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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作者:酌墓-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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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正好给他一个机会,看清楚自己想要什麽。」

  言未既,李旭气喘吁吁的跑回来,陈水红迟疑了一会儿,就走向他。他们几个未敢走近,只从班房远远看去。只见李旭抹抹额头的汗,跟陈水红走到走廊尽头处,刚好有一块磨沙玻璃窗挡著,使林春他们看不见二人的身影。

  他们引颈以待,直至铃声催命铃似的尖叫,小息完结,李旭才捧著相机、提著班衫进来。戴志跑过去,直问李旭陈水红是不是找他,他颓然点点头,说 :「她的确来找我。」然後抬起头,疲惫的眼睛对上戴志那著急的眼,他以平板的语调说 :「正是你想像的那回事。她说……我不想覆述了。反正结果是……吹了。这件事吹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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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107(美攻平凡受)

  …很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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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旭还未说下去,老师就走进来班房。他便借此逃避众人的追问。

  今天根本没有一点上课气氛。老师一个个打扮得光鲜亮丽,兔奴平时总穿牛仔裤,今天穿起裙子来,显得很有女人味 ; 就连不修边幅的黑柴人也穿西装回来,一副精神挺拔的样子。各老师一进来,便相当识相,说 :「要拍照吗? 好好好,我们先做完正事,派完测验卷就跟大家拍照……」

  学生将桌椅全推向後方,於黑板前空出一大片位置,让全班三十名同学挤身其中,老师便站在他们的中间,直如众星拱月。戴志这天带了自家的专业用相机,顺理成章充当摄影师。他甚至将三脚架都带回来。

  林春也说不出,他到底用了多少种不同的拍照姿势。V手势、A手势、被女生逼著以双手捧著脸扮花儿、还有以食指戳脸颊装酒窝,对此他只感到莫名其妙,偏偏来找他拍照的人多的是。大家都说 :「A Level临近,当然要跟书kai子合照,沾沾他身上的灵气也好。」说著,无论是男的女的,也一概将手放在他肩上,煞有介事地摸了摸,还真把他当作是本班吉祥物,使他无奈不已。

  说起来,这也多亏了戴志。戴志原本就是班中的灵魂人物,他又跟林春如此亲近,渐渐的使班上的人也不再畏惧林春,读书时碰到不明白的地方,也大著胆儿问他,林春自然会教他们。同学就发觉,尽管林春说不上亲切,可是有求必应又不摆架子,算得上是个好人。

  又看到平时戴志、王秀明跟李旭也时有捉弄林春,林春也不生气,有时甚至窘得脸红,嫩气得很。只是,大家始终不敢亲近陈秋,因为他们都吃过柠檬。陈秋对著一些乏味的人,便会端出一副不耐烦的脸孔,有时似笑非笑,大有冷嘲热讽之意,虽不至於拒人千里之外,也不远矣。

  陈秋看到林春跟那麽多人拍照,又见那些人常常借故碰林春,已感到不是味儿,可见著人多,也不好出声,只好暗暗忍下去。

  到了吃午饭时,他们四人才重聚。陈秋跟林春并肩走著,前方戴志跟李旭讨论他们拍了多少张照片。林春一直惦记著陈水红的事,也顾不得突兀,就问李旭 :「今天小息的事……」

  李旭早已平伏心情,转过头来,朗然笑著说 :「还能怎样,不就吹了。」

  陈秋挑眉,不无惊讶 :「这麽一说,对方是真对你有意思,而你又拒绝了她吗? 可是你不也对那女的……」

  「唉,感情这种事,很难说,要讲缘分呢。」李旭摊摊手,一副老气横秋的口吻,惹得众人笑起来。戴志止住笑意,半是认真地说 :「你啊,真是王秀明的忠仆,怎麽他叫你做什麽,你就去做的呢? 明明有个大好机会,也不上……」

  「其实也不关他的事。」李旭托了托眼镜,镜片反光,遮住那双眼睛内的情感,他语带感叹 :「我也不觉得太可惜,真的。在我听到她说对我有意思时,只感到愕然。也不是说我不喜欢她,只是……我比较喜欢距离。

  「是的,距离。我享受偷偷望著她的时候,那种暧昧的情愫里有一种无法分辨的东西。就是那东西教人心动、著迷。忽然,她在我面前点破一切,我很快想像,如果要我跟她接吻、甚至是上床,会有什麽感觉呢?

