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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你要的是唯一,你要的一生一世一双人,可是你却连我的梦都不愿意进入,这不是太残忍了吗”。
说到此顿了顿,眼中一片黯然沉默半响才又低低的道:
“十三当时冲进融月居喊道:四哥没了楚楚,你连江山也不想要了吗,说实话当时真的不想要了,可是十三说你值得最无上尊荣的头衔,只有得了那个位置才能把整个天下捧在你的面前,你值得,也应该拥有那个九重上的位置,于是我有了新的信念,为了给你一个万世不朽的身份,我走到了今天,你地下有知,不你不应该进地狱,估计你早就上了天,或许你原本就是天上下凡的仙女,十年前只是回去了,不管怎样,我也要把整个大清的江山拿下,碰到你的脚下,等我百年之后可以和你的衣冠冢葬在一起。并肩看我大清的大好河山也许。。。。。。”
渐渐的没了声音,只有窗外随风传来的沙沙声和桌上不停跳动的烛火,拉的四阿哥的身影越发的孤寂清冷。
年氏的院子这时一团的乱,床上的年氏已经几乎疼的昏过去,还是拼着最后一丝理智等着四爷的到来,可是这么久了还是没看见他的身影,年氏美丽惨白的脸上有丝灰白,都以为自己不知道,自己只不过装不知道罢了,谁不知道今天是哪个死鬼格格的忌日,自己不过用肚子里的孩子堵了一把罢了。
从太医哪儿知道自己肚子里的是个格格开始,她就一咬牙,准备赌上一赌,她相信四爷是喜欢自己的,想到自己十里红妆的盛大婚礼,想到洞房花烛夜的激烈缠绵,当时四爷眼中的爱意是那样深切那样真实,虽然从洞房那夜以后,四爷即使在她房里歇也是完事即走,再也没有了初夜的留恋迷乱,可是自己一直相信他是喜欢自己的,毕竟自己的容貌和身段都是府里拔了头筹的。
可是在去年的梦才醒了,花园里偶尔听见府里婆子的暗中议论,才知道原来自己不过是个替身,可怜可叹的替身,遂偷偷的传信给一向宠自己的哥哥年羹尧,让他查一下那个十年前的佟格格,传来的结果却令自己消沉了很长一段时日,那是个轰轰烈烈的故事,是个她就是再投胎一百次以比不过的女子,她机智百出会经商,通洋文,博览全书令鼎鼎大名的翰林学士张廷玉李光地都赞不绝口,这些都还罢了,她还能呼风唤雨,解了十年前直隶山东的连年大旱,还有许多诸如懂得绘图纸,懂歌舞且歌声曼妙舞姿妖娆,这哪儿是个人,分明比天上的神仙还要厉害,自己用什么和那个神仙格格争。
消沉过后又想明白了,这个神仙格格,无论多厉害,多受万岁爷和四爷的宠爱,也是已经死了的,永远也不会出现在她的世界里,和她争什么,所以她大可无需在意,毕竟过去的不会再来,现在府里最受宠的还是自己,真实存在的年侧福晋,于是说服自己振作精神,她相信四爷会真心爱上自己的,就如同当初爱上佟格格一般,她不断的充实自己,忍着无聊去认识那些艰涩的汉字,勤练琴技,也请哥哥找来了最好的乐坊嬷嬷教习舞蹈,歌曲,可是这些都没能引起四爷的丝毫注意,还令他更是想起了那个佟格格。
自从一个月前四阿哥就不在涉足后院了,四爷府的规矩尤其大,就是她贵为侧福晋也不敢越雷池半步,那个四爷大多数时间都宿在书房的,那里是不许女眷进入的,除了大妞,府中的管家比嫡福晋还要有权利的一个奴婢,说她曾是哪个佟格格的贴身丫头,她的女儿其实甚至比弘时都要受宠。
想到此,年氏一阵暗恨的看了一眼床前面候着的大妞,接着又一阵钻心的疼痛,令她再也忍不住大喊一声,昏了过去,身下的褥子已经是鲜血淋漓,大妞望了一眼床上狼狈昏过去的女人,遂指挥着婆子们有条不稳的收拾,冷眼瞧着眼前的情境,想起了那个格格小产的晚上,不免冷冷一哼。
这些女人!她早就知道这个年氏不是个省事的主,从前一个月闻到她身上若有若无的麝香味,大妞就知道,这不过又是后院里争宠的龌龊手段罢了,想当初格格坚持不进府是多么明智,这些女人就想格格当初和她说过的那样,是一群心里变态扭曲的女人,光鲜的外表里面是已经腐烂的灵魂,如这个拿自己腹中的孩子固宠的年氏,如那个不停向自己频频示好的李氏。。。。。。。目的不言而喻。
