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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官家嫡女(完结)-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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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正在说着时,只听见窗外有人求救,“二奶奶,二奶奶救救我,奴婢愿意作牛作马伺候二奶奶……” 
 
“是佳期。”关氏看了一眼欧阳氏,“这个时候倒想着求我了……” 
 
关氏理了理衣服站了起来,来到门外,佳期鬓散发乱地抱着自己的小包袱,看见了关氏不住地磕头,“二奶奶……” 
 
“你的身契已然发还,你屋里的细软我吩咐了她们通通让你带走,又给了你二十两银子,你还想怎么样?” 
 
“二奶奶……” 
 
“回去吧。”关氏一挥手,转身关上了门。 
 
吴承平的痕迹消失的很快,除了那个关在院子里的未亡人,整个吴家像是忘记了他的存在一样,只有他在外面的友人写诗集悼念着这位曾经的才子。 
 
二月二十九,所有的举子都下了场,迎接他们命运中最重要的大考——春闱。 
 
刘氏又进了她的小佛堂,整个吴家又开始空前的平静起来,吴怡的未婚夫沉思齐也下了场,吴怡却觉得十分的淡定。 
 
她在自己的屋子里按部就班地绣着自己的嫁妆,将自己对于婚姻的向往、渴望一点一点的绣进去,绣进去了再针对不同的情形一点一点的拿出来,总比一开始就对一个陌生人期望过高,让自己失望的好。 
 
先婚后恋,甚至没有离婚的可能,想要平静的生活下去,最好还是把起点放低一点的好,这样才能在以后的生活中有惊喜。 
 
六妹吴佳一大早就来了,寒暄过后,她也拿了自己正在绣的荷包绣了起来,吴佳在嫡女吴怡跟庶女吴柔中间活着,一直是不甚起眼的存在,可是若是仔细看她,那份灵巧的漂亮却是一直存在的,她有着外露却不讨人厌的精明,带着点市侩的开朗。 
 
“太太正在给我说亲事。”吴佳放下手中的绣活说道,“是两榜进士出身,如今是六品的县令,江宁卢家的嫡次子,现年二十四岁,前头有一个元配,留下了一个女儿,据说是生儿子的时候血崩死的,一尸两命,后来又订了一次亲,那人得了时疫死了,有人说他命硬我却不信,姨娘说了,她合过八字,卢县令的命再硬也硬不过我,他克不动我。” 
 
江宁卢宁,贩粮、贩木粮、贩药材出身,又开了票号,家资何止百万,到了这一辈才开始督促儿子读书,有出息的却只有卢县令一个人,吴佳虽然是做填房,得的却是大实惠。 
 
吴怡知道,这里面肯定有嫁到胡家的二姐和王姨娘从中牵线,刘氏不过是顺水推舟,剩下的就看吴佳命硬不硬了,后来吴怡才知道,吴佳的命确实挺硬的,她活到了八十岁。 
 
如果有人写一篇姨娘生存教科书的话,正面的典型一定是不显山不露水的王姨娘,负面的一定是孙姨娘。 
 
做姨娘的可以市侩,可以略显粗俗目光短浅,教导出的儿女更可以普通不出众,可以市侩,对一针一线计较得清清楚楚,旁人略有侵犯利益就叫嚷起来。 
 
但不可以目光远大,教养出的子女出众程度甚至超过嫡支,本身大度聪慧,拿腔作势,孙姨娘在绝大部分后宅里,都是必败。 
 
庶子庶女对于古代家庭来讲,是补充,是永远的替补,却轻易做不成主力。 
 
搞不清楚自己位置,在宅斗里,是自杀。 
 
在老一辈姨娘里,王姨娘成了笑到最后的那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吴家姨娘大逃杀,胜出者是——王姨娘。 
 

102、好刀

吴宪若有所思地翻看着前科集注,里面有一篇文章正是他参加科考那一年的文章,论火耗之利弊,他记得今上也正风华正茂,琼林宴时坐在他旁边的正是去世的曹御史,当年状元曹诚。 
 
本来两人的文章不分伯仲,可是古来探花皆取相貌出众者,曹诚长相端正大气但不出众,今上就点了他为探花,曹诚为状元。 
 
后来两人都娶了妻,他很早就有了儿子,曹诚却是子嗣艰难,在吴承平出生时…… 
 
一起起吴承平,吴宪不由得闭了闭眼,虎毒不食子,可这人却是比虎还要毒三分。 
 
他也曾经几次当面劝诫吴承平,可是吴承平表面上答应得痛快,转过身却我行我素,吴宪知道,自己的二儿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已经跟自己离心离德,走进很远了,所以当他对刘氏说,想想老二小时候多好,孩子要永远不长大就好了的时候,他已经知道刘氏不会放过吴承平了。 
 