  「我完全想像不了,那彷佛是另一个世界的事。你们说我迟钝,可我也不傻,我也知道怎样才算是喜欢一个人、在乎一个人。」李旭仰望天空,这天有微弱的阳光,温柔得好像夜晚床头的小灯,橙橙黄黄的一圈淡光,柔柔洒落於地下万物,无半点偏心,他收回视线,望著众人,说 :「我突然发现我原来并不喜欢她,就照实说了,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

  「你真是……」林春想说他傻,理性得近乎傻的地步。他们这种年轻人,哪管得上什麽喜欢不喜欢。很多时候,感觉对了就试著在一起,合则来不合则去——然而,话到了嘴边,又给他咽回肚里。林春想,以前他也是李旭这种人,面对感情时思前想後、踌躇不已,还不是被陈秋感染了,才学会了「今朝有酒今朝醉」这一套,如此一来,他也没资格教训李旭。

  戴志深深看了李旭一眼,也就移开眼,象徵式说了几句 :「也好、也好……」

  陈秋可不比戴志的温和,直截了当地说 :「还是说,你心里有人?」

  「有人?」李旭困惑地重复,又带笑摇摇头,挟著一丝熟悉的倦意,他轻叹说 :「或者是,或者不是,我也不清楚。」

  大家不好再问下去了。戴志立刻找些新话题,将这种尴尬的沉默糊过去。他简直是一个油漆工人,看到墙上有裂纹,就涂上一层厚厚的油漆,粉饰过去,过後亦无痕。当然,他从来不会忘记那丝裂痕。或许其他人早已忘掉,可他天生就有一种能力,把那些琐碎的事都记在脑里,日後碰到什麽事情,敏锐地忆起往昔之事,就忽然顿悟不少事情,这也是戴志之所以比他人世故的原因。

  午饭之後,大家回去上课。好似不过是过了一会儿就无端下课了。相比起中五时的last day,这中七的last day意外地显得平凡。也许是因为昨天的告别早会太深刻,珠玉在前,今天last day每个人只忙著拍照,连花少许时间说几句体己的话也没有,反而显得众人如浮萍一样,是无根的,只有相互擦过对方的身子,然後就分了。

  倒是中五那年的last day教林春印象深刻。那时他还是个独行侠,其他人犹在拍照、玩乐或悲春伤秋,他就独个儿走出班房,行到新翼倚栏静思。偶尔看见放学後、下面篮球场上有几个初中少年打篮球,那「呯呯」落地的篮球声,听在耳里,像是声声击到他心底。他那时有点唏嘘,想 : 原来自己在这学校过了五年,竟从未试过跟朋友打过球,球场上没有他的热汗或是受伤後所流的鲜血。他在这所学校中,原也是个过客,并非学校的一份子。

  他此时却没这种近似自怜的感情,只是有点疲累与空虚,钟声响过了——那是他最後一次听的下课钟声,彷佛也带走他心中的一点东西,使他忽然变成了一团轻飘飘的绵絮,没有底。这晚,他早就答应过陈秋要在他家过夜,是以他也不急著走,陈秋又被其他级别的友人缠著,看来不到五、六点,他们也不必指望能离开学校了。

  林春悠悠走到他的老地方——新翼。才刚倚著栏杆,打算发白日梦,身後便传来一道轻柔的女声——

  「林春。」

  回头一看,正是叶芝。她尤如一朵清丽的小白花,立在林春几步之外的位置,戴著一条纯白色的大围巾,几撮黑发垂在那围巾上,显出素净之感。林春感到有点尴尬。跟陈秋在一起後,他对感情也开始敏锐起来,而他也解释不到原因,大抵是因为平时看陈秋的眼神看多了,他也学会了解读人的眼睛、以及当中的情感。

  叶芝并无半点拘谨,行到林春身旁,两人的肩膀之间大概隔了一个身位,不算疏离,也不亲密。她打开话题匣子 :「今天last day……跟班上所有人都拍过照了吗?」

  「嗯,拍过了。」他木讷地回应。

  「你说谎,」叶芝嫣然一笑,转过头来说 :「你还未跟我拍过照。」林春这才注意到叶芝的左手拎住一部浅红色的相机,他有点局促,说 :「你也会这麽重视回忆吗? 很多女生都找所有人跟自己拍照,就连平时一天也谈不上一句话的,也过来跟我合照,她们说要留住一个回忆。我以为你不是那种女生。」

