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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算是来者不拒,只要有女生送他臂章,他就会贴上身,他懒得拒绝女生,到时惹哭她们、或被她们怨恨,可就麻烦。戴志和王秀明更不用说,陆运会还未正式开始,他们已经全身贴满臂章,林春问 :「那之後再有女生送你们臂章,要贴到哪儿去?」
「就贴上裤子罗。裤子也贴完,就贴袖子,袖子也贴完的话……」戴志摊摊手说 :「唯有贴上脸,或者明天才贴。基本上头一天贴的臂章,到了第二天我就不会贴,因为第二天还要贴一批新的。」
「那第一天的臂章要怎处理?」
「还能怎样处理,就丢入垃圾桶。」王秀明说,然後又涎著脸跟李旭说 :「不过如果是李旭给我的臂章,我会连续两天贴上身的,还要贴在当眼位置,就胸口好了。陆运会过後,我总是会将他的臂章贴上书桌面。没有骗你们,你们日後上我家,就可以见到我书桌上贴了七个臂章了。」
李旭的确每年会做臂章,可是林春听完他的动机後,就挺同情他的。李旭想要女生给他做的臂章,可是每年只有寥寥五六个,於是他便化被动为主动,给更多女生制作臂章,希望女生会回礼。这方法确是凑效,所以李旭身上也贴了很多臂章。李旭常慨叹自己生不逢时,恰巧跟戴志与王秀明这两个校园王子做朋友,总被女生当成传话人或绿叶。
陈秋为了打发时间,每年会买一大叠臂章纸,在看台上剪剪贴贴。女生总垂涎著陈秋手制的臂章,并不是说陈秋的手工做得好,而是得到陈秋的臂章,简直就是无上光荣。他从不把臂章送给女生,到头来总是塞给戴志。戴志也够赏面,果真将所有臂章贴上去。
这年,李旭也有做臂章给林春和陈秋,陈秋略带不满说 :「真不公平,你给我的臂章比手掌还小,可给林春的却有一巴掌大。」
李旭解释说 :「因为我跟他比较有缘。」话也说得没错,李旭和林春颇为投缘,因为林春具有十足的耐性。每当李旭有什麽异於常人的价值观或做法时,林春总能静下心,一五一十的跟他说个明白,说服他依常规去做,陈秋就没这耐性,次次都臭骂李旭一顿,有时更阻止李旭接近林春。
他送给众人的臂章都是大家的英文名,例如是林春的LAM、陈秋的AUTUMN、戴志的DC和李旭自己的SUN,唯独王秀明的是一个一巴掌大的Q版运动鞋图案,鞋带、品牌图案等细节都处理得很好,甚为精细。王秀明笑著炫耀 :「哈哈,我最特别! 我年年都跟女生宣扬,说李旭给我做的臂章最美、工夫也最巧的!」李旭轻咳几声,掩去脸上的喜悦。
陈秋懒懒地说 :「所以李旭才从未交过女朋友吧? 被你这样年年宣传,我是女生也会以为李旭跟你有一腿啦!」
「啊!!!! 我怎麽想不到……!!!」李旭的哀号来得太迟。
陈秋已做好本日的第一个臂章,趁林春发呆时,贴上他的腰部 :「大功告成!」林春垂头看看腰的位置,那臂章是黑底白色字体的,贴著粗体字样SPRING,在G旁边贴了一枚红色黄蕊的五瓣花,林春第一个反应是陈秋的手还挺巧的,可一见到那花朵,脸都黑了,说 :「你写我的名字做SPRING也算了,为什麽还要贴朵花?」
「春意罗!」陈秋正经八百地答,眼里闪著隐忍的笑意 :「我本来想用粉红色字体的,怕太恶搞……不,怕你不肯贴,所以後来改用白色字。只贴一朵花算是为你留点面子,我本来打算贴够五六朵的,春天可是大地回春之时呢。我是AUTUMN,你是SPRING,不是刚好凑成一对吗?」
林春恨得牙痒痒,连书也看不下去。陈秋为他递来一把剪刀,说 :「你要是不忿,也可以做臂章恶搞我的名字,只要你敢做,我就敢贴,材料无限量免费供应。」
林春毅然接过剪刀,拿起一张大红色的臂章纸,低头就剪,这幼稚的举动落入陈秋眼内,他莞尔一笑。 可林春实在没有恶搞的天赋,做什麽事都会正正经经,踏踏实实地做,结果他做给陈秋的臂章是黑底鲜红字体的,贴了粗体字AUTUMN,还有两片浅橙色的落叶图案,不只不恶搞,还挺美观,倒便宜了陈秋了。
既然已破例做给陈秋,那就一并弄戴志、李旭、王秀明他们的份儿吧。这时,一道沉稳的女声唤了唤林春,他向下望,原来是叶芝。叶芝穿著体育服和短裤,跨步上来看台的最高层,陈秋不明所以的皱皱眉,叶芝打趣看了陈秋一眼,再拎出一个臂章送给林春。
