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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祝嘉哪怕不是最棒的,也一定一直在进步着。
可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前后一共有两次,我都觉得自己见到了陆瑾言。
第一次是和吕克在我住的公寓楼下,匆匆忙忙瞥见一个人影,结果等我心潮澎湃地扑上去,却扑了个空。
第二次是在我骑车从咖啡店回学校的路上,远远地看见学校大门口似乎有他的身影,可当我抵达那里时,四周涌来入校的人群,熙熙攘攘,却没有一个是他。
我暗笑自己真是疯了,竟然妄想在法国见到那个人。
傍晚从学校出来之后,已是夕阳西下,落日把一地积雪都染成了橘红色,可这点暖色调也没让我好过半点。
我搓了搓手,最后放弃了骑车去超级市场的打算,走向了地铁站。
这时候能遇见最囧的事情是什么?一不留神遇上了高峰期,地铁拥堵?发现自己没带钱,没法坐地铁?
不,最囧的事情是,当我好不容易坐下来以后,还没到半分钟,身边的老人就不知道什么病发作,忽然间大口大口地喘起气来,胸口起伏得厉害,一副立马就要断气的模样。
我震惊地望着他,用法语磕磕巴巴地问了句:“您,您怎么样了?”
他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扶着座位,面色苍白得简直叫我六神无主,我只能急急忙忙地站起身来,俯下腰去帮他不断地抹胸口,妄图平复他的情绪。
不知哪里来的一只手忽然拽住了我的手腕,然后是一道果断利落、毫不迟疑的声音。
“麻烦请让一让。”
我还未来得及转身去看,就已经被这道声音震得魂飞魄散。
他说的是中文。
声音很熟悉。
干净的音色,从容的语调,不高不低恰到好处的微扬尾音。
所有的一切都叫我以为自己在做梦,而当我姿态僵硬地回过身去,却看见陆瑾言站在我眼前,一如既往的宁静神色,眉头微微蹙起,眼神……眼神却是看都没有看我,只是定定地停留在老人身上。
见我呆着没动,他很快拉住我的手腕将我拉至一旁,然后俯□去用英文嘱咐老人:“Breath slowly。 Listen to me。 Owo; good! Owo; slowly!”
他专注地俯身安抚着老人,既有节奏地控制老人的呼吸,不时地嘱咐些别的什么。
而我只是震惊地站在原地,大脑瞬间停止了思考。
他穿着黑色的大衣,身材修长挺拔,漆黑的发尾与衣领微微摩挲着。
他的侧脸一如既往的温柔好看,薄唇一开一合,吐出低沉而朦胧的音符,宛若大提琴的声音。
他用修长的手指握住老人的手,从容不迫地与他交谈,模样认真而慎重,从侧面看去,浓密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温柔的阴影。
一瞬间,全世界的喧嚣就此落幕,我呆呆地站在原地,心脏都不由自主紧缩起来。
是他。
怎么会是他?
在他帮助老人平复心情的几分钟里,我却觉得宇宙洪荒悄然停息,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的时光。
而当他在老人的道谢声里直起腰来,温柔地说完“You are wele”之后,我整颗心扑通扑通狂跳着抬头看向他。
他是来找我的吗?
他并没有放弃我,对吗?
他会要我和他一起回国吗?会解释清楚当初为什么放弃我吗?
