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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作者:酌墓-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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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春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他也大约知道叶芝的心思了。他选择以这种方式回应叶芝,因为她是个好女生。她值得找个一心一意待她的情人,而不是他——这个心中已有了人的男生。

  叶芝终是不甘。她识了林春好久了,初中已经同班,守到中四五,方有机会与他接触,而林春也果真如她所想像那般,是个内敛、有内涵的人。到了如今,中七,她才知道自己手脚太慢了,她输了,输给另一个比她主动的人。

  她向林春踏前一步,眼里有了眷恋与不舍,她说 :「我明白了。我也不是一个蠢材。今天是last day,我……我也不知道该说什麽,你也明白我的意思。初中时跟你同班,你在班上就像幽灵,你安於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被人打扰,就是没人陪自己,也不会孤单落寞,从来不会走进别的圈子里。我觉得你很特别。中四五时,坐在你旁边,原以为你是个冷冰冰的人,谁知我又猜错了。想不到你这麽爱看书,我们每天谈论著书本。可是,也仅止如此。中六时终於有机会看你写的文章,每一篇都使我觉得很感动。一想到以後不能跟你谈书、看你的文章,就觉得……有点可惜。」

  林春垂眸,他只要再踏前一步,就能触碰到叶芝。但他选择倚著身後的栏杆,以一种不太伤人的方式,跟叶芝拉开距离。他说 :「谢谢你对我的欣赏,可是我也只可以说声谢谢而已。我并没有你所说的那麽好。真正的我有太多缺点,有时我也忍不住唾骂自己。我碰见一个人,就是他使我缺点毕露,使我看清自己有多懦弱与胆小,亦是他推我走向前,逼我做了很多……我没想过自己也能做到的事。他令我看见世界很大,而自己很小。是的,我很小,无论是心胸或是眼界都很小。」

  他仰首,除了看到上方的石屎墙外,也看到半边青天,今天的天空也很蓝,阳光退去,只晒著场下的少年,晒不著新翼这边了,使人感到微冷。这天他出门太赶,忘了拿毛衣,也不是第一次了。陈秋家里有三四件毛衣,有的是陈心留给他的。所以他总是多带一件毛衣,每当林春忘了拿毛衣,他就一言不发从书包掏出一个白色的胶袋,把里面一件摺妥的毛衣扔给林春,叫他穿上。

  林春抓住毛衣的下襬——这件陈秋借他穿的毛衣,上头还有他淡淡的气味。每个人都有种独有的体味,不是什麽体臭,是一种气息。它像指纹,能识别每一个人,所以林春一嗅到这种清新的气味,就想起陈秋。

  「正因为我的眼界很小,所以只能够容得下一个人,容不下另一个人了。」

  「那之後……你会去见那一个人吗?」

  「如果是以前的我,我会说 : 只要那个人想见我,我就会去见他。但现在,我的答案是 : 我会去见他,因为我想见他。」林春说完,心里反觉轻松,他觉得自己就像蒲公英的种子,风一吹,就散落,无一丁点重量,乘风飘到一个未知的地方,而他期待这未知的旅程。

  叶芝笑了,她是真心地笑,因为她虽然得不到这个人,却从林春的眼里看到幸福。幸福。有多少人穷一生精力,还找不到这虚渺的事物,而林春一边谈著那个人,一边淡然笑著,好似在说著心爱的物品,一脸餍足,脸上彷佛散发著一阵光华。思念使他有别於其他浑噩平凡的男生,成了一种支撑他生存的力量,尤如米饭供给人力气,思念是一种精神食粮,使人的生命变得完整了、不再有缺口了——这是相思。

  「我可以知道他是什麽样的人吗? 那一个改变了你的人。我想我知道他是谁。」

  「他嘛,他……」林春闭上眼,脑里闪过许多片段,都是他与陈秋相识至今的事。那些事已经过了很久,现在一回想起来,清晰得如同昨日,难怪人们说光阴似箭。纵使光阴真如无情的飞箭,眨眨眼就过了,但人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所以他们变得心细如尘,抓著光阴的尾巴,不肯放手,将那些短暂美丽的回忆锁在脑袋里,花一生的时间去记住,到了记不清的时候,再美化之,至死时才与它们一同消亡。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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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109(美攻平凡受)