叶芝也不是第一年送臂章给林春,所以他也很镇定接受。臂章黑底橙字,左右各有一个树木图案,代表他名字的「林」字,女孩子确是有心思。
林春见到叶芝,想起之前的事就有点尴尬。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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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64(美攻平凡受)
…上来更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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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戴志威胁林春陪他跑三千米,曾说他叫过叶芝帮忙,让林春和陈秋合好。林春事後半信半疑的找叶芝,她坦然说 :「戴志的确有找我帮忙。你还记得这本书是我提议用的吗? 陈之藩的《剑河倒影》。原因是戴志知道陈秋也读过那本书。他叫我在早会分享那天请假一天或半天,为你们制造机会,结果陈秋就真的代我上台。」
「是陈秋的意思吗?」
「不,这全是戴志的意思,他说你跟陈秋吵架,叫我帮忙。」叶芝微笑说,一顿,又说 :「现在这样不是挺好吗? 你和他又像之前一样,天天黏在一起。」叶芝其实长得颇清秀,只是眼睛幼细,不符合时下的审美观,她笑起来时,眉梢若有若无的垂下来,配著那眯成线的眼睛和小巧的菱唇,有点似粤语残片中的悲苦角色。
林春冲口而出 :「那麽……《孽子》那本书……也是戴志要你跟我说的吗?」说完後,他倒抽一口气,真想立即打自己的嘴巴。叶芝扬起眼,那总是漾著忧郁的眼睛透著疑问 :「不是,为什麽你会这样问? 我最近确实是看过这本书,觉得很不错,才问你有否看过。我们之前都常常讨论书。」
「那又是……你就当我什麽也没说过。」林春避开叶芝的眼光,在女人面前他就不自在。无论是母亲、叶芝、还是班上曾恩那群泼妇。有时女人故意表现得粗枝大叶、迷迷糊糊的,可是关键时候,她们的感觉比雷达更敏锐,你一表现出丁点的不妥之处,她们便会像猫盯紧老鼠般注视著你,等你一不察觉便攻击你。
「难得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就好好把握吧。一个人可以活得好潇洒,但有时难免会寂寞。」叶芝收起笑容说著,她有一个习惯,当她讲完要讲的话後,眼睛便缓缓低垂,不再望著你的脸庞,散发一种淡淡的、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气息。
林春不知道叶芝有否察觉他和陈秋的事,可他猜戴志应该是知道了,只是知道得是多是少的问题。然而,戴志在他面前也没刻意提起什麽,所以林春也只做不知道。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就是这样。有一件事明明大家都知道,可没有人愿意做第一个说出来的人,因为一说出来,便会打破某种平衡,事情不放上台面,反而能和平相处。这是心照不宣的、公开的秘密。
林春有问过叶芝,为什麽她要帮戴志。叶芝反问他 :「做事一定需要一个理由吗? 反正无伤大雅,出手助人,成人之美,也是美事。」对林春而言,叶芝就像一阵清风,没有什麽特别,可有时吹拂面上,倒带来一种柔柔的清凉。
关於这件事,林春事後有跟陈秋说过,陈秋咬著手指说 :「好啊……好啊……戴志伟这小子真是多事,等我叫陈心多教训他一下。可惜陈心那家伙今年是大三生,比较忙。」
「算了,你就不要多事了,还不是多亏戴志伟,我们才能和好吗?」林春总算有点恻隐之心,他又说 :「不过,陈心忙成这个样子,还肯替戴志伟补习,真是难得。」
