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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作者:酌墓-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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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生了场小病,让班上的人更是鄙视二人。

  林春和陈秋也算是交往中,可交往归交往,虽时有逾矩,但该做的功课、该去的补习,可是一个也没有少。测验麽,有时一天测三次,难免温不完,也不能归罪於他俩交往。他们私下讨论这对白痴情侣,林春难得说了几句重话,戴志还是一贯的轻佻 :「用不著动怒嘛! 我们是学生,当然有些事做得不对,就需要老师指点我们。如果我们一开始就个个是模范生,从不行差踏错,那又有什麽意思呢?」

  林春想想又有道理。

  李旭说 :「那两个人要怎样做,都不关我们的事。重要的是接下来的旅行日。这几天我读太多书,人都快枯死了,就想有什麽搞头呢,结果被我想到了,就是——」李旭嘻嘻的笑,瘀黑色的眼袋大得像腰包,他说 :「拍片! 我们拍段片送给秀吧。我会替你们准备一点东西,当然你们也可以想些有趣的事,到时候拍下来就好了,我已经叫了秀的弟弟带摄影机了。」

  再过几天就是学校的旅行日,说是旅行,其实只有一天,而且活动必定是到某个郊野公园或海滩烧烤,大约三四点便解散,连打扑克牌也不行,因为不准赌博。林春几乎四年没去过了,陈秋也是。本来他俩打算请假,在陈秋的家懒洋洋地过一天,可李旭难得想了个活动,他们便不请假了。

  旅行日那天,刚好回暖,气温大概有十七度,穿一件薄薄的上衣再加长裤便足以保暖。

  并非全间学校的人都会去同一个地点,这一年,刚好中七级跟中三级去同一个海滩,名唤「奶茶湾」,是一个十分颓败的沙滩。所以王秀明的弟弟,王秀真,便带了摄影机替他们拍片,李旭那机灵得像猴子的弟弟,李颜,自然也在场。

  一般初中生总是视高中生,尤其是中六七学生,形同洪水猛兽,就连偶尔上他们班房寻人,也要结伴上来,再互相推拥一番,才有勇气跟他们这群中七生说话。王秀真也是这类人,未说话,脸先自红起来,偏生他眉眼肤色又像极王秀明,只是比王秀明更要纤秀,所以戴志便极爱逗弄他,说什麽「看到这家伙脸红,就让我联想到王秀明脸红害羞的样子,真他妈的过瘾!」

  林春不免皱眉,说 :「你别欺负人。人家去旅行也带著一部沉甸甸的摄影机,为我们拍片,你还寻他来消遣。」

  李旭的弟弟,李颜倒很吃得开,摆摆手说 :「不要紧啦,这家伙就是怕生。就算你不对他做什麽,他也会怕你。反正我也觉得他这模样挺有趣的,大家就随便玩好了,玩得高兴点也没关系。」说得王秀真像个玩具。

  李旭对此已经司空见惯,一边吃著刚烤好的鸡翅膀,一边说 :「你们别这麽拘谨,要说什麽就说。阿真一向动不动就会脸红,又不太会说话,其实他不讨厌你们的。」

  王秀真怯怯地点头,羞态可掬,说话时是半垂著头,很少抬起头正眼望著他们,他说 :「那个……我、我是王秀真,读3A班,我哥是王秀明……大、大……大家好。」

  陈秋喷笑出来,样子益发的夺目,指著王秀真说 :「戴志伟,我也开始体会到你所说的话。他真是像极了王秀明,但又跟王秀明正好相反,没有什麽比这更有趣了! 而且依我看,他好像……」陈秋说著,摸著下巴,好似思索著什麽,林春知道他又要取笑人了。

  果然,陈秋击了击掌,振奋地说 :「我想起来了! 他很像一个卡通人物,那个『泪眼小白』! 若干年之前,就是我们读小学的年代,不是兴起了一个卡通人物叫『泪眼小白』吗? 是一只白色的小狗,身体四周总是画了很多锯齿线,以表示它一直在抖震,而且眼里总含了两泡眼泪,可怜兮兮的……」

  「你这样一说,我也记起来了!」戴志惊叫,然後几个人互相望望,不约而同地笑出来,不过程度略有不同,像陈秋和戴志就比较夸张,李旭也没有掩饰笑意,林春也想笑,可看王秀真的羞态,又不忍跟著一起笑。

