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空间之农门小商妻-第3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绾,你知不知道每次看见你疲累的样子,爹有多心疼?爹不想让你这么辛苦,爹的小绾该像别的女孩子一样,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邀几个好姐妹逛街喝茶,听书看戏,被许多人羡慕着,青睐着。
    玉绾浅笑拒绝:“这些女儿家做的事,你一个大男人瞎掺和什么?况且这是我喜欢做的事,就算累点我也甘之如饴。”
    这样忙碌而充实的日子,是她前世多少次渴望的。
    前世她每天生活在枪林弹雨中,担惊受怕,提心吊胆,随时可能看不见次日的太阳,如今能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欢的事,她很满足,而且与前世比起来,这点辛苦算什么?
    “那你每天不要研制太多面药,美人居的生意这么好,再加上爹给人看病也能挣不少,我们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的。”
    看着莫寒风疼惜的眸子,玉绾心中一暖,问道:“所以赵家的医诊费你多收了一半?”
    “是!”莫寒风先是惊讶她竟然知道了这事,而后重重点头:“爹不愿你苦着累着,爹想让你知道,有爹在,足以让你过上好日子。”
    自从小绾会说话了后,他发现她特别喜欢银子,每次卖了面药后都会看到她开心的笑容,所以此后遇到家境好的人家,他都会多收一些诊费,特别是赵家的,他更是多收了一半。
    无论是学医也好,习武也罢,他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小绾,只要小绾能在他身边安心快乐地过每一天,他什么都愿意为她做。
    玉绾何尝不知道莫寒风如此做是为了她?
    这个男人一无喜好,二无要求,做任何事情都以她好为目的,说句夸张的,只要她一句话,无论刀山油锅,莫寒风绝对眼皮都不眨一下,直接跳下去。
    这几个月来,莫寒风为她做的种种,已然历历在目,她无时无刻不被感动着,他对她的疼爱,怜惜,关怀,保护,塞得她的心满满的。
    望着眼前满眸疼惜的俊美男子,玉绾不由得抬手给他擦去额头上因练剑而溢出的汗珠,古铜色的肌肤映在夜色下,不但手感好,更是好看得想亲上一口。
    脑中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动作神经直接给执行了,她受了蛊惑般凑上前,轻轻在莫寒风的侧脸印上一吻。
    轰——
    霎那间,电光石火!天雷滚滚!
    两人直接被劈得僵硬,顿时觉得地动天旋,天崩地裂,天塌地陷,飞沙走石,狂风暴雨,水漫金天……
    时间定格了这一刻的所有事物,只为留住那最初的悸动与震撼,久一点,再久一点,深入灵魂,钳进四肢百骸,融化在血液之中。
    月华铺泄的小院,寂如死寂,只闻得僵坐在那,四目相对的一双男女,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两张绝世之颜,红透滚烫,如火如荼,如酒如画,如绚烂春花,如红烧……猴屁股。
    不知过了多久,不速之客突然闯来:“小姐,公子,你们饿了吗?要不要锦衣帮你们煮点……额,你们在做什么?”
    沉寂中被惊醒,石破惊天!
    对视的目光慌乱瞥开,两人豁然起身,一顿手忙脚乱,她向前,他也向前,她向左他也向左,最后撞在一起,而后又同时跳离对方。
    “你们没事吧?”不懂味儿的丫头凑到两人面前,看怪物似地想看个究竟:“脸怎么都这样红?”
    玉绾撇开头,一向口齿伶俐的她,竟结巴起来:“没、没事,他、他眼睛进尘土了,我、我帮他……吹吹。”没错,就是这样,吹眼睛,吹眼睛,不小心嘴唇碰到脸了,哈哈哈。
    莫寒风猛地点头,是的,吹眼睛,吹眼睛!
    小丫头左看看右看看:“吹尘土能把脸吹得这般红?小姐,你真厉害!”一脸膜拜地看着那说谎的人儿。
    玉绾被看得心虚了,胡乱找着借口:“夏天来了,所以……”
    “所以很热?”锦衣抢了话道,这不是公子的常用台词?
    玉绾和莫寒风同时点头,异口同声地答:“正是!”
    碰到对方的视线,像被雷击了一般,赶紧移开,再也待不下去了,步子错乱地各往各的房间而去。
    锦衣挠了挠脑袋,这两人是怎么了?古里古怪的。
    走到门口,玉绾突然后知后觉,她在紧张什么?不就是她的嘴唇不上心碰到了莫寒风的脸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豁然转身,看向还在沉思的丫头,道:“去我房间把我研制好的面药摆上架子!”