「是啦,不过……反正他们的事,你还是别管太多的好。我跟陈心一向河水不犯井水,有必要时会聊一下,重要事就三口六面讲清楚,次要的事,我们一向不会管对方。」陈秋说著,忽然又将林春扑倒在地上,带著怨愤说 :「我总觉得叶芝不是无缘无故帮戴志的。女人哪有这麽善良,她必定有目的……我看啊,她要不是喜欢你,就是喜欢戴志。」
林春当时不以为然的敷衍过去,说叶芝没可能喜欢他,只可能是戴志了,或者是陈秋也不出奇。林春刚刚当著陈秋的面,接受叶芝送他的臂章,陈秋冷冷看在眼里,说 :「你会将它贴上身吗?」
「会,既然收了人家的臂章,刻意不贴上身便显得无礼。」林春答,将那个臂章贴在衣袖。他见陈秋面色一沉,便觉得好笑,可是没有出言讽刺,只是淡淡地说 :「别想太多,叶芝和我只是当对方是普通朋友。我也没打算要回礼。如果真要说的话,我还比较有立场去生气吧。」说著,他不无埋怨的看著陈秋,说 :「你之前有过几个女朋友,我一个都没有。」
陈秋立刻转怒为笑,邪笑说 :「想交女朋友吗? 那可不行,不过和女人做一次也可以。我也识得几个女coser,胸大腰细腿长,脸长得还可以,要介绍给你吗? 但你每和女人做一次,就要和我做十次。」
「你是强盗还是色魔。」林春尴尬低头,剪著臂章纸,打算给戴志做个臂章。他喃喃 :「要是这样,我还不如瞒著你,自己出去识一个女人。」
「要识女人也可以,但不可以和叶芝那一类女人上床。」
「为什麽?」
「有一种女人,你一旦跟她上了床,就代表你会跟她玩认真。有些女人,明著是出来猎食,大家做完便自然分手,感觉好的话,大不了有空时再约出来小聚,做个炮友。」陈秋漫不经心地说,没注意到林春皱起眉头。林春不喜欢听陈秋讲女人的事,然而又很想看看他以前的女朋友是什麽样子,也想过问陈秋,和女人做爱的感觉如何,可总是问不出口。
陈秋忽然捉住林春的手,低说 :「说起来,我还未跟你做过,你什麽时候才肯做?」陈秋的声音压得很低,林春想也不想就挥开他的手,烦躁地说 :「谁知道! 你这麽想做的话,就随便找个女人做,不要来烦我!」
「哎也,你也会吃醋吗?」陈秋笑弯了眼,心想要是这里没其他人在,还真想按住林春,大肆侵犯一下,他说 :「木头也会有开窍的一天吗? 放心啦,我现在只对你有兴趣,要发情也只会对住你发。我生日那天跟我做吧? 就下个月的五号,十一月。」
林春还未回答,司令台的广播就传来了 :「男子甲组二百米,第一次召集……」
「喂,叫你了!」林春推推陈秋的身子,他赶紧从背包找出运动短裤,匆匆跑下看台,到更衣室换裤。他们的学校十分麻烦,由於公立中学很小,所以举行陆运会时,例牌租用政府辖下的公用运动场,有标准的四百米赛道、田赛专用的草地,以及左右两旁的五层高看台。由於是公众地方,校方规定学生踏入运动场时,须穿体育服上衣和黑色或蓝色长裤,然而比赛时又必须换回短裤,在离开运动场时又要穿回长裤。因此,学生不得不在更衣室进进出出,至少得换两次裤。
林春放下手上的剪刀和臂章纸,遥看陈秋的背影,还是决定下去更衣室陪他。待林春悠然走入更衣室时,陈秋已换好衣服。更衣室里面人很多,一大群男生散发著汗臭味,一边换衣服,一边胡乱笑闹,拿对方的身体开玩笑、讲黄色笑话,不时夹杂些粗话。
陈秋将长裤掉给林春,动作潇洒,说 :「不好意思啦,刚才下来的时候太赶,忘了多拿个胶袋。你等会儿替我将长裤放回我的背包内,再在终点处等我吧。」
林春点头,心想陈秋绝对是生活白痴,一条好好的牛仔裤,被他搞得像一团垃圾,牛仔裤的内层布料有一半被反了出来。林春先陪陈秋走到集合处,一边走,一边分神摺叠牛仔裤。陈秋每走几步便踢踢腿,活动一下手脚,两人都没有出声,却有一种淡淡的安全感。
到了集合处,林春便说要先回看台。陈秋坐下铁长椅,拉著林春的衣襬,眼睛睁得老大,生怕林春下一秒便会消失似的,他说 :「你等会儿要在终点等我。」
林春哭笑不得,拉开陈秋的手,说 :「知道了,你说过很多次。」
陈秋这才得意地笑起来,每当他奸计得逞,便会这样露齿而笑,门牙极轻微的突出来,像只大白兔,林春很爱看陈秋的这个模样。
「如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