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肥女在古代-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第一章

杏花春雨中,一个女子撑着一把油纸伞,缓缓的行走在河边。此时行人极少,因为这雨虽然缠绵,但对于见惯了雨的江南之人来说,实在已经是看倦了的风景。
扎着小辫的孩子此时正得意的拎着手里的桶,沿街叫卖,伞也不打,蹦跳着,心里满是快活哩。趁着下雨前的那阵子下河捉的鱼,此时满满一桶,又能卖不少钱了。
孩子拉住那打伞的女子:“姐姐,买鱼吗?新鲜得很,刚从河里捉上来的。”不待女子开头,自己倒先愣了一下,“姐姐,你还是多吃素菜吧。”说完仍旧提着桶一蹦一跳的走远了。
只留下打着油纸伞的女子迎风流泪,啜泣间一身的肥肉默默的抖动着。仿佛诉说着一个哀伤的故事。
那朵肥胖的女子颜夕来自遥远的未来,那是一个歧视胖子的时代。胖子是罪不可恕的,是永不超生的,提起胖子人们永远是一副嗤之以鼻的模样。
那天也是一个寂寞的雨天呢,颜夕脑海里闪过穿越前的画面。和自己大学就开始谈恋爱的男友,曾经的执手相依的画面也是十分美丽的。那个时候她的身体还只是微微发胖,不错的五官显得有些圆的脸蛋非常可爱。虽然颜夕是个胖子,但是她还是一个很有追求的胖子,平时喜欢读些风月的诗歌。
颜夕在大学的班级里长得还算不错,因此在迎新晚会上被班上推出来参加了小品演出。那个小品是搞笑版的《西厢记》,她在里面饰演可爱善良的红娘。她想着大学的第一次演出,怎么能不卖力一点呢,恰恰是这份卖力被一个男子静静的看在了眼里。
该男子是中文系的一名及其普通的学生,平时爱好写诗。他用手扶了扶500度的眼镜,深邃的眸子里含着氤氲的光,此刻,一股诗兴正在他的内心翻涌着、翻涌着,就要破喉而出。终于,在颜夕班级的小品表演结束之后,这名男子勇敢的跑向了舞台,英勇的夺过了主持人手中的话筒。用他哽咽的声音,在满室昏暗的光中,倾诉了自己的感动,“啊,红娘。你用你的红唇,换来了一对鸳鸯。啊,你是多么的伟大。啊,红娘。”
全场死一般的寂静。
颜夕同样是死一般的安静。
大家被这个热血的诗人震撼了,紧接着,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不为别的,只为了这个男子的勇气鼓掌,其中甚至夹杂着口哨声。
诗人廖凡镇定的对着台下鞠躬致谢,不见一丝慌乱,可见这也是一个见过大世面的人。他把话筒还给一脸惊惶的主持人,面带微笑心满意足的下台了。
至此,颜夕便和这个叫廖凡的男子产生了密不可分的联系。
因为廖凡作诗的对象是红娘,自然而然的,颜夕也成了躺着中枪的调侃对象,以至于班上的人每个见了颜夕都要不约而同的用同一种方式打招呼,“啊,红娘!”
颜夕苦不堪言,作为一个吃货,那几天她连最爱的红烧肉都吃得不香。
有一天中午颜夕吃过饭,正在阳台晾衣服的时候,忽然被楼下的一阵声响惊动。众多的人聚集在楼下,似乎在进行某种庄严的宣誓。颜夕心想,如此活动怎可缺少我呢,她匆匆把剩下的衣服晾完,趿拉着拖鞋就冲下去了。
却问来者何人?原来此人正是廖凡,他自从那日作诗之后,深深的觉得那位“红娘”必定会被他的才情所打动,转而辗转的找到他,两人开启一段唯美的爱情故事。
谁知连续等了几天都毫无反映。正在苦闷,忽然灵机一动的想到,古往今来的女子莫不矜持,想必这位“红娘”也是如此,便一边为自己的机智点赞,一边找人询问到了“红娘”的信息。这天正是大张旗鼓的来表白的。该怎么把女主角叫出来呢?这个问题廖凡还没想好。该怎么让女主角答应他呢,廖凡认为这个问题根本不用想,哪个女孩子会不喜欢想他这样的才子呢?