他不是傻子,内宅发生的事他一清二楚,只不过内宅是属于刘氏的,刘氏从一开始就没有做过危害吴家的事情,她做的事都是从大局考虑,为了整个吴家,如果换作是他,他也会那么做。 
 
他正在想得入神时,一个丫环端着一个茶盅进来了,他本来不甚在意,可是那香味却有些熟悉,他一抬头,来人是珍珠。 
 
“老爷,太太知道您午饭没有吃好,让奴婢给您送碗参汤。” 
 
“放下吧。”他跟刘氏,夫妻这些年,养儿育女,新婚时的甜蜜恩爱早变成了手足一般的亲情,刘氏这一碗参汤,是在告诉他,她知道他很难受,愿意给他空间,让他处理自己的感情。 
 
“老爷,太太说明白三爷、四爷就要出场了,问老爷有什么吩咐。” 
 
“全凭太太安排。”吴宪说道。 
 
珍珠走后,吴宪掀开那一碗参汤,忽然想起二十年前给自己送参汤的少女……汤碗掀开,又合上了。 
 
当天晚上吴宪回了刘氏的正房歇着,夫妻俩像是短暂的冷战从来没有发生过似的,像过往一样的说话,谈天,歇息,到了半夜,刘氏闭着眼睛说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自太祖立国以来本朝还没有人被诛过九族,老爷为何如此忌惮曹淳?” 
 
“曹诚是个好人。”吴宪说道,“曹淳这个孩子,小小年纪却让我看不懂,少年早慧总非吉兆。” 
 
刘氏坐了起来,她跟曹淳的接触总是没有吴宪多,而且吴怡像吴宪,父女俩总有某种对于人品敏锐的直觉。 
 
“我知道你总觉得你欠了宁氏的,当年若不是岳父找了太后作媒,如今的吴夫人就是姓宁的了。” 
 
“宁姐姐啊,始终没过过什么安稳日子。”刘氏说道,“曹淳是个有才的,他若是做了咱们的女婿,利总是大于弊的。” 
 
“咱们还有三个儿子要顾,你觉得曹淳是个甘居于人下的吗?更何况三个儿子中承宗是个有心计的,承祖却太惇厚,承业莽撞,他们现时都不如曹淳。” 
 
“可是……” 
 
“我知道夫人的心思,夫人怕恪亲王害了曹淳,总之这事我会解决,老七的婚事还是另行安排吧,她心思太过歹毒,你就不怕反而害了宁氏?” 
 
刘氏握了吴宪的手,“当年的事,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你啊,总是想得太多了。”吴宪反握住刘氏的手。 
 
 
吴怡在自己的屋子里等着哥哥们出来,却是越等越心焦,她现在终于理解了自己进考场时父母的心情,在外面等的人,要比自己下场的人还要焦急,等待最折磨人的部分就是未知。 
 
她索性换了衣服到刘氏的屋子里,刘氏却没有在佛堂,而是教吴玫下五子棋。 
 
“五姐!”吴玫给了吴怡一个大大的笑脸。 
 
“给太太请安。”吴怡给刘氏请了安,这才坐到了吴玫的旁边,看着她玩。 
 
“九妹怎么今天不带着八妹了?” 
 
“她要学绣花。”吴玫说道,“我不耐烦学。”总是形影不离的两个女孩,终于慢慢的开始因为个性的不同而拉开了一丝丝的距离。 
 
“她啊,本来我叫绣娘教她们两个女红,她趁着绣娘不注意就偷偷跑我这里来了。” 
 
“老八真笨,手都扎出血了都不跑。”吴玫吐吐舌头。 
 
吴玫这个嫡女能跑,吴馨这个庶女怎么跑?吴怡暗暗摇了摇头,“那是因为八妹比你乖,学女红是正经事,手扎出血怕什么?” 
 
“可不,你来之前我还跟她说呢,姐姐嫂嫂们都被扎出过血,也没有一个像她这样跑的。”刘氏点点吴玫的鼻尖。 
 
“最多下次我不跑了。”吴玫靠在刘氏怀里笑道。 
 
“你啊。”刘氏亲了亲吴玫的脸颊。 
 
被吴玫童言童语的一闹,无论是刘氏还是吴怡,都暂时放下了焦虑的心思。 
 
到了傍晚时,一辆马车终于接回了吴承宗和吴承业,吴承宗累得不想说话回了自己的院子倒头就睡了,吴承业却是一副很有精神的样子,在刘氏房里配着红烧肉、糖醋鱼整整吃了三大碗饭,他是个肉食动物,餐桌上要不见一丝绿色才开心。 
 