就在我千回百转地想着那些由来已久的念头时,热切地盼望着那些期待已久的事情即将发生时,却只看见他很快从我身边走过,大衣的衣角与我的手臂轻轻擦过,有细微的毛料摩擦的声音。
我僵在原地,几秒钟之后才猛地回过身去,却只看见他从容不迫地往靠近车厢门的地方走去。
他停在门前,伸手扶住了铁杆,身姿笔直地立在那里,再也没有看我一眼。
他的大衣因他伸手的动作而有了一丝皱褶,但那丝毫不影响他的英俊美好,他面容如玉、神情淡雅,仿佛从油画里走出来的贵族骑士。
可他完完全全没有与我发生一丝交集。
就好像他压根不认识我。
就好像我们素未谋面。
这一刻,对他的想念并没有因为梦想成真而激发出滚烫的热泪,相反,在我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轰然崩塌。只听见一声轻微的动静,我的胸腔里似乎发生了惊天动地的雪崩或者洪灾,巨大的冲击令我几乎站不住脚,险些在平稳行驶的地铁里向后倒去。
他真的变了。
他变得叫我难以置信,无法接受。
张爱玲曾经说过:“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来想去竟然也搞不清当初是什么原因分开彼此的。然后,你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的。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风雨同船,天晴便各自散了。也许只是赌气,也许只是因为小小的事。幻想着和好的甜蜜,或重逢时的拥抱,那个时候会是边流泪边捶打对方,还傻笑着。该是多美的画面。”
我不是没有幻想过有朝一日会与他重逢,可无论如何也没有想过,原来重逢来得这么快,却又这么惊心动魄。
没有和好的甜蜜,没有重逢时的拥抱,没有我边流泪边捶打他的场景,更没有所谓的傻笑。
我们像是陌生人一样站在同一节车厢里,我远远地望着他,而他目不斜视,仿佛从来都不曾见过我。
我的眼眶忽然间被**辣的液体充斥着,而我努力仰起头,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在这样的场合痛哭失声。
我一直忍得好好的。
我一直过得比谁都要忙碌。
我一直把他埋在内心深处,就像那只装着草莓大福的罐子一样,只是静静地待在属于它的地方,从来不去触碰。
可是老天不怜我,偏要让我接受这种堪比凌迟的场面。
地铁终于停下来了,我看也没看是哪个站,就匆匆地从与陆瑾言所站的地方相反的门下去了。
我像幽灵一样迅速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走出了地铁口。刺骨的冷风袭来的同时,我终于忍不住蹲在地上,不顾一切地任由眼泪肆意狂奔。
不应该是这样的。
我们可以吵架,可以怨恨彼此,可以恶狠狠地思念对方,可以不顾一切地争执着当初的种种缘由……不论如何都不应该像现在这样。
我最不愿意看见的场景就是这样,就好像我们从来不曾相爱过。
不应该的。
我哭得昏天暗地,哭得日月无光,哭得天崩地裂,哭得肝肠寸断。
而就在这时,有人拉住了我的手腕,力道不轻不重地将我拉起身来,那位置与先前在地铁里时陆瑾言握住的地方一模一样。
我就这样狼狈地对上那人的目光,心跳霎时停止。
我甚至忘记了去擦眼泪,忘记了挣脱出来,忘记了对他又打又骂,然后转身离开。
因为陆瑾言就这样站在我面前,牢牢地握住我的手,安安静静地问我:“祝嘉,你在哭什么?”
他的眼神寂静幽深得像是冬日灰蒙蒙的大海,有细小的雪花落在他的肩头,久久不化,以黑色大衣为背景,变成了一副星光璀璨的夜空油画。
他没有忘了我,他没有喝下什么可笑的忘情水失去记忆,他没有任我跑掉,终于还是追了上来。
我越哭越厉害,却完全没动,只是任由他握着手,眼泪哗啦啦地掉。
他又说了一句:“我问你在哭什么。”
我哑着声音朝他吼道:“我伤心!我伤心得都要死了!你管我在哭什么?”
这一刻,我终于甩开了他的手,大步朝前跑去。
我跑得踉踉跄跄、极其不稳,滚烫的热泪从眼眶滑落出来,却又被刺骨的晚风变得像寒冰一样冷。
天都快黑了,阴沉沉的天空不断洒下纷纷扬扬的大雪,而路灯还未亮起,整个世界都昏暗下来,给人一种世界末日来了的错觉。
而他很快追了上来,再一次重重地抓住我的手腕,迫使我停了下来。
陆瑾言将我拽过身去,加大音量一字一句地冷声道:“你伤心?祝嘉,原来你也有心?”
☆、第58章
第五十八章
透过滚烫的热泪;我看见陆瑾言神情冰冷地望着我;幽深透亮的眼神像是黑夜里遥不可及的灯火;带着复杂的情绪和一触即发的怒气。
他紧紧抓住我的手腕;力道大得几乎让我叫出声来。
我挣脱了几次都没能甩开他,只能怒气冲冲地对他大喊:“你放开我!”
他压根没搭理我;只是神情冷峻地看着我;像是在控诉我的罪行;可天知道我究竟犯了什么罪;值得他这样对我。
我一次又一次地要从他手里挣脱出来,而他岿然不动;只是静静地看着我。
我挣扎累了;也意识到我的举动很可笑;几乎引来路人的齐齐瞩目;终于停了下来,擦干眼泪问他:“你来法国干什么?找我有事?”