    “小姐,很晚了,上架要费很多时间,我明早再摆可以吗?”锦衣打了个哈欠,好困呀!
    玉绾语气凌厉了几分,不容反驳道:“不成,今日事今日毕,你刚刚不是说要给我们煮宵夜吗?上完架后,再熬一大锅红豆粥,马上去!”
    锦衣吓得一抖,再不敢废话,快步进去端出面药来,朝前店而去。
    心中暗暗叫苦,她是怎么得罪玉绾了,不但要连夜将货上架,还要熬红豆粥,谁不知道没有提前泡水的红豆粥最难熬,最少得熬一个时辰,等熬完,都下半夜了,她今晚还有觉睡吗?
    玉绾收回视线,见莫寒风还呆在房间门口,她深吸了口气,不就是吹眼睛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他的脸吗?
    小事而已。
    她一脸平静推门入房,而后平静地洗漱了一番,平静地脱衣上床,平静地闭上眼睛,平静地进入了梦乡,一夜好梦。
    莫寒风回到房间后,呆呆地坐地床上,半天没动一下,好半天,他才缓缓抬手抚上左脸,似乎还能感觉到玉绾小嘴的柔软和那清冷好闻的气息。
    小绾亲他了?
    呵呵呵,嘿嘿嘿,哈哈哈,小绾亲他了,小绾亲他了,他要乐得要死掉了!
    咚地一身倒在床上,头撞到了床架子上,痛得他嘶牙裂嘴,他却毫不在意,开心得在床上打滚,好一顿手舞足蹈。
    这一夜,他彻夜未眠,又是傻笑,又是脸红心跳,又是激动澎湃,折腾了一整夜。
    锦衣摆完货后,已到了下半夜,然后又去厨房熬红豆粥,不知是红豆和她做对还是撞邪了,竟熬了两个时辰还没熟,华丽丽地熬了个通宵,天亮时分,困得在灶台前睡着了,夜宵变成了早餐,而她直接进化成了熊猫。
    莫寒风天快亮时才支撑不住睡着,太阳高照了还没起来,睡了二十三年来的第一个懒觉。
    夏天,就在莫寒风的懒觉中悄悄地来临了。
    一入夏,太阳便不复往日的温柔,好像孙悟空刚从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逃出来一般,将身上所有的热量都喷泄出来,烤了众人个措手不及。
    人人避其家中拒不出户,原本热闹的街道,如同遭了瘟疫一般,瞬间冷清寂寥。
    今年的夏异于往年,太阳好像在抱怨封存了太久,一时间要将所有的热量都倾覆出来,纵使在家中,人们也被外面烈火般的太阳烘得头皮发焦。
    本以为热个一两日便会收敛,谁知三日尽去,阳光仍旧洋洋得意大放异彩。
    那些有生意在手,应酬在身,热恋中的男女,宅不住要出门招蜂引蝶的才子佳人,为了闪花眼的金银,为了无上的虚荣,为了一日不见便要死要活的心上人,冒着被晒成黑仔黑妞的危险——出门了。
    一时间,马车,挡阳伞,遮阳纱帽成为热销,几乎被抢售一空,造就了无数爆发户。
    当众人坐在马车里,打着挡阳伞,戴着遮阳纱帽横穿街道时,一名少女施施然出现在街头。
    她身着白色抹胸,外披白色烟云薄雾轻衫,一条同色绣花水裙,青丝及腰,如瀑布般倾泄在身后,端得是脱俗似仙,清秀贵气。
    她肤如凝脂,白净透嫩,在烈日下折射出晶莹透亮的光泽。
    这样娇嫩的美人,好似太阳都不忍晒她,而她也毫不惧怕这毒日,竟连任何挡阳之物都没用,直接将雪白娇嫩的肌肤爆晒在烈日之下。
    不止是她,连她身后的橙衫丫头也是如此,好像沐着阳光浴,舒适而惬意。
    ——震惊,诧异,好奇。
    下一秒,大家弃了马车,丢了阳伞,扔了纱帽,围住两人。
    “玉绾姑娘,你们怎么不怕晒,是不是有什么防止晒黑的面药?”
    “没错没错,有的话我要买,多少银子都没所谓。”
    “我也要我也要。”一男人挤了进来。
    鄙夷的眼光看着他:“你是男人,你也怕晒黑?”
    “男人怎么了?我愿意当小白脸,怎么的?你咬我?”