果然廖凡是对的,他刚到楼下,摆好阵势,还没喊人呢,那丫头就自己下楼来了。他内心再次为自己的个人魅力而点赞。
颜夕本来是奔着看热闹来的,结果一下楼,就被人群中那格外显眼的毛笔字给闪瞎了眼睛。那幅“墨宝”用两根杆子支撑着,拉得很宽,远看就像一不小心被扯开太多的卫生纸。但这些细节其实我们也不必去在意太多,因为这墨宝的内容才足以让人青衫湿透。上面书写的内容正是“啊,红娘。你用你的红唇换来了一对鸳鸯……”
颜夕瞬间觉得廖凡真是个世间难得一见的奇男子,心里也默默的在为他的逗比点赞。没等她点完赞,廖凡已经火眼金睛的把她从人堆里寻了出来。
“红娘,看我赠你的这幅字画可好?”他眉目疏淡,手里还握着一把折扇,仿佛只是在说一件极平常的事。事实上,他已经登上了校园bbs头版头条,这必须是一个轰动校园的大事件。
颜夕爱读诗,她也敬佩诗人,虽然廖凡不符合她心中所想的诗人形象,但她觉得必要的尊重还是得给的,于是她很真诚的说道:“很好啊,想不到你的书法这么棒。还有,我不叫红娘,我叫颜夕。”
“颜夕,颜夕,好名字。今日暂且如此,我们明日再会吧。”廖凡说完,把那两根支撑墨宝的竹竿收起来,意气风发的走了。
只留下颜夕独自风中凌乱,“再……会。”再也不会好嘛,我已经不能承受更多的惊吓了。
第二天,廖凡又用他独特的方式与她见面了。颜夕正上着专业课呢,一个声音在教室门口低声说了句什么,随后教授就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教授手里拿着一封叠得整齐的书信,“谁叫红娘?有人委托我把这封信交给红娘同学。”
颜夕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周围的同学都在挤眉弄眼的。教授一看就明白了,用眼神暗示颜夕赶紧来把信领下去。只听得头顶教授微微一叹,“想不到现在的学生浪漫得如此古典啊。”手上的一封薄信是如此的烫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

“快看看写的啥?”一回到寝室,室友便激动万分的把信夺了过去。刚刚在教室大庭广众之下,被众人虎视眈眈的目光盯着,实在是没好意思打开看。
“深夜里,我想起了你。一个诗一般美好的女子,给了我一整天,晴好的天气。”一个室友作深情状缓缓的念出了这首诗。
“哈哈哈,红娘妹子,看人家想你都想得睡不着觉了。”
“就是,就是,辗转反侧,寤寐思服。”
七嘴八舌的声音各种调侃着,信纸不知何时飘到了地上。颜夕捡起来一看,上面的字还是很不错的,俊秀的行书,看起来很舒服。鼻端好像也飘着某种味道,颜夕把信纸靠近鼻子,用力的闻了闻,一股淡淡的青草气息?
凑得太近时,好像又没有任何味道。于是再拿开一点,果然,有青草的味道。
颜夕不知道,这一幕已经被黑心的室友用高像素的手机愉快的拍了下来,传给了正在等消息的廖凡。
廖凡的室友也纷纷挤过来看。
“颜夕竟然对着廖凡写得诗歌爱不释手,还在拿在嘴边亲吻,天哪。”一室友撑着头暗想。
“颜夕的嘴唇还挺美的。”一室友关注的重点似乎不对。
剩下最后一枚室友和廖凡摸摸的对着眼神:怎么样,哥们,以我浸淫言情小说数年来的经验来看,女生就爱淡淡的青草味。
廖凡默默点头,同时闻了闻自己手上还没有散去的青草味,和床下那一捆巨大的青草——是趁着昨晚的夜色去学校的草地上割来的。呜呼哀哉,今天吃饭闻着这一股子味儿都觉得自己是在吃草。
于是,颜夕深情亲吻廖凡的书信的事件就这样轰轰烈烈的传开了。
于是,颜夕也就糊里糊涂的和廖凡在一起了。
虽然颜夕不知道两个人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在一起,但是她来不及思考这样有深度的问题。大学附近总是有各种美味的食物,每当她郑重的思考这个问题,总会被附近飘来的食物的香味所吸引。
是以,刚开始只是微胖的颜夕迅速的发胖了。
曾经明亮清澈的大眼睛,被脸上的肥肉胁迫着迫不得已的变小了。小巧的嘴巴嘴角开始下垂。颜夕在照镜子的时候也发现了这些变化。思量着自己是不是该控制一下饮食了?或者运动一下减减肥?
