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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过木泰递过来的湿毛巾,替小玉细细擦了把脸,低声埋怨道:“怎麽喝成这样?”
小玉身体一歪,半躺在沙发上,喃喃道:“我错了……我错了……你别生气了……我以後不会了……别不理我……”
闭著的眼角渗出晶莹的泪珠,顺著面颊缓缓滑下来,滴落在沙发上,不见了。
沈彬的眸色暗下来,伸出手指拭去他掉落的眼泪,自言自语地说:“你是为了他哭吗?果然,和那人在一起,都是会哭的……”
☆、爱情没商量(十八)和好
小玉睁开眼睛,一时间不知道身在何处。他转脑袋想瞧一下周遭的环境,可是脑壳里像有锤子在使劲儿敲似的,闷疼闷疼的。
他暗骂了一句:“妈的!”
阿敏清秀的脸凑到他眼前,一脸担忧地问:“你醒了?”
“我在哪儿?”
“在浩哥家。你昨天喝醉了,还是沈先生把他抬过来的。”
“我一点儿不记得了。”
他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不但头疼,身上也疼,像被打了一顿似的。
阿敏从桌上捧过一个碗,“把醒酒汤喝了。这是浩哥的独家秘方,他说喝了会好过一些。”
“谢谢。”小玉接过碗,一口气喝干。温暖的液体带著酸甜的味道流进胃里,确实比刚才舒服。
阿敏担心地问:“你怎麽啦?是不是有什麽不高兴的事儿?”
小玉甩甩头,勉强笑答:“哪有啊。”
阿敏试探著问:“是不是为了那个教授?”
小玉心脏一抽,挤出大大的笑容:“你别瞎猜了。我真的没事。还是你好啊,苦尽甘来了。我看浩哥对你挺好的。”
阿敏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甜蜜地点点头。
小玉去揪他微红的小脸:“看你这小样儿!”
小玉实在不想吃东西,怕阿敏担心才勉强喝了一晚粥。
离开程浩的店,他昏昏沈沈地在街上走。冬日温暖的太阳此时照在身上让他更晕了。他向单位请了假。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往庄明逊家的方向走。
他不甘心。就算是庄明逊再也不理自己了,也要把心里的话说清楚,至少要告诉他自己以後再也不偷东西了。
好不容易回到庄家,他已经累得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一阵一阵的天旋地转。他一头栽进客房自己睡的床上,沈沈地入睡。
庄明逊去邻城开会,下午的时候才下高快。
那天和小玉发生争吵,还打了他一耳光,说实话他心里是非常气愤的。幸亏第二天要出差,要不然真不知道如何面对小孩。
这几天他没有联系小玉,就是想冷静一下。当真冷静下来,他觉得自己当时太冲动了。
毕竟小玉从小在那样的环境长大,他的是非观和普遍的道德观念肯定是有差异的,何况他做十多年小偷,忽然在几个月之内完全改变似乎不太可能。自己是学心理学的,难道还不知道要纠正一个人的习惯行为是需要时间和耐心的?
庄明逊很诧异,自己一贯理智,发现小玉偷东西的时候那种暴怒的情绪竟然压都压不住,实在太不冷静了。
有多久没有如此冲动?不过说起来很奇怪,自从认识小玉後,心情很容易被他影响,高兴是不高兴也是,很容易就把什麽理论什麽风度全头抛到脑後了。
是因为小玉本身就性格活泼,还是因为小玉像那人的缘故?想到这里,庄明逊蓦然感觉烦闷,他长舒一口气,把这个念头至於脑後。
不知道这个倔小孩会不会还在闹别扭?好几天没联系,应该冷静下来吧?或者一怒之下已经从家里搬走了?无论如何,不打算放弃他,即使搬走了,也要把他揪回来。
庄明逊一边靠近家门,一边从兜里拿出钥匙,脚步忍不住轻快起来。
打开门,房间整洁依旧。看来小孩并未疏於打扫。那麽他应该没有离开。
庄明逊露出愉快的笑容,将行李沙发旁,脱下外套往房里走。
客房门开著,小玉一动不动地爬在床上。
庄明逊喊了两声,他没有答应。庄明逊微微蹙起眉头走进客房。
小玉睡著了。走近他身边,能闻到淡淡的酒味。
喝酒去了吗?这孩子!
