道。
“what trouble? Raping you?”
“Please。”
如意大笑起来。笑完了两个人突然都不知该说什么,陷入一小段没头没脑的沉默。
如果是在电影里,如意想,这时候他应该把手放在她的手上,应该凝视她的眼睛,应该微笑,应该把脸凑过来,吻她的脸颊。
当然,电影是电影,生活是生活。电影是镜头里光鲜的明星,生活则是电影的丑小鸭表妹,头发稀疏,皮肤粗糙,而且牙齿不整齐。
“So; anyway,那个女人开始大叫大嚷,说她儿子的腿撞断了……”一平要了两杯红酒,继续若无其事地讲故事。
三个小时后,如意和一平在一平停车的地方,非常礼貌地说再见。说再见的时候,他们相距足足有两尺远。一平脸上的微笑像用杆秤称过一样得体,而如意挥手的幅度也像用尺子量过一样有分寸。就是月亮都亮得很严肃,一点柔情蜜意都没有,冷冰冰的,像一枚图钉。
风起得更大了。明明是夏天,怎么就有一股子寒意?
Tiramisu到底没有什么用,就是刚才喝过的那两杯红酒,也是他妈的废物。如意看着James的Nissan飞驰而去,站在空旷的大街上,手操在口袋里,发了一小会儿呆,然后转身回家去。
◎4 亲爱的K( 之二 )
“亲爱的K……”陈朗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天花板。电视没有关,但是声音已经被她拧去。只剩下五彩缤纷的光,在屋子里闪。
亲爱的K:
七月的下午,多么闷。今天下午,像昨天下午,明天下午一样安安静静。你知道吗?安静也可以很刺耳。真的,安静捣毁着我的听觉,像一个发狂的野兽捣毁一个村庄。
我已经和周禾分手了。我很难受,但我怀疑这难受只是出于一种惯性。任何一种关系,就像孤独,都可以上瘾。上瘾了要把它戒掉,就很困难,但这与你爱不爱一个人没有关系。
我很孤独。孤独得像一颗星球。每天一个人出门,一个人回家,一个人买东西,一个人做饭,一个人醒来,一个人睡着。我知道这里是纽约,不应该是这样的,我应该和朋友们去看画展,听音乐会,去中央公园跑步,去西村去逛街。早上运动,下午看书,晚上约会。生活可以多么健康,但不知怎么了,我就是一个人。好像每一个日子是另一个日子在镜子里的投影。无限的镜子,无限的投影。
也有他们。那些餐馆里的、图书馆里的、路上的熟人,大家说说笑笑、嘻嘻哈哈。但是,他们的脸,像海边的贝壳,哗,一个浪头过来,贝壳出现了,哗,又一个浪头过来,贝壳又消失了。
因为静,我都听见时间走动的声音,看见它走动的样子了。它有四个爪子,每一个爪子上都带有很尖很尖的指甲,还染成红色。被它拍一下,你就玩完了。当然,你知道我是在吹牛。我寂寞的时候,尽爱自己给自己吹牛。
天气热得要命,热得我只想骂娘,但这不能转移我对孤独的注意力。我在考试,考QUALIFYING。可以想象吗,我已经27岁,还在和20年前一样应付考试。问题的关键是,我不知道考试这件事,和我活着,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不过在内心深处,其实我又很感激这个考试。因为有它,我目前的生活才有一个线索,否则,每一个日子都会像失重的氢气球一样,飞到天上去。依此类推,考试、工作,学习,结婚生孩子,都只是生活的权宜之计。时间好像一个疯狗追赶着你,你需要不停地回头,给它扔肉包子。于是,考试、结婚、出国、找工作……一个一个的肉包子,香喷喷的肉包子,就这样给掷了出去。不就是这么回事。
我现在经常走着走着,就想到了死亡。我不是说自杀。你知道我,我不会的,没那胆量。我是说,我想到了生活的属性,和死亡一样,就是寂静。静静地醒,静静地睡,静静地忙碌。大街上的、学校里的、办公室里的、工厂里的、田间的,那些热闹,总令我疑心,仿佛是粉刷在生活之上的劣质油漆,风一吹,剥落下来,散落一地。风再一吹,这些尘埃,也就消失在了宇宙里。
陈 朗
◎5 如果你不那么闷就好了(1)
当然,事实是,陈朗和周禾的分手只延续了一个星期。他们是分手了N次,但又N加一次地和好,简直是分上了瘾。好像分手对于他们,是对爱情的一种“休克疗法”。
陈朗和周禾坐在STARBUCKS里。是一个靠窗的座位。
陈朗戴着她新买的墨镜,梳着一个高高的马尾辫,突然撅了一下嘴。
“怎么了?”
“没怎么。”
“那你干嘛撅嘴?”
“撅着玩呗。”
和周禾在一起,陈朗是很累的。很累的原因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背负着一个问题:我们什么时候分手?
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喝了一口水。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打开电脑。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微笑了一下。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起身去上厕所。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蹲在马桶上发呆。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回到座位。
所以说和周禾在一起,陈朗是很累的。她把这个问题扛来扛去,扛得气喘吁吁。每跟他多呆一分钟,就像是多爬一级楼梯。这个问题就显得更沉重了。
其实陈朗是喜欢周禾的。她喜欢他笑起来的样子,嘴巴咧得大大的,像幼儿园的孩子得了一张大奖状。
她也喜欢他的笨嘴拙舌,常常被陈朗噎得一句话说不上来。一句话都说不上来,他就会气得笑起来,又像是幼儿园的孩子得了一张大奖状。
正如陈朗对于周禾是一个谜,周禾对于陈朗也是一个谜。他中学的时候,数理化永远是全年级第一,语文英语政治什么的则永远“跟不上”。陈朗对这种奇异的结合很佩服。一个毫不谦虚地把数学物理考第一,又毫不客气地把语文政治考砸的人,应当也挺酷的吧,她想,傻得恰到好处。
周禾对陈朗特别好,但是是那种一点也不动脑筋的好。比如他会给陈朗买米,买西瓜,买螃蟹吃;陈朗没事撅着嘴的时候,他会不厌其烦地问她怎么了;没话说的时候,他会看着陈朗,没完没了地笑;看到陈朗捧着他买的大西瓜,聚精会神地啃时,他的心里会涌起一股柔情。
除此之外他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或者知道,也懒得迎合。他知道她喜欢看Woody Allen的电影——但Woody Allen是谁,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听她经常嘲笑好莱坞的警匪片和香港的功夫片,但是他自己一打开电视,总停在那些打打杀杀的频道,看英雄飞檐走壁,看好人打死坏人,看有情人终成眷属。他知道她喜欢音乐,好像特别喜欢一个叫Tom Waits的歌手——她会说,“你听,多好听啊”——而周禾会老老实实地去听,听半天也不知道好在哪,于是就像当年上语文课一样,毫不客气地睡了过去。然后她会叫醒他,说:你看,咱俩就是没有共同语言。周禾的脸就会暗下来,像是被摘了一张大奖状。
周禾觉得这没什么。他是不懂那些东西,也不想懂。但是他喜欢一个女孩喜欢那些他不喜欢的东西这个事实——总得有人喜欢那些他不喜欢的东西吧,否则世界只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