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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河水固定住。清晰的影像顿时显露出来,将艾斯如今的面貌一展无遗。
——看到自己脸的那一刹,艾斯愣住了。
如果把发色和瞳色换成海蓝、肤色变得苍白,那么这张脸简直就和少年时期的他长相一模一样!
长眉、削鼻、紧抿的薄唇……五官仿佛上天给予人间的最大恩赐,每个部位都完美到无可挑剔。即使脸颊瘦削、神情憔悴,看上去也仿佛王子一朝落魄、而非流浪的贫民。原本的绿宝石或许还没有那么完美的气质,但是在魔法世家中长大、身为魔导师的艾斯有着天然的高贵风度。倒映在水面上的人影,用俊美如俦来形容,简直毫无夸大之处。
……但是……
——为什么他十四岁的时候长相那么女气啊喂!!!
艾斯瞪着水面上的自己。明明是像采石场苦力一样的肤色,五官却显得缺乏阳刚之气,还有披肩的浓密鬈发衬托着,如果不注意看的话,简直就像少女一样。
……虽然知道原主经常被人嘲笑还不如是个女孩,但是也不至于这样子吧!
艾斯把头发握起,送到脑后。仅仅露出五官的样子倒是还算让人满意,毕竟能被誉为“玛瑞斯大陆水之荣耀”,艾斯的相貌是绝对站在了大陆ding尖水平上的。看来还是头发比较碍事,到时候剪掉就好……了……
“扑通”一声,艾斯掉进了河水里。
“哈哈哈哈,爱丝美拉达掉进水里了!”几个半大的孩子在河边哈哈大笑着。他们旁边站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手里还拿着一根长长的树枝,正是他方才把艾斯扫到水里去的。
绿宝石的记忆变得鲜活起来,艾斯清楚地认出了为首者的身份——那个少年是原本的埃及大公的孙子,埃及王位的第四顺位继承人,刚出生就被封了侯爵。但是好景不长,他只享受了一两年的王子生活,就被占领了埃及的土耳其军队赶了出去,过上了流亡日子。
巴希尔记事并不早,所以也并没有觉得这之间有什么反差。不过别人说得多了,总会对本人造成什么影响,他的性格逐渐变得乖戾起来,以欺负别人为乐,而绿宝石就是被他欺侮的对象之一。
穿着衣服在水里泡着的滋味并不好受,艾斯也并没有打算理这群人,直接站起来向岸边走去。然而巴希尔却并不打算放过他,树枝猛地一挥,险些打到艾斯的手臂:“喂,小杂种!你就在水里呆着吧!我们是不会带你上路的!”
☆、第六章
……他刚才说什么?
艾斯的眼睛微微眯起,转瞬间又恢复了正常。大概是嫉妒了吧……毕竟按照这些人的算法,巴希尔现在还是埃及大公的第三顺位继承人,然而在丧失了实际的权利地位、连自己都族群都不把贵族称号当一回事儿的时候,巴希尔这个名副其实的王子可就没再享受过一点王子的福利,只是开玩笑一般地被人称为“伯爵冕下”。没有对比的时候还看不出什么,但是绿宝石以一个被拐来的孩子的身份却忽然一跃成了大家所承认的“王子”,还在当天晚上就住进了祭祀的蓬车,这代表了什么?
实际上这并不能证明什么,艾斯本人就能分分钟想出无数个理由来解释。但是对于巴希尔而言,这种行为就是刺激他的一个诱因,让他的嫉妒和不满前所未有地膨胀起来,并且无可忍耐地对着艾斯开始发作。
长着一副成年人的聪明样,本质上还是个愚蠢的孩子,高贵的前·魔导师艾斯并不打算和他计较什么。
……当然前提是要他得懂事。
当那根树枝再次肆无忌惮地扫过来时,艾斯终于皱起了眉,转过身来。他用了一个小小的阻隔术,没有什么令人吃惊的效果,但是刚好让那根树枝擦着他的肩膀滑落、狠狠地撞到了水里。而随着一声惊叫,巴希尔本人也从河岸上滚了下来,顺着那黏腻的土壤滑落水中。
巴希尔的目的可想而知,他本想打到艾斯的脑袋、让他在水里摔倒,力气却忽然落空,反倒让自己吃了苦头。不过他只没觉得艾斯运气好,只觉得他是故意想让自己摔进来的,顿时愤怒地道:“哈!你还想对我动手!?”