庄明逊在床边坐下。小孩的脸色很苍白,眉头拧在一起,身体时不时抽动一下,显然睡得不安稳。
做梦了吗?这样的表情,显然不是一个好梦。庄明逊心里涌起一阵温柔。他伸手轻轻将小玉额前的头发扒开。手指碰到皮肤,冰凉。
庄明逊站起来,拉开被子盖在他身上,悄悄退出房间。
本来还有些疲倦的,一起收拾停当後反而亢奋起来。他想著小玉喝了酒,特意煮了一锅粥,然後拿出书靠在沙发上看。
小玉做了好多乱梦。虽然在睡觉,却比醒著还累。挣扎著醒过来,天色已近黄昏。他迷迷糊糊地坐起来,揉了揉眼睛。猛地停下动作,拉起被角愣了愣。
他回来了!这个念头在脑海中闪过。小玉跳下床,趿著鞋跑出房间。
庄明逊正坐在沙发上看书。见到他,放下书,温和地问:“你起来了?”
小玉站著不说话。
庄明逊奇怪,站起身问:“怎麽啦?”
小玉象子弹一样飙过来,撞进他怀里,两只胳膊紧紧环住他的腰。
他又低低地问了一声:“你怎麽啦?”
小玉仍然不说话,肩膀微微耸动,传来压抑的呜咽声──小玉趴在他胸前哭了。
庄明逊什麽情况都想到了,就是没想到小玉会哭。
从开始的愣神中清醒过来,他轻轻推小玉,想把他的脸抬起来。
小玉使劲把头埋在他胸膛上,固执地不肯离开。庄明逊只好温柔地拍著他的背脊,以示安慰。
过了一小会儿,小玉哽咽著咕噜了一句话。
庄明逊没听清,“你说什麽?”
小玉离开他的身体,低著头,稍微提高了一点声音:“我以後不偷东西了。你别生气。”
庄明逊笑起来:“那很好啊,干嘛不好意思?”
小玉抬起头,瞪著红红的眼睛说:“我没有不好意思。”话还没说完脸就红了,他又低下头。
庄明逊捏住他的下巴轻轻地来回晃,“是不是认个错觉得自己没面子了?”
小玉甩了甩头,甩不开他的手,只好认命地被他抓著,嘴硬地说:“哪有的事儿?”
庄明逊抬起他的脸对著自己的眼睛,认真说:“有勇气认错是好事情,不用难为情。”
小玉见他满眼的温柔,心里流过一阵暖流,也认真地点头,“我知道错了,以後再不犯了!你不要生气了。”
庄明逊眨眨眼说:“知道我是为你好了?”
小玉嘟起嘴,垂下眼睛,头几不可见地动了动。
庄明逊拉他坐下,“其实那天我太急躁了,不该对你发那麽大的火,更不该动手打你。你也不要生气了。”
小玉摇摇头说:“你是为我好。”
庄明逊的手指在小玉被打的左边脸颊上轻柔地来回滑动,仿佛看见它红肿的样子,不由得怜惜起来,声音也变得无比温柔:“你答应我以後不再偷东西,我也答应你以後有事好好地说,不再乱发火。”
小玉的脸又红了,随著他滑动的手指脸颊越来越热,低声答应:“好的。”
庄明逊眼中闪过复杂的情绪,声音低下来,带了一点儿淡淡的惆怅:“可能我是管你管得太多……我想你好,也相信你会好……”
小玉抓住他放在脸上的手指,深深凝视著他,眸中光芒闪亮:“我知道,我以後都听你的。”停了停,他又补充道:“我喜欢你管我。”
庄明逊唇角微勾,笑笑地说:“不嫌我罗嗦了?”
小玉急了,嗔怪道:“你这人真是,怎麽还记仇的?”
庄明逊收起笑容,叹息地说:“小傻瓜啊。”
小玉想回嘴的,可是庄明逊眼中犹如子夜一般无边无际的黑,在黄昏的光线下,里面流动著异样明亮的光彩。他不自觉地把嘴边的话咽回去,垂下眼睫乖顺地低了头。
“昨天喝酒了?”
“嗯。”
“喝醉了?”
“嗯。”
“你啊,要小心身体,别仗著年轻乱糟蹋。”
“嗯,知道啦。”
“我煮了粥,一起吃。”
小玉望著走向厨房的背影,由衷地高兴起来。能呆在他身边,被他唠叨,真好。
作家的话:
最近萌上鸟种田文,好想写,不知道娃们喜不喜欢?
