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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女人。女人可以充当他们两个之间、一道安全的屏障吗? 若是能和陈秋像平常那般相处,林春觉得要他跟一个不太喜欢的女生在一起,也没有所谓。既然他们不可能跨越那个禁忌的关口,那就退而求其次,只做普通的朋友,就像他和戴志、和李旭、和王秀明那般。尽管在林春心内,陈秋的位置永远跟别人不一样,但只要他不说出来,陈秋就不会知道。
只要他不知道,那要粉饰太平,也就不难。於是林春想像,如果陈秋身边有了一个女人,他会感到怎样? 上一次,听到陈秋说他曾交过几个女朋友,又和她们上过床,林春心内就有一种莫名的感受,好似是松了一口气,又有种空虚的怅然。
陈秋曾和女人一起,那就是说他不是同性恋。是的,陈秋一定只是因为寂寞,才找上他。而林春自己又从来不是同性恋,虽然也确实没喜欢过任何女生,可是他肯定自己不会突然找男生交往,更莫说是肌肤之亲了。光是想像另一个男人像陈秋那般,对他做那些亲密的事,林春就感到一阵恶心。也许是因为陈秋长得漂亮,所以他才会接受……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
现在他们及早分开,对大家都好。林春就可以实现他母亲的梦想,将来娶个贤妻,生得一儿一女,凑够一个「好」字,还了母亲的心愿。在很久很久之後,他和妻儿、母亲,一家五口,偶尔一起去外地旅行,听起来很平凡,但不也很幸福吗? 陈秋呢……陈秋也一定有他的梦想。到了那时候,陈秋或者会跟一个美豔的女人同居,身边的女人像走马灯般转个不停,他知道若陈秋肯努力,必定能干出一番事业。
十多二十年後,他、陈秋、戴志等五人就出来聚会,聊笑,又好似返回十七八岁的那一年般,男人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好一个「到底意难平」——陈秋不是讲过吗? 林春不敢说,他那难平的「意」是什麽意,但他宁愿要这一个沉闷得来安稳、有著微小幸福的未来。
林春灵魂出窍似的想著,人早已回到课室,犹在发愣。戴志要去地理室上课,临走时往林春的脑袋瓜儿一拍,说 :「喂,回魂了,书kai子! 想什麽,想到人也入神了!」
林春摸摸被戴志打痛了的後脑,舒了一口气,怅然地说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麽。」
「看你! 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人家说『三魂不见七魄』,我看你是三魂七魄全都不知掉到哪里去!」戴志拿厚重的地理书,轻力砸向林春的头,林春知道戴志想为他打气,不禁一笑。被人关心,感觉总是不错的,尤其对方是自己的朋友。
「胡说,快去上课吧。」林春好似被人说中心事般,不太自在地说。
戴志坏笑一下,那黑白分明的孩子眼里闪著不明的眼光,林春似乎渐渐能读懂戴志伟的表情,每当他这样笑,就是在计算些什麽东西。戴志成绩一般,文学和英文尤其差,可人却不笨,光是看他轻松应付老师和田径队各级学生就知道了。
「我倒不知你最近搞什麽。刚才早会上去做过阅读分享後,你心神就更恍惚……」戴志未说完,林春便打断他的话 :「才没有,是我昨晚睡不好而已。」
「回答得那麽斩钉截铁,反而有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戴志哈哈大笑,看林春的脸渐渐红了,又见教文学的老师已经走到门口处,便赶著出去,临出去前,在林春耳边说 :「别说我不关照兄弟! 明天中秋节,秋秋又出cosplay了,说得很神秘,连我都不知道他明天会cos什麽,他只叫我将最好的相机带去。既然心情那麽差,明天就来看秋秋cosplay吧,一定能看到好东西! 我当你答应会来了啊! 先走!」
「喂……!」林春叫住戴志,可戴志像只蛮牛般横冲直撞,一会儿就连人影都不见了。
注一 : 食螺丝,指说话时结结巴巴的,不流畅。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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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58(美攻平凡受)
…难得中秋,来个三连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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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志那天只叫林春去看陈秋的cosplay,却没提过地点。林春也没有刻意去问,他告诉自己,如果他猜错地点,那他和陈秋的事就算了……然而猜中了又如何? 难道猜中了,他们就会顺理成章,再像之前那般……
假如林春是铁著心肠要断绝这段关系,那他就不应该去见陈秋,可是,在他意识到这一点之前,他已经换好衣服、离开家,迳自走去T市公园——也就是上年中秋节,林春碰见陈秋cosplay的地方,他还记得当时的陈秋是cos月姬,那素白清丽的装扮使他惊豔,至今仍烙印於脑海。
这一次,陈秋会cos什麽人物? 他总是喜欢cos历史人物,倒少有动漫人物,所以在网上掀起一阵风潮,大家都在讨论 : 到底这个人为什麽对古代服饰那麽有研究? 他哪来这麽多钱去订造服装? 更重要的是,陈秋那副由傲慢、霸气和妖气合成的相貌,实在独特的叫人一见难忘。林春由始至终,是被陈秋的外貌吸引,或是被他的性情所吸引呢?