“不要乱说话啊,巴希尔。”艾斯踩在岩石上,居高临下地看着眼前的落汤鸡,“我可没有在……啊,别人,咬了我一口之后又反咬一口的习惯。”
巴希尔那几个小跟班还没听懂意思,他本人倒是很快明白过来了,哗地一下子从水里站了起来:“你什么意思!”
“这种态度可不行啊,巴希尔,”艾斯扬了扬下巴,嘲笑道,“想问别人是什么意思,起码要先把自己的话说清楚吧。我好像听到你刚才叫了我什么——用了某个不太讨喜的字眼?”
巴希尔愤怒地喊道:“小杂种!”
艾斯的脸色沉了下来,冷冷地盯着巴希尔看:“你叫我什么?”
“小杂种!你就是个小杂种!”巴希尔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来,一边咬牙切齿地叫着,一边绞尽脑汁地想让他吃个大亏——最好是那种让人永远也想不起“王子”称号的大亏。他本想让艾斯变得非常狼狈,自己再趾高气昂地回去,对比之下,谁更有王子风范也就不必说了。但是现在的情况,好像有点不对……
——为什么以往总是畏畏缩缩的绿宝石会忽然变得一点也不怕他了!?
“好呀,”艾斯面无表情地道,“看样子你是完全没有听说过昨天晚上的事,对么?那就让我来给你长长见识吧,告诉你什么叫太阳神罩着的男人你是惹不起的。”
——就算他对这异世的神祇没什么兴趣,但是打着对方的名头狐假虎威显然是不错的。艾斯心情愉快地想着,手中已经亮起了一团刺眼的光芒。在巴希尔惊恐的大叫中,这团比晨曦灿烂得多的白光击打在了他的脸上,令他整个身子都猛然向后倒去,在小河中溅起了高高的水花。
原本打算来围观艾斯是如何倒霉的少年们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他们并不在昨天的游|行队伍里,只是听自己的长辈说了两句当时的奇迹,可是当时有很多人根本就没看见那团光是怎么发出来的,所以说得人也含糊其辞、听的人也心不在焉。艾斯看了他们一眼,凉凉地问道:“你们还不走?”
少年们顿时如惊gong之鸟一样地散开了,纷纷朝营地跑去。艾斯还听到其中一个孩子边跑边用埃及语大声喊道:“妈妈!阿蒙神显灵了!”
……阿蒙神又是哪位?艾斯十分迷惑。昨天晚上还听到他们称呼自己为“太阳神拉”的使者,怎么今天就变成什么阿蒙神了?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给这个家伙一个教训呢?艾斯走到巴希尔旁边,踢了踢他的身体。他是水系魔导师,虽然基于战斗要求也了解过一些光系的咒语,但是那些动辄就是对光明神祈祷的魔咒听上去都大同小异,所以到最后也没能记住几个——谁能想到他最后居然有了一具亲光性特别强的身体呢?
巴希尔仰躺在水里,眼睛闭得紧紧的,一点动静都没有。从他的鼻孔和嘴巴里还不断地冒出气泡,看起来如果艾斯不施以援手,他就很快要去见死神了。
艾斯mo了mo下巴,觉得自己那么高贵善良,不救人的话良心实在过不去啊。
……然后基于前·水系魔导师的良心,他拽着巴希尔的头发把对方拖上了岸。至于对方头ding将提前多少年迎来斑秃这一命运,这就不是他所需要考虑的了。
之前跑掉的几个少年很快就把人引了过来,艾斯对那几位膀大腰圆的“贵族”夫人点了点头,就施施然地返回祭祀的大篷车里了。
帕迪阿蒙也已经醒过来了,正坐在小桌子旁吃早餐。看到艾斯,他还特别亲切地打了声招呼:“早上好,爱斯美拉达,希望你今天能拥有和昨天一样的好心情。”
艾斯:“……”假如你没叫我这个名字也没把我额定的那个苹果吃掉的话。
“我想你没有吃早餐就出门了,一定是因为不怎么饥饿,所以我就替你解决了一些。”祭祀大人和蔼地说道,目光扫过他的衣着,“哦,你甚至把衣服洗过了……要知道这些事情是不必你自己去做的,我们神殿有二百多名专门的侍者……”
“恕我直言,您已经永远地失去那些侍者了,祭祀大人。”早晨艾斯见过一面的埃及女人掀开了帘子,躬身进来收拾,“而且想必未来也不会有了。”
“正因为在有生之年无法享受到,现在才应该多回味一下过去。”帕迪阿蒙说着,拍了拍艾斯的肩膀:“不过,像你这样的孩子,只要一直向前看就够了。哦,我能看得出来,你一定会出人头地。”