  「我的确不是那种人。」叶芝说,淡然一笑 :「但我只是想跟你拍照而已,就一幅也不可以吗?」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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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108(美攻平凡受)

  …可能就是因为文章写完,开始有点没劲上来更文 orz

  …顺带一提,这篇会140回完结,外带两三篇番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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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叶芝说到这个份上,林春也不好拒绝。再说,他本来就不讨厌叶芝。新翼这边较僻静,很少学生经过,因此他们只能用相机玩自拍。林春站在叶芝身後,叶芝便伸直手臂,调个合适的角度,说 :「向上望,一、二、三……」

  拍过照,叶芝颇为雀跃地翻看照片,说 :「我很少玩自拍,想不到这次竟能一take过,看!」林春也探头看看,只见相片里叶芝的笑容温文依旧,自己却挤出一副要笑不笑的别扭表情,他顿时移开眼,转个话题 :「你不用陪朋友吗?」

  「怎麽,这麽快就要我打道回府?」叶芝风趣地说,语带丝丝苦涩,连笑容也变得勉强。林春一时不知怎样接下去,就木然僵在原地,不敢看叶芝,说 :「不,只是……觉得有点奇怪罢了。想不到你会找我拍照。」

  「没什麽特别的。我只是想,反正都快毕业了,就拍张照片,留个纪念,反正日後也……」叶芝没再说下去。林春猜,她应是想说「反正日後也没机会再见」,然而,就是真的没机会再见,那又如何? 林春会感到有点惋惜,少了叶芝这个朋友,可他与叶芝本来就是点头之交,最多也是偶尔有一两次详谈,说不上是深交。所以他也没有什麽不舍之情。

  叶芝还是没有离开,她放松身子,侧身靠在栏杆,觑著林春说 :「之後你还会回学校自修吗? 我打算在考mock期间和Study leave回来自修,大概天天也回来,就是坐在教员室前面的长桌旁。你也会回来吗?」

  林春思索了一会儿,原本还带著半点迟疑,可他紧一紧拳头,还是对上叶芝的眼,坚定地说 :「我想不会。我比较喜欢在家里温习,或者……跟朋友一起。」

  「朋友麽?」叶芝的眼神很飘,悠悠落到下面的篮球场。场上,初中男生热烈地打球,生活中彷佛没有压力、烦恼与温习,真是轻松,她没地多愁善感起来,却反而微笑说 :「其实我早就该猜到了。林春,现在的你跟以往的你……真的十分不同,你变了很多。以前你身边好似围了一堵透明的高墙,你看得见出面的世界,但外面的人走不进去。现在,你身边的墙变薄了,我们偶尔可以接触到你,甚至你脸上的表情也柔和不少。以前我从来没见你笑过。」

  林春不觉摸摸自己的脸,有几分笑意,说 :「是吗? 我一直没注意到。叶芝,你可记得中五时,我们文学读过一篇叫《渐》的文章吗? 是丰子恺的作品。里面说到人总是不能注意到时间的推移,然而,人却一直老去。每个驼背的老妇都曾经是如花的少女,那她们是如何接受自己的改变呢? 那就有赖於『渐』。渐,使我们不察觉到自己的改变,并日渐接受,到了我们已有很大的改变时,也就不会感到稀奇了。我也是这样。在一两年前,我一定不会相信自己也能有这样的一天 : 有朋友,会笑,跟别人说话也不再感到局促。」

  然後,他们没话题,静下来。好一会儿,叶芝再说 :「所以你不会再回来自修吗?」

  「不会了。」林春说得肯定。

  「以後我回来学校自修,也不会见到你了吗? 以後也不会有机会见到了吗?」叶芝说得赶急,躁红著脸,似乎觉得自己失言了,有点後悔说出自己的心声。

  林春拂拂额前的发。他有好一段时间没去理发了,乱得像鸟窝的发有点篷松,时有几撮碎发刺到眼睑,他说 :「以後的事,谁也说不准。或者我和你进了同一所大学,就能偶尔碰面,喝杯茶聚聚旧,也能说说最近自己看了什麽好书。但是,自修的那段时间,我是不会回学校了,你应该见不到我了。」

  林春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他也大约知道叶芝的心思了。他选择以这种方式回应叶芝,因为她是个好女生。她值得找个一心一意待她的情人,而不是他——这个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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