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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兽人)-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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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本倒是不急不惊,把自己携带着的火把拿出来点燃,借着亮光随手做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标记后才举火把四处查看。

    片刻之后找到了孙志新做的标记,哥本得意的一笑:“找到了!我就知道你吉玛会这么干,头一次钻这个洞他就教过我这种防止迷路的办法。看,箭头冲这边,这边就是前。我们顺着这个往前走就能追上他,往后走就能回到营地。布库,你想往后还是往前?”

    布库敛了心神,犹豫着道:“要不,我们继续追下去?”

    哥本咧嘴一笑:“我也这么想。”

    这次哥本不再让布库骑坐在自己肩头上,牵着他的手一路顺着标记往前走。

    一边要查看标记一边又要看路走路,速度自然快不起来。走了许久之后在一个拐角的洞窟那里看到亮光,布库大喜的拉着哥本向着光亮奔跑运去。

    转过拐角,一眼就看到赫然出现的厅堂样洞穴,也看到蹲在地上忙活的孙志新的背影,布库欢喜之下就待叫唤孙志新的名字。

    哥本眼疾手快的一把扣住布库的嘴,抱着他飞速倒退。

    一直退离了老远哥本才放开他的嘴,布库急问:“哥本叔叔,你干嘛?”

    “有狼!还不少!”哥本紧张的道。

    “什么?”布库大吃一惊:“不行,我要去救我的吉玛!”

    “不许去!”哥本抱住他,道:“我只晃到一眼,看到旁边全是狼。不过情况好像没那么简单,你跟我来。”

    哥本抱着布库在复杂的洞穴里穿行,一直连绕几层,绕到了整个洞穴的上方找到一个通往下面的洞孔才与布库趴在那里向下观望。

    入眼的是十几头身强力壮的雪原狼,或趴或卧的分布在洞穴里。孙志新正在给它们裹伤,哈里斯在一边帮忙,笨手笨脚的做着接应的工作。

    布库又惊喜的睁大眼:“哈里……!”

    还没发出声音,又被哥本捂住了嘴。哥本用手扣紧了布库的嘴,目瞪口呆的看着下面的一切。

    那下面不仅有孙志新,还有死而复活的哈里斯,更诡异的是有十几头顶级的捕食者雪原狼趴伏在那里!

    孙志新和哈里斯在群狼之中自由自在的穿行活动,有条不紊的给狼裹伤、喂食,那些狼竟也不扑咬他们,两边相处得非常之和平。又或者说实在是太和平了些,那些狼哪还像森林里的凶兽?就这么看下去显得乖巧得很,被包裹完了伤居然还知道舔人感谢来着。

    眼前见到的景象完全超出了哥本的认知,只能呆呆的看着底下的两人裹完了狼群的伤处,又拿起吹箭筒子给另一头巨大无比的雪原狼喂食。最后便是一狼两人静静的依偎坐着的画面。

    难以置信!

    以前从来没见过人居然可以像这样与雪原狼一起平和同处,那些家伙不都是残暴凶狠的么,为什么对上那两个人就可以那么平静温顺?哈里斯又是怎么一回事?不是掉下悬崖摔死了,怎么现在好好的呆在那里?还有那头巨狼,光是那体型,足足大出其它的狼两三倍,难不成是雪原狼群的狼王?话说,就算是狼王,它能成长这么巨大?

    种种认知轰得哥本脑里一片混乱,心里却知道这事很了不得,处理不当就会引来大纷乱。当即越发不敢发出声音怕惊扰到下面的狼与人,只与布库一起头碰头的一起暗中观看。

    数了数,那一群狼除了最大的那只,数量一共有十九头,加上貌似首领的存在就是二十头。

    二十头雪原狼是个什么概念?如果要向部族发动攻击,派出六、七十个年轻体壮的猎人都不见得能抵挡得住!它们就是有着以一敌多的强大力量。再算上狼群配合作战的本领,这样一群雪原狼的杀伤力直线上升!

    特别是还多了那么一头身体宠大的巨狼,它的战斗力、指挥力哥本不敢去轻易判断,只明白多了它以后狼群的战斗力会更加可怕!

    只是,虽然怕是怕,可他心里又没有太强烈的把眼前的狼群当作敌人防范的戒心,因为孙志新和哈里斯就混在狼群中间,如鱼得水般混得逍遥自在得很。那群狼对待这两人的态度友善温顺得古怪,其中有一匹看上去极漂亮的狼吊着后腿一蹦一跳的来到孙志新身边把脑袋挤到孙志新身前,非要他摸它。未了还觉得不爽,干脆钻进孙志新盘着的腿间,舒服的睡了上去。

    这是什么见鬼的情况?