  …由於想专心学业,所以今晚将春秋馀下的回数都贴出来

  …那之後就了无牵挂了~

  …有兴趣的话,就一直等下去吧,140回完结,会在今晚之内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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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跟我一样,是一个眼界很小的人。心胸狭窄,只看得到身边的事,看不到更多了。可是,正因为我和他活在不同的世界里,看著不同的风景,碰面时才能与对方分享自己所看见的风景,扩阔彼此的世界。我跟他活在不同的世界,这正是我们能够在一起的原因。

  「他可说是我的对立,我做不到的事,他做得到。我看不见的事,他一件件告诉我。相对的,他也一直被困於某一个空间,是我偶尔走进他的世界,为他点出那个空间的出口。他又一直逼我做不同的事,有时使我很痛苦。可做完之後,又别有一番滋味。真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麽能跟他凑在一起,我们明明是那麽不同的人,就像水与火。但既然在一起了,我就会珍惜他,以及这一段关系,不会放手。」

  叶芝噗地笑出声,虚掩著嘴,说 :「真未见过哪个人会这样说自己的情人,说得那麽无可奈何,还好像在『踩』对方。」

  林春有点窘迫,乾咳几声,说 :「他的确不是什麽好人,个性差透了。大概也没几个人能容忍得了他那种性格。」

  「那也是,人缘比你差的人,在班上几乎是绝无仅有的了,就只有一张好皮相。」叶芝想著,笑得更夸张。林春脸一红,叶芝这样说,分明是知道他在说谁。

  「你……是怎样猜到的?」林春移开眼,没敢对上叶芝的眼睛,只盯著她的围巾。她佻皮地说,眼眯得像猫儿似的 :「你又知我一定猜对了? 不过你心里想的事都写在你的脸上了。而且我一直都看著你。就因为我一直只看著你,所以我输给他,输得心服口服。」

  林春感到一阵歉意。他并没有亏欠叶芝,只是他不能回应她,此刻临别,他对她亦无任何留恋,只能说 :「你以後一定会幸福的。」

  「我也希望。」她的笑容罩住一重淡淡的阴影,虽未至於心如刀割,可到底有种郁闷的痛楚,不知何时才能褪去。说了几句閒话後,叶芝便借故离去。林春打算再呆一会儿才回去,便听到身後有一阵刻意放轻的脚步声,不过是数秒,腰便缠上了两只手,背脊贴上一板温热的胸膛。林春也没有回头,只是伏在栏杆,枕著自己的手,闷闷地说 :「被人看到不好。」

  「管他的,今天是老子last day,遇神杀神,遇佛杀佛。」陈秋偎在林春的颈窝,深深吸一口气,略带不满地说 :「还是你的毛衣较好闻。这件毛衣是陈心的旧货,闻起来总使我想起陈心,怪别扭的。」

  「被我多穿几次,毛衣很自然就会染上我的气味了。」林春笑说,愈发觉得陈秋像个无理取闹的孩子,又总让人那麽怜惜。

  「真的吗? 那好,以後多穿穿我的衣服,那每件衣服都沾上你的气息了,不管我去到什麽地方,也觉得你好像在我身边。」

  「无聊。」林春渐渐习惯陈秋的白痴话。

  「不过,那也没关系。因为你就在这里,我一想嗅到你的气味,将你拉过来就行了。见不到我的时候,你也会想念我的气味吗?」

  林春给陈秋的傻话逗笑了,笑得身子轻颤。陈秋也轻笑起来,心里一动,吻了吻林春的耳垂,他的耳朵顿时透著红潮,林春死也不肯将脸转过来。好半晌,陈秋也忘了自己提出的无聊问题,林春却低低地说 :「不知道呢。因为现在我天天都见到你。」

  「上了大学之後,还能天天见到你吗?」

  「谁知道。现在我们连自己能否上到大学,也不知道。」就算林春成绩好,也没有十足把握能升上大学,更何况他还未肯定自己的first choice——也许选心理学,也许是那科莫名其妙的文化研究,乍听还真不知读的是什麽,至於中文系,他兴趣不大,权当充数而已。

  「真无情,就不能随便说句话应酬我吗?」林春可以想像到陈秋正不满地呶嘴,一副孩子气地表情。他徐徐一笑,回话说 :「你不正正欣赏我这点吗? 不懂得说谎,说话时直来直去,亦不会多加雕琢,自自然然。」

  陈秋没再回话,两人安静地享受这难得的幽静与温馨。那并非是绝对的平静,相反,两人的心扑通通的跳著,未至於激动,大概介乎於亢奋与稳定之间。心被一种无以名状的情感充盈著,无限地涨大,只能透过紧紧拥著对方去稍微勒住那种快要奔出来的冲动。