艾斯:“……”这种论调好像有点耳熟啊……
在他解决掉自己早餐的时候,人们已经收拾好了东西、踩灭了篝火的余烬,赶着马车开始出发了。他们的下一个目标是普罗旺斯,并试图通过那里进|入意大利。这一行程是有原因的,在被赶出埃及之后,大公曾经试过对外界的力量求助,那时候他们还想做最后一搏,至少保住富贵的生活,所以去向罗马教廷求助。他们假装是保守基督派的人,果然受到了教皇的接见,然而那个“可恶的老头子”(大公语)却让他们在尘世中漂泊七年,不许睡在chuang上,以此为自己赎罪,因此他们又多了个别名叫“悔罪者”。
教廷的庞大势力足以令人忌惮,虽然埃及大公的祖先们有打败过十字军的光辉史,但这并不代表他们自己现在可以以卵击石。而其他的国家或者政权也不愿意白白接受这些麻烦,他们最后只好和吉普赛人混在一起。别说是在尘世间漂泊七年,如今都已经十四年过去了。之前祭祀的占卜总说这个方向不利于发展,最近才有了转机,所以大公也打算去试一试。
教廷接纳他们的几率虽然小,但也并不是没有。万一能够成功,不说恢复从前的生活,起码衣食住行能得到保障;而如果没有成功呢,他们也并不吃亏,反正十四年的流浪生活都过下来了,还怕再长长久久地过下去吗?
——队伍里已经有不少年轻人同吉普赛人看对眼了,再这样下去的话,不出二十年功夫,一支新的流浪队伍就又要出现了。
赶路的时光是很枯燥乏味的,但是艾斯对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东西都充满着兴趣。他不会光系的咒语,魔法还在mo索中,平时除了冥想也做不了什么,还不如多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知识。
纸牌占卜、看手相什么的,虽然听上去结果都千篇一律,但是能察言观色、及时地说出对方心里最想要的答案,这种功夫还是ting有意思的嘛。
大公夫人对艾斯非常关注,在听说他想要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时,就答应了要为他找一位老师。大概是这个行为刺激到了祭祀老人,在把他接到自己身边来住以后就毫无动静的帕迪阿蒙终于把艾斯找了过去,把一把长短不一的草叶塞进了他的手中。
“——你想掌控命运,预见未来吗?”
☆、第七章
——掌控命运、预见未来?
这种问题好像很有诱|惑性,没有一个被算命者带走钱袋的人不是对此怦然心动的。然而对于信奉“魔法唯上”的艾斯而言,这种问题简直是太傻了……他直截了当地回答道:“不想。”
帕迪阿蒙:“……”
“我想要学习占卜,并不是因为对命运感兴趣。”艾斯觉得自己能明白祭祀大人的想法,想了想就解释道:“你知道,我以前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吉普赛人,而吉普赛人不就是以此为生的吗?”
祭祀惊讶地问道:“为什么你会认为自己是个吉普赛人?”
……我怎么知道?艾斯禁不住腹诽。实际上这些是原主的爱好,他只是刚好有些感兴趣而已。
队伍里对原主的称呼一般有两种,吉普赛人喜欢叫他爱丝美拉达,而埃及人喜欢叫他艾斯万(绿宝石),艾斯当然默认自己的名字是后者,但是绿宝石本人好像更喜欢女性化一点的称呼,也更喜欢那些社会分工中给女性做的工作……
——这大概是和他小时候总穿裙子有关,因为这幅长相在男孩身上不怎么讨喜,在女孩身上就怎么看怎么可爱了。为了能多拿几个苏,吉普赛女人们喜欢带着女装的绿宝石出场,让她去收打赏总是比别人要拿得多,也因此造成了绿宝石对吉普赛文化的亲近。
……他甚至还会跳舞,而且跳得很不错的样子……
回想起这些从原主记忆中挖掘出的往事,艾斯忍不住按了按额头,总觉得自己青筋在跳。按照吉普赛人的说法,有着相同面相的人命运也会大致相同,然而他与绿宝石命运却可谓天差地别,虽然性格和喜好有相似的地方,但一个是一路顺风顺水直到最近才倒了一次霉的贵公子,一个