    耳里就听见孙志新恢复声音后变得更沙哑的声音在那里呵呵直是笑,笑声透着欢快从容,半点没有危机到来的紧张。仿佛那些狼根本就不是以凶悍冷厉出名的雪原狼,而是什么宠物一样。对,宠物,几天前孙志新逗孙小鲁的时候说过这个词。现在在哥本看来,那些雪原狼就跟孙小鲁差不多,也是孙志新养熟了宠物。

    下一幕更是叫哥本睁大了眼,哈里斯扒开巨狼的嘴,伸手在它牙缝里掏出一点肉沫来扔掉。他就那么随随便便的伸手就做了,轻松得像是从巨狼身上捉了只虱子下来,而不是大胆的把手臂手进他嘴里去乱掏。哈里斯这个毛手毛脚的动作让哥本和布库在上面看得汗毛倒竖!就他把手臂伸进去的长度,那头巨狼只需闭一下嘴,咔嚓一声他的胳膊就会少掉一半!可事实上他的手臂缩回来的时候确实完整无缺,巨狼的表情也挺惬意,所发生的一切都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孙志新身上的雪原狼则一直不安份的伸嘴在孙志新颈间乱拱,去啃咬他的喉结。大约是太痒,就听见孙志新一直在哈哈大笑,伸脚去推开它的捣蛋行为。那狼又是不依,前爪都搭到了孙志新胸前,将孙志新按在地上啊呜啊呜的乱舔一气。

    这……这……可是在撤娇?

    哥本瞧得直是倒吸气,以前这幕都是狼在咬人喉咙,到了这里可好,竟成狼在对人撒娇了。

    干!

    它还真是在撤娇!

    听到它喉头传来的低沉欢快声响,百分之百的在证明它玩得很高兴。

    哥本彻底的无语,以前就知道孙志新是个妖人,现在才知道他若是当真妖起来,竟可以妖得这般厉害……连雪原狼都要亲近他。还有哈里斯,都以为他是个白痴,搞半天也是个妖人。整只手臂都伸进去给一头巨狼掏牙缝呢,打死他哥本都不敢。

    “哥本叔叔……这个……这个……是真的吧?是真的吧?除了孙小鲁,吉玛还养得有其它的狼?它们当真不咬他……”

    “小声!它们不咬它,可不见得会我们两个客气。”

    “哦。”布库看看底下,又看看哥本,满眼的惊奇茫然,把声音压得更加低声,道:“这让我回去要怎么跟帕帕说?吉玛养了一群狼?还是哈里斯养了一群狼?也许是他们两个一起养的。”

    “那就别说。”哥本左思右想之下得出这个结论。眼前的一切对于他来说实在太新奇,仿佛为他打开了崭新的一道门,看到了更加宽阔的视野,让他感到措手不及的同时又对这一切充满了好奇和兴趣。

    “可是……”

    “可是什么?你还不相信你吉玛的本事?孙小鲁他都能养,再养上十九头成年的雪原狼,好像也不是不可能。嘿!照我说,你吉玛他就是牛叉,连雪原狼都不咬他,还这么喜欢和他亲近。”

    “可是,哈里斯怎么办?他没死的事也不告诉哈瓦那叔叔么?”

    “嗨,我说你这小孩,怎么操心的事情那么多?哈里斯还活着呢,没准儿是被狼给救了。”

    “哈?”

    “不然是谁救的?这事听我的,别管了。就当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不知道。”哥本终于睿智了一把,又道:“你自己看,狼还能把你吉玛吃了不成?就这模样,谁敢对你吉玛不利,只怕十九头狼都会冲上去咬他……别的我一点都不担心,我就担心孙志新怎么养活这二十头狼,那个大家伙,啧啧啧,看上去很能吃啊……那一大锅换我和阿尔法一起来吃也要吃一整天,它几下就呼噜个光。你吉玛养的全是了不得的东西!”

    布库放松下来,趴在洞口那里继续看,看见那头年轻的公狼终于累了,四肢伸展在趴在孙志新腿上晕晕欲睡。孙志新将它的腿脚挪开,开始向哈里斯打手势。

    布库小声向哥本翻译:“吉玛在问哈里斯哥哥要不要跟他回营地,还说他会想办法,嗯,在狼群不能自由活动以前想办法给它们提供食物。哈里斯哥哥说,他现在不回来,他担心大奔。大奔?谁是大奔,哦,好像是最大的那头狼。咦?它舔哈里斯哥哥的脸……啊咧,哈里斯哥哥也舔回去了……真恶心!”