作为她男朋友的廖凡会说:“你这样的充满诗意的女生不应该为这些俗事烦恼。人生得意须尽欢,喜欢什么就应该纵情恣意的去享受。”
一番话,说的颜夕心里也熨帖了,她就知道,廖凡既能写诗,便不是一个会介意她体重的人。可惜,她完全的错了。
毕业的那年,大家都是奔波着找工作。这个时候的颜夕已经是个让人无法忍耐的胖子,当她带着自己的简历各家公司去面试的时候,那身肥肉也没能离开她。阳光下的肥肉在汗水的滋养下,油滋滋的,活像架在烤架上的鸡腿,让人生出油腻之感。
那个雨天,在她的简历无数次被拒之后,廖凡提了分手。
“一开始我是喜欢的可爱率真。你演的红娘几乎是马上就吸引了我。”
“那为什么……?”颜夕的小眼睛里掉出了眼泪。
“可是,你现在已经变了。我喜欢上的是那个宛如人间精灵的小仙女。现在你给我的感觉已经完全不是这样了。”廖凡说着,看了颜夕一眼,一阵恶寒,迫不及待的把视线转向一边。难以想象,之前自己是如何和这样的一个女人谈了几年的恋爱的。
颜夕有些迷惑,她以为廖凡是指她的性格变了,所以还在继续追问:“可是我觉得我没有变啊,是我变得俗了,所以你讨厌我了吗?”
廖凡知道不说清楚,颜夕肯定是不会明白的,所以,他一狠心,干脆点明:“你知道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诗人。”
颜夕点点头,这个她一直都知道。
“我从小渴盼的恋人,是一个能够在深夜为我红袖添香的女子。她可以不美,但是她是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走起路来仪态万方。偶尔恼了抿嘴一笑,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让我心生喜爱。曾经,我以为你是这样的女子。但是,现在,你不是了。”
颜夕这下明白了,她想起镜子中的自己,完全和廖凡说的是千差万别啊。她再次艰难的点点头。
可是,分手不争辩两句好像也不太对。
所以她开口了:“以前我发胖的时候,你不是说人生得意须尽欢,减肥那是俗人才干的事儿吗?”这句话她记得很清楚,因为一直以来她都把它当成廖凡爱的体现。
“是啊,人生得意须尽欢。所以,我现在不喜欢你了,我也可以选择和你分手,尽情的享受我自己的人生。”
原来也可以这样解读的,是这样没错。可是。算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廖凡本来以为颜夕会再挽留,没想到她就这样同意了,而且转身就走。他不知道胖子也有胖子的尊严。
雨越下越大。
颜夕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哭了。两条象腿踩着一地的泥泞感觉尤其悲摧。
其实她不喜欢诗人,写不喜欢读诗。可是她慢慢的喜欢上了廖凡的温柔。其实她讨厌逗比,讨厌自视甚高,可是廖凡的坚持让她讨厌不起来。
四年的感情,有的人轻易的就可以斩断,只是因为对方不合格。四年的时光,颜夕知道自己不会忘记。
她想从现在开始她讨厌诗人了。红袖添香什么的,更讨厌。
忽然,颜夕灵机一动,想起电视剧的主角失恋后,总喜欢淋着大雨大吼大叫。所以她干脆也把伞扔了,淋一场雨,明早醒来过后还是好汉!
结果,因为雨水太大糊住了她的视线。她没看清前面有块大石头,直愣愣的撞了上去。脑袋一黑,失恋的雨夜就这样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脸上痒痒的,颜夕睡得正踏实。一双胖乎乎的手勉为其难的爬到脸上去,狠狠的扇了自己一巴掌。喔唷,真疼啊。
眼睛睁开才发现自己正躺在一株柳树下,柳条儿很长。随着风儿轻轻的拂动着。颜夕一骨碌爬起来,这是什么地方?柳树种在河提上,下面是潺潺流动的河水,一色的杨柳青青。
颜夕这才想起来,那该死的的廖凡甩了自己,要去寻找他的“红袖”了。哼,别红袖没找到,找个绿帽子戴着,那才好看呢。
不过这是个什么地方?满眼的碧色倒是分外的好看,景色也美。她拨开柳树慢慢的走出去,不远处是一座石桥,河边两个人正在依依不舍的告别,他们竟然穿的是电视剧里面的古代长衫。其中一个男子看起来魁梧些,也高大些,手里拿着一把秀气的油纸伞,伞上彩蝶纷飞。他硬要把伞塞给另外一个清秀些的男子。那男子坚持不要。
颜夕觉得疑惑,更近一步的走上去,想要把他们的话听得清楚一些。
只听得那魁梧些的男子声音羞羞答答的说道:“硬要我把话说清楚你才肯拿吗?我们在书院相处的这两年时光,点点滴滴,都让我不能忘怀。如今,朝中动乱,我父急召我回去为他分忧,不得已而与你分别。你且等我两年,待我有一番作为之时,便是来迎你之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