  「你心肠挺好的,我哥也常说你好,是叫林春吗?」李颜坐在林春对面,虽也戴著黑框眼镜,但不傻气,那双眼睛比李旭的更大、更有神,也显出稚气与慧黠。他一个中三生身在这儿,倒不感到局促,好像蝴蝶般满场飞,见了人就说自己是李旭的弟弟,今天无聊便过来玩,王秀真总跟在他身後,只会点点头、笑笑,偏偏那些女生就爱看王秀真的羞态,常常逗弄他说话,害他一个劲的跟李颜打眼色,向他求救。

  李颜先会躲在一旁看戏,看到王秀真窘得支持不住了,才出来以三言两语解救他,说是护花使者也不为过。

  林春跟李颜点头、微笑,除此之外就不知要说什麽了。李颜很是淡定的说 :「那边的大红人,你的观察力真不错。其实『小白』就是王秀真打小到大的花名,所以你也不是第一个说他像泪眼小白的人。」

  「真的! 那也太凄惨了,这花名是谁起的?」陈秋刚止住的笑意又涌上来,这次连林春也笑出声。王秀真的脸红得像蕃茄,握著衣襬低著头说 :「……我哥。」说完,那红色又加深几分。

  一路下来,戴志和陈秋简直玩上瘾,不停拿王秀真开玩笑,可王秀真善良又好欺,也没有动怒或反抗。李颜一边跟哥哥和林春谈话,一边手也不停地烤著食物,烤熟後有一半都扔到王秀真碗内,他们想,大概王秀明这个做哥哥的,也没有李颜那般体贴,把王秀真照顾得无微不至,难怪当时王秀明就交代说,叫李旭多听李颜的话,还有叫李颜多照顾王秀真。

  李颜和王秀真比林春他们要小四年,因而个子较娇小,差不多比他们矮上半个头。在林春眼中,他们跟孩子没什麽分别。王秀真吃东西偶尔烫到嘴了,李颜反反白眼,转身在背包掏出一瓶未开封的果汁,就塞给王秀真,王秀真接过,脸上泛起秀气的笑容。

  东西吃得七七八八,他们才来拍片。李旭说过替他们准备了些东西,原来是臂章——一人一个,

  要他们贴在身体任何一个部位,站在一起,合起来就是「早日康复」四字。每一个臂章差不多有一只张开的手掌般大,字体优美,像直接从电脑打印出来般。戴志贴在手臂上,装模作样的弯起胳臂,说自己有「又大又强壮的臂弯」,可他身子称不上健壮,只是勉强贲起一点肌肉而已。

  林春贴在背上,陈秋贴在大腿,李旭则贴在腰腹位置。王秀真拿起摄影机时,羞态全消,凝神贯注,很有一副专业的样子。他们四个人做些奇怪的姿势,尽量向镜头秀出身上的字体,笑得咧牙呲嘴的。戴志两手提著嘴角做鬼脸,李旭则张开手掌挡住自己的脸,压低声音说 :「猜猜我是谁。」立刻被戴志说他「胶」(注二)。

  注一 : 实用文,一般是公函之类的信件,用於公事,我们由小到大都要写,极讨厌。

  注二 : 胶,粗俗语,形容人「胶」就是指那人白痴低能。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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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90(美攻平凡受)

  …抱歉,昨天没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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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後,王秀真叫他们每人说几句话,戴志抢著举手说 :「我先说!」王秀真眼不离镜头,一个箭步冲到戴志面前拍著,他说 :「喂,王秀明,你死了未? 至少还有命听我说话吧! 我的个人全场总冠军奖牌还躺在抽屉底啦,你再不过来拿,大概就要生锈了。」

  陈秋也冲入镜头,说 :「王秀明,少了个人跟我拌嘴子真是无聊。你知道吗? 你那个足球部已经一落千丈,听说快要被学校废部了。哈,我开玩笑而已,至少在你出来之前,足球部也不会摺吧,之後就不知道了,但群龙无首倒是真的。」

  他们说完了,轮到林春。他腼腆地笑笑,说 :「说什麽好呢……我也没什麽好说,不过要说的是,你还是赶紧康复吧,这里有一个傻子仍然遵守著约定,等你出来。」

  李颜也入镜,说 :「是是,秀哥,你要赶快出来看紧一点他,我看他快守不住了。」

  「谁守不住!」李旭激动地说 :「老子我守斋守了十八年了,一年而已,还会守不住!」

  「原来你果然是处男!! 哎、哎,很青涩的孩子啊,还未开荤。」戴志和陈秋笑作一团,李旭气得脸红脖子粗,怒吼 :「这种年纪、这种生长环境,我是处男又有多出奇! 难道你们就不是了吗?」