    哥本大囧,俯头下去看,果然看到孙志新也是一脸受不了的把哈里斯的脸从大奔脸上拿开。

    布库还在翻译孙志新的手语:“吉玛说,你是笨蛋啊?它舔你,你就舔它?它是狼,你不是好不好。吉玛又说,你先在这里呆着——糟糕,吉玛要回去营地去了,我们快跑!哥本叔叔,闪人!”

    哥本顾不得那么多,一把将布库抓起来拨足就跑,顾头顾不得尾的寻着孙志新留下的标记一路飞奔回营地。

    …

    …

    以哥本的速度,他要开溜,自然比孙志新的脚程要快得多。带着布库腾云驾雾似的一通狂奔,终于赶在孙志新到达以前提前回到了营地。

    孙志新回到营地的时候就看到那一大一小像狗一样蹲坐在自己帐蓬门口等自己。小的一脸的表情抽抽得厉害,跟便秘似的。大的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跑完马拉松都没有这么喘,表现一点也不像平时身轻如燕的哥本大人。然后还有一个共同点,两人的情都鬼祟得很,像是刚刚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一样。

    “你们两个在干嘛?”孙志新诧问。

    布库一慌:“没事,没事!我们没有跟着你出去……”

    一把让哥本捂住了嘴,哥本干笑着冲孙志新道:“我跟布库在玩呢,走,布库,我们去找阿尔法叔叔。”

    说罢不理布库反抗,拖着他走远。

    孙志新在原地呆了半晌,嘟咙着道:“神叨叨的,古怪!”

    一时间脑里没有想得那么多,只想起自己现在好像养了一群吃货,而越冬的食物就那么些,所谓坐吃山空,那山还特别不经吃,以后要咋办哪?目前的情况而言节流已经不可能,只有想办法开源。问题马上就又来了,整个山洞里鸟不生蛋的,去哪里开源?啃石头还是吃泥巴?总不能张大嘴巴面向西北喝西北风就能饱吧?

    越想越头大,似乎问题又回到了开发洞穴的寻找可能的食物来源问题上。

    现在满脑子混乱着想不出个好主意,孙志新索性懒得去想,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不如先搞定怎么喂饱那群狼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极品人妖遭遇记:

    今天去朋友的单位办事,我那朋友是联通的。中途他要去拉屎,俺就把他的胸牌挂在胸前帮他做业务——常常去他那里混,流程步聚啥的熟得很,好些资深的员工还不如我呢。

    正忙着,来了一女的,我开头以为是女的,结果看了身份证才知道是男的……

    尼玛,就他那语气、语调、打扮、动作,太容易让人混淆了。绒毛帽子、鲜黄的羽绒服,下身铅笔裤加女版雪地靴,脖子上围了根红配黑的圣诞风格围脖,底下还吊着俩硕大的绒毛球。老实说,之前俺还没见过哪个男人像这样穿。还有那德性,笑得像随时准备着红杏出墙,一脸水仙般的春意;走路像白娘子投胎,三步一摇五步一扭的晃得人眼花缭乱。满身的香水味儿,跟在香水桶里泡过似的,五步以外我就闻见了……

    我这人脑袋也容易短路,直接张口就道:“你好,小姐。请问要办理什么业务?这里有新的套餐资费……”

    天雷滚滚!

    更雷的是‘小姐’浑身一颤,气怒的用兰花指虚空戳我,嗲声嗲声的道:“谁是小姐?你才是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

    得,看样子是貌似是我武功太高,一下就戳中了他的G点,让他兴奋了。

    我一句惹来了他N句,还把另一个男的拉过来:“告诉他,我像女人吗?”

    读过鲁迅先生的《闰土》吗?他就像那个细脚伶丁的圆规!气质比豆腐西施杨二嫂还豆腐西施。

    我侧着头一脸诺诺状,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他,仔细寻找他的胡须长在哪里,心里只觉得:像,真像!全身上下都像女人!就这气质,李玉刚算哪棵葱?

    接着我朋友拉屎完毕回来了,一套高明的太极拳加水磨工夫终于送神完毕,然后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这年头,女人得罪不起,像女人而又不是女人的更得罪不起,他们天天都在大姨妈。你的,明白?”

    老实说,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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