    “咦——”一群鄙视声。
    玉绾轻抬素手,压下众人的喧哗声,声如清泉,沁人心脾:“美人居新研制了防晒伤、晒黑的面药,大家用了后就能像我这样,不怕太阳不怕晒,还清凉舒服,如果要买的,就请移步美人居。”
    “轰——”众人一窝风冲向美人居。
    玉绾满意一笑,带着橙衫继续走。
    橙衫昂首挺胸地跟在玉绾身后,十六年来,从没哪日有今天这般风光的,跟着玉绾,真是这辈子最正确的选择。
    那瓶祛斑面药她已经用了大半,脸上的雀斑淡化了不少,她相信,用完面药之时,便是她蜕变之日,到时候看谁还敢嘲笑她?
    莫寒风刚一起床便见到一大群人冲了进来,他赶紧去柜台准备收钱。
    这次的面药中没有过敏体质不能用的,所以锦衣不怕卖错,只是招呼众人拿好面药就去柜台结账,饶是如此,还是忙得脚丫子都朝天了,而莫寒风收钱收得手都在发软。
    不到一个时辰,美人居所有的防晒面药抢售一空,虽然价格空前绝后的高!
    玉绾在每条街走了一圈后打道回府,她知道会有很多人去美人居买不到面药失望而回,她要的便是这种欲求不得的效果,明日便可再次提高面药价格。
    那些所谓的爆发户和她比,分分钟吐血身亡。
    想到入了夏,天气炎热,美人居的身价也不比从前,玉绾带着橙衫前往芙蓉阁给各人买衣衫。
    ……
    烈日如火,灵仙镇外,偏僻的崎岖山路。
    一名十七八岁的少女带着个与她年龄相近的丫头,正冒着烈日艰难地走着。
    少女身着水蓝色华贵锦衫,上等手工刺绣锦裙随着她的步子在太阳下折射出潋滟的华光,衬得少女无比端庄贵气。
    她长得钟灵毓秀,面容娇好,柳眉细眼,高鼻小嘴,一看便知是贵户人家所出的千金小姐。
    但她却不是一般人家的小姐,她是当今皇上的亲妹妹,太皇东方武与太后沐嫣最小的公主东方秀,人称秀公主。
    圣颜国上下皆知,秀公主美貌绝伦,贤惠端庄,乃是整个圣颜国女子的典范,一向知礼体统,不但深得太皇与太后宠爱,更深得当今皇帝恩宠。
    但高贵的公主为何会失了体统,偷出皇宫来到了这样一个偏僻的镇子?
    她是寻心上人来了!
    前不久,她在宫中得知心心念念了多年的心上人在回来的途中遭人刺杀,她一刻也待不住了,连夜带着贴身宫女拢月偷出了皇宫,走了几天几夜的路,终于到了心上人出事的地方——灵仙镇。
    想着离她的心上人越来越近了,东方秀的步子更是快了起来,一不小心踩到了一块尖石,脚下一崴,痛得跌倒在地。
    “公主……小姐!”拢月惊呼出声,一时忘记称呼,赶紧改口,庆幸是在这荒芜人烟的山中,没人听到,否则泄露公主身边,必会惹来麻烦,她快步冲上前紧张询问:“小姐,您怎么了?”
    “脚崴了,好痛。”东方秀痛得鼻尖直冒冷汗,原本就炎热的天气,这会子更是热得一身臭汗,十分难受。
    她不由得委屈起来,想想她恩宠一身的秀公主,何曾吃过这种苦,要不是为了齐语堂,她这辈子都不会来这种破地方!
    拢月试着扶起东方秀:“小姐,你还能走吗?马上就到灵仙镇了,奴婢扶你去找大夫。”
    “啊!”脚上一使劲便痛得像要断了一样,东方秀又坐了回去:“不行,不行,我走不了了,拢月,你赶紧去找辆马车来。”
    “小姐,这里崎岖偏僻,要是遇上坏人怎么办?而且……”拢月四下看了看,小声道:“若是遇上血魔,岂不危险,奴婢不能离开公主。”
    听到血魔二字,东方秀身子不由得一抖,三年前的那次刺杀,她现在还心有余悸。
    自那次刺杀后,皇兄在她身边安排了无数高手,这才没让血魔再近身,这次出来,她怕被皇兄知道,未带皇兄安排在她身边的一名高手,只带了贴身婢女拢月,若真遇上血魔,她必死无疑!
    转念想到那心爱的男子,她赶紧摇头,将那些恐惧摇走,自我安慰道:“不会的,这次出宫,连皇兄都不知道,血魔怎么会知道?拢月,你赶紧去找马车,否则太阳越来越大,我们没水没干粮,会渴死饿死的。”
    “不行,小姐,我背你一起走。”拢月弯身要去背她。
    东方秀推开她急道:“背着我何其慢?你快去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