想到格格眼神一暗,格格看着冷心冷清,实际上却是个最心软的人,如果不是当初心软救了那个忘恩负义的苏苏,就不会有后面的葬身长江了,自己不也是她心软救下的吗,所以从十年前,自己就变得心硬了,再也不是那个傻呼呼的大妞了,而是四爷府杀罚果断的李嬷嬷。她私心里觉得自己是在代替格格管着这个家,虽然都说格格已经死了,可是她有强烈的预感,格格是一定会回来的,她会守在这里等着。等着格格回来拿回她应得的一切。
世外桃源把酒话桑麻
“采蘑菇的小姑娘 背着一个大竹筐 清晨光着小脚丫 走遍森林和山冈 她采的蘑菇最多 多得像那星星数不清 她采的蘑菇最大 大得像那小伞装满筐 噻箩箩哩噻箩箩哩噻 噻箩箩箩 噻箩箩箩哩噻。。。。。”
一个清脆的声音在湖州城外的山路上轻快的响着,隔着重重险峻的高山,引起一片回声悦耳的很,半山腰的采茶姑娘们不仅直了直采了一早春茶的腰身,朝那个路过的小姑娘纷纷摆手打招呼,一个脸上有些小雀斑的十二三岁小姑娘笑着说:
“沈姐姐你天天唱这个采蘑菇的曲子,我们听的都耳朵起茧子了,有没有我们采茶的曲子?”
茂密的树枝掩映的山路上,很快钻出一个小姑娘年纪大约十六七的样子,梳着一个粗长的麻花辫,红袄绿裤,虽然不是什么美女,可是却可爱灵动的很,笑着三两下跳到茶田里,伸手扭扭那个小丫头红扑扑的脸蛋笑道:
“采茶歌我可不会唱”。
说着努努嘴冲着隔着旁边一个畦茶树的姑娘道:
“喏,你的大红姐姐唱的采茶歌才好听呢”
几个采茶姑娘都会心的一笑,那个旁边的姑娘年纪十七八岁的样子,脸庞是健康的小麦色,很普通的采茶女,倒也不扭捏,把手中刚采下的嫩芽放在腰前挂的茶框里,张口唱了起来:
“三月鹧鸪满山游 满山游 四月江水到处流 到处流 采茶姑娘茶山走 茶山走 茶歌飞上白云头 呦咿呦。。。。。〃
不同于刚才那曲子的官话,带有浓浓的吴语方言,很有穿透力且嗓音细长,和刚才唱歌的姑娘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调子,歌声传的很远,悠扬动听,一首采茶歌听罢,山路上下来的小姑娘重新背起自己乘满蘑菇的背篓,冲着采茶的姑娘们挥挥手下山去了。
这个采蘑菇的小姑娘不是别人正是楚楚,十年前楚楚醒过来时发现自己靠在一个山坳的小溪边上,四周连绵的群山峻岭就像一个天然的屏障难以猜出是哪儿,溪边有些蓝紫色的花朵临水而开不艳丽却很清雅,令楚楚以为自己到了那个自然保护区。
记得自己在什刹海和晓莹喝酒来着,怎的一转眼到这里了,脑袋很痛小溪边有许多大块的鹅卵石,大概是磕到了后脑,摸摸果然有个很大的包,不禁暗叹自己倒霉,天色刚刚大亮虽然是初春不对,自己那里明明是秋天来着,怎么可能是春天,低头打量自己的衣服不禁更是诡异,虽然有些地方破了却是蛮新的水红色丝绸,真丝的那种,而且和自己在商场看到的那些绝对不是一个级别的东西,楞说的话,她觉得像古时候的那种纯手工织造的上等丝绸,且是旗装样子,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一阵山风吹过,楚楚不禁打了个哆嗦,浑身冷的透彻,检视了一下随身的物品,有一个小的精致手绣莲花荷包还挂在腰侧,随手垫了垫有些东西,遂急忙打开,不禁深深吸了一口凉气,几个精巧的金元宝和金瓜子,和一个偌大的发着浅黄色光晕的珠子,即使不懂,楚楚也知道这不是廉价的有机玻璃材质,楚楚小心的放了进去。
打量四周一遍,顺着溪流向下游走,没多久就看到远处有一个不大的村落。太阳已经渐渐升起来了,照的清澈见底的山间小溪,闪现缕缕夺目的亮光,村落里炊烟袅袅,十几户人家的木质房屋,原始的令楚楚以为自己到了武陵人的桃花源,犹豫的踏进村子,房子和房子间的距离近看还是蛮远的。