☆、爱情没商量(十九)故人相遇
沈彬的车停在郊外的墓园门口。
沈彬一身黑衣从车里下来,对身後开车门的木泰说:“你在这里等我。”
木泰的嘴唇动了动,最後只低声答应:“是。”
沈彬走进墓园。四周很安静,只有风的声音在回旋。深冬的山风刮在脸上有刺痛的感觉,黑色的大衣在风中猎猎作响。皮鞋踩在青石铺的路上,发出铮然的声音,在荒凉的墓园里有一种单调的凄惶。
这里安息的都曾是鲜活的生命,最後变成一坯黄土,被人淡忘。
沈彬在一座地处偏僻的墓碑前停下来。小小坟茔,很简陋,远离风水好的主墓园,显得形单影只。
沈彬蹲下身,从兜里拿出手绢将墓碑上的灰尘简单擦拭了一下,又清除周围长高的野草,然後将手中的白菊花放在墓碑前。
“桐桐,我来看你了。”他带著涩…然的语调开口,“最近太忙了,没时间,寂寞了吧?我现在有空了,一定常常来看你。”
他索性靠坐在墓碑旁,絮絮叨叨讲自己最近的情况,包括生意、私生活、和一些遭遇的趣事。
他讲完,停了停,声音冷下来说:“庄明逊回来了。好像回来好长时间。他混得不错,去国外转了一圈以後就功成名就了。看他现在的样子,真是不甘心啊!他连你在这里都不知道。”
他伸手触摸墓碑上的照片。照片上是一名微笑的少年,眉清目秀,有七八分像石小玉,唯一不同的是他眉宇间笼著一抹轻愁,即使是笑容里也带了一点小玉没有的忧郁。
照片下简简单单写著“吴桐之墓”。
沈彬注视著照片,眉宇间露出纯粹的悲哀之色。
过了一会儿,他轻声说:“他遇到了一个男孩,长得很像你……他们俩很好的样子。”他的声音越发低沈,却更显激越,“他凭什麽过得好?那麽虚伪的人!凭什麽既能拥有事业又能拥有爱情!凭什麽人人都会原谅他包容他!他做错事情,就该付出代价!”
他一拳砸在石碑上,眼中闪过幽冥一般的寒意,“桐桐,你放心,你不会白死的。”
说完,他缓缓站起身,掸了掸衣服,最後留恋地望了一眼墓碑,转身走了。
走出墓园的时候,他已经尽数收起脸上的悲伤,又恢复了淡定的容色。
坐上车以後,木泰小心地看著他的脸色,装作不经意地问:“沈先生去看的是亲戚吗?”
沈彬淡淡地回答:“是一位朋友。”
“一定是很好的朋友吧?你常常来看他。”而且每次都会呆好长时间。
沈彬没有回答他,突然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石小玉真的住在庄明逊家。”
木泰一愣,回答:“报告上是这麽说的。”
沈彬按著额角,好像很疲倦,又有似乎神思不属,“贺武在给大学捐钱,我们也捐吧。”
木泰不理解地问:“他捐钱是想洗白贺家,我们做的本来就是这种生意,又不要多好的名声,干嘛要捐钱?”
沈彬转头望著窗外,平淡地说:“我说捐就捐,肯定是有用的。”
庄明逊所教的社会学专业不是热门专业,各项资金相对少一些,学院领导和庄明逊这样的骨干都在积极地找一些愿意出资合作的公司。最近有一家大公司给学校赞住了一大笔钱,其中有一部分指定给社会学专业,把学院领导和专业老师高兴坏了。
人家既然出钱了,学校自然要出人,做做宣传,应酬应酬,那是必须的。
应酬嘛,免不了去声色场所。虽说是大学教授,却也免不了俗,找些陪酒的小姐是会经常遇到的,总绷著个面子别人肯定说你装B。
庄明逊是第一次到K城的夜总会。他平时几乎不过夜生活,今天是被赞助的公司硬拉来的,说这个国色天香档次高,里面的陪酒小姐还有大学生。
刚进门的时候,一楼是演艺吧,很吵。坐电梯上到四楼,便安静下来。地上是厚厚的红地毯,墙上挂著各色抽象油画,窗户挂著深红的天鹅绒落地窗帘,服务员笔挺地站在走廊里。
请他们来的人向服务员报了个名字,变有人引著他们到包间。包间的装修奢华典雅,不见俗气。
刚坐下准备点东西,包厢门开了,沈彬在门口向请客的人打招呼。
那人忙把他迎进来,向M大的各位老师介绍:“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