“找你有事?”他眼神微眯,目光里似乎瞬间闪现过无数种情绪,接着用一种讥讽的语气反问我,“谁说我是来法国找你的?”
我表情一僵,就听他慢条斯理地补充说:“也是,祝大小姐一向矜贵,心比天高,我在你眼里也只能这样了。从过去到现在,一直都是我在纠缠你,你要这么想也无可厚非。”
我鲜少见到这样的陆瑾言,褪去了温文尔雅的外表,仅仅剩下这样冷漠的表情和嘲讽的语气。
语塞半天,我低下头去看着他紧紧抓住我的那只手,我的手腕已经红了,可他仍旧牢牢地握着我,丝毫没有放开的意思。
顿了顿,我放轻了声音,“既然不是来找我的,街头偶遇一场,就当做老熟人见面,打个招呼就好。现在招呼打完了,可以放手了吗?”
他的表情明显僵了僵,然后慢慢地松开了我的手,后退一步。
他唇角弯起,轻笑出声,“嗯,老熟人见面,打个招呼就好。”
几乎是只字未动地重复了一遍我的话,像是在对我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陆瑾言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去,一步一步走掉。
他穿着黑色大衣,微微荡漾的衣角在他修长的背影后面留下一尾潇洒的弧度。而沉沉黑夜里,那个背影像是一抹正在融入画面的墨色,哪怕初上色时鲜明耀眼,还带着袅袅墨香,却也很快就融入了黑夜之中,再也辨不清模样。
我的心像是被钝器击中,一时之间竟然喘不过气来。
要我又一次这么看见他离我而去,老天还真是眷顾我。
看着那个就要消失在街尾的背影,我忽然间真的喘不上气来。
很多画面从我眼前一闪而过,无一不是关于陆瑾言,无一不是他浅笑怡人的模样。
压抑了半年的情绪骤然间因为他的出现爆发了,我这才发现过去的忙碌都是为了把自己压在堆积如山的学业之下,这样才会没空去想他。可我真的就不想他了吗?
骗谁都骗不过自己。
我气他怨他,但我依然还惦记着他。
这一刻,我忽然很想勇敢一次,哪怕当初他骗我、不理我也许真的是因为变了心,哪怕他今日来法国不是来找我的。
诚如那么多偶像剧和小说里的情节,主角们总是因为重重误会而错过,如果连弄清误会的勇气也没有,我还指望什么呢?
我忽然间朝着他远去的方向拔足狂奔。
街角的路灯下,我终于又一次追上了他,一把抓住他的衣袖,大叫一声:“陆瑾言!”
那一刻,我的声音就像是神奇的遥控器一样,忽然间将整条街的灯光都唤醒。
傍晚八点整,街灯纷纷亮起。
我松开他的衣袖,死死地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不要走!”
他一怔,神情复杂在站原地望着我。
我咬住嘴唇,忍住酸涩的热泪,忽然间搂住他的脖子,重重地啃了上去。
地点是人来人往的大街,时间是天色渐晚的夜里,人物是两个分隔半年误会重重的旧情人,姿态是亲密无间不可分割的拥吻——而事实却是,我重重地啃在了陆瑾言的下巴上,他吃痛地叫出了声,而我却恶狠狠地咬了他一口,然后在他意图问罪的时候又是一口吻在了他的嘴上。
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最神经病的一天。
因为如果要总结一下我们重逢的镜头,那么字幕应如下:女主角与男主角在地铁里相遇,男主角无视女主角,女主角矫情地哭着跑出了地铁站。男主角追了上来,女主角情绪激动地叫他滚。而当男主角真的滚走以后,女主角又忽然不想他滚了。所以她追了上去,抱着男主角又啃又亲,像条疯狗。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呵呵,祝嘉,赶紧去精神病医院走一趟吧。
而陆瑾言望着脸皮不知何时起厚成这样的我,则是慢慢地问了一句:“祝嘉,你在干什么?”
“亲你。”我大言不惭地说。
周围有人吹口哨,便利店门口有个带着麋鹿发箍的男孩子蹦蹦跳跳地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