村头是一家竹篱围着的小院,隔着篱笆可见院中墙上悬挂着些老旧的皮毛兽皮等物,院中没有鸡舍猪圈等,侧面有一个木制的敞篷,里面搭着层层的木架,一个个竹编的浅簸箕整齐的放在木架上,一阵阵的菜饭香气随风飘过来,楚楚这才感觉腹中饥饿难忍,正想着是自己进去,还是怎样的时候,中间的房门枝桠一声开了,走出来一个中年妇女,五官楚楚先没注意,首先她穿的衣服,就令楚楚纳闷的猜不透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对襟蓝布印花的小袖上衣,下穿同花色的散腿裤,腰间一个蓝布碎花的围裙,头上的头发也是让一块碎花蓝布裹住,怎么说呢,楚楚觉得这怎么看也不大像现代的服饰,女人显然是看到了愣在外面的楚楚,一惊之下打量她片刻才迟疑的走过来,近看女子大约四十岁左右,皮肤白皙有光泽,大概是气候的关系,微微一笑间有些江南女子的秀气和腼腆,见楚楚浑身湿漉漉的冷的直哆嗦,也没多问开了竹篱小门。把楚楚让进了院中。
拉着楚楚进了西侧的一间屋子,屋子不大,有一个十七八的少女正坐在竹塌前作活计,穿的很鲜艳红袄绿裤,头上垂着小辫子,看着楚楚进来不觉好奇的睁着一双水灵的大眼问道:
“娘这个妹妹是谁?怎么了。。。。。。”
后面的话被她母亲打断道:
“先拿一件你的衣服给她换上,早饭已经好了,先填饱了肚子再说”
说着掀起竹帘麻利的出去了,母女间的对话虽然吴声软语,有很浓的地方味,但是楚楚还是能听的明白的,那个少女上下打量了楚楚一下笑道:
“你和我的高矮胖瘦倒是差不多”
说着从墙角的竹柜里翻出一件,同样的红袄绿裤递给楚楚,楚楚也顾不得许多,穿着湿的衣服实在难受,遂三两子换上了衣服,那个少女递给她一把木梳,楚楚飞快的给自己简单的梳了个麻花辫垂在身后,那个少女围着她转了两圈笑道:
“你这样一打扮,倒是和我们村子里的女子一般无二了”。
很憨直可爱的女孩,淳朴中有一种不加雕琢的恬然,楚楚清爽了许多,那个少女拿着楚楚放在榻上的荷包仔细看了又看道:
“你的这个倒是精致,看着像京城那边的样子”。
把玩了一会儿递给楚楚,这时的楚楚已经隐约猜到自己大概是穿越了,拜众多穿越题材的小说电视剧电影所赐,估计无论谁都会很快速的明白自己的处境的,不知这算不算是穿越题材的一种另类贡献呢,少女拉着她到了前屋,已经摆上了小小的地桌,三个简易的小竹凳放在旁边,桌上是三大碗米粉样的汤面,楚楚也顾不得礼仪,狼吞虎咽的连着热汤一起吃了个精光,汤很香浓米粉嫩滑,很不错的味道。
饭后楚楚才细细的打听了情况,那个妇女是个四十岁的寡妇,娘家姓邱夫家姓沈,三年前丈夫因病去世了,只有一个女儿,就是那个少女,今年十九岁闺名玉兰,很通俗的名字,这里是天目山东侧的山坳,因村前常年流淌的小溪,故而叫溪前村很直白的村名,村里的人多靠打猎和养蚕为生,每个月出去用蚕茧和皮毛换些别的食物菜蔬,虽不是多富裕但还算过得去,另楚楚最黑线的是,现在竟然是康熙四十年的春天,这真是。。。。。。。
楚楚问了那个小溪通往哪里,怎的自己就顺着水到这里来了,那个少女倒是歪头道:
“村里的老人说,那个溪水是通着外面的太湖和长江的,不知姐姐可是从那里过来的”
楚楚暗暗苦笑自己哪里知道,于是只得编了个俗不可耐的失忆谎言混了过去,楚楚暗想:这个地方倒是个现代再也找不到的自然区,满山的翠障整个一个天然氧吧,在这里生活,该是多舒服惬意的事情,远离城市的喧嚣这就是个真正的世外桃源。
掂量了下自己的财产,拿出一个金瓜子递给邱氏道:
“大婶您看这个大概在这里能值多少钱”?
邱氏拿起精巧的金瓜子稀罕的看了半天,用牙齿咬了咬惊喜的道:
“看来姑娘以前定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你那身水红的衣服虽然破了可是料子和做工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式样,这个金瓜子也是能抵上我们大几年的开销了,我们寻常百姓家平常银子都是很少见得,何况是金子”
楚楚明白,在古代失去了主要劳动力的家庭往往是比较艰难的,遂从荷包里拿出两个小金元宝递给沈氏道:
“这个就算我在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