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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绯涩纪年
作者:魅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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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是女孩
“一、二、三、四、五、六…”走了一段路,放下手中的装着盐的塑料袋子,我挽起衣袖,转动手臂查看了一下,上面看得见的青紫色的伤一共有六处,全都是那些大孩子打的。
她们穿着很短的短裙,披着蓬松炸开的长发,手指间夹着烟,堵在巷子口,笑着问我要过路费,可当我摇头后,她们便抓起我的衣领并露出了凶狠的样子来。
“臭丫头,看来不给你点儿颜色看看,他妈的你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于是,她们给了我颜色看。拳打脚踢,犹如密雨。
啊,这些颜色绽在我的手臂上,怎么看都很像是发霉了的食物。
天色已晚,小巷子里偶有骑着自行车的人路过,微风吹拂间,那颗老槐树的叶子便像活了一样,稀稀疏疏地便落了下来。
多么美丽啊…将盐从破破烂烂的塑料袋子中取出,我放下卷起的衣袖,第一次认真地望着这个我已经居住了一个月的地方。
天上的星星眼睛一眨一眨的,散发出微弱却圣洁的光,不知道爸爸妈妈是不是正躲在那些星星后面,和我玩捉迷藏呢。
这样一边走一边想着,我情不自禁地就伸出手,向着天空摇了摇。虽然他们给我留下了很可怖的记忆,但,我还是想念他们啊。
如果我的猜想是正确的,如果他们真的躲在星星后面,我想,一定是可以看见我的吧。
然而,当我走进一扇铁门,走回大伯的院子里时,我的那些小想法便被一盆迎面泼来的凉水给终止了。
“爸,妈,你们就算拿刀捅了我,也改变不了什么,我就是爱她,女的又怎样?我就是爱她,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就是爱她!她走了?走了又怎样?我还不是可以去找她!”
我的面前,站着那个叫做顾小曼的姐姐,是大伯顾平的亲生女儿。
她身上的单衣已经完全湿透,一头长发如同水蛇般贴在脖颈上,站在门前,喘着气,双手握拳,撕心竭力吼着。
“滚——!我没有你这种不知廉耻的女儿!”大伯一手提着小铁桶,一手颤颤巍巍地指着门前如同雨中厉鬼的女儿顾小曼,青筋毕露,甚至连声音都沙哑了。
我拿着盐,站在那儿,又低头看了看身上湿掉一半的蓝色布裙和红色小布鞋,没有说话。这时,伯母从大伯身旁挤了出来,小跑过来牵住我的手,又脸色严肃苍白地望着顾小曼叹了口气,便带着我进了屋。
经过大伯旁边时,那一种威严的气场惊得我莫名一呆,抬起头望了望他久经风霜的雕塑般的脸。
“婉婉,你先去玩,等你伯母炒好菜后,再出来吃晚饭。”大伯发现我在看他,于是回过头来,有些生硬地嘱咐我。
我点头,从腰间裙子的松紧带里头掏出藏好的一元三毛,和着手中的盐,一并交到了伯母手中。
“哎哟,婉婉真乖…”伯母摸摸我的头,像是想到了什么,又叹出一口气,说:“这一元三毛,就给你做零用钱了,以后好好学习啊,别学你小曼姐。”
这时,门外传来了长鞭打击声,以及小曼姐凄惨的尖叫声,伯母的眼中渐渐渗出了透明的液体,可是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便转身进了厨房。
我捏着手中的一元三毛,不自觉地挪动步子,向着大门靠去,只见小曼姐光着脚丫在地上慌不择地地跳着,双手抱着头,来回躲避着伯父那空中呼啸的长鞭,真的是可怜极了。
那样的一鞭下去,虽然没有打在我身上,却也让人心惊肉跳。
回转身,从右边的楼梯拾级而上,推开我和小曼姐公用的那个房间,坐到写字台上,拉开那个属于我的抽屉,取出九岁生日时父亲送给我的钱夹子,将那一元三毛放进去,又数了数,没想到,来到这个家才短短一个月,我就积攒了三十多块的零花钱。
这样一来,就可以去购买不少的贴纸了。
我其实不是个乖巧的孩子,但是爸爸妈妈已经丢下我了,我不可以再任性,如果大伯和伯母都不喜欢我了,那我就成没人要的小孩了。
所以,我要变得善解人意,要听话,要让大伯和伯母非常非常喜爱我,就像喜爱自己的亲生女儿那样喜欢我。
哪怕只是在他们眼前逢场作戏。
伯母很快就炒好了菜。
红烧排骨,青椒土豆丝,凉拌折耳根,还有西红柿蛋花汤。
全是我喜爱的菜肴。
大伯坐在上方,伯母坐在我对面,但是我旁边的位置,却空着。
“给。”伯母舀了一碗蛋花汤后,递到我面前,又将排骨往我面前移了移,说:“婉婉,吃吧。”
而大伯则只是一直闷不吭声地抽着烟,眉头紧皱。烟圈从他口鼻间飘出,又逐渐融入进了空气中,灯光照出了他花白的两鬓,那张威严的脸上,浓浓的眉头就像是两柄大刀,细长上扬的双眼中却游移着精光。
我是很怕他的,但我仍然夹起了一块排骨,放到他碗中,我说:“大伯,这个可好吃了,你也要多吃些啊!”