吴承业吃了饭喝着茶讲着自己考试时发生的事:“我隔壁的那人快四十了,看着比老爷还老,半夜睡觉还在算题,卷子自己腾了一遍又一遍的,还嫌我睡得香吵着了他,听说我们考场光晕倒的就有四、五个,真的是文弱书生。” 
 
“你啊,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刘氏笑道,本来这次吴承业就是去感受气氛了,谁也没觉得他今科应该考取,重点是吴承宗。 
 
“太太,来年我一定替您考个状元回来。”吴承业说道,“不过这次大家都在说,曹淳能连中三元,龙虎榜上赌他是状元的都快要一赔一了,不过也有人说状元是沉思齐……”他对着吴怡挤挤眼。 
 
“你们啊,就是闲的。”刘氏说道,“吃了饭你也回去睡吧,还是一副没长大的样子。” 
 
 
两个月以后放了榜,京城一片哗然,会员是谁也没听过的四十多岁的安徽举子周梦龙,次席是曹淳,第三名又是谁也没听过的董孟常,之前的状元热门沉思齐只考了个二甲第三十一。 
 
龙虎榜的庄家倒是大赚了一笔,京城的眼镜行发了一笔横财。 
 
吴家的大姑爷公孙良是二甲第十六,三子吴承宗二甲第七,四子吴承业不出意料的落榜了。 
 
家里的庆祝活动结束之后,五个人在酒楼里喝酒,原本所有人都以为情绪会不高的沉思齐却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出了考场就知道这次不会太好,文章写过了……能上榜已经是侥幸,会员什么的一开始我就没想过。” 
 
曹淳摇了摇头,“你那文章我看了,若不是考试时写的,倒是篇极好的文章。”科考到考到最后,不犯错才是最重要的。 
 
“曹兄说是篇好文章,我比得了状元还高兴。”沉思齐笑嘻嘻地说道,“做文章最难得的是自己喜欢,功名于我如浮云。” 
 
吴承业乐得直拍桌子,“为思齐的这句功名于我如浮云,当浮一大白!” 
 
公孙良和吴承宗相对苦笑,沉思齐和吴承业倒是颇能聊得来,这两人都有点淡薄名利的意思,不过这世上跟沉思齐合不来的人倒是不多。 
 
忽然一阵像是几十个铃铛同时响起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吴承业一下子跳了起来,推开了窗,“快看,凤仙君又开始鲜衣怒马闹市行了。” 
 
只见窗外跑着一辆通体白色,只有车窗车辕这些位置是金色的马车,拉马车的白马是上等的蒙古马,车上十几个金铃铛随着车身的跑动响彻街巷,驾车的人是身穿红衣的美少年。 
 
这人不是王亲贵胄家的子弟,而是京城最红的旦角凤仙,行事招摇,最爱显摆自己的美色跟富贵,京里人人戏称他为凤仙君,他到对此颇为得意的样子。 
 
隔壁的人显然也是应考的举子,大声叹了句:“真的是市风日下,戏子竟然也招摇过市起来。” 
 
“嘘,当心被人听见,凤仙君是恪亲王的爱宠,得罪了他可不是好玩的。” 
 
吴承宗缓缓摇头,“杨锦屏才是真正的色艺双绝,京里的旦角他才是头一号,如今的人倒是捧凤仙君这样的怪物。” 
 
“杨老板如今有了自己的戏班子,安安静静的唱自己的戏,京里真想听戏的,宁可买站票也听他唱。”吴承业说道,“恪亲王啊,真是个有眼不识金镶玉的。” 
 
曹淳自从他们提起恪亲王就沉默不语,沉思齐拍了拍他的肩,“过去的事就过去吧。”他甚至不能劝曹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曹淳挥开了他的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看那个戏子干什么,来!喝酒!” 
 
 
这回的主考是冯皇后的兄长,自称冯五的冯坤武,因为身份特殊,能跟他攀上交情的普通考生少,世家名门因为他是庶支,要顾及嫡支的看法,虽然敬佩他的才学,跟他交情好的也不多,几个同科的好友中吴宪跟他最是投契,却因为吴家今年连儿子带姑爷、准姑爷有四个考生,要避嫌疑,将近两个月两人见面也只是打个招呼而已。 
 
之前吴宪在山东时两人还经常互相写信讨论朝局诗文,吴宪回京了,他也被任命为主考了,瓜田李下,反倒不敢传递信件了。 
 
如今终于放了榜,他和吴宪找了个不显眼却极干净酒馆,点了几样小菜,喝起了酒。 
 
“你可是真给自己找了个好姑爷,那沉思齐的文章,若是早二十年写的,你、我、曹诚恐怕都要敬陪末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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