  戴志跟陈秋一致摇头,林春迟疑了一会儿,也支支吾吾地说 :「大概……嗯……」陈秋替他接下去 :「当然不是。」他心想 : 林春是不是处男,他会不清楚? 只是没说出来而已。

  李颜算是有点兄弟情谊,拍拍李旭的肩,一脸认真的安慰他说 :「不要紧,哥。至少我还是。」

  然後戴志、李旭跟李颜又抓著王秀真四处转,一见到王秀明认识的人便拦截那人,说要拍片送给王秀明,人们便蜂涌过来,纷纷抢著说上几句话,场面好不热闹,简直像电视台来采访般。他们就这样胡乱拍了一段片,王秀真说还要回去做些剪接。说到最後,大家才发现李旭还未好好说过一句话,除了一开首说过几句关於处男的话,就没说过其他正经话。

  大家催促李旭再说几句话,他也不推辞,朝住镜头笑了一下,说 :「本来我打算不说了,可是他们又逼我说,那就来说几句好了。这段无聊的片之所以会诞生,都是因为我,是我想出来的啦。你平时就爱胡闹,想必这段闹剧似的片,你一定会喜欢,就算真的不喜欢,你在我面前也会说喜欢,我知道的,你就是这种人。

  「几乎每天都跟你传短讯,但我说过不少谎。我说我学习一点问题都没,是骗你的,文学读得很辛苦。文章写得一般,那些诗词中的深意我又看不懂,全靠林春平时教我。但地理跟中史我还念得不错。A Level真的很恶啃,你在肉体上受苦,我们则是精神受折磨。我说我没生病、只有班上其他人生病,那是骗你的。十一月尾时,我生了一场大病,整整病了个多星期,还请了三日假,可我硬是打起精神跟你传短讯,免得你担心。

  「我想你也会觉得奇怪吧? 那几天你每天打电话来,我都找藉口不去接,其实是我声音沙哑得厉害,一跟你说电话就会露馅。无论是生病前或生病後,我都是跟你联络得最密切的人。不过你总是说我粗心大意,我想想,也的确是,不然怎会连你的病也察觉不到? 假如我早一点知道,就不会让你胡闹,会立即将你踢入医院接受治疗。

  「纵然和你每天联络,有很多事情,都是我不知道的,例如是你的病情。你总是不肯透露你的病情,只说OK、没问题。相对地,我这边也有很多事情是你所不知道的,例如我说的谎。你说你康复之後,有两个大秘密要告诉我,到底是什麽呢? 我已经等得有点不耐烦,但我仍然会等下去。

  「记得读小学二年级时,我被班上的人作弄,故意在星期六把我叫来学校,说『老师叫大家回来集合』。我竟然真的去了。结果碰到你,当时的你是足球队的人,星期六也要回去练习。你问我干嘛回来,我跟你说是同学叫我回来。你说你跟我同班,而你压根儿没听说过老师有叫我们回来。尽管如此,我仍然不肯走,坚持要等到老师出现为止,我说 :『既然答应了其他人,要等到老师来为止,自然就要继续等。』你说你从来没见过这麽笨的人。结果,你怕我一个人闷,就捧住足球,坐在我旁边,坐到四、五点,学校关门。我们一起回家,才发现我们是邻居。

  「无论过了多少年,我还是当时的李旭。依然是死脑筋,不懂得转弯,明知抄小路、行捷径就可以更快去到目的地,但我仍然会用最古老、最原始的方法去到一个地方。有人叫我等,我就会死死地等。所以我会一直等。其实你也是个傻子吧,不然你当日怎会肯陪我等几小时?

  「我真傻,那麽多年前的事还记得,因为印象太深了。好似由那时开始,就感觉到你是个挺重要的人。重要的事,我都会记在心里,每次回想起来,就觉得那只不过是昨天才发生的事。那次的陆运会也是。我们几个真是傻了,才会故意触犯赛规,披著班旗跑三千。有时,我会独个儿回想那天的情节,如此一来,我就会觉得你一直没有走过,因为我好似昨天才刚刚见过你的面,陆运会好似刚完结不久,或者说,那是一场永远不会完结的陆运会。

  「我也记得最後……不,没有最後,永远也不会有最後,我是指对上一次见你那天。在医院里,你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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