之后,顺其自然地,我又夹了一块给伯母。
“哎哎,我自己来自己来!”伯母收回原本正在游移的心神,然后又慌乱地执起筷子端起碗。
“嗯,你们快吃,凉了就不好了,我去叫那烂娼货过来。”大伯掐灭烟头,从餐桌站起身,走向了大门。
我开始有些不太明白了,为什么大伯会一边毫不留情地将小曼姐姐往死里打往死里骂,却一边又还惦记着让她来吃饭呢?
大人的心思,真的是很不好猜啊。
但是,大伯重新回来的时候,小曼姐姐并没有跟着他一块儿回来。
“怎么了?”一直没有说什么话的伯母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起来。
“哼,她不滚进来就由她去,饿死了活该!”大伯生气地一齐筷子,吃起了之前我夹给他的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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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澡,回到房间,站到那面单人镜前,取下浴帽,我仔细地梳理着那一头已经留了三四年不曾剪过的中分及腰长发。
镜中的我,穿着白底的碎花睡衣,头发乌黑浓密,就像是一袭瀑布,落到肩头,又披散下去。
大人们都说我很漂亮,长着一副瓜子脸,生着一双烟雨眸,樱桃小嘴,只可惜身子骨太弱,怕会是个薄命红颜。
我不清楚什么是烟雨眸,我只知道,我确实是最喜欢自己的眼睛,当我贴着玻璃看自己时,它就像是两颗剔透明丽的黑玉,如果不是生在我脸上,只怕我会伸手去将它剜出来把玩。
至于什么薄命不薄命的,我更不清楚了,我又不曾生什么大病,为什么会那样说我?未来的事情可是谁都料不准的,我还没活得灿烂呢,怎么就给我冠上了薄命两字?
看来,今天晚上这个房间应该就只属于我了,因为小曼姐姐一生气,就跑了。
从镜子前离开,抱起床上的几个公仔,我将自己摔倒在床上,一如既往地玩着手指望着天花板上通体雪白的灯管。
翻过身,伸出手,够到小曼姐姐放在床头的还没来得及收捡的日记本。
这时,房门被人‘咔嚓’地一声推开,我一急,而后反射性地就将日记本藏到了自己枕头下——我不希望这本日记在我看完之前被大人拿走。
进来的是伯母,她为我点燃蚊香,嘱咐我早点休息后,便又走出去,关上了门。
重新将日记从枕头下取出,翻开了日记的第一页。
那一页,几乎是空白的,只是在中间用红色圆珠笔画了个桃心,下面只写着“仅以此日记,记载你我点滴,待白首之际,品往事沉浮”这一句话。
小曼姐姐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因此,每当要写点什么的时候,总能整出些文绉绉的句子。
没有深入研究,我往后翻开。
2005年5月21日天气:晴
忐忑,忐忑,忐忑。
终于,今天早上我把昨夜写好的信给了小A。
本来上早自习的时候,我又动摇了的,总觉得自己太过鲁莽。她对我的感觉和我对她的感觉,能一样么?虽然她总喜欢在很多人面前调戏我,但对于女生而言,这些都是很正常的举动啊。
可是,在她和人说说笑笑地走进教室时,我终于还是没能按捺得住,跑过去把信塞到了她手心里,然后就对老师说我来了那个,很疼,就跑回家了。
我确实来了那个,可是在以往,我都不会以此为借口翘课的。
哎…真不知道她看了后是什么反应,会是嫌恶么?明天就要去学校,我不敢相信我们从今往后形同陌路的样子…
2005年5月22日天气:晴
我该怎么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呢?