戴志也没有告诉他确实的时间。林春知道,他们大多在八时开始,所以他故意在八时半到达公园,陈秋沉醉在拍照、摆姿势上,一定不会注意到林春有否来到,毕竟相比起陈秋,林春的外貌是如此平凡无味。
他去到初见陈秋的那道小拱桥附近。T市公园算是这几区之中、最大的公园。不难看出设计者笨拙而刻意地营造出古雅的气氛,湖泊小桥流水凉亭,一应俱全。只是湖泊是人工湖,小桥由石屎砖砌出来,流水底下躺著铝罐、纸包和垃圾,凉亭里面有著光猛的黄灯,往上望,总看不见一片完完整整的天空,因为旁边的高楼大厦彷佛要争宠似的,硬是要挤入你的视野里。
可是,在他们生活的这个小小的T市里,也就只有T市公园能够让你喘一口气、嗅著树木花朵微弱的气息。真不知道为什麽住在乡村的人,总是千方百计要去到城市生活,由古至今,无论是现代或古代,大家总觉得城市就是好,与先进、高科技、潮流画上等号,但是住在这摩肩接踵、连树木也少见的城市里,住得久人的心胸志气也会狭窄起来,对於名利得失锱铢必较,一个看不开就攀上一座高楼,从廿多楼纵身跳下来,图个解脱。
林春坐在一把椅子——他记得,就是他当日坐的地方。可看向拱桥,上面却没有一个人。他苦笑,不知到底是轻松或是沉重,他猜错了。猜错了。就好似拆炸弹时,见到红线和蓝线,只有剪对其中一条,炸弹才不会爆——而林春这算是剪对了、还是剪错了? 正因为他猜错了,所以才什麽事都不会发生,这是个好结果。若他猜对了,就会爆炸……林春俯下身,两手压住大腿,身子乏力地垮下来,他朝下方缓缓地吐一口气,然後慢慢直起身子,抚摸著身旁一盒双黄莲蓉月——那是他花了整个月的钱,特地买过来的。
他这时才不得不承认,原来自己在期待,期待著某些不可能发生的事。
黑暗中,忽然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虽然今天是中秋节,可是很少人会来拱桥这边游玩,因为这里只有长椅、没有桌子,一般家庭又总是带著一堆水果、月饼下来,总要找个有桌子的地方,所以这儿出奇地安静。人在安静的环境下,连听觉都会变得敏锐一点,林春这时就是了,他分明听到衣料摩擦的声音,虽然很微细,却的的确确存在著。
他紧张地按了按月饼盒,站起来,往声音的方向走。T市公园树了不少街灯,纵使在黑夜,仍然光如白昼,没有近视的林春不用再走前,也看清楚对面的人。
大约在十步之外,戴志脖子上挂著一个专业的长镜头相机,与身边几个男生调笑著,那些人的面孔有点熟,之前林春去看陈秋cosplay,总会见到他们带著各种专门的打灯用具,这一次也不例外。林春像木头似的站在原地,不知道应该趁他们行过来之前就走,或是要站在原地等他们。但在他有决定之前,戴志已看见他,撇下旁边的几个男生,像兴奋的小狗般跑过来。
「喂,书kai子,你来了很久吗? 不好意思啦,忘了跟你说今天我们会迟半小时开始,这是秋秋的意思,说是这次化妆很麻烦,要多花一点时间。说起来,我真糊涂,那天竟没有告诉你地点在哪儿,幸好你和秋秋心有灵犀,果真来了这里。」
林春别开脸 : 「我也不知道为什麽会来了这里,胡乱猜的。」
戴志嘻皮笑脸的搭住林春的肩膀,往拱桥那边走过去,说 :「秋秋这次的服装超笨重的,所以走得挺慢。这样吧,你就去那边的长椅坐下来,慢慢欣赏吧,保证有惊喜,我们大家都是今天才知道秋秋cos什麽人物。不跟你说了,我跟他们先去桥上弄布景、灯光。」戴志拍拍林春的肩,灿烂地笑,又飞奔到桥上,真有用不尽的精力。