  两个人冲动起来,竟然一声再见也没跟戴志和李旭说,就迳自上了陈秋家,一关门便亲热起来,林春也习惯了陈秋那猴急的性子,侧过脸闪避他的吻,轻声说 :「书包。还背著书包。」陈秋低咒一声,说他麻烦,就随便将二人的书包甩下地。

  林春比较保守,总觉得大白天做爱挺别扭的,就不断找事情分散陈秋的注意力,什麽「出了一身汗,很臭」、「回房间」,甚至是肚饿。陈秋正兴在上头,禁不得林春多次打断,气起来就将林春压在门板上,怒极反笑说 :「林大少,既然你这麽不乾脆,那就由小人服侍你。你什麽也不用做,光站在原地就行了。」

  「说得像优待我一样,到头来辛苦的不又是我吗?」林春小声嘀咕著,两个人站得如此近,陈秋没可能听不到。他当然明白在性事中,总是承受的一方吃苦,每次做过後,林春虽不至於元气大伤,可翌日定必精神散涣,上课也不集中,一向是好学生的他,也会被老师捉到他发白日梦。幸而他一直是老师的宠儿,大家都以为林春只是温习太晚,还嘱咐他小心身体,不要那麽拼,害他心虚不已。

  但陈秋也觉委屈。小时候家里穷,但仍有体贴的母亲照顾他,到了初中时,老爸的生意愈做愈旺,家里富布起来,他简直可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俗一点说就是个「茶来张口,饭来伸手」的大少爷,连一只杯子也没试过自己洗。可自从林春来了後,他也逼著学做饭,功力还不及林春,也至少能做些炒饭、汤面这种简单的食物。再者,每次性事後,他没错是得了甜头,可也有侍候林春,以免他带著一身黏腻汗迹睡觉。翌日早上又总是陈秋先起床,准备一些简单的早餐,让林春一醒来就有得吃。

  他是哪儿照顾不周了——陈秋在心中怒吼。但他没有将这种想法表现出来。他勾住林春的脖子,一手刻意放慢速度的、解开林春衬衣的钮扣,手指先是捻著那胶制的圆钮扣,才把指头挤进钮扣口,将钮扣推出去,好似慢镜头动作般,慢到使林春有点不祥预感。接著,陈秋凑上林春耳畔,林春立刻往旁边缩,可陈秋的动作比他更快,噙住他的耳垂,飞快地舔一下,再轻咬。

  林春的耳朵是最敏感的位置,一感到别人的吐息,便升起一阵又麻又热的感觉,红潮由耳廓晕染到脖子,再慢慢升上脸,使他苍白的脸隐隐透著一阵嫣红,和著那微丝细眼,有种古典而妖媚的美态。陈秋纵是看了很多次,但感觉还似是第一次看到那般,心底有一种澎湃的激情,使心跳加快,但他又总希望掩饰自己的激动,不让林春知道他自己也意乱情迷。

  做爱好似一场角力赛。身在下方的人并不一定就是输家,输赢之分,应是谁先沉迷下去。是谁先先迷失於感官之中而忘却了自我? 是谁恳求对方赐於自己更大的欢愉? 是谁先忘形地呻吟? 其实到了情感最浓烈之时,大家都已经迷失了,尤其他们是冲动、幼稚的小伙子。什麽平日不敢讲的都讲了,不敢做的都做了,人生固然由谎言堆砌出来,可做爱时,大家都很诚实。

  林春试过失声呼痛,陈秋进犯依然,说什麽也不肯退让。陈秋试过忘情地喘息、呻吟,感觉林春主宰了他的身体,为他带来旋风似的快感,不由得他控制。每一次亲密,都是荒唐,又都是一场冒险。陈秋牵著林春的手步入欲海,带他看过很多风景,他每次沉迷於其中、不能自已时,恍恍惚惚之际也不禁想 : 什麽是欲望? 欲望是「……」——欲望是一堆省略号,当中的心动、颤抖、挣扎、兽性,都不能外道,化成一串羞怯的豆点,是一串密码,只有同道中人方能读懂个中意趣。

  林春在胡思乱想,压根儿没听到陈秋跟他说什麽。之所以清醒过来,是因为陈秋开了灯——客厅的两盏灯都开了,泻出一室的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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