她答应了,她答应了,她居然答应同我交往了!
今天我起来得迟了,到学校的时候,六点五十五了,迟到了五分钟,可是当我抬头望向她座位时,却发现她的位置仍旧是空的。
她一个早自习没来,于是,我就一个早自习都没有背好琵琶行。
但是,就在第一节课上课之前,她来了,她走到我旁边,凑到我耳侧说:“言出必行,你不可以耍赖啊,我们交往吧。”
我当时就羞红了脸颊,然而她却看着我笑了。
哈哈,我觉得我快要乐疯了!好希望快快到明天早晨,去了学校后,我就又可以看见她了!
2005年5月29日天气:阴
她说,好希望我们将来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小房子,然后,我们自己种点儿小花小草,再养几条小猫小狗,快快乐乐地生活。
我点头。
是啊,我也时不时地都会在脑中描绘我们的将来呢。
哈哈。今天课间操完毕,教室还很空旷的时候,我们刚跑回教室,她就从后面抱住我,低声说:“我爱你。”,温热的气息总是弄得我脖子痒痒酥酥的,然后,又在外面响起脚步声的时候飞快地松开了我。
有点害怕,却很刺激的感觉。
嘿,好爱她。
…
连续读了好几篇日记之后,我终于有些困倦了,于是关灯准备入睡。
可是,小曼姐姐日记里面的那些话却总是不停地出现在我脑海中,就像是蜜蜂的声音,不绝于耳。
好爱她,好爱她。
小曼姐姐是女孩,然后她爱上了女孩,甚至为此和大伯闹得翻脸。
可是,到底什么是爱呢?小曼姐姐爱着的那个人,是谁呢?。
我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抚了抚自己的脖颈——爱上人之后,别人在脖颈间说话的话,那儿就会变得酥麻么?好奇怪。
作者有话要说:表示。。。俺会很勤奋的,喜欢的就抱去养着吧啊~~别吝啬收藏哇~~别忘记评论哇~~
☆、日记
翌日。
睁开眼后,意识到偌大的床上只有自己一人,我便知道,小曼姐姐果然一夜未归。
穿戴完毕,在耳侧两边扎好双马尾,吃完早餐,因为害怕小曼姐姐的日记本落到大伯和伯母手中,于是,我就将它塞到了书包中,才走出家门。
这条路,我已经走了一个月多,从最初的陌生不堪慢慢变得熟悉起来,慢慢地在记忆中刻下了各种标志,哪户经营着小商店,那户有养狗,哪面墙上的藤蔓结有紫色的花儿,哪家的铁门后,铺着鹅卵石,我都知道。
我要去的小学叫做木棉小学,传说在学校建成之前,那儿曾经是一块种植木棉花的地,不过,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一个月前,我转到这儿来念小学四年级。
和以前一样,我依然不怎么受女生的待见,就比如现在,我只是安安静静地伏在课桌上做算术题,但却也能听见后面的女生对我的议论。
“我妈说了,顾婉那样的人就是个天生的妖精!”一个女生压低声音说。
“啊?你妈见过顾婉?”另一个女生惊讶地问。
“没有,不过我听我妈和人聊天时说过,尖下巴白皮肤大眼睛的女人天生就是当妖精
做小三儿的命。”那女生继续说。
但我仍然只是安静地写我的作业。
同学们不喜欢我,所以,我一定要想办法让老师喜欢我。
因为,如果老师都不喜欢我了,那么那些嚼舌根的臭丫头就会毫不犹豫地来欺负我。而让老师喜欢的方法,无外乎就是两种,一是表现得礼貌懂事;二是成绩优异过人。
但是男生们却特别喜欢来逗我,拉拉我头发,或者跑来问我哪道题该怎样做。
有时候,我会听见外面有一些关于我的乱七八糟的谣言,比如什么“我亲眼看见昨晚上顾婉和一个男生在路上亲嘴了的”这种。
说实话,不生气是不可能的。
只是,生气也无济于事,悠悠众口,一人之力,怎能堵住?
只是,我并未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