衣料窸窣的声音愈来愈近,林春慌了手脚,打开月饼的手有点抖震。其实他没有食欲,只是没事找点事来做,分散一下注意力。他拿起一个月饼,撕开那透明胶袋,一只白晢如玉的手却伸到他面前,按住了林春那微颤的手。林春不敢抬头望,然而内心一股勒不住的欲望冲出来,无法克制似的,他仰首。
面前立了一个彷佛从古书走出来的俊美少年,却不是那种身衣素白、纶巾羽扇的白玉公子,而是——帝皇,一个霸气四溢的皇帝。他戴著黑色的长方形冕冠,前後各垂下一片长珠帘,掩著那人的脸,但林春从下望上去,能看得出那清逸的轮廓、淡红色的唇,和一截白净的颈项。
他身衣一件曳地玄色长袍,前襟和肥大的阔袖各滚了一道米色的厚边,由腰至腿的前幅跟袖边同色,上面绣了一条张牙舞爪,蜿蜒曲折的蛟龙,在龙的一大幅刺绣下又镶了一道朱红色的边,与衣襬底下的玄色布料构成鲜明的对比,末了穿著一对黑鞋,朱红色的鞋头如船头一样向上反出来。
「今年又是双黄莲蓉月吗?」那人轻笑,低回的笑声自喉头逸出,好像酒一般醇,让林春有点飘飘然的,一时以为自己穿越到古代里去。
「一会儿等我来,才一起吃吧。」那人撤回手,站直身子,俯视著林春时不经意流露出帝皇的高傲气派,君临天下,浑然天成。林春看清楚了,珠帘後,那双青黑色的眉给画成两道浓眉,一双本来妖惑水秀的眼睛出奇地没有太多修饰,单只是眼尾添了些浓黑的眼线,有那麽一下林春以为陈秋并不是在cosplay,陈秋只是呈现出他的本质。他本来就有这种气息,如果他是女人,必定是国色天香的牡丹,一出场就豔压群芳,将桂花的清、梅花的洁、海棠的娇,全都压下去。
而陈秋今世生为男人,自然是皇,没错,帝皇。林春知道陈秋在cos哪一个历史人物,他在很久之前就想过,陈秋跟那一个人物有点相似——
千古一帝——秦始皇。
林春舍不得眨一下眼,尽管眼睛发涩,仍然乾巴巴的睁大眼,追随著陈秋的背影。陈秋的骨架偏细,与林春一样,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但总没有戴志的健壮敏捷,可是林春可以断言,天底下再也找不出一个人比陈秋更适合去扮秦始皇。
陈秋登上拱桥拍照,林春如在梦里,仍想著,不知道秦始皇当年登基时,是否就是这个样子? 刚并吞六合,征服六国,人未死就肯定自己能有流传千古的能耐,所以他不会正眼望著任何人,所有人,包括他的近臣李斯,在他眼中都只是沙粒一样的蚁民。正因为他开创了帝业,兼有三皇五帝的气慨,所以他称万民为「黔首」,不拿他们当人看。
可是,无论百姓有多痛恨始皇,秦始皇只要一日在世,就无人敢叛乱。他就如同一大片可憎而无可拂去的厚乌云,盘踞天空俯视万民,用不著刻意装出趾高气扬、得势不饶人的样子,他天生的高贵与杀气,就是驯服天下百姓的最佳武器,他是一只披著人皮的狼。
陈秋就在拱桥上,遥遥望著长椅上如同卑微百姓的林春。不用盯得紧,那时而慵懒、时而暴戾的眼睛间或瞟林春一眼,林春便觉得自己要在陈秋面前下跪,在他跟前匍匐,不敢正眼看著他,然而心底处又极度渴切陈秋那如同恩典的碰触。矛盾的感情在林春体内犹如两股相冲的气,使他生出激动的热潮,好似快要被那种热烧成灰烬。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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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59(美攻平凡受)
…这是第二更,等一会儿才发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